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黑天鹅
黑雪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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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反驳相对论和建立一个取代它的理论是真不容易 谁会想到把多普勒效应的速度项加到麦克斯韦方程组中? 谁会想到把动量定理p=mv的v改成两个物体的相对速度? 谁又能想到把牛顿第二定律F=ma看成是单独的力? 谁又能想到把引力的泊松方程改为负号?(这一个可能不难想到) 这些谁会想到?谁会从相对论一路把物理学修改到牛顿三定律? 不是我吹,除了最后一个,前三个真的很少有人能想到,这不是知识的问题,哪怕你数学读到博士,数学再好,物理知识再全面,你也很难想到这些。所以,要成功反驳相对论并建立一个取代它的理论是真不容易,这不是学历的问题,再高的学历也帮不上忙。
牛顿三定律需要修改,因为它是相对论的起源之一 一般人认为牛顿力学没有造成相对论出现,但我发现这可能错了,相对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牛顿三大定律。 以电梯为例,因为牛二F=ma是合力,所以电梯失重的受力分析是: F支=mg-ma 因为失重时F支(地板支持力)为0,因此mg=ma 这造成了什么后果?mg是引力,ma是惯性力,也就是说mg和ma之和是0,相互抵消了。而这就是等效原理。也就是说,牛顿第二定律就是等效原理,因为它被看作是合力,所以出现“引力和惯性力可以抵消”的相对论结论。 你们看,牛顿定律是不是要修改?
看看相对论多荒唐,“近似的抵消”,这能近似? 这还是科学吗?惯性力和引力可以近似的抵消?近似?“小到引力场没有可觉察到的变化”?这要靠主观“觉察”?听听,这还是科学吗!
1除以3是0.333……吗? 昨天我说等效原理不成立,所以0.999……≠1,但这样确实造成了一个问题,因为: 1/3=0.333…… 1/3×3=1 0.333……×3=0.999…… 所以: 0.999……=1 那么这样看0.999无限循环等于1 但是,我当然不认为0.999……等于1,所以,只能否定1/3=0.333…… 我只能说1/3和0.333……无限接近,但它们不相等 数学确实也有许多问题,从初等数学就开始了。
经典电磁学的悖论之一,这是相对论的起源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最初是为了解决这些悖论,看下图,这是法拉第定律的悖论。 实验1和2都能使回路产生电流,但解释却不一样。实验1是洛伦兹力(磁力)使回路产生电流,实验2是磁场产生感生电场,然后感生电场使回路产生电流,一个磁场产生电流,一个感生电场产生电流。运动是相对的,磁铁和回路线框不论哪个运动,回路产生的电流机制应一样才对,然而,事实上解释却不一样。如果你住在磁铁或线框上,那你怎么知道磁铁和线圈哪个在运动?这就是悖论。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缺少一个背景参考系,如果你不知道磁铁和线圈哪个在运动,这是因为没有背景。 相对论用洛变来处理,确实也成功解释了这个问题,而我用以太作背景参考系,一样能解决这个问题,有了以太作背景参考系,谁在运动不就确定下来了?
证明微分几何“曲线线元和切线线元不相等” 有人要我证明曲线线元和切线线元不等,我不知道为什么这还要证明,下面这个图可以吗?不是白痴应该都知道AB和AC不相等吧?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难道曲线AB还能和直线AC相等?无穷小区域?把这图画成无穷小,AB就等于AC了?这和图大小有关系?
