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雨季节恋曲
飘雨季节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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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结果都没出来呢,所有对付信息一律是假的 立案结果都没出来呢,所有对付信息一律是假的
最近又有对付网站出现了 大家可以打经侦电话验证一下真伪,要一下客服人员的员工号,给不出来的一律是假的,给出员工号去查一下真伪,看看真的假的,别轻易相信
但凡让加QQ群的全是狗 知道是狗还转发所谓回款政策的,连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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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立案理由:涉嫌合同诈骗!这正是广大出借人一直以来想要的结果。坚决不同意以非集立案,而应该是合同诈骗立案。只有以合同诈骗立案,难友们才能全额拿回本金。 所以,下面这个建议非常重要,请一定要牢记!也请转发告诉更多难友。 非法集资是一个广义的提法,它包括两个具体的罪名,一是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一是集资诈骗罪,都叫非法集资罪。司法实践中定性为非法集资后,客户经理们按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处理,髙管以上按集资诈骗罪处理;储户按非法集资参与人处理,即:利息退回、本金损失责任自负。 我们之所以反对将公司定性为非法集资,是因为我们交给公司的钱不是存款,而是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间融资活动中的借款或称融资款,双方并订有合法的正式的借款合同。 所以定性为非法集资与我们的实际情况不符;同时负责定案的人如果不是法盲便是明显故意混淆非法集资和民间融资的界限,利用“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规定,把监管失误的责任往参与民间融资的人民群众头上推,以达到掩盖失误甚至某些人从中贪腐的目的。 这也是我们不能同意和应当警惕的!我们的情况依法应当定性为“合同诈骗”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和“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罚都是无期徒刑并全额追缴脏款,更重要的是参加合法民间融资的群众依法只能被称为“合同诈骗”受害人,而不能被称为“非法集资参与人”! 依照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本金和利息损失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公司赔偿。 另由群中难友发言得知,曾经有我们的难友为此请示国家信仿部门,国家信仿部门明确答复“这是合同诈骗”!因此建议大家拟定的统一思想应为: 1、要求严惩合同诈骗,反对定性非法集资;并全额追缴本息! 2、反对把合同诈骗案办成非法集资案! 只有这样才对大家较为有利,标语口号是全体难友诉求的集中反咉,是不应该有错误的。 我们应当理直气壮的告诉办案人员,我们参加的不是非法集资而是民间融资。公司的行为是在利用民间融资搞合同诈骗、集资诈骗! 另外,非法集资带有集资双方都故意逃避监管的性质,所以可能会尽量把我们定成非法集资,以减轻他们自已监管不力应负担的责任,这根本不符合参加民间融资的群众天天强烈要求盼望部门加強监管的实际,由此也证明我们不是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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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银保监会郭树清主席: 在中国银保监会宣布全国1万多家P2P归零的时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全国上千万家庭从小康一下子又回到了贫穷。意味着全国上千万的老人失去了一辈子的劳动血汗,他们将老无所养,病无所医,己是风烛残年,却失去了经济保障,其晚景何等凄凉?在全国全面步入小康生活,普天同庆的今天,刚刚步入小康的无数P2P家庭,在你归零的伟大政绩中,他们以辛勤劳动得来的毕生财富却被所谓“非法集资”所掠夺。这个归零是打了谁的脸?是谁在出尔反尔?是谁在无耻的甩锅推责??? 在你防范国家金融风险当中,包括不包括P2P无辜出借民众合法财产的安全?上千万家庭的合法财富被洗劫算不算风险?在一个“人民至上”国家里金融风险当中包括不包括老百姓的财产风险? 以“非法集资”口袋罪来取缔全国1万多家P2P网贷平台,是屡试真爽的坑民好主意。一旦平台定性“非法集资”,那些成万上亿的老百姓相信政府的许可,政策的支持,官员的倡导,主媒体的宣传,从而出借民众才敢于把自己一辈子的血汗钱放在这些证照齐全、政府部门发奖牌的“第三方平台”里面作增值理财,支持国家建设所需。而今天以一口“非法集资”的大口袋,装走了平台老板,也带走了我们晚年生活的保障,一辈子的劳动所得。也带走了我们对共和国未来的希望。我们的钱究竟去了那里?“非法集资”案件的真相却可以不交待,不追查,资金有关的信息不公布,任凭受害人呼天唤地。合法出借人变成了“非法集资”参与人,参与“非法集资”人,损失自担的甩锅者逻辑正是从你的郭氏投资利息风险定率延生而来。你这个银保监会主席是个真正的P2P网贷风险的责任者!那些职能监管和审核批准部门甩锅的同时,顺便坑没老百姓的合法财产这一箭双雕可谓是个严密策划措施,费尽心机啊?你真不愧是全世界独一无二,敛财高术,甩锅有方的金融界的“精英”?是一个以人民为敌的“精英”!👎 人民不需要! 我们希望你要利用你手中在握的权力要“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尽早拿出解决P2P灾难处置方案、政策和措施:尽快把出借人百姓的钱还给百姓!维护欠债还钱的公序良俗,重铸金融市场的诚信契约精神,修复政府的信用信誉及公信力。 全国4.5亿P2P金灾冤民的呼吁声 转发
自己去官网查查去,压根时间上没发布过冠群任何信息 但凡让加QQ群的全是骗子
动一动手,清除骗子小号垃圾信息 步骤如下
回款千万别信 都立案了能单独给你回款??
