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我海青 请叫我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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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的大学生战友进来一叙,现在山东地区正在填报一份《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信息表》其中安置条件中有这么一段话: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以及应届大学生毕业生入伍持有“通”字或非农优待安置证的士官! 各位2009年入伍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战友应该都对 入伍前政策宣传记忆深刻:义务兵退役:《人民日报登报》应届大学生入伍享受: 1、 退学费,(只退纯学费,书本费、住宿费除外。如每年总学费5200元、课本费500元、住宿费1200元、那么你能得到每年3500元学费。)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入伍后这条落实。 2、 优先安置工作,(所谓优先就是发放安置卡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和部队没有关系)。 3、 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基本上这条作用不大,迄今没人提过)。 4、 考研加分(考试最多加十分)。 5、 农村户口视为城镇士兵(但退役后又转为农村,而且退役金少了农村部分资金。)。 6、 可以提干满足条件:1、25周岁前。2、获得优秀士兵。3、党员或入党积极份子。4、班长或副班长命令。5.单位首长推荐批准才可以。如果大学毕业是23周岁,那么你只有一年的时间,义务兵第一年正常最多只能获得优秀士兵。党员或入党积极份子只能在大学时获得。至于班长副班长就要看你所在单位编制,比如有技术含量的单位或岗位,班长副班长不会在义务兵产生。首长推荐批准,有的单位甚至只字未提提干的事(名额限制留给关系户)。 有战友对上述内容了解的吗?或被落实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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