相对论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它的思路是什么? 相对论本质上是用洛伦兹变换和度规替换多普勒效应公式。后者的速度项其实是参考系,相对论用洛变或度规的变换办法可以部分的替代它,起到同样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它在许多地方计算符合实现象且貌似能解释这些现象的原因。 物理学发展到电磁学时产生了许多悖论,用麦克斯韦方程解释有许多的悖论,这时相对论出现了,它的洛伦兹变换确实能解释和计算这些悖论。 但是,相对论不是一个正确的理论,因为它通过扭曲时间、空间的办法得到结果,而时空观是物理基础的基础,篡改它造成了相对论无法与其他物理理论比如量子力学不相容,这使它不可能成为一个正确理论,除非你否定量子力学。 以麦克斯韦方程组为代表的经典电磁学缺陷是什么?就是缺少一个参考系,因为没有参考系,所以它产生了许多悖论,相对论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而现在我这个并不认真的出于玩耍目的业余爱好者用另一种办法给电磁学和引力添加了参考系:以太。在以太存在的基础上,我用多普勒效应公式的速度项替代洛伦兹变换和度规,从而得到一个时空观正常的引力理论。
相对论的错误也有数学根源,数学本身有很大问题 比如广相教材这里说:“微分几何告诉我们……曲线线元dsᴬ和切线线元dsᴮ相等”,但,实际上,这两个线元是不相等的,无论它们多么接近,非常接近,可以“以直代曲”,但它们不相等,这是数学上的错误,这个错误是相对论得以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等效原理是不成立的 等效原理有点微积分的“以直代曲”的意思,但是微积分是数学,它可以取近似,等效原理却是物理,它不能近似认为是这样。比如再小的猫,它也是猫,不能说它近似是老鼠。 无论引力场中一个时空区域多小,哪怕它小到极点,对不起,它依旧不是平坦的,它不能等效成平坦时空。但广相的等效原理却说可以把它“近似看成是平坦时空”,这是错误的,相对论的这个物理逻是不能成立的,认为这个原理成立的人是不理性没有科学精神的,科学是严谨的严肃的,怎么能这样“近似”?这是近似得了的吗?无论这一小块时空多小,它也不可能近似平坦啊
你们知道相对论的度规是什么吗? 我认为各位支持相对论的甚至不知道度规是什么,如果我问你们度规是什么,你们尽可以粘贴一些描象的解释,但你们其实不知道它是什么。 大家可以把度规理解成洛伦兹变换因子,洛伦兹变换因子的平方再加个负号就是度规g₀₀
相对论的最致命错误 就是下面这个公式,这是度规的由来。你们看其中的v,它被转换成2GM/r,GM/r是引力势,v是速度,这个速度包括相对速度。也就是说,如果你向地面上一个静止物体跑去,速度是v,那么这个物体相对于你也有一个速度v,因为速度是相对的,那么,相对论就有一个逻辑:这物体相对于你有一个二倍引力势2GM/r。这就是度规,而这个逻辑基础就叫:等效原理。 所以,你看下星光偏折,星光经过太阳旁边,它相对于观察者是不是有个速度v,也就是光速c,那按相对论的等效原理,它会产生一个2倍引力势,而牛顿力学只有1个引力势,那在相对论中星光受到的引力势是不是牛顿力学的2倍?星光偏折角当然是2倍,这就是相对论的星光偏折角符合的原因。 但这是错的,虽然结果正确。
你们看看这论文摘要,这不是抄袭是什么? 这是霍夫曼和几个陌生作者的论文,这不是抄袭我的是什么?他们以前没有这样明确思想的,“概念化为个体心理过程的动态网络”,这就是我的理论了,不够全面,但是理论核心有了。这和是不是机器翻译无关,机器翻译并没那么差。说是机器翻译让我认定抄袭的人是自己看不懂,就是人工专业翻译你一样不知道在说什么。
海斯和霍夫曼等人想抢我的理论,但很难。 他们要想抢我的理论,那还要继续抄袭,不然以他们现在的几篇论文是抢不了的。无论深度还是系统性,他们的论文远不能和我的相比。他们要想完整、系统的提出这个理论,需要付很大的努力,而以他们的能力是做不到的,他们必须另外再找合作者。他们目前找到了一个叫“克莱沙.王”的女人,但她的能力显然也不足,所以他们还得再找。如果现在罢手,他们得不到这个理论。
我不会英语,但我不觉得会是多大障碍 我到美国买个这翻译耳机,我看看不会英语还是不是障碍?在中国不能用ChatGPT,但在美国可以啊
他们抄袭我理论的证据 我正式贴一些证据,看下面这个网络模型的图,这方框中的文字(方框叫“节点)明显是“心理过程”,我想专家也会同意这一点。但是,在2018年之前,也就是我在预印本上发布论文之前,他们的论文中的网络模型的节点是“症状”,但他们这篇2022年发表的论文中,节点明显是“心理过程”。 这是另一篇抄袭我的论文,这是抄袭的三篇中的一篇,我已经发现有三篇论文明显有抄袭我的理论的痕迹。 所以,如果诉讼时效能赶上,我一定会起诉,诉讼时效赶不上,我就要求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调查,听说今年10月份后他们将对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以前不公布,保护研究员隐私,但现在他们改变做法),这正好让我碰上,我就想让美国社会都知道,让学术界都知道。 我可以100%的确定他们抄袭了我。你们看黄体字部分,这不就是我对心理程序的定义被他们修改一下挪用了吗?
