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影竹乐😄 一级建造师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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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常见问题及统一解释 打击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常见问题及统一解释 一、母子公司 A企业为母公司(控股或参股B企业),B企业为A企业的子公司,注册人员社保在A企业缴纳,证书注册在B企业;注册人员社保在B企业缴纳,证书注册在A企业。 答: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单位,上述两种情况均属于挂证行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水利、铁路、公路、民航、港航、通信、煤炭、电力、石油、化工、林业、矿业等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反映的“子公司社保由母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缴纳”属于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无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关联公司 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A企业和B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注册人员社保在A企业缴纳,证书注册在B企业;注册人员社保在B企业缴纳,证书注册在A企业。 答:A企业、B企业间存在关联关系,但各自均属独立法人单位,上述两种情况均属于挂证行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三、内退 A企业为员工办理了内退(病退)手续,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A企业继续为其缴纳社保或由其自己出资缴纳社保,证书注册在B企业。 答:内退全称为“企业内部退养”或“企业内退内养”或“企业离岗退养”,注册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正式的退休手续。内退实际上是一种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工作的情形。 内退人员在原企业以外的企业注册,属违反注册人员管理规定中关于注册人员不得有行为,即“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属于挂证行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四、劳务派遣 注册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证书注册在其它企业,社保由劳务派遣企业代缴。 答:劳务派遣关系是指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企业指派该人员到其它企业工作的关系。实际情况有两种,一是注册人员只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未与注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属违反注册人员管理规定中关于“受聘于注册企业方可申请注册”的要求;二是注册人员既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又与注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属违反注册人员管理规定中关于注册人员不得有行为,即“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此两种情况均属于挂证行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五、委托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保 注册人员或注册企业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为注册人员缴纳社保。 答:此两种情况均属于挂证行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六、自主创新 A事业单位(企业)鼓励员工自主创新,员工保留A事业单位(企业)的社保,到B企业工作并将证书注册在B企业。 答:除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企业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情况外,其余情况均属于挂证行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七、多形式、多企业、多地有社保 注册人员除在注册企业缴纳社保外,同时因购房、子女上学、积分落户等情况在多地、多家企业缴纳社保(社保账户状态为欠费、停缴、中断),或以城乡居民参加新农合社保、失业人员、个人参保及破产企业(离退休、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情况缴纳社保。 答:上述各类情况均属于挂证行为,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除注册企业以外的其余社保账户进行减员销户或多账户社保合并至注册企业,确保其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承诺其社保账户全国范围内唯一。 八、停薪留职 注册人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办理了停薪留职,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保或由其自己出资缴纳社保,证书注册在其它企业的。 答:此类情况属违反注册人员管理规定中关于注册人员不得有行为,即“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属于挂证行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九、注册人员已与原注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受到刑事处罚或因病、亡故等原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答:注册企业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其情况说明连同与注册人员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医学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强制注销。 十、注册企业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其情况说明连同注册企业工商注册地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强制注销。 十一、依法提前退休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可不认定为挂证。 十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其下属企业注册 答: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供该企业上级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应注明其社会保险由该企业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该企业上级事业单位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该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注册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可不认定为挂证。 但上述情况中,下属企业应为事业单位下一级企业。注册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下属企业或同一集团内平级企业的,均属于挂证行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十三、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供该企业归属管理的大专院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应注明其为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其社会保险由该企业归属管理的大专院校统一缴纳)、该企业归属管理的大专院校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该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注册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可不认定为挂证。 十四、军队自主择业人员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供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军官转业证书》、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注册人员在现人事档案接收部门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权益记录,可不认定为挂证。 十五、军队退休人员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供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军官退休证》,可不认定为挂证。 十六、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供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协议书、注册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可不认定为挂证。 十七、由于注册信息与实际身份信息不一致造成无社保信息的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变更手续,同时提供情况说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其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承诺其社保账户全国范围内唯一,可不认定为挂证。 十八、由于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填写不全或有误造成重复注册的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填写不全或有误的变更手续,同时提供情况说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可不认定为挂证。 十九、已完成社保账户中企业更名但注册人员证书未完成企业更名造成社保不一致的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注册人员证书企业更名手续,同时提供情况说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其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承诺其社保账户全国范围内唯一,可不认定为挂证。 二十、注册人员已在新注册企业中参保缴费但未完成证书变更或重新注册至该企业造成社保不一致的 答:注册人员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注册人员证书变更或重新注册至新注册企业,同时提供情况说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其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承诺其社保账户全国范围内唯一,可不认定为挂证。 二十一、已完成注销注册的 答:注册人员已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注销注册的,应提供情况说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可不认定为挂证。 二十二、在施(监)项目负责人社保核查异常的 答:在施(监)项目负责人社保核查异常的,注册企业应立即对其进行更换,同时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十三、社保缴费及查询规则 答:社保缴费规则为每月5至20日缴纳上月的社保,所以当月只能查询截止上上月的缴费信息,即4月6日起可以查询2月的社保缴费信息。 二十四、执业资格重新注册 答:注册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终身有效,其主动申请注册证书注销后,可在其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申请重新注册,期间没有时间限制。
一建不会取消! 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考试省级审批权的个人分析 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12项,其中包含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还包括相关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建工行业历经数次调整,具体包含哪些内容?调整后,建工企业资质审批和个人资格证注册,应当走什么样的流程,对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师及相关单位有什么影响? 一、细数建工行业在调整中的变化内容 在本次调整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共包含12项。自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20日一年半时间,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权改革、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历经6次,改革陆续取消和下放300余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所属的建工行业分别是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五次与第六次。 二、为什么要取消地方住建部的初审权 在本次公布的152项调整内容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12项,分别是: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审批;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一级注册结构师和其他专业勘探设计工程师注册的审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审批;甲级、部分乙级建设工程勘探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的审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审批;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审批;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注册审批。 现在的改革,取消了省级住建部门的行政审批权,清理和压缩现有前置审批事项,将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度,再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 三、调整后,对建工企业和个人有什么影响 注册类资格证的审批,按照原来的做法,由省级地方初审,再将资料上报到建设部审批。有些初审审核过了,但是到了建设部审核却过不了,因为中间包括很多重复注册的情况存在。按照规定,所有建设部管理的个人注册类资格证,如全国注册建造师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必须放在同一个单位,但是原有情况下,省级建设厅审核不了这个情况,因为数据库在建设部,所以才有这个改革。 本次改革,取消的是省级住建部的初审权,而不是相关项目的考试。改革后,地方收集完审批资料直接递交到建设部审核,简化了流程,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对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件好事。 至于考生关心的相关项目的考试会不会取消,大家大可放心,考试不会取消。建筑行业需要拥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水平,懂经济、管理、技术与法务四项技能的人才。以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审批为例,按照国际惯例,项目经理必须有建造师证,比如美国有建造师协会,英国是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西班牙、德国等发达国家都有建造师协会。与中国的区别是,国际是协会认证,中国是政府认证,从改革文件上来看,中国注册资格类的项目改革有向协会改革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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