举报流程
开战元国泰这个诈骗公司死老头还没死呢吗 赶紧斯吧,别祸害社会了,公司早日倒闭大吉
最好的解决办法不是报警 找个没设想头的地方,给这公司老比头子往死里招呼,弄死丫的
开这么个骗子公司损阴德,祝愿这公司老板早点死 狗币赶紧斯了得了,别坑害社会了,这么大社会能让这群骗子正经合法挣灰色收入,这算是钻漏洞,害良民,祝公司早日倒闭
骗你上拍卖。结果流拍 大家千万别信,上当没人管,腊鸡公司一群骗子
一群骗子开个破公司,赶紧倒闭吧 死老头死了得了,你看他面相就不是好人,社会灰色地带钱整个没完了,没人管了是不是,一群腊鸡
内测群都是骗子, 自己网上搜一下,别听骗子小号胡扯,还回款了,你当公安局你家开的给你整个绿色通道吗
新人,刀锋,风神,哪个好 培养哪个
一群狗骗子,你斯没斯阿
这是一场战役,虽然前途不明,但是,只要抗争,就有希望
瞅瞅骗子这幅德行,整个破比好人群,还自己给自己盖楼
招募好友 B19FAE83V
举报处罚规则
最新消息群,好人群,内策群,全是骗子群,没一个有用的 大家都没信息,凭什么你有最新消息,真把自己当块料了,无非骗子一枚
内策群全是骗子——转发 昨天看到吧友被骗了2000元,非常气愤,今天我就来整理下“内策群”! 1 所谓内策群就是“好人”群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不收你任何费用!免费帮你本息全回!注意!是免费!而且是本息全回!不要你辛苦费,不要广告费,不要你工资!你们说是不是好人? 2 当然内策群不是无条件的本息全回,当你进群之后会给你2个方案!A方案:打本息的45%的钱给他们作为启动资金!然后7天内本息金额+之前打的45%启动资金一起还给你!B方案:打本息的15%的钱给他们作为启动资金!然后21天内本息金额+之前打的15%启动资金一起还给你!简单来说,必须先打钱!不打钱不办事! 3 托!什么是托?就是在贴吧换各种号来发帖说内策群回款了,感谢之类的话,而且不允许你反驳,一直顶帖!删了之后就换个号继续发,然后回复评论的托就各种顶帖,各种好话,有的装作已经回款的,有的装作问群号的,反正比比皆是! 4 还是托!这是是QQ群的托,进群之后往往能看到很多人都发截图说回款了,然后托就跟着附和,几百人的群里,至少有大半都是托!搞的跟真的似地,然后群内不允许私聊!也不允许问对方问题!必须联系管理员!然后管理就给你介绍方案了····· 总之,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真有什么能本息全回的办法,你们觉得会免费吗?再说了!玖富允许他们这样做?说白了,这些骗子不怕死,明目张胆的诈骗!当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们迟早要进去!
贴吧所有的,各种群,全都是假的! 但凡让先汇款的全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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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的人,得多恨网贷平台?这可好了,不用还钱了?会不会有人冒充出借人一痛混淆视听呢
现在一切的结果,都不是大家能控制的了
看看最后什么结果吧
这笔损失谁来承担
咱们大家的债权真的3年内有效?
