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迷叶子 发迷叶子
还在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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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润发】告别贴--再见了,亲爱的每一位吧友 因为自身原因,时间比较紧,我真要告别发吧一段时间了,可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经常来吧里和大家一起顶贴,交流,支持发哥了,在此我表示深深的不舍.我会想你们的,我要辞去小吧主和吧刊主编的位置,请另有时间有能力的发迷们继续胜任.我爱你们,发吧的每一位.祝你们生活开心,祝发哥一切都好,虽然我离开了,但我的心还是会和你们在一起的,我爱发哥,爱我们可爱的发迷. 发哥的生日吧刊我只做了十一页左右,剩下的就只能辛苦你们去完成了,我真的很想极力完成,但我现在真的是没时间了,请大家原谅,我比谁都有一颗做得更好的心,但真是自身突然有事在身,没办法完成了. 只能辛苦你们了. @文程永恒 @且看今朝梦 @邱无殇 @1955永远的发哥 @瑷文思 @文程宫主 @【MJ23】 @周润发fans @茹梦芳华 @changhai382516 @云端一瞥 @308404588闪舞 谢谢给过我欢乐的每一位吧友,谢谢你们~~~我永远记得你们~~~我以后不忙了了有时间一定回来看你们. @阿郎别走 @霎那间便成永恒 @情发飘飘 @诗意永恒风 @偶家西西 @zuf1224 @JoeYunFat_小帆 @香烟加茅台 @小小红豆妹 @曾伴我走过患难 @大海孤船看日落 @曾伴我走过患 @且看今朝梦 @木木讷么 @唯YunFat_笑笑 @乱世巨星@猴儿r @云端一瞥 @year和风 ....@彪悍大胡子 @迈寻 @历久迷发 @阿仁的无柰 @岳来岳红 @唯美润蓝 @纪涵life @ 叨叨斋之九 ......等等
转贴【喋血双雄】:对古典情怀的崇敬与缅怀 文/宇木林   有人说吴宇森通过《英雄本色》开创了英雄片类型,借《喋血双雄》达到电影生涯的高峰,一个连他自己也无法逾越的高峰。我基本上认同这种观点,希望在经历了事业上的低潮之后,吴宇森能《赤壁》里创作另一经典,很是期待。   我认为《喋血双雄》与《英雄本色》一样,绝不是简单的类型片,你可以说它是英雄片,也可以说它是黑帮片,同样可以说它是警匪片……,故以为一部好的传世的艺术作品不应该只局限在一个框架,它应该是开放性的,时间证明这些电影都是经得住时间考验的。   在《喋血双雄》里,双雄即指杀手小庄和**李鹰。所谓杀手,不容于体制的破坏者;而**,体制的维护者。两者本应是对立的两面,却为了道义,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走到了一起。在这样一个看似不和常理的电影里,吴宇森描绘了一个古典情怀的江湖,让我等为之痴迷。   周润发饰演的小庄,是一个有着古典情怀的杀手,在早期的英雄本色里他饰演的小马哥同样具有古典情怀,如对朋友的忠贞,对原则的坚持等。而小庄相比小马而言,更具理想化一些,他是导演中的理想人物,从开始的那一袭风衣,白围巾,就好比古代剑客剑不离身一样,那是一种情怀,身份的象征,也是导演对古代剑客侠义精神的崇敬与缅怀。   城市好似一个现代版的江湖,只是这个江湖已经变了,“侠客”小庄风格与这个城市的不搭调,他是独行侠客,所以他喜欢在教堂,因为那里够清净。教堂就好比江湖上的一个世外桃源,教堂之与小庄好比桃花岛之与黄药师一样,是他精神上的栖息地。   感触特深的一段是小庄临窗吹口琴一段,那感觉像极了剑客吹笛子一般。   还有点当年荆轲刺秦王,高渐离在易水击筑,荆轲慷慨悲歌壮行的感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有着一种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悲壮情怀。   还有小庄说:“我没有想到自己会赢,只是我承诺过的事情一定做到!”英雄人物,一诺值千金,赢与输,生与死都不是重要的,虽千万人,吾往矣。   《喋血双雄》的**李鹰由李修贤饰演,李修贤可是**角色的专业户了,在生活中都被人亲切的称为李Sir(李警官)。想到今年中央台在转播金像奖颁奖晚会的时候,把罗兰喊李修贤“李Sir”翻译为李先生的时侯就来气,准备工作做的一点都不足。   最后小庄的死是电影的高潮,有种悲壮之美,在周润发主演的电影里,基本上最后都会血战而亡,也是由于他所主演的角色多为英雄,而英雄人格,常要死才完成,即盖棺定论。而在他与吴宇森合作的电影中,更是将这种死亡推到极至,吴宇森喜欢用慢镜头、从多角度拍摄以及镜头的闪回去营造这种死亡的仪式感,作为英雄的最终完成。在这里英雄之死因其壮美,引起观者心灵上的共鸣,感情上的宣泄,精神上的升华!!!
【友分享】昨日1/2世纪惠州站----分享见友友心情 昨天我们与学友的聚会到今天零晨1点才结束,因为我看完演唱会回到家时已经1点多了。哈哈25号我的天空是一片云彩,美极了。从前天24号说起吧。因为上个星期我才买到两张票,我试着打通深圳友迷会力哥的电话问他们有没有见到学友,力哥说还没见到,25号中午会一起去看学友。我一听好激动,这次我可能还有机会见到学友,凯宾斯基酒店,离小义乌只有两站,我从博罗龙溪出发,2个小时就可以到了。你们说我能不激动吗?我原本只请半天假的立马就改成请一天假了。24号下了班我一路还在想,我要去见学友了,我应该准备些什么呢,对,准备签名本,还有也许能合影呢,握手,送鲜花。。。。。。哦!那想法简直美不胜收。其实当时也不知道准备什么样的签名本好,就拿了我平时随身带的一本小笔记本。到了晚上9点多时我又想我一定要写封信给学友才行,我得趁此机会告诉他多年来我对他想说的心里话,我对他的热爱。信是反复改了好几遍,最后总算工工整整地抄了两页纸,或许是真的太匆忙,我总是觉得还没有完全写完我想说的,但也差不多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写情书。我宿舍的同事看到我做了个“我爱学友”的牌子挂到包包上面,都笑我说你老公不吃醋的啊!我说;“我老公一直都知道我喜欢学友啊,不会的,他支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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