论文抄袭起诉是不是还有诉讼时效? 那我是2022年发现的,那不很快要失去诉讼时间了?美国这个论文侵权诉讼时效是几年?三年?四年?怎么诉讼时效这么短?那过了时间就不能告人抄袭?我天天盯着他们啊?我知道谁抄谁不抄?
如何起诉老外? 我有篇论文被美国老外抄袭,但是我比较穷,旅游签证难办,因为没有财产证明。那我怎么才能获得签证去美国? 这样行不行,我在国内请律师在美国法院起诉,然后美国法庭给我发传票,这样我就可以用传票申请商务签证了,这样可以吗?在国内可以在美国法庭起诉吗?
我一向孤军奋战
你们看看这两种网络模型 第一种是海斯老友霍夫曼的网络模型,第二个是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一个心理学家的网络模型,这两相似吗?我怎么看霍夫曼的模型更像我的?而且,别家的网络模型那个节点是“症状”,这个霍夫曼的是“过程”,这可是不一样的。这些家伙虽嘴上说用网络模型,怎么模型更接近我的程序模型?
亚马逊网站不能用了吗? 我想买这本书,就是另一个抄袭者霍夫曼最新的书,我怀疑书中有抄袭我的内容。但是,亚马逊怎么不往中国配送了?
我一定会起诉海斯和霍夫曼等人的 但我可能不会用他们来炒作,因为我怕他们告我侵犯名誉权。但我依旧会告他们抄袭,因为我确信他们在抄袭我,而且还在继续。虽然他们现在还没抄全部的理论,但再往后就不敢说了,到后面他们会越来越发觉我才是对的,贪欲会让他们不顾一切。 再说,他们可能觉得我没法奈何他们,就不在管这些了。 后面他们会转到我这理论上来,即放弃荷兰那些心理学家研究的网络模型,而依旧用程序模型,但他们永不敢使用“程序”这个词,虽然那个霍夫曼很想用(这从他那一篇综述中使用了这个词可以看出)。但是,他们现在已经知道心理过程就是程序,他们要不了多久就会明白一样东西:过程模型就是程序模型。他们现在还不知道,但他们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到时他们会放下网络模型,直接用过程流程图作模型。他们会狡辩他们本来就是研究过程的,而流程图本就是认知行为疗法中的,他们现在用流程图描述所有心理过程不算抄袭。何况我发的还是预印本,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不怕和我竞争。以他们的身份地位,这优势很大。 就算抢不了我的发现权,他们也会努力争取像当年牛顿莱布尼茨之争一样,抢个平等发现权,这是我无法容忍的,因为我很清楚他们抄了我,现在正在抄,所以我必须起诉他们,让全世界都知道,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我的心理学理论并不是多么开天辟地 它就是认知行为疗法往前迈进一步,甚至可以说只是一小步。但就是这一小步,海斯和霍夫曼他们一辈子也没搞出来,研究一生也没有突破,但是临到晚年,他们却突然灵感来了,思维跳跃,有了好几个创新,你们觉得这可能吗?合乎常理吗? 下面是贝克的认知疗法,获什么医学奖的,医学方面相当于诺贝尔奖。 你们看这是不是非常接近我的理论了?但就是这么接近了,还是没有人能向前跨一步到达终点。 他的理论是说,症状是行为、自动思维、情绪组成。行为包括生理反应(如心跳加快)和外显的肌肉行为(离开房间),这些因素可以用箭头联系起,互为因果关系(我的不是互为因果,而是单向的)。 是不是快了?很接近了?
