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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高校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盟”成立 黄河流域高校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盟6月22日在济南正式成立。联盟由山东交通学院倡议发起,汇集青海民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宁夏大学、内蒙古大学、长安大学、太原科技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山东交通学院等“沿黄省区高校”科研力量,将凝心聚力打造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科技创新高地,共同推动“交通强国”建设,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科技支撑。 会上,来自长安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高校校长及其他代表聚焦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解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问题,共同擘画黄河流域高校交通运输学科专业建设蓝图。 中国科学院院士赖远明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军教授、黄河国家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余东华教授围绕“交通强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进行交流与研讨,为黄河流域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交通运输在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服务性的地位和作用彰显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开路先锋”。在此背景下,黄河流域9省区高校共同发起成立“黄河流域高校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盟”,把握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难题,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山东交通学院党代会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建设“山东交通大学”目标 报告指出,实现高水平应用型交通大学的战略目标,分三个阶段进行安排。 1、2026年,建校70周年之前,即我校“十四五”规划收官之际,在成为硕士授权单位的基础上,全面达到更名大学要求,实现“交大梦” 2、到2036年,即建校80周年之前,全面开启“山东交通大学”发展新篇章,成为博士授权单位,建成具有示范作用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3、到2056年,即建校100周年之前,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成为高峰凸显、名师荟萃、学子向往、人才辈出、有重要影响力的交通大学。今后五年,要对标更名大学要求,按照“1167”工作布局,即:围绕建成“高水平应用型交通大学”这一目标,着力建设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聚焦硕士点、研究生规模、学科专业结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基础设施条件等六个关键指标,加强特色优势凸显的学科筑峰体系、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高层次人才引领的人才引育体系、基础应用双轮驱动的科技创新体系、融入交通强国战略的社会服务体系、包容开放的国际交流合作体系、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服务保障体系等七个方面的体系建设,努力建设特色交大、创新交大、活力交大、开放交 大、美丽交大、幸福交大。
教育部同意设立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 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的函 教外函〔2019〕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建立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的函》(鲁政字〔2016〕30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经专家评议并审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学院隶属于山东交通学院,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英文译名为Don College of Shandong Jiaotong University。 二、合作设立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山东交通学院和俄罗斯顿河国立技术大学。办学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三、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办学总规模为960人。每年每专业招收本科生120人,在山东交通学院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 四、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开展本科学历教育,开设交通运输(081801H)、土木工程(081001H)两个本科专业。增设专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颁发山东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俄罗斯顿河国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学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规定确定。 七、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为MOE51UKA02DNR20181932N(许可证另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于招生有效期满前另行申报。 八、请你省加强管理,指导山东交通学院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学科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专此函复。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1932N) 教育部 2019年1月14日
山东交通学院关于2019年贯通培养转段测试成绩公示的通知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2019年贯通培养转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交院发〔2018〕178号)文件精神,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2019年贯通培养转段合格标准如下: “3+2”专业合格标准为: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达到50分以上(含),专业基本技能成绩达到50分以上(含)。 “3+4”专业合格标准为:专业基础知识总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含),专业基础知识综合一成绩达到40分以上(含),专业基础知识综合二成绩达40分以上(含),专业基本技能成绩达到115分以上(含)。 现将转段测试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0687112)反馈。 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室)、相关二级学院和对口职业院校相关人员组成的复查工作组。考生在成绩公示期内,可申请复核测试科目是否存在漏评、错统情况,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范围。复核申请办法及流程如下: 1.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方法和核查理由。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公示期内,到招生办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经过复核确认答题漏评、错统等异常情况需重新评分的答卷,由复核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3.成绩复核组于一周内将核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接到复查结果通知后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 1.2019年贯通培养转段测试成绩(3+2) 2. 2019年贯通培养转段测试成绩(3+4)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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