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神完虐渣科 科神完虐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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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几天的题明显感觉到今年的几道题有不同的观点 首先明确一下是看到民商法的题有不同的观点,但是民商法的题历来就是不同的观点不需要都答,你选一个方向答就是了,比如后让与担保学过的都知道有两种观点择一作答。 目前我发现一个是民法题里的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由于答案是不能,因此只要有一个不能的理由即可,不需要所有理由都答上,目前发现两种理由都可以成立,一种是从同等条件答题,一种是从房屋已经转让的角度答题,结论都是不能行使 再一个商法的优先购买权的问题,也是两种观点,但是是两个答案,一种是认可优先购买权,这种是我的观点,虽然股东与第三人有让与担保的约定,但是这是内部约定,其他股东不知情,故在外部股东看来其就是在对外转让股权,因此满足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可以行使。 还一种观点是默认其他股东是知道有让与担保的约定存在的(虽然我没感觉题目中有显示其他股东对此知情,但是如果这样去理解我觉得也能说得过去),由于真实意思表示不是转让股权,故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所以我觉得大家不需要争论哪种观点是对的,现在的法考就是故意考得模棱两可,就是要看看考生们会写出什么观点,只要理由站得住,都会给分,你们可以看看这几个观点,哪个是错的?你根本挑不出来错,你怎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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