我在法庭上会这样辩论 先请法庭翻译过来。然后我们来到海斯面前: 我先呈现他们论文中的流程图,问: 海斯先生,这个方框里的文字是过程吗?是心理过程吗? 海斯可能以为我想否定他们的基于过程,会说:yes,(这其实是我设的陷井) 然后我又问流程图箭头下的另一个方框,这个也是心理过程? 海斯: 当然,它是。 我这时会说:我对海斯先生的提问结束,请允许我和两位心理学专家证人讨论。 我来到证人席: 专家先生,你看我论文中这段心理分析的定义,它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一样吗?他们看了一会,他们毕竟是资深心理学家,也会忠于学术,会肯定地说不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 那我又问: 专家先生,再看我对案例中来访者的分析,这和案例概念化像吗? 他们会看一会,大概率回答确实相似,甚至直接说这就是案例概念化。 然后我又让他们看我对心理程序的定义,里面已经把心理过程定义为心理程序。 他们不得不承认心理程序就是指心理过程。 现在好了,我再转回头问海斯的另一个作者,因为海斯说流程图是他画的,我问: A先生,你看这个流程图旁边的文字:“基于过程的案例概念化”,这是你用案例概念化得到的?(这是我的另一个陷阱) 他逞强,肯定说当然是。 然后我退后到法庭中央,对他们全体道: 请位各位,你们刚才肯定回答了“这个流程图是过程”,而且这位先生说是用案例概念化得到的。那么,请问,哪本书上写了这种做法(他们这时会突然发觉不妙) 律师可能想方设法打断我说话,海斯等人可能会对我吵嚷,但法官不会依他们,我仍就能说话。 这时我又道: 那你们用案例概念化寻找心理过程的这个方法是从哪得到的?看过我论文的心理学家都知道我用心理分析寻找心理程序,而这两位专家刚才也认为案例概念化就是心理分析,心理程序指心理过程。那你们有没有可能是从我的论文中获得这种你们的这种办法?用案例概念化寻找心理过程并画了一个和我极为相似的流程图? 辩方律师大吼: 反对!反对!
我告海斯等人目的就不是胜诉 有人嘲笑我起诉别人抄袭,认为不可能胜诉。是的,在法庭上很难胜诉。 首先,我质疑海斯等人用案例概念化寻找心理过程是抄袭我用心理分析寻找心理程序的做法,但是,谁说就是抄袭我的?难道他们就不能向前迈一小步自己发现了这个?毕竟这一步其实很小,主流已经用案例概念化寻找信念甚至还有更接近心理或程序的东西,再往前一点点就行了,凭什么一定是抄袭我? 第二,我质疑他们的“新心理测量科学”抄袭我,但谁能说他们就不能想到这个?他们的语句、段落和我的一样吗?凭什么就说他抄袭? 第三,我质疑他们为什么背叛主流反对统计方法,那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反统计方法?谁规定他们就不能反主流?只有我这样的业余人士才能反? 我大概率赢不了官司。但是,你们认为我的目的是胜诉?不,我就不是为了胜诉,我的目的是引起社会和学术界的关注,让媒体报道。 法庭上我大概率败诉,但法庭外,全世界这么多心理学家,只要他们关注了,那就会把他们的论文和我的论文里里外外方方面面扒个精光,用显微镜一样的洞察力看出真相,他们很快会知道怎么回事,因为海斯他们真的抄袭了我,有些地方即使不能就绝对认定抄袭,但至少也和我的理论一样,那他们就完了。在法庭外那么多人眼睛下,他们的另一套名词术语是没用的,遮盖不住他们的目的。 只要引起关注,那一切都迎刃而解,我是用非常手段办非常事,对我来说,这是唯一的办法,谁让他们抄袭我呢?他们帮助了我,天赐这良机。
大家看看和海斯齐名的大牛论文中的用词 这个词psychological procedures,它译成“心理程序”,我的论文早期版本中有些地方把我的“心理程序”术语还译成了这个英文单词,论文文件题目到现在还是这个。 这人现在论文中是口误还是知道我也这样用词? 看划蓝色线部分,苹果翻译的。
我发现另外一个人可能更关键,他更像是抄袭的关键 这个和海斯关系密切,两人齐名的,也是一个大牛。 这两天我反复说的案例概念化问题,海斯那几人引用了这人2021年的论文。这个案例概念化非常重要,我具体说一下。 它本来指通过搜集咨询者信息在整体上把握他的病因病历生活事件等,还有更进一步了解他的“信念”,有的认知行为疗法教材甚至画流程图(和我的程序图一样)。 但是,没有发展到用案例概念化寻找咨询者的心理过程,至少以我的知识范围来看还没到这一步,最多是到“信念”这一步。 但是,这个霍夫曼(海斯合作者,一样名气)似乎用案例概念化来寻找心理过程。这人一定看过我论文,因为我给发过几次邮件,把论文发给他了,但他从不回复我,这人很奸。 海斯等人引用他的案例概念化论文下载不了,期刊要付费,我过一段时间再说。现在有两个摘要,从摘要看,似乎就是这种做法,把海斯等人的“基于过程”和案例概念化结合起来,似乎提出了这种方法,还自称“新方法”。我觉得我可能搞错对象了,这人才是关键。
