舍利塔下一游☞ 舍利塔下一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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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得知”被卖发疯顶死2主人 原标题:丹东:自家黄牛顶死老两口 养了8年多重达700多公斤的黄牛突发“牛脾气”,顶死了它的主人——年过七旬的老两口。这件事发生在11月29日,地点在元宝区金山镇古城村二组。 据村民介绍,8年前,二组村民贾老汉买了一头牛犊,并雇人喂养。今年9月,饲养员不干了,老两口便打算把黄牛卖掉。 11月28日,一牛贩子来到贾家,打算买下黄牛。双方谈妥价钱,因当天下着小雨,牛贩子表示11月30日过来拉牛。次日下午2点,贾老汉想到地还没有秋翻,便与老伴商量让黄牛最后再为家里出把力。 老两口把黄牛牵到地里后,贾老汉正往牛身上套犁杖时,突然黄牛发疯似地用角顶向贾老汉的老伴,老太太被顶得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贾老汉拼命地拽住牛绳,没几下就被黄牛拖倒。见一个人拽不住“疯牛”,满身是泥的贾老汉爬起来,一边往50多米外的家里跑,一边给女婿打电话求救。女婿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救老伴心切的贾老汉打通了女婿的电话后,又跑了回来,见老伴躺在地上,便上前去查看。没想到,牛又突然顶向贾老汉。由于躲闪不及,贾老汉被顶翻在地,而牛并没有因此罢休,不断地来回顶着老人。此时,闻讯赶来的女婿忙跑上前去拽牛绳,牛又把他顶翻。和女婿一起来的村民抄起镐头连打带砸把牛撵跑了。 “爸,妈……”女婿大声呼喊着。离现场30米远的村民辛世友正在烧锅炉,听见呼喊声后跑了过去,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当时老头和老太太躺在地上,相距5米左右,已经一动不动了,老头腿蜷缩着。”辛世友告诉记者。 不一会儿,120急救车和110警车相继赶到现场。医护人员现场检查,确认老两口已气绝身亡。 金山镇派出所所长金镝说,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黄牛喘着粗气,眼睛瞪得溜圆,好像在寻找下一个目标。为了保证周边群众安全,他们第一时间疏散了群众,并拉起警戒线。 老人的外甥陈元平赶到现场后,冲上前去,要和牛拼命,被民警拦了下来,并让他先把死者抬回家。金镝与市局110指挥中心取得了联系,不到10分钟,特警突击队员端着冲锋枪和狙击步枪来到现场。 “特警开了10枪左右,黄牛才倒下。”一目击者说。特警正打算上前查看时,没想到黄牛又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往“家”的方向走去,随后特警又开了10多枪,才将黄牛击毙。金镝说,他们查看了一下尸体,黄牛一共中了25枪。
敢看笑死你!! 1,儿子学习不好,被妈妈痛骂,挨骂后,儿子用哀怨的眼神看着爸爸说:你为什么要娶她? 爸爸也用哀怨的眼神说:还不是因为你! 2.一男子要跳楼, 刚赶回来的妻子大喊道:"亲爱的别冲动, 我们的路还长着呢!" 男子听后, 毫不犹豫嗖地跳了下去. 站在旁边的谈判专家说:"这位太太, 你真不应该这样威胁他。" 3.一懒猫疯狂地追求一老鼠, 终于结婚, 婚后猫对老鼠百般苛护, 老鼠很快变胖, 老鼠很感动:"亲爱的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呀!"猫嘿嘿笑道:"等你再胖一点就知道了. 4.朋友们一起去爬山, 到山顶, 一女生面对秀丽山河高喊: 祖国啊!我的母亲! 一暗恋她的男生赶紧跟着大喊: 祖国啊! 我的丈母娘! 5.父亲:你都这样大了,该找一个老婆了。儿子:是呀,但茫茫人海,我找谁的老婆呢? 6、一壁虎误入鳄鱼池,丧命之时,壁虎急中生智,一把抱住鳄鱼大叫:妈妈!鳄鱼一愣,立刻老泪纵横:都瘦成这样了,别再上班了!新年放假好好休息吧! 7,一男入厕,刚把门关上就听隔壁问:“你来了?”   他说:“是啊。”   可心里想,这隔壁是谁啊?我认识他吗?奇怪!   这时隔壁又问:“你来干吗啊?”   他生气的说:“拉屎啊!来这能干吗?!”   隔壁又问:“那你什么时候走啊?”   他想这人是有神经病!懊恼的说:“拉完就走!!”   这时隔壁又问:“那一会你来我这里一下吧,好吗?”   此人心里一惊:“靠!原来是同性恋!”   他大骂道:“你他妈的去死吧,变态!”   隔壁又说:“恩,先挂了吧,一会再给你打过去,我旁边来了个傻B!我说一句他接一句!! 8.一家人坐在饭桌前吃饭。 儿子突然问父亲:“爸爸,女人有几种乳房?” 父亲觉得很惊讶,还是回答他:“好吧,儿子,女人有三种不同的胸部。