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无乐
极乐无乐
佛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我说极乐其实没有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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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天飞沙 南方常见满地落花,北方尽是满天飞沙。是男人就 该行走在北方,不畏飞沙,是女人,当置身于水乡,感叹落花。
妈妈的老毛病 我妈妈多年来一直脚 酸麻痛,不听使唤,多方寻医无果,梦想遇一妙手神 医,解妈妈宿疾。感激不尽!一谢,再谢,千恩万谢!
延续神话 她看见了她,他口中那个最美的女孩。 一张苍白的脸,一双黯淡的眼。 她的鼻子有些酸,她竭力控制住了自己的眼泪。 她与美丽实在不搭边,如果非说她有吸引人的地方的话,那就是她一脸的恬静。 他成就了一个神话。 她知道,她此生会永远都是他的朋友。 她终于明白,他为什么那么爱她。 如果他不爱她,就不会有人爱她。 他不想她孤寂的活着,他要给她快乐,给自己快乐。 一个简单的行为,却包含着无比纯朴的一颗心。 她爱他,但如果因为爱他而失去与他做朋友的机会,她想,她一生都会遗憾的。 她讶异的看着她,惊叹,“你好美啊。” 她拉住了她的手,“你才是最美的。” 这么肉麻的话,此时,却是真正发自两个人的内心。 她绝不能让她知道,他已经永远的离开了她们。 她会永远都照顾她的,为他,也为自己。 她要延续他未完的神话。
那一夜 我用洁白的纸,擦了擦脸。 纸上立刻有了污点。 我知道,那是我脸上的灰尘。 我还知道,我的心上也有了灰尘。 仍就读书,不过换了个新的环境。 开学典礼的集体舞会上,我看见了一个女孩。 一个极吸引人眼球的女孩,她叫梅。 她很美,至少在那时我的眼睛里,她是最美的。 所有人中,她是跳的最好的。 舞步轻盈而随意,动作曼妙而自然。 脸上挂着阳光而自信的微笑。 我一下子被她迷住了,迷到不可自拔。 我把我的感觉化成了文字,写在漂亮的纸上,折成漂亮的纸鹤,托同学转交给漂亮的她。 她没有回信,见了我也只是一笑而过。 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痴迷到一定地步时,她就会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所以就有了一个词叫执着。 第二只,第三只纸鹤陆续的飞去。 她依然没有回信。 直到有一天,我把她约了出来,牵了她的手,她不回信的原因,现在想来明白的很。 比起我行如流水般的句子,矫若惊龙的字体,她自然迅色得多。 她又岂能让喜欢她的人,看到她不完美的一面。 再有,也许,或者,她根本不知道该给我写些什么。 不过这些在那个时候我根本看不到。 她可以骄傲,可以矜持,可以高高在上。 因为在那时,她根本就是我的天外飞仙。 抚摸着她的小手,我自然也是心潮澎湃。 不过有了15岁的经验,16的我也就不在那么紧张。 把玩着她的小手,完全是在欣赏她享受。 这让我更有机会细细的体味她。 她的手白析细腻而柔软,五官美丽而精致,说话却语速极快。 我们越来越好,好到每个星期日她都来陪我。 而且每次都给我带一些好吃的,最多的是水果。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我爱上了水果吧。 如果对这个女孩我的心还保持纯洁的话,那么以后和我因缘际遇的女孩子,无论她们对我还是我对她们,无论多热烈的情感,大概都有一丝杂质吧。 我不得不承认,我实在是个喜新的人。 虽然我并不厌旧,甚至还很恋旧,怀旧。 半年之后我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儿。 