你们看,这是海斯著作中的过程图 哪有流程图的样子?这是他的接纳承诺疗法中的“过程”,一共12个。第二个图是我的,明显不一样吧? 那时候他并没有用流程图描述心理过程的思想,认知行为疗法教材上有用流程图描述“信念”,但不是心理过程,虽然信念也属于心理过程,但从“信念”到所有的心理过程是跨了一步的,看起来这步不大,但他们家之前一直没这样做,他们甚至连用流程图描述信念都没有做过。 而现在他们竟然用流程图描述所有心理过程,我就是从这认定他们抄袭的。
海斯他们什么时候知道用案例概念获得心理过程的? 我看过许多他们的论文,在2021年之前都没有这方面的做法,为什么后来知道了?这是我到时上法庭的一个关键起诉证据,我要问他们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认知行为疗法中有用案例概念化寻找“信念”,但信念是信念,把它推广到所有心理过程是一个垮越。海斯这些人是为什么跨出这一步的?这不就是看我用心理分析寻找心理程序之后他们学着做的吗?只是他们叫“用案例概念化寻找心理过程”,但现在大家想必都知道了案例概念化就是心理分析,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我这样说服签证官 我会这样说服签证官: 我只有大专学历,我在国内有咨询师证,可以做主播做咨询师,但这些证在美国有用吗?在美国专科是没法做咨询师的。那么放弃我的心理学事业去美国?在那里我能干什么呢?像其他人那样刷盘子扫大街?你看我这些文件,我是要去法庭起诉这几人抄袭我的论文,我这么看中自己事业的人会放弃我的心理学去美国扫大街?就为了多挣几块钱? 再说,我没老婆,我还要找女人,白种女人会看上我吗?显然不会,那我赖在一个满大街都看我不顺眼的人的国家有什么意思呢?到那里意味着我永远孤独一个人,没有女人没有朋友。我为什么要留在美国不回来呢?就为了多挣几块钱?难道我在国内做直播就挣不到钱吗?这是我的事业,我以后还指望它挣大钱,我为什么要放弃我的事业去美国扫大街?为什么我要赖在没有一个女人搭理我的国家?我是有正经事过去。
海斯这些人不是一般的抄袭,你说这样能轻易抓住他抄袭证据吗? 如果有人说不是抄袭,那这人就是不懂心理学。在我看来,这两篇论文是在提完全一样的东西。反对统计,强调每个人具体分析。提出心理过程模型,他们用量表提出,我用案例。提出用案例概念化寻找心理过程。我提出用心理分析寻找心理程序。他们提出心理过程是一个一维结构,我没有“一维”“动态”这些词,但我的流程表不用说就表现了这些,他们只是用专业的语句说了出来。他们画出流程图,几乎和我的一模一样。提出心理过程致病及故障原因(这个用词不多,但明确说了),我也有“心理程序”致病原因和程序的性质等。最后他们也略提了下修改过程,我写了很多。 所以,你们看他们提了个几乎和我一样的理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然也并不全,但核心提出来了)。 这种抄袭你们见过吗?抄思想思路,到处引用类似观点,这不难,因为只要想找,总能找到和我相似的观点,但关键是组合起来,不看我的论文,他们怎么知道组合起来? 然后,他们轻松搞定,只是取了个拉垮的论文标题: 拥抱我们内在世界的复杂性:理解自我同情和自我批评的动态。
有一个美国人和几个澳大利亚人抄袭了我的论文 他是美国人,还是社会地位很高的人。我怎么才能告他? 需要去美国吗?美国有没有免费的法律援助?
有一个老外抄袭了我的论文,我该怎么起诉他? 他是美国人,还是社会地位很高的人。我怎么才能告他?
我就是要起诉这位和其他四个作者抄袭我的理论 你们看看,大人物,世界心理学家排名前三十
这是我发给预印本平台的邮件 我先请他们调查是不是有人故意删除我的论文帮助这些作者。因为前天我发了邮件询问论文为什么不见了,一个人回复了我,和我扯了半夜,然后在知道预印本上传痕迹还在的情况下(上面有“项目”到这个预印本的链接,但是链接打不开了,显示没有文件),到现在也不回复我,也不恢复论文。所以我现在又发邮件给他们,我不在乎恢不恢复(我在别的平台还有预印本),我只要求是不是有人故意删除的。
这是另一个抄袭者 比海斯更大胆,现在这人真厚文思泉涌,不停的发这类论文,“动态网络”“动态网络”“过程”,不就是和我的理论接近?