再正常的p2p,剩下的都是烂账
转发,银谷案经历了一年之久,而我们经受了很多的心酸和痛苦,我 转发, 银谷案经历了一年之久,而我们经受了很多的心酸和痛苦,我们坚强的抗争,却没有明显结果,改变不合理的定性,抓捕法人李希斋,追责,追资,抓捕等方面,没有明显的进展。现在国家高层已看到了民心所向,组建了中央巡视组,在全国各省展开为期二个多月的民生回访,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发出我们冤屈的呼声,彻底结束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拿起电话,动动手指,网上,电话,现场行动,同步进行。我们的口号是<为国为党抓罪犯><追责追资救人民﹥。 难友们都行动起来,为了血汗和尊严,共同努力。 中央巡视组将在北京市工作2个半月左右。 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10-84958518 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A01206号邮政信箱。 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 大家可以打北京的电话反应银谷诈骗案和投诉朝阳经侦不作为
事情前因后果
转发,关于冠群金融难民维权的几点思考1.准确把握事件的性质。 转发, 关于冠群金融难民维权的几点思考 1.准确把握事件的性质。不要把冠群暴雷看成是一起孤立的普通经济案件,好象仅仅是刘广东们所为造成的问题。这样,很容易造成我们冠群金融难民之间的误伤窝里斗,也让那些当年助推冠群发展现在都想逃避责任的同案部门甩锅得逞。没有普惠金融改革的大政策,能催生冠群这一大堆民间融资平台吗?我们出借冠群,有几人认识刘广东,受的是他的骗?如果他没有合法营业执照,没有zF给的那么多光环,没有法律保护额度内的利率,我们认识刘广东老几,谁会把血汗钱借给他们?如果没有普惠金融的深化改革,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全面信贷领域,支持地方小微企业,刘广东们能够野心(也许是雄心)膨胀,从ptp升华,进军国有银行的各种业务品种,甚至要创办中国第一家民间银行吗?没有ZF和刘广东们联手炒作推动这一所谓深层次金融改革,仅仅停留在PtP低层面民间融资平台上,能吸引那些智商很高的中产大客户吗?刘广东们自己何德何能,能快速吸储几百亿资金?冠群的惨痛损失,更多的不在于刘广东们自身的贪占挥霍,而在于国家引导的对地方小微企业的投资失败。冠群暴雷后,很快就有我们出借人报案经侦,然而哪个部门受理?浪费两年止损的保贵时间,任由当年还有效的冠群资产从各个渠道大量流失,这也仅仅是冠群自身的问题吗?不管愿意不愿意承认,以冠群为代表的民间金融平台的诞生、膨胀发展、混乱失败,都是普惠金融改革造成的,都是民间此轮金融改革的失败。改革的动机和出发点不可谓不对,但改革缺乏总体设计,盲目性太强,P2P与小微企业贷款等具体模式选择,都先天缺陷很多,必然导致快速崩盘。有人说,经是好经,被刘广东们念歪了。就算是这样,ZF也逃避不了失之监管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冠群从出生,膨胀到暴雷,背后处处都有国家有关部门引导操盘的影子。冠群的处置,是有关普惠金融改革走向,关系数亿金融难民民生如何解决,金融改革失败造成的严重损失谁来合理承担的重大是非问题,这个大势我们一定要清楚把握。说简单点,我们当年出借冠群,是看刘广东的面吗?没有GJ的全方位倡导鼓励站台助推,我们能把家底血汗钱都借出给冠群刘广们吗?如果今天说是诈骗,我们上当受骗,那我们从根本上受的是谁的骗?仅仅是刘广东们吗?单查处一个个刘广东们,回避造成全国性金融灾难的根本原因,就算几千个平台刘广东们全部倒赃,全部枪毙,我们难民的血汗钱能归还多少?我们的苦难如何解除?这一点是最根本的,不管局外人怎么看,承认不承认,我们受害人深有感受,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不然,你还维护什么权益?等着经侦查处刘广东们,几年后倒赃那几个钱打发你就得了。 2.坚定讨还全额本金的权益。我们的维权目标一定要明确,坚定。刘广东们是不是恶人,如何查处他们,不是我们维权的主要内容。我们的根本利益,就是依法讨还血汗钱。全额本金,合同约定并受法律保护的额度利息。这一点,不管别人接受不接受,能不能顺利实现,我们出借人,冠群金融难民,特别是将来我们推选的维权代表,自身不能动摇。因为我们的出借行为真实,合法,理应受到国家的保护。我们中很多难民,身处水深火热,比农村贫困户还困难,理应受到国家和社会解救。如果不明确全额退还本金和补偿利息损失,人家说追回多少就给你多少,没等怎么的就自己先认怂了,那还叫维权吗?