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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遇到一件事,我心中有几个疑问,求教律师大神帮忙解惑。 先说事情,我朋友在当地总部大楼遗失一部手机(IPHONE 7P,自己不小心遗失),发现遗失的时候电话已经打不通了。然后通过监控查询看到是一位妇女捡去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查询,通过第三人的介绍,才联系到了捡到手机的妇女,并且那位妇女不愿意归还,最后花了1000元才把手机拿回来,手机虽然拿回来了,但是手机被刷机了,里面的资料全没了。 我的疑问:1、自己遗失的物品,是否可以通过求助警察帮忙寻找捡到遗失物品的人?(我朋友说,他报警后并不予立案,理由是自己遗失,且金额不大) 2、我通过查询百度得知,捡到他人物品拒绝归还的涉嫌非法侵占,但需要法院起诉。从而我联想到,如果没有对方(捡到物品的人)联系方式和身份,我就没办法起诉,除了网络人肉之外,当地的公安机关是否有义务从现有的监控(证据),找到对方,或者有可以求助的第三方政府机关部门? 3、起诉拾到他人物品拒不归还的人,单单是监控录像和物品所有的证明是否足够作为起诉的证据?根据法规,拾到他人物品的人可以索要保管费,保管费的数额是否有相关额度的规定,还是任由对方狮子大开口? 4、像我朋友这样手机资料被恶意删除的,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 以上4点是我的疑问,请大神帮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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