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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飞享套餐套餐可办,茂名地区刚刚办理成功 【办理确认提醒】尊敬的客户,您于2026年02月22日15:16在中国移动的电话客服渠道即将办理以下业务,请于24小时内回复数字 1 办理:【订购】 【1】全家享套餐(全国版)39档(编号:24GD201484),资费39.00元/月,2026年03月14日生效,套餐自生效日期起有效期3年,如双方在有效期届满前无异议,有效期自动续展,每次续展3年。,【套餐说明】1、套餐月租费39元并按月收费,含来电显示、国内被叫免费、50分钟国内通话、5GB国内通用流量、40GB移动云盘、可免费添加3个全国亲情网(统付版)号码.2、套餐外资费标准:1)通话及短彩信资费:国内主叫国内0.19元/分钟、国内点对点短信0.1元/条、国内彩信0.3元/条;2)流量资费:流量超出套餐后国内上网按照10元/GB自动叠加计费((不使用不扣费且不可结转);3)其他资费:按照号码归属品牌标准资费计费。3、流量规则:套内通用流量当月未用完可结转至次月,次月对上月结转流量清零。在“先到期先扣减”的基础上,按可用范围从小到大,先套包后套外顺序扣减,如:定向-闲时-通用-套外。为保障客户权益,默认当月套餐外流量费用达到600元时将暂停上网功能,次月自动恢复正常且套餐不变,如变更流量封顶规则,最终以实际选择的流量封顶产品和规则执行。4、以上资费均不适用于中国港澳台地区。套餐自生效日期起有效期3年,如双方在有效期届满前无异议,有效期自动续展,每次续展3年。套餐变更可致电10086客服热线或到当地营业厅,下个月结日(全球通下月1日)生效且原主套餐资源清零、原非标准的2/3G手机流量或GPRS套餐将失效,已停办套餐无法重新办理,新套餐如无全国亲情网权益需主动取消。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升档39元套餐赠送20元话费(24个月)(编号:25GD213688),资费19.00元/月,2026年03月14日生效,2028年03月14日合约失效,合约期内如办理过户、停机、销户、离网、营销活动中断等业务,视为违约。如违约则按已履行完月份*20元向我司支付违约金,合约期内尚未享受的优惠将不再享受,退订和解约条款参照中国移动通信客户业务解约条款http://dx.10086.cn/3dHGAQ。,【业务内容】升档39元套餐赠送20元话费(24个月),优惠期24个月,优惠期间每月赠送20元话费。到期后优惠自动取消,套餐将继续生效并按正常资费收取并提供服务。【合约周期】办理后下个月结日开始生效,合约期24个月。如无其他优惠合约并需变更或取消业务,宽带资费权益随套餐变更而变动,取消当月剩余流量不享受结转服务,原套餐已停办则无法重新办理,当月变更下次月结日(全球通月结日为1日)生效,当月变更下次月结日(全球通为1日)生效。【解约条款】温馨提示:本套餐生效后原主资费套餐、原非标准的2/3G手机流量或GPRS套餐将失效;以上国内通话、流量、短信均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国际,不可转赠,当月未用完自动清零;基于公平使用原则,当月套餐外流量费用达到600元时(不含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将暂停上网功能,次月自动恢复正常,套餐保持不变。需保持使用移动网络及39元及以上套餐23个月,方案不可回退,期间允许向上调整套餐资费,降档不能低于承诺的套餐,如变更其他类别套餐、转品牌、销户、过户、离网、取消方案等均视为违约,须按已履行月份*20元金额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优惠取消后尚未享受的优惠将不再享受。 【3】升档39元套餐享60GB国内通用流量(24个月)(编号:25GD213643),资费39.00元/月,2026年03月14日生效,2028年03月14日合约失效,合约期内,如办理过户、停机、销户、离网、营销活动中断等业务,视为违约。如违约则按已履行完月份*10元向我司支付违约金,退订和解约条款参照中国移动通信客户业务解约条款http://dx.10086.cn/3dHGAQ。,【业务内容】客户需每月正常使用39元套餐并承诺使用至合约期满日(合约生效后,期间只允许向上调整套餐资费,不得取消、向下变更或办理其他类别套餐)。优惠到期后将有短信提醒,合约期满后套餐按正常资费收取,如不再使用需主动变更。【合约周期】合约有效期为24个月。办理后方案下一月结日生效,到期后优惠自动取消。【赠送优惠】优惠期内每月赠送60GB国内通用流量,从生效日开始赠送,后续在月结日赠送,优惠时长为24个月。 【4】升档39元及以上套餐享5GB国内通用流量(不可共享)(编号:25GD213388),资费0.00元/月
工信部:不得限制老用户选套餐 尽快实现网上办理 2017-10-27 来源:快科技 多年来老用户如狗(尤其是联通)的顽疾终于要被消除了。在今天上午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明确指出,在收到用户反映后,立即约谈了三大运营商,要求采取措施,不得限制用户的资费选择权。 闻库称,已经给移动、联通、电信三家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1、按照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选择权的通知,以及后续的关于电信业务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希望三家企业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不得推出限制老用户选择资费的方案,并要求企业梳理排查现有资费方案,如有限制用户资费选择权的行为,立刻整改。 