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黑天鹅 黑雪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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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会起诉海斯和霍夫曼等人的 但我可能不会用他们来炒作,因为我怕他们告我侵犯名誉权。但我依旧会告他们抄袭,因为我确信他们在抄袭我,而且还在继续。虽然他们现在还没抄全部的理论,但再往后就不敢说了,到后面他们会越来越发觉我才是对的,贪欲会让他们不顾一切。 再说,他们可能觉得我没法奈何他们,就不在管这些了。 后面他们会转到我这理论上来,即放弃荷兰那些心理学家研究的网络模型,而依旧用程序模型,但他们永不敢使用“程序”这个词,虽然那个霍夫曼很想用(这从他那一篇综述中使用了这个词可以看出)。但是,他们现在已经知道心理过程就是程序,他们要不了多久就会明白一样东西:过程模型就是程序模型。他们现在还不知道,但他们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到时他们会放下网络模型,直接用过程流程图作模型。他们会狡辩他们本来就是研究过程的,而流程图本就是认知行为疗法中的,他们现在用流程图描述所有心理过程不算抄袭。何况我发的还是预印本,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们不怕和我竞争。以他们的身份地位,这优势很大。 就算抢不了我的发现权,他们也会努力争取像当年牛顿莱布尼茨之争一样,抢个平等发现权,这是我无法容忍的,因为我很清楚他们抄了我,现在正在抄,所以我必须起诉他们,让全世界都知道,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我在法庭上会这样辩论 先请法庭翻译过来。然后我们来到海斯面前: 我先呈现他们论文中的流程图,问: 海斯先生,这个方框里的文字是过程吗?是心理过程吗? 海斯可能以为我想否定他们的基于过程,会说:yes,(这其实是我设的陷井) 然后我又问流程图箭头下的另一个方框,这个也是心理过程? 海斯: 当然,它是。 我这时会说:我对海斯先生的提问结束,请允许我和两位心理学专家证人讨论。 我来到证人席: 专家先生,你看我论文中这段心理分析的定义,它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一样吗?他们看了一会,他们毕竟是资深心理学家,也会忠于学术,会肯定地说不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 那我又问: 专家先生,再看我对案例中来访者的分析,这和案例概念化像吗? 他们会看一会,大概率回答确实相似,甚至直接说这就是案例概念化。 然后我又让他们看我对心理程序的定义,里面已经把心理过程定义为心理程序。 他们不得不承认心理程序就是指心理过程。 现在好了,我再转回头问海斯的另一个作者,因为海斯说流程图是他画的,我问: A先生,你看这个流程图旁边的文字:“基于过程的案例概念化”,这是你用案例概念化得到的?(这是我的另一个陷阱) 他逞强,肯定说当然是。 然后我退后到法庭中央,对他们全体道: 请位各位,你们刚才肯定回答了“这个流程图是过程”,而且这位先生说是用案例概念化得到的。那么,请问,哪本书上写了这种做法(他们这时会突然发觉不妙) 律师可能想方设法打断我说话,海斯等人可能会对我吵嚷,但法官不会依他们,我仍就能说话。 这时我又道: 那你们用案例概念化寻找心理过程的这个方法是从哪得到的?看过我论文的心理学家都知道我用心理分析寻找心理程序,而这两位专家刚才也认为案例概念化就是心理分析,心理程序指心理过程。那你们有没有可能是从我的论文中获得这种你们的这种办法?用案例概念化寻找心理过程并画了一个和我极为相似的流程图? 辩方律师大吼: 反对!反对!
我告海斯等人目的就不是胜诉 有人嘲笑我起诉别人抄袭,认为不可能胜诉。是的,在法庭上很难胜诉。 首先,我质疑海斯等人用案例概念化寻找心理过程是抄袭我用心理分析寻找心理程序的做法,但是,谁说就是抄袭我的?难道他们就不能向前迈一小步自己发现了这个?毕竟这一步其实很小,主流已经用案例概念化寻找信念甚至还有更接近心理或程序的东西,再往前一点点就行了,凭什么一定是抄袭我? 第二,我质疑他们的“新心理测量科学”抄袭我,但谁能说他们就不能想到这个?他们的语句、段落和我的一样吗?凭什么就说他抄袭? 第三,我质疑他们为什么背叛主流反对统计方法,那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反统计方法?谁规定他们就不能反主流?只有我这样的业余人士才能反? 我大概率赢不了官司。但是,你们认为我的目的是胜诉?不,我就不是为了胜诉,我的目的是引起社会和学术界的关注,让媒体报道。 法庭上我大概率败诉,但法庭外,全世界这么多心理学家,只要他们关注了,那就会把他们的论文和我的论文里里外外方方面面扒个精光,用显微镜一样的洞察力看出真相,他们很快会知道怎么回事,因为海斯他们真的抄袭了我,有些地方即使不能就绝对认定抄袭,但至少也和我的理论一样,那他们就完了。在法庭外那么多人眼睛下,他们的另一套名词术语是没用的,遮盖不住他们的目的。 只要引起关注,那一切都迎刃而解,我是用非常手段办非常事,对我来说,这是唯一的办法,谁让他们抄袭我呢?他们帮助了我,天赐这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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