等着吃亏认倒霉就行了。就算枪毙刘广东们,不归还借款,我们能解脱苦难吗?我们是普惠金融改革的参与者,出借人。国家金融改革失败的苦果,损失,不应由弱势群体出借人埋单!这一立场态度和根本利益,我们必须明确诉求,坚定地争取。 3.组织维权自救。冠群全国各地,涉及七八万人。全国平台几千个,金融难民上亿。《国际歌》唱的最对,从来就没有救世主,自己的苦难,最终还得靠自己组织起来,抗争解决。现在冠群官方被连锅端,出借人又群龙无首,一片散沙,这是任由外人处置宰割的格局,也许是某些势力所需要的。这时候我们最需要建立自己的联系机制,保障及时的案情进展的知情权。以市地为单位,推选出自己的维权代表,进入有序的维权阶段。一步步由地区到全国,由冠群单品种到全面联手。由冠群难友,到全国金融难民。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引起国家和社会的真正重视和关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原来有效的官群不应解散。群主进去了,可推出新群主到位管理。我们还可以组建更多的联系群,群群有沟通,确保每一个难友都能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提出自己的诉求。我们还应创造其它又效的互联方式,免得发生微信群聊取缔瘫痪失联的极端现象发生。维权代表应当是自愿挑头,拿出主要精力,甘愿为维护正义维护难民的根本利益而奔波奋斗。他们有独立思想,有组织能力,并心胸开阔,善于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不要只是为刘广东们那点恩恩怨怨而拉帮结伙,不要只为讨回8%和10%的赃款就心满意足。我们讨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根本利益,就拜托你们了。 4.协助政府,也据理力争。相信和依靠党和政府,但又要保持自己的独立诉求,不能完全地随经侦和有关部门起舞。第一阶段,彻查刘广东们是否贪占挥霍出借人血汗钱。这一阶段,我们和经侦目标一致,应当很好地配合政府,尽可能多地把刘广东们可能贪占侵吞的血汗钱吐出来,尽快归还大家。第二阶段,尽最大可能追还借贷企业侵占的血汗钱。这一阶段,就很难一致地合作了。欠债小微企业,大部分都与地方保护势力联系紧密,严肃讨债,牵涉地方利益,地方政府就很难尽心尽力推进,我们独立维权的难度就要加大,力度就要加强。第三阶段,对冠群呆死账坏账的认定,由谁来对血汗钱缺口损失负责和埋单,这时ZF就有可能与我们分道扬镳。我们诉求是ZF发起推进的普惠金融改革,鼓励站台冠群产生发展,引导将血汗钱借贷给混乱的小微企业,造成我们血汗钱的严重损失。加之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暴雷后又2年放纵不受理报案,与冠群共同造成血汗钱损失缺口,理应承担连带责任,为普惠金融改革失败承担责任,为还债差额埋单。而ZF如果不亲民不明智,就有可能推卸责任,不管难民的损失。国家银行无论怎样造成,呆死账都是国家埋单核销。而他们鼓励成立的冠群之类的实质民间银行,呆死账国家能否出面核销,现在还未可知。虽然从事实和法理上应当如此,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国金融难民的维权力度,取决于党和政府对难民民情的体恤程度。不管什么情况,我们自己的维权努力是不能放弃的。 此外,我们难友中的为数不少的特困同胞,如果等3年5年案子结了,不论什么结局,他们还能挺到那一天吗?我们维权,也应包括把这些难友的实际困境告诉全社会,为他们争取善款救助,争取政府资助,就象农村扶贫。这也是我们义不容辞职的责任。维权之路不会一帆风顺,也可能需要几年几十年。我们向当年相信党和政府普惠金融改革一样出借冠群,现在我们还是相信和拥护政府全方位介入案件。我们应快速组织起来,接管冠群高管被查办造成的混乱真空,协助政府彻查止损,促进金融灾难妥善合理解决,确保难民同胞早日解脱苦难。