2、要求企业妥善处理用户相关投诉,对于用户提出的套餐变更需求积极沟通解决。对于部分与第三方互联网公司合作推出的套餐,目前企业称需要系统改造,老用户无法实现网上办理,要求基础电信企业要为用户提供方便,通过人工处理的方式为用户办理套餐变更手续。 3、要求企业明确互联网类套餐系统的改造时间表,及时对社会公布,尽快实现为老用户网上直接办理。 闻库表示,经过约谈沟通,三家运营商均表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妥善处理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的问题,后续还会密切注意事情的进展,切实保障用户权益。
工信部2017年关于运营商资费的回应。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工信部今年印发了《应急产业培育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请问目前取得了哪些方向的成效,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应急产业的发展?第二,近来不少用户反映,从经济实惠的角度上希望能够准入到互联网套餐,因为互联网套餐可以自动让老用户自动升级到更优惠的新套餐之中,而相反运营商的流量套餐不能做到这一点,不能进行自动的产品迭代,请问接下来是否有进一步的政策推动老百姓能够享受到更多的新优惠,或者是否有可能出台让用户自主在运营商套餐和互联网套餐之间转换的一些政策?   郑立新:谢谢记者的提问,第一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请闻司长回答。  闻库:谢谢提问。刚才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在工作当中也注意到了,也是看到了很多用户向我们反映这个问题,我们收到用户这些反映之后,立即约谈了三个企业,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在除了双方合约另有约定外,不得限制用户的资费选择权,这里我们给三家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2006年原来部里发的630号文件,这个是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以及后面还有一个通知文件,就是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这两个文件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晰的描述,我们希望三家企业严格按这个文件来执行,不得推出限制老用户选择资费的方案,并且要求企业来梳理排查现有的资费方案,如有限制用户资费选择权的行为,立即整改。   二是要求企业妥善处理用户相关的投诉,对于用户提出的套餐变更需求积极沟通解决,对于部分与第三方互联网公司合作推出的套餐,目前企业说需要系统改造,目前老用户还不能直接实现网上直接办理,我们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应该为用户提供方便,通过人工处理的方式为用户办理套餐的变更相关手续。   三是要求企业明确对互联网类的套餐相关系统有一个改造计划的时间表,应该及时对社会公布,尽快实现为老用户在网上直接办理。   经过我们的约谈沟通,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均表示将严格执行我们已经发布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老用户限制选择套餐的问题,后续我们将会密切注意这一情况的进展,切实保障用户的权益。   谢谢。
关于神行卡的开通 移动的神行卡,预计又是一个要指定用户才能办理的套餐,那么问题来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3. 《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信部清[2006]第630号)要求:一、移动通信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二、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移动通信企业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已停止发展用户的除外)。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联通[2014]182号):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内,电信企业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为用户选择适宜资费方案提供便利和必要帮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 明显跟上面的有冲突,那么大家准备进入战斗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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