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奇 王天奇
即今江海一归客,他日云霄万里人
关注数: 175 粉丝数: 818 发帖数: 31,690 关注贴吧数: 123
【举报警示+信息鉴别】不实信息举报,不明信息求证! 可通过跟贴进行举报或求证,有链接的请附链接。 紧急问题可 @有关部门 或 @在线吧务。举报谣言直接拨打110 【重要提醒】 疫情面前,遵规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应以官方媒体、各级政府、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等官方平台权威发布为准。 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行为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严重的还构成违法犯罪。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网信办会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落地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否则一经查实,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网络谣言处置相关法律法规 1 刑事处罚的有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 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举报警示】坐地起价12315举报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宣布1月25日中午12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各级各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向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开展经营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如有需要退订订餐活动的,各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给予退订、退款,如有违反,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接待大型聚餐活动(3桌或30人以上),尽量不予提供群体聚餐服务。 3.经营期间,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防控工作,必须开展体温监测,发现疑似疫情,及时汇报。 4.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动物。 5.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午检制度,如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及疑似病例,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并第一时间报告;对节后回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测温检查,避免发热员工上岗。 6.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确保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具。 7.从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必须做好健康检查,同时做好公共场所工作期间必备的卫生防护。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众筹捐赠】目前掌握渠道 武汉市红十字会对社会公告(第三号) 根据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武汉市红十字会于1月23日下午开通5部向社会公开募集款物的捐赠电话。自捐赠电话开通以来,海内外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纷纷致电表达捐赠意愿。由于短时间内拨打人数剧增,造成数次通话线路堵塞情形,对此,武汉市红十字会向各界爱心人士表示深深歉意! 为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社会捐赠工作,服务好各界爱心人士,现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公告如下: 一、市红会原有的接听捐赠咨询电话已由5部增至10部,24小时不间断接听,以缓解通话线路不畅问题; 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物资: 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三、关于进出武汉问题。凡向武汉市红十字捐赠急需物资的运输车辆均可进入武汉市区,离汉时可由武汉市红十字会签发专用离城通行证。 四、捐赠方式: (一)物资捐赠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2号武汉市红十字会,邮政编码:430000,收货人:叶慧敏,收货人电话:027—82210181 (二)捐赠资金途径: 1,捐款账号: 账号一:4218 6015 8018 8001 18860 户名:武汉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账号二:17 0002 0104 0005 351户名:武汉市红十字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胜利街支行 2,官网捐赠:登陆武汉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wuhanrc.org.cn&urlrefer=507f5ff16cfc26f00185256a9157a64d),点击首页捐款链接。 。 4,现金捐款: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2号武汉市红十字会捐赠大厅。 感谢社会各界对武汉抗击新型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武汉市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武汉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4日
首页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