如果我要告这个老外抄袭,我该怎么做? 预印本竟然删我的论文,看来都是一个样,歧视我们这些业余的,是吧?那我看看这个大牛有多么的尊贵有才能,我想告他抄袭,你们说具体应该怎么做?我告他下面那篇论文抄袭我的论文。
我给预印本平台发了邮件,问他们为什么删除我的论文 如果答复让我不满意,我想找国外记者爆料,因为我怀疑和海斯那些人可能有关,万一他们哪个徒子徒孙在那家预印本做编辑,故意删除我的预印本。 你们知道怎么联系美国记者吗?那家预印本是美国康奈尔大学的。 早不删晚不删,我都发表6年了,现在删掉,那看过的人写这个理论算谁的?这不是让人抄袭吗?预印本许多人看过,你删了我的,那怎么算?
怎么给国外心理学期刊投稿? 预印本似乎不靠谱,竟然能删论文,我改变主意了,试着投稿。
我的心理学预印本为什么不见了? 预印本网站可以删论文吗? 我2018年在预印本网站psyarxiv上传了我的心理学论文,为什么现在搜不到了?
我的心理学理论真的不超前,主流心理学已经相当接近 比如认知心理学,它其实非常接近了。书上已经提出用计算机程序类比。
如果牛二是合力,为什么mg不是合力? 为什么mg不含有空气阻力呢?如果mg含空气阻力,那大的物体和小的物体就不能同时下落,加速度定律就不成立了。 但是,为什么ma就包括重力、摩擦力、阻力这些呢?难道mg不是从ma来的?
牛顿第二定律F=ma不应是合力 它应该是一个单独的力。在地球上分析小车撞人受力时,行人的飞出去的路径并不是直的,它是向地面弯曲的,因为有重力。所以,F=ma如果是合力,那就是包括地球重力了?那路线就不是直的,这使得它难以和第一定律整合起来,因为第一定律讲的是匀速、直线。 如果把它看作是单独的一个力,那它就是连续的对一个物体作用,且是直线方向,它的积分就可以是惯性力。比如用手推一个物体,连续推,物体获得一个加速度,但如果手停下来,物体获得一个惯性力。 但是,如果牛二是合力,这问题就有些麻烦,因为它的方向可能不是直线。
昨天有个嫉妒狂发贴说我抄袭教材 也就是下面这个飞鸟撞飞机的例题,让我很吃惊的是,这题的计算方式真的和我的一样。它也是把两个物体的速度相减,即飞机速度和飞鸟速度相减,然后乘以飞鸟质量,得出mv,再对mv求导,得出ma,即飞鸟撞飞机的力。 不得不认这和我的计算方式一样,但我怀疑这书编者是无意中这么干的。因为我看了四本力学教材了,里面都没有这样计算的,它们的计算方式都是同一个物体的两个速度,没有把两个物体的各自速度相减的,无论是公式定义中的解释还是例题,都没有这种算法。所以,可能是这位编者无意中这样计算。
我是怎么用动量定理替代牛顿第一定律的 可能你们都以为我是照搬公式的,但其实不是,我是把这个公式从一个物体推广到两个物体之间。 原公式不管是动量变化定理还是动量公式,其v速度就是某物体一个的。看下图,V2和V1其实是同一个物体的。冲量是同一个物体在路径中的不同速度,所以是用V2-V1。 但我是怎么做的呢?把这两速度分给两个物体,比如火车上的小球,我把两速度分别给小球和车厢,然后V2-V1就是它们的相对速度V。 你们仔细看中其中的区别,同一个物体运动时,在不同时间有两个不同的速度,传统的动量定理只计算同一个物体的两个不同时间点的速度。但我把速度分到两个物体身上,然后计算的动量叫力。 你们看我的做法绝不绝?妙不妙?