转发,在别的维权群里看的现在转发一下→_→我有个同学是北京市 转发, 在别的维权群里看的现在转发一下→_→我有个同学是北京市政协委员。每年参加的是北京市的政协委员会议。他说每年在会上,能听到许许多多有关社会民生的问题。我就跟他讲朝阳经侦立案,去过很多相关部门很多次,但截止到目前,我们受害人也没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想让他给个主意,今后要怎么做才能把自己的钱要回来?他说想要回自己的钱,唯一只有一条,就是你们受害人坚决要抱起团来,到能去的各个地方,坚持不懈上访、投诉、去告!一定不要怕,因为你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是受骗上当的受害人,中国的法律赋予了你们为自己申诉喊冤的权利,这么做绝不违法也不犯罪!其中最主要的是每次去,不能轻易妥协,提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答复,只给一个似是而非或所问非所答的说法,就不能接受!派出所的警察、公安机关的来人,吓唬吓唬,轰一轰 就退缩了,这样只能叫半途而废,根本不能叫维权,那是百分百永远没有任何作用的!派出所、公安他们只是履行公务,来维稳的。但你们的重要目的:是要把你们的情况、你们的最终诉求向高层反应,要上面尽快解决你们的问题,要拿回你们自己的血汗钱!不答应、没结果就坚决不走!不要怕,因为违法犯罪了才会抓人,要回自己的钱,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意一条宪法!相反,你们维权的正义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要严惩的是那些真正的罪犯,而不是受害百姓!去一次就是博弈一次!软硬的道理谁都懂,就看谁更坚韧!你们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是自己的血汗、养老、活命钱,该怎么做就看自己了!想要,就只能死磕!不然,别指望任何……!因为全国此类受害、受骗、上当的事太多太多!指望有谁能出来给你解决,想都别想!有多少案例都是自己维权维出来的!靠自己、靠大家坚决维权到底誓不罢休就没有不成功的!!经侦办案的警官不给正面答复,就往他的上级告,告他不作为!不用怕,这是正当行为。总让你们受害人提供证据,受害人能查找和提供的证据有限,但现手里的合同以及保存的那些大量的照片和视频同样也是最有力最重要的证据,就完全可以上告。上面有没有“人”并不重要,自己有没有干到底的决心最重要![拳头]这就是我同学的建议,唯望所有的金融受害人能一起雄起![拳头][拳头][拳头]大家一起行动并转发
转发,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民,为何没能“远离非法集资”?谁之过 转发, 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民,为何没能“远离非法集资”?谁之过?? 当这场金融灾难发生后,竟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无法为这场灾难定一个恰当的名称? 而这些“血本无归”的投资受害人,常常互称“难友”,“难友”通常是被敌人抓进监狱的革命同志之间的称呼,在这里被引申为一起遇到同样灾难的人。按说这也不是完全准确,只能算是词义上的延伸。 但是问题来了,问题就出在这四个字上----官方倡导。这一倡导,性质变了。 我国对于重大决策的要求是:谁决策、谁负责。 我国对于行政许可的要求是: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 那么,出了问题,该谁负责??? 但如今问题是,出借人的钱没了,问题也没人解决,钱也不知道究竟去哪了! 这时候“好心人”告诉人们:远离非法集资,珍惜一生血汗! 这句好心的劝慰却让人们在逻辑上感到无比的纠结,好象是自己脑壳短了路。“好心人”说的让人们远离的“非法集资”,其实就是“那东西”。 人们为什么没能远离“那东西”呢? 原因一:“那东西”出现在全国各地的大街小巷的时候,没有人知道它是“非法集资”。它拿着官府的公文,从官府办理了至少五个部门的合法证照,有的是八个甚至更多,以显示它的合法性。它在全国各地大小城市的中心地段公开开设办公经营地点,在官府旁边眼皮底下公开宣传,说明它不是隐秘的地下活动,而是公开的、合法的、不受官府打击的金融活动。 有官府的公文可以看 出,它处于衙门的监管之下;有证人证言可以证明,衙门各司每月都要去进行“检查”。而官办媒体则反复地宣传它的合法性。 因此,“那东西”在当时完全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官方不仅没有警示,反而倡导或默许,别说是普通人民,甚至专业人员也根本无法看出它“合法外衣下的非法行为”。 原因二:“那东西”披着合法外衣公然出现在人们生活的城市、街道、小区、家门口、甚至将传单塞到你手中或是塞进你家的门缝。请注意,这不是人们去请、去找“那东西”,而是“那东西”铺天盖地侵入了人们的生活。 请问,善良的人们怎么远离它呢?难道把自家搬去外星球远离这个无处不在的“那东西”吗? 事实是“那东西”在当时是根本无法远离的! “好心人”所说的“远离非法集资,珍惜一生血汗!” 只能是案发后的警示,属于事后警示,只能警示之后的人们不再受骗,对于已经受骗的受害人却是事后诸葛亮,既无警示意义,也不能挽回损失。 