在她们二十儿岁时,乳房就像西瓜一样,圆润而硬挺;在她们三四十岁时,胸部就像丫梨,感觉还好,但是有些下垂;五十岁以后,那就像洋葱了。” “洋葱?”儿子不解地问。 “是,你看着它们时,你会流泪。” 他们的对话让母亲和女儿很生气,女儿跟着问母亲:“妈妈,男人有几种penis呢?” 母亲回答:“哦,宝贝,男人会有三个阶段。当他们二十几岁时,那个就像橡树,坚而有力;当他们三四十岁时,那个就像桦树,绵软但还能用;当他们五十几岁时,那个可像圣诞树了。” “圣诞树?” “对,从根上来讲已经死了,上面挂的球只是装饰罢了。” 笑出声的要转哦 1、 一少妇倒垃圾,不小心滑倒在垃圾堆里,正要爬起,被一捡破烂的老头搂在怀里,老头感慨的说:城里人就是不会过日子,这么好的媳妇说不要就不要了。 2、 公交车上一年轻的妈妈给宝宝喂奶,宝宝吃得不老实,年轻的妈妈生气说孩子:“吃不吃?不吃我给旁边的叔叔吃了”一连说了几次。坐旁边的叔叔忍不住说:“我的小少爷,吃不吃给个准信,叔叔都坐超两站了。 3、一女晚上外出打麻将,半夜回家怕吵醒丈夫,便在客厅把衣服脱了个精光,轻轻走进卧室,不料丈夫惊醒,见此大吃一惊: 我X你妈的,打多大的啊,输成这个B样。 4、农夫挑担大粪,老外看到后问:大爷,这酱多少钱一斤?农夫不语,老外用手沾了点放进嘴里,心想:你不告诉我多少钱一斤,我也不告诉你你的酱都臭了。
村民逮87只癞蛤蟆被判刑 成此类案件定罪第一人 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   今年7月4日深夜至7月5日凌晨,现年49岁的驻马店市确山县留庄镇谭庄村任庄组村民汪某,在村头附近的河沟里逮了87只蟾蜍。因非法狩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蟾蜍的数量超过50只,涉嫌非法狩猎重大案件,汪某于7月17日被依法逮捕,7月29日被确山县检察院依法起诉。   近日,法院认定汪某违反狩猎法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据《大河报》报道,汪某是我国因逮癞蛤蟆不足百只被定罪的“第一人”。   逮癞蛤蟆不足百只被定罪的“第一人”   据《大河报》报道,法庭上,被告人汪某当庭认罪悔罪,痛哭流涕地说:“(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癞蛤蟆会犯法。今后,再也不干逮麻雀、捉癞蛤蟆之类的事了。”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确山县法院表示,司法界和社会各界都在关注这一案件的审理进展,此案现已审结,认定汪某违反狩猎法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捕猎癞蛤蟆、青蛙等不对,但并未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法律。”此案的办案法官表示,正因如此,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该院以办“铁案”的标准,一步一个脚印办理。   “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办案法官说,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在河南省,自今年2月开始,首次实施了为期5年的禁猎期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和航空安全保障外,全省所有的野生动物和‘三有动物’都摸不得,私逮一只(条)就违法。”   办案法官说,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条 )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汪某非法猎捕87只癞蛤蟆,属于在禁猎区、禁猎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大河报》的报道称,汪某是我国因逮癞蛤蟆不足百只被定罪的“第一人”,依法保护各类野生动物,尤其是还不被人广泛知道和重视的‘三有动物’任重道远。   “人们都知道狮子、老虎不能伤害,不晓得麻雀、青蛙、癞蛤蟆逮了也违法。”驻马店市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印发了10万张宣传单,执法人员将走上街头广泛宣传,并通过多种渠道呼吁人们保护“三有动物”。   