我犯了个大错,不应该用动量定理来替代牛一 而是用动量公式p=mv替代牛顿第一定律作为惯性定律。 看看动量公式,它的v如果是0或者恒定不变的速度,那对mv求导就是0。而速度为0或恒定不变是什么情况呢?它不就是原来的牛顿第一定律?所以,通过简单的把牛一换成动量公式,牛顿三定律就可以通用惯性系和非惯性系,不必区分,也不必在非惯性系添加惯性力。 举个例子,火车上有个小桌子,桌子上有个小球,当火车加速向前行驶时,小球向反方向加速运动。用原来的牛顿力学需要人为添加一个惯性力,即认为这是非惯性系,所以添加一个F=-ma。虽然结果当然是正确的,但有些不自然,是不是?毕竟是人为添加的一个惯性力。 但使用新惯性定律呢?小球相对车厢有个速度v,它有惯性力p=-mv(这里保留动量字母,虽然我已定义它为力),-(mv)ˊ=-ma。所以,这似乎和原来的牛顿力学一样,但是,这惯性定律已经属于牛顿三定律,这不是另外引入的惯性力。 你们看我有没有必要这么做?把动量公式作为新的牛顿第一定律?(很疑惑当年牛顿为什么不这样做)
我怎么觉得是牛顿力学颠倒了原因和结果,而不是我? 前几天和吧友讨论,有个结论,就是我对力的定义似乎正好和原来的牛顿力学相反。原牛顿力学认为“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它认为F=ma是力。但是我却把定义反过来了:“运动产生力”,因此F=mv是力。(这里致敬雷绍武,他的观点似乎和我的相似,虽然我从没看过他的文章) 应用这个新的力定义,帕加尼撞人就很容易解释了。如果用原来的牛顿力学定义,小车是减速产生了力,但是,减速怎么可能产生力?或者说,小车撞人后,行人获得加速度,所以产生了力。但是,仔细审视这些观点?什么意思?有了加速度才有力?力是改变运动状态的原因啊,哪有力使行人产生加速度?加速度是结果不是原因,怎么反过来产生力?所以,原牛顿力学应该是颠倒了因果关系。
可莉的帕加尼小车撞人受力分析还是没有解决 我认为他说的是对的,根据牛二F=ma,因为小车是匀速行驶,a=0,所以小车撞到人,他说的没错,F=0,等于行人没受到力。 截止到昨天,我修改的牛顿力学也没解决问题,因为它实际上和原牛顿力学等价,只是解决问题角度不同,但和牛顿力学一样解决不了这问题。 所以我惮心竭虑,把牛顿力学又改了,希望这次是是最终版,我是在反复尝试。 现在,我的理论是: 动量p=mv才是真正的力,而牛二F=ma是加速度力(它其实并不是力,力的变化率) 这有点石破天惊,但是,没办法,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可莉的帕加尼撞行人问题。
新的惯性定律 我把动量定理当惯性律,取代原来的牛顿第一定律,你们看是否行得通?
我的心理学论文在国外应该已经被关注 有时候一天突然十几个下载,别的论文都没这样的,应该是被老外注意到了,而且他们相互之间有交流,如果他们之间没有传播这个信息,他们不会想到来研究门下载我的论文。我想离承认不远了。
牛顿力学分析电梯受力问题 电梯完全失重时,牛顿力学的公式是: F=mg-ma=0 为什乘客感到失重?因为乘客和电梯下落速度一样,所以你感觉你飘在电梯中,像漂浮在太空中一样,所以叫失重。 失重时,你感受到地板对你脚的支持力,你飘起来了。也就是F为0。 那你们看看公式,mg=ma? 这是什么意思?失重是人和电梯下落速度一样,才感觉失重,弄个这公式是什么意思?人和电梯脚底下有力托着?但是有力托着吗?有F=ma这力托着,并没有,人和电梯还是在下落。 人之所感觉失重,是因为人多g和电梯的g相同,mg=ma有什么用?
摩擦力证明惯性力是真实存在的 火车上有个小桌子,火车加速行驶时,桌腿和火车地板的摩擦力让小桌子随火车一起运动,它的位置相对于火车不同。 那么,此时小桌子除了受到摩擦力之外,还受到火车行驶方向的反方向惯性力F=-ma吗?显然是受这个力的,不然小桌子就不会保留在原地,它会向火车运动方向上运动。 那摩擦力是真实的吧?为什么和它一起保持小桌子平衡的惯性力不是真实的?
