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子一 乖乖子一
大大大喜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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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威】那段青春初见的末路 那段青春初见的末路              文/威威 我微微地扬起头。走路的时候学会把手插在自己的兜里。一个人过马路的时候学会走斑马线,看红绿灯。无聊的时候学会吹口哨来排遣寂寞。坐公车的时候学会看风景,不把耳机开到最大而错过站。     你看我也一样学会了一个人生活。没有你我也依然过得很好。那么就这样吧。我最亲爱的罗西。我同意你说的,我们分手。     阳光打在我微微抬起的脸上,让我觉得温暖。所以眼泪始终都没有掉下来。就让它们退回到心底,然后慢慢的和那些往事一起腐烂。就这样,亲爱的,别说再见了。     (1)     我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就是个害怕疼痛的孩子。害怕打针。可是每次却要硬着头皮闭着眼睛第一个打。只是因为会赢得小朋友的尊敬,或者是老师奖励给的一块糖果,一句表扬。我不是个虚荣的孩子,真的不是。可是我只是想要那片刻的关注。我经常羡慕一个叫陶陶的女孩子。她有水汪汪的大眼睛。我羡慕她的花裙子。她会讲故事,会背唐诗。大家都喜欢她。她的身边总会有很多人陪她玩。她从来就都不会孤单。有时候我看着她的笑脸,都会觉得阳光灿烂的美好。     其实我也想和老师说,我也会背唐诗。我也会讲故事。可是,我始终都没办法开口说。每次我都只能把自己藏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里,摆弄那些掉漆的有些班驳的玩具。听到小朋友的欢声笑语,我都克制自己不要回头去看。然后心里一下子一下子的疼。     每天放学的时候我会背着我的小书包,跟在妈妈后面回家。其实我也想像别的小朋友一样,拉着妈妈的手,欢笑蹦跳的回家。可是,我一次都没有。我走在妈妈的影子下面,觉得安全。我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那么小的我就会那么强烈的没有安全感。     我会搬着小凳子坐在院子里看书,认不得太多的字,半看半猜。捧着厚重的字典,始终不肯开口发问。有时候听外面小朋友欢快的打闹声,会偷偷的趴在院子门边看。     其实我也是参加过那样的游戏的。陶陶邀请我参加他们的游戏。我看着陶陶对我伸出的白嫩的小手,有点受宠若惊,却依旧欣喜的加入。依然记得和他们玩的是那时侯最流行的红灯绿灯小白灯。我诚惶诚恐的害怕出错,可是,我还是出错了。和我一队的小伙伴开始抱怨,陶陶你为什么带个哑巴玩?我缩着肩膀在心里拼命的摇头,我不是哑巴,真的不是,我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而已。我明白,我们小的时候对别人的伤害可能是无心的。所以当小胖子推倒我的时候我并没反抗,也没有一点的怨恨。我只是狠狠的咬住我的胳膊,狠狠的。我清晰的感觉到胳膊上的疼痛,和入嘴丝丝的血腥。小时侯也许集体排斥一个人并没有理由,也许他们只是厌恶我。我听见陶陶和他们的争吵,我知道她在维护我。我突然间恍惚的觉得,我的世界突然无声,牙齿的坚硬使胳膊无法抵抗。我不想听我不想听。然后突然一个人拉起我。看着被我咬的血肉模糊的胳膊,狠狠的就抽了我一个耳光。我抬起头,那个人对我说,我告诉你米乐,以后除了我,没人可以这么对你。包括你自己。      那天罗西的棱角分明的脸深刻的印在了我的记忆里,久久不能忘记。这个混世魔王罗西。是那么干脆残忍的闯进了我的生活。那天他是拖我走的,用盐水冲洗我的伤口。撕心裂肺的疼。他说米乐,这是你想要的吗? 从小我就有这个毛病,总是用别人的错误伤害自己,觉得疼痛能使我清醒。可是罗西告诉我说,米乐,以后有了我,没人可以让你疼痛。那时候我七岁,我笑了。那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笑。对那个凶狠的小霸王。他得意的摸摸我的脑袋。告诉我,米乐你要记住,以后,你是我罗西的。 可是就是这个魔王,告诉我没有人会再让我疼痛的这个罗西,他慢慢成长为一个坚毅的少年的时候,他再一次让我撕心裂肺的疼痛了。