她不是很美,却很温柔,很端庄。 衣服上永远都纤尘不染,甚至鞋子都无比的干净。 开始的时候,并不喜欢她。 不过,因为我随意的一封情书,竟让我们迅速的交往起来。 那时候,写情书已经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般从不署名,但别人却知道,那一定是我写的。 因为大家都紧张而忙碌,唯有我过的悠闲而百无聊赖。 没想到他竟然回了,大有知音相识恨晚的感觉。 女孩叫雅,她的字秀气而工整。 但论漂亮自然和我的还有那么一段距离。 然而,千百封信过后,她的字竟然和我的如出一辙。 我们相互欣赏,用文字,用眼神。 女孩不尽能上得庭堂,还能下得厨房。 她做的鸡蛋饼那时是我的最爱,至今回味起来,仍余味无穷。 从此我与梅渐渐淡了,与雅却日浓一日。 星期日陪我的人就由梅换成了雅。 朝夕相对,爱她的纤手,爱她的细腰,爱她的长发,爱她柔弱无骨的肌肤。 日子愈久,就愈发感受到她是一个极具诱惑的女孩。 当有一天,我难以自禁,差点犯了一个至致命的错误时,幸好被她婉言拒绝了。 后来我知道,我们之间并没有那么单纯。 我是她的业余之作,她是我的海市蜃楼。 但是我知道,她至少曾经很在意我。 直到毕业后一年,再无音迅。 与雅相处的同时,我一脚踏着两只船。另外一只叫点点。 乍一看,点点不是很美,但如果日子久了,你就会发现她特别美。 因为她有一颗美丽的灵魂。 别人看到的是我温柔多情,文采风流的阳光面。 而点点看到的则是我懒散暴燥,不学无术的阴暗面。 但是她一样的宠我,爱我,纵容我。 也许是因为善良的她与我有了肌肤之亲。 那年开学很早,暖气还没有开。我们寝室只有我一个人。我怕冷的要命。 她们的寝室也只有她,刚好我和她是同班同学。 我便坐在她的寝室和她闲聊,不愿回到自己的寝室。 我高谈阔论,她,则只是静静的听着。 夜已深。 柔和的灯光下,我看着她那张娴静的脸,竟是那般的美丽动人。 我的声音戛然而止。 整个屋子变得静悄悄的,静的可以听到我们彼此的呼吸声。 一种尴尬而暧昧的气氛,顿时弥漫开来。 沉默了一会,她轻轻的说:“十点了。” 我忽然站起来,猛的抱住了她,用颤抖的声音在她耳边激动的说:“我很冷,我不想回去!”她没有喊,却无比用力的推着我。 她的挣扎对我来说,不但没有任何效应,反而让我感觉到更加温暖。 直到我们两个人,一起倒在了她那张窄窄的单人床上,她不再挣扎。 我炽热的唇贴在她滚烫的脸上,我们迷失了自我。 除了呼吸,只听到剧烈的心跳声。 那一夜。 毕业后,我一个人四处流浪,初实还听说她未嫁,后来便没了消息。
头屑赋 我轻轻的摇了摇头,头屑便自我的指间飘落. 如雪花 如柳絮 挥挥洒洒 漫入尘埃 我怜惜它, 因为它原就是我, 我憎恨它 漫不经心的离开我, 竟没有一丝留恋 纵然此去魂归尘土 也不依附我的头颅 然它究竟曾是我的肌肤, 所以 我悼亡它 如同苏轼悼亡他妻子般恳切, 呜呼 我的头屑 永别了,红尘. 我们地府相会
我爱她,所以爱夕阳 我长大了,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对奶奶来说。 奶奶一天天的老去,尽管她是那么的能干、要强,老天也没有因此厚待她,反而让她疾病缠身。 而时光更没有在她身上停留,不敢看她的脸,然而不经意间目光从她脸滑过时,心里还是忍不住一阵颤抖,因为恐惧,来自心底的恐惧。 我害怕有一天,会失去她,那种害怕令我心惊,另我失措。 奶奶越来越老,折磨她的不仅仅是岁月,还有疾病。她的脸愈加瘦削,脸上的皱纹更象刀刻一样,但是她仍然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颗坚强的心灵,在与命运顽强的抗争。 我爱她,所以爱夕阳。 夕阳染红了云天,极目望去,天与山之间,一片残红铺在昏黄之上。 从未想到夕阳织出的彩锦竟是如此的璀璨,然而这夺目的光华却一点点的暗淡下服从。耀眼的血红也慢慢的消褪,忽然间,心里升起一股凄凉,美丽过后的凄凉。 我叹了一口气,不忍见美丽逐渐被黑暗侵蚀,慢慢的闭上了眼睛,荡了一下摇椅,把背留给了夕阳。
