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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管局局直子弟学校201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将小学一年级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局直地区及七星农场辖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或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即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聋哑儿童,可以到我校随班就读)。 二、招生人数:共225人,额满为止。 三、录取办法:按以下顺序招生 1.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A区(包括父、母或一方已调入局直单位工作、驻局直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2.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B区、C区的子女。 3.非七星户籍人员子女。 四、报名地点:局直子弟学校 五、招生程序及时间: 1.2016年7月20日----8月24日,发布招生公告。 2.2016年8月25日 , 7:30—11:00 只受理家长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A区(包括父、母或一方已调入局直单位工作、驻局直单位工作的子女)的学生报名,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原件及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2016年8月25日下午,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初审报名材料,合格者予以录取。17:00公示录取结果和剩余学位。 3.2016年8月26日 , 7:30—11:00 只受理家长户籍为农垦七星社区B区、C区及驻场单位的学生报名,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原件。过期不予受理。 下午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当天受理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如合格人数没有超过8月25日公示的剩余学位数,则合格者均予录取;如报名合格人数超出,则组织所有8月26日报名材料合格者家长8月27日7:30现场抓阄,通过抓阄决定学生是否取得学位。抓阄后招生工作结束。17:00公示录取结果。如仍有剩余学位,则继续进行后面的招生工作。 家长不参加抓阄者视为放弃学生入学。抓阄现场邀请上级相关部门及公证部门参加。抓阄取得学位的登记造册,没有取得学位的返还报名材料,以不影响到其他学校报名。 4.2015年8月27日,7:30—11:00 上午受理报名:只受理在七星一中学校或七星二中学校未录取的农垦七星社区A区户籍的学生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下午受理报名:只受理非七星户籍人员子女报名,报名时家长须持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由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或用人单位相关合同。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上午受理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17:00公示录取结果和剩余学位。如果材料合格人数没有超过8月26日公示的剩余学位数,则合格者均予录取;如果报名材料合格人数超过8月26日公示的剩余学位,则组织所有8月27日报名材料合格者家长8月28日现场抓阄,通过抓阄决定学生是否取得学位。家长不参加抓阄者视 为放弃学生入学。抓阄现场邀请上级相关部门及公证部门参加。抓阄取得学位的登记造册,没有取得学位的返还报名材料,以不影响到其他学校报名。15:00公示录取结果。 5.2016年8月29日,学校将所有家长报名提供的证件原件及相关材料报上级及相关部门审核。对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我校的入学资格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对空出的学位学校不再补录。 六、其他: 1.家长携带孩子在指定报名日携带相关证件随到随报,不需排队。 2.对“父、母或一方已调入局直单位工作、驻局直单位工作的子女”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原件,以及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调转证明、在职职工工资总表、单位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凡是重复报名者一经查实,待招生结束后安排到空余学位较多的学校就读。 真诚欢迎您的子女到我校入学!非常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支持,谢谢! 咨询电话:5791370 值班室 监督电话:5725603 校长室 5788330 书记室 5710382 教育局 建三江局直子弟学校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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