至于“非法集资”,那就相当于一件马甲。事发前“那东西”穿的马甲名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事发后给“那东西”穿上的马甲名为“非法集资”。先是给受害人戴上一顶“投资”的帽子,如有不妥,再加戴一顶“参与非法集资”帽子,自然“后果自负”,以“贪图利息”为由让受害人无处申冤,那更是让人逻辑混乱、发疯、崩溃,必须要去精神病院检查一下。 人类历史数千年来,人类借贷一直遵循着的“借债还钱”的公平法则,仿佛要在今天被犯罪分子荒唐地打破。 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民,为何没能“远离非法集资”?谁之过???必须给出借人翻案,重新定性,全额归还本金! 这是一篇值得每位出借人认真研读并能让你理直气壮维权的好文!请花3秒钟转发出去!让更多难友看到!
转发,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华教授的建议, 转发, 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华教授的建议,各位难友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手段,因为非法集资违反的是金融管理的规定,但是不影响合同关系,不代表合同是无效的,不能因为被害人违反法律规定,就影响民事关系。 但是像有些平台实控人跑路了?股东们甩锅了等等行为导致血汗钱归还艰难,怎么办? 市中院领导,法律界人士终于发声了:融资公司是有证的公司,这个证很管用,可以公开的,明目张胆的骗钱,因为有证,大家才相信。有关部门发证的公司骗了大家的钱,有关部门有很大的责任。 举个浅显易懂的例子:就象我养的宠物咬了人,我必须付给被咬者一切费用,因为,是我没管好自已养的宠物,出了事不能让宠物负责,你杀了宠物也没用,必须让养宠物者包赔被咬者一切损失才是公平,公正的方法。 所以融资公司跑路有关部门理论上应该100%本息全额赔付受害者。而不是宠物咬了人,宠物主人无责,或采用杀宠物泄愤的方式去堵被咬者的嘴。即宠物咬了你,宠物也杀了,这样两清了,有个鸟用。这样被咬者心理受到的创伤,身体受到的创伤,还有高额的医药费,甚至会引起死亡,谁来负责。 所以,推理下去,宠物主人不去养这条咬人的宠物,就不会存在咬人事件,就算养了,没有尽到管教的义务,也不会出现咬人事件。 有关部门不去批准融资公司,批了但是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它就不会咬得大家体无完肤。 众所周知,这场网贷雷潮风暴本就不是受害人的错,受害人只是因为相信了当初提出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相信了国有企业入股注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就是安全靠谱的,相信了铺天盖地的宣传,相信相关部门颁发的运营资质就说明平台是合法合规的,因此金融受害人并没有做错。 不管最后追回多少钱,必须100%赔付受害者,这是一场金融受害者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官司,这一次是为人民服务的关键时刻,是稳定民心的关键时刻。 因此我们提议,由有关部门联合四大国家MAC设立一个基金,对这些坏账进行无条件的回购,确保无辜老百姓的本金可以优先全额归还!P2P风险即可化解,毕竟这些损失的财产,绝大多数是大家的救命钱,为了社会的和谐及稳定,这也是应该要做到的一点。其后以官方的优势,施之以重重压力,我坚信,就没有官方追不回来的钱! 同意本文的请转发,告诉更多的难友们,坚持唯权,决不放弃!因为我们始终占着一个理字! 如果你无意中看到了这篇文章 我们代表千万个网贷受害人 求求你,无论你多忙,请花1秒钟转发出去! 拯救万千即将支离破碎的家庭于水火之中 胜利的曙光就在前方[强][强][强] 政府垫资利国利民。
冠群只是中介平台争取服务费,换言之就算冠群倒闭了,你和借钱企业人借贷关系还是存在的,大不了利息不要,本金还给我总可以吧?政府定性非吸非集,这个关系抹杀不了!你们说的逮捕顾问,那是针对的纯诈骗公司,逮捕是应该的,冠群只是中介,懂了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老赖和黑子为什么这么急于立案------从我国现行法律的漏洞 老赖和黑子为什么这么急于立案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漏洞谈立案对出借人的巨大伤害 前些日子,我写了一篇文章叫《我为什么坚决反对立案》,从一个资深法律人的视角,把立案的危害讲了几点,个人认为说的可能还是不够直白,对于没有法律知识的出借人来说,可能还是有点理解不透,昨天爱投资平台的群里面出现了一个消息,说是南京警方接到北京警方要求协查的通报,由此许多出借人惊慌失措,生怕公安机关突然决定立案。