出个受力分析题 火车上有个小桌子,小桌子上有个小球,当火车加速时,小球怎么运动? 小球向火车前进的反方向加速运动。这是为什么?怎么分析受力?提示,这时是非惯性系,火车是加速度行驶的。
我对牛顿力学做了哪些修改? 其实我似乎改了牛顿力学,又似乎没改。 首先,把牛顿第一定律看作是动量,也就是惯性力就是动量,因此,第一定律公式右边变为mv,当v是0时,右边依旧是0。也就是第一定律是动量为0时的特殊情况。 经过这一改动,惯性力是真实存在的。 其次,我把牛顿第二定律F=ma看作是单一的力非合力,命名为斥力。这样做时,你能发现牛顿三定律全由斥力组成,第一定律是第二定律的积分,第三定律是两个第二定律同时发生。 把牛二看作斥力后,重力加速度F=mg需要添加负号。 第三步,我把万有引力的负号先去掉又加上。这一去一加意义并不一样,去掉是因为教科书上的r方向设置错误,又加上是因为引力和斥力是一对异性力。 基本上就是这些工作,现在牛顿三定律也适用于非惯性系了,不必额外引入惯性力,因为惯性力已变成牛顿第一定律。
物理学是真太复杂了 我又把自己对牛顿力学的修改改了,这一次F=ma是斥力,而惯性力不是斥力,它是斥力的积分,之前我认为惯性力就是斥力,这是错的。所以,你们看出惯性力的公式了吗?它就是动量p=mv,没错,动量就是惯性力。 真是太难了,我以为我之前改的对,直到看到有人说驾驶帕加尼匀速撞到行人,因为F=ma=0,所以对行人无伤,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可能错了。 而现在修改后,F=ma等于0是对的,那个可莉并没说错,用牛二这样计算小车真的撞不伤人。但是,这个力(现在叫斥力)是0,但还有一个惯性力F=p=mv,这个力不为0。 你们看看我做的对吗? 牛顿力学看起来简单,实际复杂的要命。
牛顿力学修改之牛二不适用非惯性系 众所周知,牛顿第二定律F=ma不能适用非惯性系,所以,我修改了牛顿力学,现在它能适用非惯性系。牛二这时变成了纯力,不再是合力。
胡克定律证明了我把万有引力公式的负号去掉是对的 教科书上万有引力公式矢量形式有个负号,我觉得它不应该有负号,理由是其中的向量r方向是受引力物体的,而这个方向受引力物体的位移方向,它当然和这物体所受引力方向一致,所以万有引力公式不需要负号。 这一点可由胡克定律证明,因为胡克定律也是以弹簧为受力物体的,位移x是弹簧的向量方向。 比如你用手压弹簧,弹簧受力,弹簧向里运动,弹簧和手接触点的位移是不是和手对弹簧的压力方向一样?这个力公式是F=kx,它没负号。 这里可以看出,胡克定律也是以受力物体弹簧确定力的方向和位移方向x,而这个x就当于万有引力公式中的x。 所以,这证的我是对的,我对万有引力公式向量的处理和胡克定律一样。
这个引力势能推导有没有问题? 因为按照我的理论,在积分号后面万有引力公式GMm/r^2之前要有一个负号的,因为引力是-F,而这个W外功公式中的F和引力是不一样的,如果用引力替代W的力放进积分式子里,那GMm/r^2前要加负号的,那最后结果引力势能不是正的?昨天一位吧友说引力势为正会把引力变成斥力,不会啊,这个引力势能倒推回去,引力还是引力,并无矛盾,因为引力本来就带负号。是不是这样?我能看懂这积分,但对功怎么积分的物理逻辑不太懂,我上面说的对不对?
万有引力公式向量的方向问题 我来说说教科书上对万有引力公式的书写格式为什么错误。 下图是它的公式,我们看看教科书上为什么给它加-号?因为引力方向与坐标方向相方,什么坐标?以引力源为坐标原点,比如以地球为原点,那么引力朝向地球,所以加个负号。 但是,但是,这个坐标设置是否正确?我修改牛顿力学就是否定这个坐标设置。书上这个加负号的逻辑是以引力源为坐标,但是我认为应以受引力物体为坐标原点。 比如天空中的一架飞机,以飞机为原点,它所受到的引力的计算公式就没有负号,因为它受到的引力和它的坐标方向一致。但是,如果按教科书上的做法,以地球为坐标,那么计算这架飞机所受引力的公式需要加-号。这就是我修改的和书上的不同之处,我认为万有引力公式计算时应以受引力物体为坐标,而书上认为应以施引力物体为坐标。
牛顿力学修改2 下面是牛顿力学中三个最主要的公式。牛顿第三定律就是典型的斥力(惯性力),第二定律是连续作用的第三定律。三大定律的力和万有引力是异性相反的力。
我对牛顿力学的修改之一 我认为牛顿泊松方程少了一个负号,原来的方程没有负号,但我通过修改牛顿力学给它添加了-号。 为了使泊松方程拥有负号,得修改牛顿力学。首先提出斥力也就是惯性力存在,其次将牛顿三大定律全部看成是惯性力(斥力),并且这个力和万有引力的力是异性力。 这样,牛顿第二定律F=ma和重力F=mg的力相反,也就是a和g相反。这样,在推导泊松方程的过程中,g前面需要加一个-号,然后,结果就是泊松方程带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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