划禁猎区,重典治滥杀野生动物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河南驻马店市曾多次执法打击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2000年,确山县林业公安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倒卖野生动物案件,34只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獾子被解救。2013年,驻马店的平舆等地,有人用“噪音干扰”的“高科技”手段捕杀山鸡、野兔,遭查处。   9月15日,驻马店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发布特殊举措,即日起,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者将被重罚,提供重大线索者奖励10000元现金。2013年11月,驻马店市的9县3区被河南省林业厅划为禁猎区。最高法司法解释称,在禁猎区随意捕猎野生动物,将面临刑罚。   有网友表示,从未听说过“青蛙、壁虎等动物受国家保护”,也不清楚抓了这些动物会违法,这样的法规是不是过于严苛?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教授杨道德告诉澎湃新闻,地方出台文件划分禁猎区,一是能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二是为执法办事提供了依据,执法力度也得到加强。   “一旦发现了违法行为,审查立案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宣判,也会有相应的通告发出。这样会得到普通市民的关注,提高他们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增加相关的法律知识。”杨道德称。   邓学健向澎湃新闻解释称,“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癞蛤蟆、壁虎等都在此列。“在国家层面上”,它们同样受到保护,不允许猎杀。养殖户在获取了“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后,可以对人工饲养的个体进行适当开发利用。   邓学健也表示,保护野生动物的最终目的是利用野生动物的资源为人类造福。但若“利用”是不可持续的“利用”,那便要制止,否则造成的影响“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47岁大妈与25岁小伙发生关系 因少收50块钱告其强奸!! 原标题:大妈真的是自愿的,翻脸是因为没拿到钱 大妈苦着脸说: 被小伙强奸了 站在慈溪法院法庭上的两个人,大妈姓兰,是贵州人,矮矮胖胖;小伙姓陈,是河南人,长得一副清秀模样。大妈比小伙大22岁。 这桩案子,一开始是跟强奸有关。大妈说小伙禽兽不如,对自己用了强。 好,神转折来了。经过调查,民警发现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不是强奸是自愿;至于大妈为什么会翻脸,她的说法是:“搞了我,钱不给我,就想一走了之,告你强奸。” 因犯诬告陷害罪,大妈被慈溪法院判了有期徒刑6个月。 大妈与小伙的故事,发生在去年夏天。 当时,47岁的兰大妈租住在周巷。她是独自一人来慈溪打工的,贵州老家有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年。 大妈长相一般,论身材也是矮矮胖胖的,任谁见到她,都会觉得这位大妈就是个普通的妇女。 小伙姓陈,25岁,当时来慈溪没两天,连正儿八经的住处都没找着,工作也没着落,骑着辆自行车在镇上闲逛找出租房。 这一天早上7点多,小伙敲开了大妈的房门。 “我早上下班回来,正在睡觉,听到有人在敲门。我穿着夏裤就开门了,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推着自行车问我有没有房子租。”大妈说,她听对方是外地口音,打工不易,就让他进屋来坐会。 小伙进了门,两人聊了会家常。过了一会,大妈突然喊叫起来:“你不准走!你别跑!” 屋外很快就有人围过来,就看到小伙慌慌张张地推个自行车要溜,大妈拦着他不肯放。小伙伸手推搡她,用了点力气,跑了。 路人看不下去了,报警。民警来了以后,大妈苦着脸说,她被小伙子强奸了呀,这下怎么做人哟。 这还了得,民警暗下决心,一定要抓住这个禽兽! 小伙哭丧着脸说: 她是自愿的 去年8月份,民警在河南抓到了这个小伙,并以涉嫌强奸罪将他刑事拘留。可小伙子一口一个冤枉,没有强奸这回事,两人是“自愿的”。 这个画风转变的有点快啊,民警吃不准了。正在继续调查的时候,又有人报警了,又是跟兰大妈有关。 这次主角是两个男人,他们是为了大妈斗殴。