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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朔城区教育局召开中小学校校长工作会议,传达学 4月20日上午,朔城区教育局召开中小学校校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对岚县两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组织考试招生情况通报和市教育局关于对怀仁市(县级市)同仁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情况的通报,安排部署市区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签订中小学校2021年招生承诺书。局党组书记张义新主持会议,局长魏立山讲话,副局长刘建平传达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相关通报通知精神,副局长尹国儒对学校安全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会议强调,岚县两所民办学校、怀仁市同仁学校在当前全省全市大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大力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情况下,严重违规招生,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给我们的教训和警示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务必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从思想根源上找差距、寻问题,从工作落实上严检验、查漏洞,坚决杜绝责任悬空,工作悬空,确保省市区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会议要求,各校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监督监管到位。一是注重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把握好招生工作的原则。要坚持统筹兼顾,坚决摒弃以一校利益为中心的狭隘观念;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摒弃以盯抢优秀生源为中心的片面观念;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决摒弃以眼前短暂利益为中心的错误观念。二是抓住重点环节,从严要求,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中高考即将到来,这段时间既是“考试季”,也是“招生季”。各学校招生时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省教育厅“四个必须”,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招生工作必须在省市文件框架内进行,绝不容许任何学校找任何理由,更不允许对招生规定置若罔闻。各类民办学校同时要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自觉地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得违法违规办学,不得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区教育局已成立工作专班,从4月19日起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中小学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坚决清退不符合招生就读条件的学生及所收费用。在招生过程中,因违反政策出现群众集体上访或网络舆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对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极坏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同时区教育局将把招生工作列为年终对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朔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怀仁市同仁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情况的通报4月1 朔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怀仁市同仁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情况的通报 4月17日,网曝怀仁市同仁学校顶风跨区域违规提前招生,严重违反了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对查处情况通报如下。一、违规情况经核查,怀仁市同仁学校个别教师3月20日到忻州市原平市通过微信等形式进行招生宣传,向18名学生每人预收3000元押金,并在银座宾馆531室组织24名学生进行了小升初考试,被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发现,现场勒令停止与招生相关的一切活动。二、处理情况鉴于怀仁市同仁学校严重违反了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损害了我市教育系统良好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市教育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立即组建工作专班,当日上午即深入到怀仁市督办查处。怀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处理。(一)怀仁市教育局对辖区学校跨区域违规提前招生监管不力,市教育局党组对怀仁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二)市教育局对怀仁市同仁学校违规招生问题及怀仁市教育局监管不力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三)怀仁市委、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对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四)责令怀仁市教育局举一反三,迅速召开整顿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怀仁市同仁学校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五)怀仁市教育局党组对怀仁市同仁学校董事长、校长集体约谈,并签订规范办学承诺书。(六)怀仁市同仁学校2021年初中一年级停止招生,且2021年度年检不予通过。(七)责令怀仁市同仁学校解聘现任校长,并将其列入从业人员黑名单。(八)责令怀仁市同仁学校在2021年4月17日晚8点前全部退还违规收取的学生报名费及预收学费押金。并按照违规收取费用的5倍予以处罚。三、警示怀仁市同仁学校违规招生发生在当前全省、全市大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大力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大力提升教育治理水平的情况下,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各地、各校务必举一反三、引为镜鉴,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从思想根源上破解,从工作落实上检验,坚决杜绝责任悬空、工作悬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朔州市教育局关于迅速纠正并严肃查处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全面开展排查,逐级压实责任。市教育局对违规招生行为实行“零容忍”,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普通中小学特别是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对顶风违规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敷衍塞责的主管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本通报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至各学校,各地传达落实情况请于 4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朔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三年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朔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 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我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优化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0〕19号)精神,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鼓励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的部署要求,坚持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 平且有质量的教育目标,在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提升三年行 动计划,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一)工作原则。 1.科学规划,全面提升。按照城乡融合、均衡普惠的要求,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易地扶贫搬迁、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教育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 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切实提高办学效益”的原则,“一县一策” 科学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方案。 2.