我虽然钱不多,但是我绝对不希望平台死掉,出借人血本无归。所以我就从我国现行法律几个小小漏洞,说一下,老赖在立案这个问题上为什么如此慷慨,不惜重金雇用黑子,长期纠缠公安机关,持续向公安机关施压,导致公安机关不胜其烦,其中的玄机到底在哪里。 第一个漏洞:出借人无法直接起诉老赖 我们都知道,P2P本质上是一个中介,我们出借人把钱交给平台,平台出借给老赖,虽然本质上是老赖用了我们的钱,但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其中涉及到两个民事法律关系:一个是平台和老赖之间的民事借贷法律关系;另一个是出借人和平台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正是由于两个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老赖不还钱,只有平台有权利起诉老赖,而我们出借人却不能直接起诉老赖,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类似于集体诉讼的制度,这就成为一个很大的漏洞,如果平台没有了,就没有人可以起诉老赖,老赖们就可以无忧无虑的逃废债了。因此,这成为老赖们雇用黑子对平台发起猛攻并要求立案的主要原因。 第二个漏洞:先刑后民的玄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同一事实被公安机关立案,民事诉讼正在进行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移送公安机关;当事人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公安机关立案,人民法院就不管了。如果爱投资被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所有涉及到爱投资的民事诉讼立即中止,法院不再处理和受理任何关于爱投资的民事案件。老赖们再也不用担心被别人起诉到法院,过了几年,即使刑事案件结束,诉讼时效已过期,老赖们从此高枕无忧了。 第三个漏洞:有刑事无民事的现实 可能有些人出借人还会有些误解,以为刑事案件结束后,不行我们再打民事官司,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想法。我们国家的司法现状是,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只能通过追赃返还,法院不再受理同一事实的民事诉讼。通俗的说,如果你被人偷了10000元钱,司法机关把盗窃分子判了一年,但是盗窃分子把钱挥霍了,没有还给你,你是否可以起诉小偷要求返还10000元呢?不可以,法院不受理。这种情况,公安机关能追回来多少算多少,法院是不管的。 回归我们,如果我们变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我们将彻底丧失民事诉讼的权利,这也是老赖们不遗余力推动立案的重要原因。 第四个漏洞:追赃的尴尬 可能有的出借人对公安机关追赃抱有很大的期待,认为公安机关是强力部门,力度大,要起钱来谁敢不给。大错特错!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个部门的权力都是有边界的,公安机关是绝对不允许介入民事纠纷。而恰恰老赖们都是以借款的方式把钱从平台借走的,无论多少钱,都不属于赃款,公安机关一分也追不回来。这也是老赖肆无忌惮推动立案的重要原因。 即便是账款赃物,我国法律关于追赃的规定也很不很完备,账款赃物怎么界定,谁来界定,什么时候追,按照什么程序追,实际工作中弹性特别大,这都不是我们一介草民所能掌控的。 正是由于我国法律存在上述漏洞,老赖们在对上述法律漏洞心知肚明的情况下,不惜重金,雇用黑子,推动立案,搞死平台。黑子们为了搞死平台,搜集罪名,造谣生事,上蹿下跳,忽悠那些不理智的出借人跟风。事到如今,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下一步是否立案尚未可知。我可以断言,如果立案,以爱投资的情况,我们连1%的款都拿不回来,必将是血本无归,欲哭无泪,悔恨终生。(转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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