不是情书的情书 她轻轻的打开纸笺,他那熟悉的字体立即跳入他的眼帘: 我走了。我想了很久,才决定留下这封信给你。是因为,我知道,我心里的话再也不能给你构成任何困扰。看你幸福的样子,我就知道,我的思绪已完全不能影响你。 我之所以把它在我心里实在埋藏太久了。我没有理由再禁锢它,是的,是时候该放它出来了。 我从来没有试着向谁倾诉过,你是我唯一可以倾诉的人,所以,这些话我只能说给你听。 我不知道自己当初是如何爱上你的。也许,是因为你的温柔一笑;也许,是因为你的倔强骄傲;也许,是因为柔光下你上扬的嘴角,也许,根本没有理由,也许理由我并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你说要离开的那一刻,我无所适从;当你真正离开了,我心如刀绞。 我装做无比的淡然,是因为,害怕自己的懦弱被你知道。只祁盼,在最后一刻,你能明白,没有你我的心会晕倒。 我也想象别的男人一样声泪俱下的跪求你不要跑掉。不是我放不下自尊,而是害怕你更快的逃。原本不信神的我,此刻正无比虔诚的在默默的祈祷。 神并没有因此而垂怜我,仍旧唆使你投入别人的怀抱,还在你的心里列出我种种不好。我知道,我当然知道,神说的是实话,所以,我只怪自己不能把你的心事统统知晓。 再见你的时候,多想见你嫣然一笑。你笑了,却象烟一样飘渺。 日夜想你的时候,你就是我的大脑,而属于我的魂灵却在风浪里飘摇。 今天,看你过的这么开心,这么好,我就明白,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微不足道。 这本来就是我自己编织的一个幻梦,只是,我一个人在自寻烦恼。 就让所有的一切在这一刻结束吧,伴随着你的淡然一笑。
那一夜 我用洁白的纸,擦了擦脸。 纸上立刻有了污点。 我知道,那是我脸上的灰尘。 我还知道,我的心上也有了灰尘。 仍就读书,不过换了个新的环境。 开学典礼的集体舞会上,我看见了一个女孩。 一个极吸引人眼球的女孩,她叫梅。 她很美,至少在那时我的眼睛里,她是最美的。 所有人中,她是跳的最好的。 舞步轻盈而随意,动作曼妙而自然。 脸上挂着阳光而自信的微笑。 我一下子被她迷住了,迷到不可自拔。 我把我的感觉化成了文字,写在漂亮的纸上,折成漂亮的纸鹤,托同学转交给漂亮的她。 她没有回信,见了我也只是一笑而过。 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痴迷到一定地步时,她就会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所以就有了一个词叫执着。 第二只,第三只纸鹤陆续的飞去。 她依然没有回信。 直到有一天,我把她约了出来,牵了她的手,她不回信的原因,现在想来明白的很。 比起我行如流水般的句子,矫若惊龙的字体,她自然迅色得多。 她又岂能让喜欢她的人,看到她不完美的一面。 再有,也许,或者,她根本不知道该给我写些什么。 不过这些在那个时候我根本看不到。 她可以骄傲,可以矜持,可以高高在上。 因为在那时,她根本就是我的天外飞仙。 抚摸着她的小手,我自然也是心潮澎湃。 不过有了15岁的经验,16的我也就不在那么紧张。 把玩着她的小手,完全是在欣赏她享受。 这让我更有机会细细的体味她。 她的手白析细腻而柔软,五官美丽而精致,说话却语速极快。 我们越来越好,好到每个星期日她都来陪我。 而且每次都给我带一些好吃的,最多的是水果。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我爱上了水果吧。 如果对这个女孩我的心还保持纯洁的话,那么以后和我因缘际遇的女孩子,无论她们对我还是我对她们,无论多热烈的情感,大概都有一丝杂质吧。 我不得不承认,我实在是个喜新的人。 虽然我并不厌旧,甚至还很恋旧,怀旧。 半年之后我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儿。 她不是很美,却很温柔,很端庄。 