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尊重当地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综合考虑必要性和可能性,在交通条件便利、寄宿条件成熟、可以容纳学生分流的基础上,分类(鼓励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 向乡镇以上集中)推进、分步实施,避免出现由于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提升造成学校班额过大、教育教学资源紧张等问题。 3.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按照“兼顾提高质量和方便就近入 学”的原则,在积极实施中小学校布局优化提升,加快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提升的同时,注重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负担,防止出现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等问题,确保推进平稳、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杜绝浪费。被优化学校调整后的教育资源主要 用于举办学前教育、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等,闲置校舍由教育部门报属地政府统一处置,切实防止被优化学校原有教育资源的 浪费、流失。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安置、合理 分流乡村学校多余教师。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按照“先易后难,稳定为主,分类推进”的方法,通过三年努力,改扩建一批占地小、办学条件差的薄弱学校, 建设一批乡镇中心寄宿制学校,整合一批招生困难的小规模学校。特别是对县域内30人及以下的教学点(小规模学校),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解决学生“吃、住、行” 等问题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整合撤并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 布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年度目标。2020年,撤并学校7所,其中:朔城区3所、应 县3所、山阴县1所;改扩建学校29所,其中:朔城区10所、平鲁 区2所、怀仁市10所、山阴县3所、应县1所、右玉县3所;新建怀仁市学校1所。 2021年,撤并学校24所,其中:朔城区18所、山阴县2所、应 县3所;改扩建学校16所,其中:平鲁区5所、怀仁市6所、应县3 所、右玉县2所。 2022年,撤并学校9所,其中:山阴县2所、应县5所、右玉县2 所;改扩建学校18所,其中:朔城区3所、平鲁区5所、怀仁市5所、 应县3所、右玉县2所;新建山阴县学校1所。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 1.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充分考虑消除大规模学校、控制班额、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完全小学。 2.优先保障义务教育规划用地需求。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为保障入学、消除大规模学校和控制班额年度任 务落实提供必要条件。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学校建 设。新建、改扩建学校,必须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等标准建设。 3.逐步消除大规模学校。统筹义务教育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项目,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在控制班额的同时,逐步消除大规模学校。 (二)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条件。 4.配齐充实教学仪器设备。对照标准将理、化、生等教学仪器设备和六大功能室建设标准及目录要求,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台账、仪器设备明细,确保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省定标准。 5.高效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感知技术的 综合解决方案,构建融合创新、交互共享的智慧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网络优质资源共享,智慧教育在朔州落地生根,为教育发展赋能。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名校名师课堂城乡共享,实现乡村小规模学校“网络联校”专 递课堂推送全覆盖。 6.实施校舍对标提质工程。制定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生均体育场馆和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及网络多媒体教室等达标实施方案,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核查,逐一建立台账,一校一 策,综合施策,实行销号管理,确保2022年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 (三)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7.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新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项目需求。切实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投入,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班主任等补贴,按规定足额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城镇和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分别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和8%的教师培训费;不足100名学生的学校按 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 元/年。 (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8.创新教师编制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建立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教育部门会同机构编制、财政部门根据生源状况,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师招聘机制,合理调配编内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等问题。合理调配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小规模学校教师编制,实行专任教师一校定岗多校任教 制度。 9.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施音、体、美专任教师补充计划, 根据专任教师缺口数量,在年度招聘教师及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中统筹考虑。优先补充农村及偏远地区专任教师。 (五)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大力加强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德育工作摆在首位,构建量化德育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等教育,丰富德育载体, 拓宽德育渠道,坚持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相融合,提高德育实效;加强生命教育,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阳光心态,落实综合实践课程要求, 开展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积极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积极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 测,每年发布监测及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成 立以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 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和统筹协调。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村委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工作调度机 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 推进,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工作的督导工作,列出任务清 单,照单督查,跟踪督办,确保布局优化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 的教育惠民政策和义务教育工作成果,引导全社会明确推进县域 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工作对于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办 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努力为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布局优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中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规则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校、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 滑动查看↓↓↓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点名批评;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课后教导;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 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准备 (一)制度要求。 