【威威】我愿意傻傻的爱,我也愿意傻傻的伤悲 我愿意傻傻的爱,我也愿意傻傻的伤悲                       文/郭威威 心里因为某个人的离开而变得空落起来。有种无声的痛。无法反抗。无法辩驳。没法回头。一切都已经注定。什么都无法改变。人们常常都是无助。我可以安排我小说的结局。可是我却摆布不了我的人生。如果可以重新来一次。我不会接受你的靠近。很多时候,结果往往重要于过程。若注定满地心伤,不如,不要来的痛快。只能说,愿一切安好。 很多人都面对着明天的分离。那么至少,我们应该为今天的不离不弃而微笑。 (1) 黎木的机车在我楼下叫嚣的时候,我正在苏染白温柔的电话之乡里陶醉。苏染白正在电话那头给我唱《做你的男人》。他的声音干净而温柔。最最适合唱这样的情歌。还没等苏染白说他每次挂电话之前都要说的“宋文汐我爱你”的时候,黎木已经开始在宿舍楼下大喊我的名字。 我匆忙的挂了苏染白的电话,从心里的舍不得。走到窗口看见黎木正摇晃着他的狮子脑袋,嘴里还不停的念叨什么。我再一看宿舍楼已经有无数的姐妹伸出了五颜六色的脑袋。正在观望。这年头,人的审美还真是怪异啊。连黎木长的那么像阿童木的人都能这么受欢迎。 话说苏染白和黎木都是我们这所大学的两大风云人物。人称黑白双煞。当然这个是我偷偷起的。正规的他们的人称是一个叫白马王子,一个叫黑马王子。他俩还真是够极端的了。苏染白是典型的大家梦幻中的那种白马王子。偏爱浅色的衣服。连笑容都是浅浅的。温文儒雅到不行。从我认识他到现在,我几乎都没听他大声说过话。年年能拿到一等奖学金。身后挂一大堆干部名号,说着数着都觉得累。年年艺术节站舞台上唱情歌,迷得小姑娘七晕八素的。个个都幻想做公主了。他往那一站,无须任何语言,就是一模范。更重要的是,人那皮肤好的,我都羡慕。刚认识他那会就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问他用什么牌子的洗面奶。 黎木就属于那种吊儿郎当的个奋斗青年。简称愤青。皮肤黑的像NBA的球星。别说,身上的肌肉是挺匀称的。但是我就不欣赏那种可爱版的痞男。一天天的没正形。官职也没人苏染白高。人苏染白都学生会主席了。他才一破文艺部部长。虽说在舞台上唱歌的场面很火暴。可他那摇滚范,永远也没有一点王子的感觉。不管他跟谁说话都恶声恶气的。天天那扑克脸蛋跟谁都拖欠他三块钱一样。永远都不像苏染白一样,天天好象面带和煦的春风,跟谁说话都是客客气气的,特别的温柔。苏木染永远都是那种干净的偏分。而黎木永远都是那种两边剃上去的流氓头。我还真就不明白那些为他疯狂的小姑娘图个什么。按理说他走正常路线也能看下去。怎么说还有水汪汪的大眼睛搁脸蛋上呢。如果他不脾气那么臭,那俩小虎牙也能算可爱吧? 我正兴致勃勃的自己琢磨着还挺乐和。忘记那还一人了。估计黎木等的不耐烦。一抬头正好看见我在窗户那傻笑。估计他以为我一直在对着他流口水。于是他摸了摸他依然流氓的头发。对我使了一个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的眼神。然后凶巴巴的发出了他的楼下狮吼。我边捂耳朵,边跑下楼。可是我还是听见了他超级无敌霹雳大的摇滚破锣嗓子在那大喊“宋文汐你个小兔崽子你快给大爷我滚下来,晚一秒我就废了你!” 听听,这像男生对女生说的话吗?我跟他抱怨的时候他还一点没省劲的拍了一下我脑袋,说,宋文汐,不是我说你。你看看,你自己哪像个女生啊你?都大学了,该发育的也发育了。怎么说一女的也该有点曲线了,我要说你是搓衣板我都抬举你了,人那搓衣板还有无数小波涛呢。 要是别人第一次听我俩说话,指定笑喷。哪天我能和黎木见面不掐架了,那估计地球来了火星人了都不觉得惊奇了。 (2) 我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认识了苏染白和黎木。不同的只是结果。一个成了我男朋友,让我天天冒着被刺杀的危险。一个成了我哥们,让我天天顶着黑白通吃的罪名。其实我是挺好一姑娘。真的,挺好的我。
【威威】唱一首想念你的歌                 唱一首想念你的歌 文/郭威威 (1) 第一次见苏小北是在一个婚礼上,他是伴郎我是主持。我第一次见到把白色西服穿得那样好看的男孩子,纯净而挺拔,眼神明亮闪烁,嘴角含着笑容。 苏小北拿着大捧的鲜花走上台的时候,我正在那使出浑身解数的调动大家的气氛,就差没唱二人转了。虽然我这辈子在草丛中长大,见过了无数班草校草。可当我看到他的那一眼,我的心脏还是停跳了三拍。 他凑在我耳边说,美女,后面那对新人有点紧张,你再把流程给我交代一遍,我回去安抚安抚他们。他离我如此之近,我清晰的感觉到自己得血液统统在往脸蛋上涌。我在大脑不受控制的情况下,把流程又给他交代了一遍,他临走的时候,我还不忘花痴一句,帅哥,你身上的香水味可真好闻,啥牌子的? 他看着我淡淡的笑了一下,又返回身来,在花束中抽出一支别在我的头发上,说,这个花很配你的衬衫和仔裤哦。然后对我眨眨眼睛,转身离去。事实证明,这个媚眼的杀伤力百分百。 我主持过无数次的婚礼,这次是最豪华的。用术语来说,就是中西式合并的。连新娘的婚纱都得几个人一起拖着。所以,当这一对新人出来的时候,人们开始高声的欢呼和呐喊。我想,我一定是喊的最欢的那个。因为苏小北出场的侧面太像金城武了,我太迷他了。 于是我出现了这样的口误,“请大家对伴郎伴娘表示由衷的祝贺……那个什么的,由于结婚的伴郎和伴娘都能选的如此的般配,可见新郎跟新娘的心心相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以及郎才女貌……”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次失败的主持。