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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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过得好快啊,上一次在吧里看到新生问答感觉就在昨天
乱折的🖐🏻🤓🤚🏻 评价一下这个飞机的外形
校内这个学期会开健身房吗 校内这个学期会开健身房吗,不来的话北门的身材有道怎么样
我有一朋友丢了一本书 有没有8u捡到一本书:合同法 大概长这样, 不知道是在教室还是图书馆丢的 下周就考这门了,很需要
有没有老哥知道这是金圣哪个系列的,9块一包,感觉比塔尖好抽
求助关于考证的事情 本人非心理学二本,想要考一个心理相关的证书(不一定从事心理学职业,只为了简历丰富一些,)在网上看到这个有人推荐这个人社部的心理健康咨询师证,想问问大家这个含金量怎么样,有什么建议吗
下个学期什么时候放假,元旦前能放吗 寒假想实个习来着
趁现在没人,发个大雷 看评论
家教求助贴 下学期开学想做家教,有没有吧友能帮帮我
不多说,请看图
求助大佬关于共同犯罪 法考采取行为共同说,认为过失的同时犯构成共同正犯,但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犯论处,按所犯的罪单独处罚。那么,法考的观点是不是就与刑法规定相违背了呢
关于共同正犯 法考采取行为共同说,认为过失的同时犯构成共同正犯,但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犯论处,按所犯的罪单独处罚。 那么,法考的观点是不是就与刑法规定相违背了呢
想和大家讨论一下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学界早期采用因果关系说,现在采取危险现实化理论与介入因素两步走。 书上的一个案例:甲将丙打成重伤(能够保证丙不会死),然后离去,乙与甲没有意思联络,将丙打成重伤,然后丙死亡。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因为介入因素异常,甲不需要对丙的死亡负责,危险现实化理论和介入因素两步走认为甲和乙对死亡结果的作用一样大,是二因一果,那么请问,对于甲应该定什么罪? 我能联想到的罪只有两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过失犯罪要求对死亡结果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是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我认为因为介入因素异常,所以甲对死亡结果没有认识可能性,故不属于上述任一种情况,也就不能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中,致人死亡是法定升格刑,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态度也是过失的,同上,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没有认识可能性,所以也不能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就算法院仍给行为人定这两个罪之一,站在甲的立场:我带着重伤他的故意,的确把他打成了重伤(我能确保他这样不会死),给我定这个罪也太不公平了吧,我好冤啊!!! 那么请问甲该怎么定罪呢?
大一小白看柏浪涛刑法:这里的少数说感觉有点前后矛盾,有没有大佬帮忙看看
20240403【水帖】问下有没有认识这个笔的 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
20240403【水帖】一个看起来挺不错的钢笔,但我不认识 有没有大佬认识这个的,感觉挺高级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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