1.重视开学准备。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当地疫情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开学时间,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安排师生有序返校。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确保措施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评估到位、应急预案到位。 2.明确责任到人。学校成立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指定责任人和联络人,确保责任到人。 3.落实防控机制。落实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完善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学校在开学前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专题培训,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4.关注返校要求。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经学校审核健康状况符合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要求接受管理。 (二)保障要求。 5.储备防疫物资。学校根据学生及教职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消毒剂、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 6.整治校园环境。开学前对室内外环境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做好垃圾清理,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 7.设立处置场所。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为入校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8.配备防疫人员。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师生员工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定期进行防疫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确保学校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二、开学之后 (一)入校管理要求。 1.实施入校排查。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符合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加强校园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监测体温。坚持入校登记制度,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需核验身份并监测体温。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按规定流程处置。 (二)入校后管控。 3.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两案九制”中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做好健康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做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重点监测师生员工有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冬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对曾经患病的师生员工密切长期跟踪,及时掌控其健康状况。 5.巡检重点区域。学校每日开展校门卫室、食堂、卫生间、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卫生室(保健室)、体育场馆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做好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工作,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做好饮水设备清洁消毒,保持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废弃口罩定点投放等工作。 6.加强活动管理。学校合理管控人员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随身备用口罩。 7.保持手部卫生。中小学校在操场、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配备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采用正确方法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8.保障食堂卫生。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的消毒和通风换气。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做好餐(饮)具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清理和分类。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9.加强寄宿管理。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排查。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按照标准设置临时隔离室,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进行临时隔离,按规定要求就诊。 10.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教育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与技能信息推送给学生和家长。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11.加强近视防控。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持正确读写姿势,严格控制视屏时间。教师授课应当合理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引导学生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低风险地区要确保学生开展足够时间的户外活动。 12.加强人员防护。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带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清洁消毒人员应妥善保管、配制和使用消毒剂。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校园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教职员工或学生在家中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后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学生家长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和校卫生室,通知学校医务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并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未设置卫生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并做好登记。发生在校内时,学校应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环境消毒和检测工作。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及时就医。按照属地疾控机构要求做好终末消毒。学校应配合做好病例或者密切接触者的心理安抚和学业辅导工作,并做好学生隐私信息保护。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时要对其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1月21日下午,朔城区在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厅召开市直学校 1月21日下午,朔城区在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厅召开市直学校移交接收见面会。区委书记、区长孟维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文建华、区纪委书记冯维新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梁耀文主持会议,区教育局局长魏立山宣读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35号,并分别介绍市直学校校长和书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市直学校校长、书记,民办学校负责人,区教育局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孟维君指出,此次市属学校移交朔城区,是全市、全区人民的一件大事,把市区教育资源高效优质整合起来,对于夯实市区教育基础,提升教育水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也必将惠及市区广大人民群众。