关键是,据说两人与兰大妈的关系都比较“密切”。 兰大妈的邻居还特别跟警方作了证:兰大妈的暂住房里面,经常有不同的男子来过夜。 联想到前后的关系,民警又去找兰大妈谈话。 这次,兰大妈扛不牢了,终于改口。 你猜她说的是什么? “当时被他白搞了,心里有气,想告他强奸,想让他坐牢去。” 民警的三观又被刷新了。 真相终于大白: 为了100元双方翻脸 好,现在民警终于可以从双方的说法里,拼凑出这个完整的故事了。 当天,小伙子进了兰大妈的暂住房,一开始是聊家常,接着这个话题就跑偏了。 “我给你100元,搞一下。”小伙子说。 “我想想我一个老太婆,有100元可以赚也好的,就同意了。”兰大妈后来说。 结果完事后,小伙穿好衣服拿钱,发现钱不够,于是开始讨价还价:“要么就给你50元。” 谈好的价怎能说黄就黄?大妈可不是好惹的,坚决不肯。 小伙想穿衣闪人,大妈迅速套上衣服拦住了小伙:“搞了我,钱不给我,就想一走了之,告你强奸。” 其实,一开始她也是吓唬吓唬小伙子才这么说,谁能想到路人太热心,真报警了呢。 去年11月,警方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刑事拘留了兰大妈。 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没有公开审理。也许是心知此事不光彩,庭审时大妈没有多说什么。 法庭审理认为,兰大妈谎称遭到小伙强奸,导致小伙被警方立案调查,并被刑事拘留,情节严重,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本报通讯员叶胜男 陈艳艳
北京一商家禁中国人入内:有些中国客户太过分了(图) “中国人不得进入”告示 原标题:商家贴“中国人不得进入” 被指歧视国人 法律专家表示商家行为有些激进 做法并不妥当 本报讯(记者杨琳实习记者 孔令晗 刘洪静)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朝阳区雅宝路附近有商家贴出“中国人不得进入”的告示。对此,该商家店员称,之所以张贴这份告示是因为自家只做外贸生意,不想中国同行进入店铺造成走款。法律专家则认为,商家此举涉嫌歧视消费者。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雅宝路附近。在一家服装店门口,记者看到,店门的玻璃上贴着一张写有“中国人不得进入(员工除外)”的告示。北青报记者随后以普通消费者名义进入这家服装店,刚进去便有该店的店员告诉记者他们不进行内销业务。 记者随即表示,自己并不是来购买服饰,只是看到门口贴有“中国人不得进入”的告示,所以特来询问。 该名店员解释称,他们之所以张贴这张告示是因为自家只做外贸生意,不愿意中国同行进入店铺造成走款。另一位服装店的工作人员解释说,防止同行抄袭并不是主要原因,之所以贴这张告示是因为“有些中国客户实在是太过分了”。 这名员工告说,门上这张告示张贴了已经有一周左右的时间,原因是之前店里发生了外国顾客在店内选购期间被店里的中国客户偷走钱包的事情。虽然店家积极配合失主调查,也调取了店内监控视频,但外国顾客始终认为店家与扒手是同伙,并要求店家赔偿自己5000美元的损失。 此外,平日里也常常有很多中国女性客户试穿一大堆衣服,最后却并不购买,返还衣物时还对店员恶言相向。店家认为自己人手有限,实在难以分出精力去顾及零售业务,所以才贴出了“中国人不得进入”的告示。这位员工再三向记者表示:“我们也不想贴这个告示,让别人觉得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但有些中国顾客实在太过分了。”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这已经不是雅宝路第一次对国人说“不”。早在2003年,就有媒体报道称雅宝路的部分商户拒绝国人进入,商户挂帘上中文就写“谢绝参观”,外文就写“欢迎光临”。当时商户给出的解释说,此举并非是因为歧视国人,而是为了防止同行获取商业情报。其间甚至发生过因为店员拒绝中国消费者入内而与顾客的斗殴事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东认为,如果雅宝路这些商家以不零售、怕同行进入造成走款为由拒绝消费者入内,这种行为可以理解,因为商户有权选择自己的经营模式,也能以做外贸经营不零售为理由,不向消费者出售商品,但在商铺贴上“中国人禁止入内”的标语却有些激进,涉嫌歧视国人。“如果禁止中国人入内,那么这些店员是不是中国人,他们为什么就可以进入?虽然从法律上来说这些商家的行为可能不违法,但从文化上来看,这种做法并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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