因为我的眼光只围绕着苏小北转了。人家跟着新郎敬酒的时候,我也拿着麦克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身后,逮着机会就问他,你地什么名字地干活?他逮着机会就回头说,我地苏小北地干活,我知道你地艾沫沫地干活。我说,你地职业伴郎地干活?他说,YES,你地职业司仪地干活?我说是地是地,你地钞票拿了多少地说?他说不多不多,几百块地说,你地多少地说?我说不多不多,我请你吃饭你请我喝酒地同意不同意? 听完我这话,他嗖地转过身来,低声说,手机拿出来。我愣了一下,干嘛?我手机不值钱,别抢劫我。他手一伸,跟人约会就要有点诚意吗嘛,你不付出点代价我哪知道你是不是真心啊! 我于心不忍的掏出我可爱的粉红的N72,依依不舍的递到了他的手上。他看了一眼笑出声来,说,你用这么智齿的手机也就算了,你竟然还在上面贴了个什么什么东西。我瞥了一眼,低声说,奥,是奥特曼。 他在裤兜里掏了半天,掏出个电话递给我,严肃地说,要是一会走散了,你能记住你的电话号码吧?我感觉弄得跟地下党接头一样,于是我也严肃地说,我能。他说,那就行,你拿着我的电话,我拿着你的电话,咱俩保持联络。 我顿时感觉我要被雷死了,我说,苏小北先生,你长得这么帅,你的智商就非得跟你的美貌成反比吗?你把电话号码输入到我的手机里不就行了,我还以为你大废周折的要打劫呢! 他不好意思的摸摸后脑勺,说,那个什么的,我记不住我的电话号码。这样,你先忙你的,然后一会散场咱们集合吧,他摇了摇手里那个有着大串手机挂饰的粉红色贴着奥特曼贴纸的电话,说,一会见咯。 我天,这个男人连个再见的姿势都是这么迷人。我握着手里的Apple iPhone新款手机,在心里犹豫了半天。我是携带着这个价值8K的手机先跑,还是等待着跟美男约会。结果证明我还是好色大过于爱财的。 在新郎新娘答谢完亲友合影的时候,我凑上前去,从苏小北的身边把伴娘挤开,对着镜头摆起剪刀手的造型。苏小北一时没反应过来状况,我把他的手也摆成剪刀手的造型,说,来帅哥,对着镜头微笑。苏小北听话的露出八颗白牙,举着剪刀手,样子看起来可爱极了。 从摄影师手里拿过立拍得的照片,得意的冲旁边气的脸蛋都绿了的伴娘挥了挥,冲苏小北挤挤眼睛,我说,我完工了,可以闪了,你呢?苏小北比了一个OK的手势,我指了指后门,比划着说,我先行,你跟进。苏小北点点头,表示明白。
╔.G调↗°威威.╗ 我在《星期9》上看到郭威威的文章,超喜欢!~ ( 1 我在《星期9》上看到郭威威的文章,超喜欢!~ 她写的真的很棒呢... 作者: H依A恋M 封 2008-2-24 21:14   回复此发言 -------------------------------------------------------------------------------- 2 回复:我在《星期9》上看到郭威威的文章,超喜欢!~ 恩,真的很不错啊... 作者: ☆薇枫霖霖☆ 封 2008-2-24 21:17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3 回复:我在《星期9》上看到郭威威的文章,超喜欢!~ 谢谢你对威威姐的支持..可是要注意发贴子的格式哦 作者: 乖乖子一 封 2008-2-26 13:04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4 回复:我在《星期9》上看到郭威威的文章,超喜欢!~ 对齐真的很重要么? 作者: 揽月城 封 2008-2-27 20:17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5 回复:我在《星期9》上看到郭威威的文章,超喜欢!~ 对啊.这样会很整齐.而且会增加排名的.. 还有匿名帖子会减人气 作者: 乖乖子一 封 2008-2-28 20:30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6 回复:我在《星期9》上看到郭威威的文章,超喜欢!~ 星期九现在也卖的不错了。 作者: 郭威威87 封 2008-5-13 15:03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7 回复:我在《星期9》上看到郭威威的文章,超喜欢!~ 星期九 报亭有卖嘛 作者: YJYsun 封 2008-8-6 12:56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共有贴子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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