衣服上永远都纤尘不染,甚至鞋子都无比的干净。 开始的时候,并不喜欢她。 不过,因为我随意的一封情书,竟让我们迅速的交往起来。 那时候,写情书已经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般从不署名,但别人却知道,那一定是我写的。 因为大家都紧张而忙碌,唯有我过的悠闲而百无聊赖。 没想到他竟然回了,大有知音相识恨晚的感觉。 女孩叫雅,她的字秀气而工整。 但论漂亮自然和我的还有那么一段距离。 然而,千百封信过后,她的字竟然和我的如出一辙。 我们相互欣赏,用文字,用眼神。 女孩不尽能上得庭堂,还能下得厨房。 她做的鸡蛋饼那时是我的最爱,至今回味起来,仍余味无穷。 从此我与梅渐渐淡了,与雅却日浓一日。 星期日陪我的人就由梅换成了雅。 朝夕相对,爱她的纤手,爱她的细腰,爱她的长发,爱她柔弱无骨的肌肤。 日子愈久,就愈发感受到她是一个极具诱惑的女孩。 当有一天,我难以自禁,差点犯了一个至致命的错误时,幸好被她婉言拒绝了。 后来我知道,我们之间并没有那么单纯。 我是她的业余之作,她是我的海市蜃楼。 但是我知道,她至少曾经很在意我。 直到毕业后一年,再无音迅。 与雅相处的同时,我一脚踏着两只船。另外一只叫点点。 乍一看,点点不是很美,但如果日子久了,你就会发现她特别美。 因为她有一颗美丽的灵魂。 别人看到的是我温柔多情,文采风流的阳光面。 而点点看到的则是我懒散暴燥,不学无术的阴暗面。 但是她一样的宠我,爱我,纵容我。 也许是因为善良的她与我有了肌肤之亲。 那年开学很早,暖气还没有开。我们寝室只有我一个人。我怕冷的要命。 她们的寝室也只有她,刚好我和她是同班同学。 我便坐在她的寝室和她闲聊,不愿回到自己的寝室。 我高谈阔论,她,则只是静静的听着。 夜已深。 柔和的灯光下,我看着她那张娴静的脸,竟是那般的美丽动人。 我的声音戛然而止。 整个屋子变得静悄悄的,静的可以听到我们彼此的呼吸声。 一种尴尬而暧昧的气氛,顿时弥漫开来。 沉默了一会,她轻轻的说:“十点了。” 我忽然站起来,猛的抱住了她,用颤抖的声音在她耳边激动的说:“我很冷,我不想回去!”她没有喊,却无比用力的推着我。 她的挣扎对我来说,不但没有任何效应,反而让我感觉到更加温暖。 直到我们两个人,一起倒在了她那张窄窄的单人床上,她不再挣扎。 我炽热的唇贴在她滚烫的脸上,我们迷失了自我。 除了呼吸,只听到剧烈的心跳声。 那一夜。 毕业后,我一个人四处流浪,初实还听说她未嫁,后来便没了消息。
止于牵手 那年,我十五,她十四。 她比我高,她高挑美丽,有几分象张柏芝。 我非常喜欢她。 但是我们很少说话,大多用纸条交流。 上课的时候,偷偷传纸条,写一些天真而朦胧的情话。 里面没有一个爱字。 我虽然不敢比潘安,倒也眉目清秀。 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表达,把思想落到纸上。 而且,表达得委婉而唯美。 我知道,她也喜欢我。 不同的是,我因为喜欢她而写情话。 而她则是因为情话才喜欢我。 放学后,大家都匆匆离去。 只有我们两个留下来,坐在一起温习功课。 虽然,书放在书桌上,我却从不知道功课的内容。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把心思放在读书上。 反正她的神情似乎很专注。 我偷偷的看她的侧脸,心里一阵悸动。 试探着握住她的手,她竟一任我握着,没有拒绝。 我紧张得手心都湿透了,她的手却温暖而干燥。 她似乎漫不经心的看了我一眼,随即转过头去。 我看见她的脸红了。 那时候,对我来说,最向往,最开心的事情。 莫过于放学之后牵着她手。 止与牵手。 我和她从来没有说过一个爱字,但现在想来。 那大概就是人生最纯洁,最单纯,最自然,最绿色的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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