相关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发展意识,牢固树立市区一盘棋理念,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市属学校的接收、运行工作,确保此项民生工作交接好、运行好、服务好,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市区一体化教育改革成果。要上下联动,紧密协作,有序平稳推进移交接收各项工作,及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坚决做到不因移交贻误工作,不因移交出现杂音,不因移交留下隐患,确保教育质量不滑坡,学校资产不流失,教师队伍不波动,让师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相关部门要做好保障工作,积极与市级部门和市属学校无缝对接,不留空档,主动认领职责,清楚政策流程,密切协调配合,有序高效推进移交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好假期学生家长的信息摸排工作,按照全区相关工作流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守牢校园疫情防线。 据了解,此次部分市直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移交共有16所公办学校、5所民办学校、23所培训机构。其中公办学校有:朔州市实验小学、朔州市第二小学、朔州市第三小学、朔州市第四小学、朔州市第五小学、朔州市第六小学、朔州市第七小学、朔州市第八小学、朔州市第九小学、朔州市第三中学、朔州市第六中学、朔州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朔州市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朝阳小学、安泰中学、和丽中学;民办学校有:朔州市实验学校、朔州市双语学校、朔州市星辰双语学校、未来电脑职业学校、朔州芙桦苑特教学校。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针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针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1月10日,市教育局对原定于2021年2月1日--3月2日中小学寒假时间做出调整,具体安排如下:一、市属高校、驻朔高校进入寒假时间原则上调整为2021年1月12日,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生源地防控形势,分批次放假;二、特教学校、幼儿园进入寒假时间调整为:2021年1月12日;三、小学进入寒假时间调整为:2021年1月16日;四、初中、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进入寒假时间调整为:2021年1月23日;五、高三年级原则上实行全封闭管理,放假时间由属地教育部门因地、因校确定,但需报请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六、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七、放假期间,坚决不允许任何中小学教师以任何形式组织任何线下补课活动,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八、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排查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线下培训活动。九、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统筹抓好寒假前后、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要科学有序、错时错峰安排学生离校(园),确保离校(园)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要求师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聚集,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1月5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各中小学校从2021年2月1 1月5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各中小学校从2021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021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九)放寒假,2021年3月3日(农历正月二十)正式开学上课。寒假共计30天。一要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学生离校前,要加强健康教育,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二要切实抓好安全管理。要牢牢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假前,各学校要安排专门时间以线上线下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并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要通过《家长通知书》或《告家长的一封信》、媒体宣传等形式,提醒广大家长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孩子的假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三要周密部署期末工作。各学校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加强对教师年度工作的总结和评价,做好考核考评和年终总结,提出改进指导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要利用假期尽早明确学校来年工作目标,谋划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四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组织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在期末考试前压缩非考试科目课程,不得组织学生加班加点学习,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排名。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五要科学安排寒假生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对假期活动精心谋划,扎实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拓宽社区服务渠道,密切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联系,积极引导师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丰富社会实践内涵,组织学生充分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充分利用春节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已建成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做好假期活动规划,有条件的城镇学校要定期开放学校图书室和体育活动场所,为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让学生享受一个健康、充实的假期。六要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劝学黄金期,组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即明确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名辍学学生,逐一对辍学学生进行走访劝学。要在2021年春季开学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劝学走访,并完善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春季开学按时返校,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因病辍学。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落实劝返责任。七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利用寒假期间认真做好校舍、课桌椅及教学设备的维修、更新工作,要提前做好新学期课本及其它教学用品的准备工作,要制定好新学期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以及各种值班表,确保新学期开学以后各项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有关校务安排,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开学工作常规管理要求,组织好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各学校要在开学前三天集中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理念的学习讨论和集体备课,科学制定下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好下学期课程,并搞好环境卫生,为学生返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八要严格用书管理。各学校要严格遵循省、市有关规定,按省定书目征订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按全市统一公布的教辅材料目录组织学生选用教辅材料,要严格自律,坚决杜绝非法盗版教材教辅进入校园。 转载:朔州教育局
冬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尊敬的家长: 您好!时间已进入12月,瑞雪纷飞,道路湿滑,户外身上衣物增多,有时会遮挡视线,学生每天上放学要在路途中行走,交通安全风险也相对加大。因此,要格外注意冬季孩子上放学的交通安全。 为保障学生上放学和出行安全,学校会继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请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做好对学生的冬季交通安全教育监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1.天气寒冷,户外有时因衣帽、围巾等遮挡视线,因此,要教育孩子无论骑车还是行走,要注意躲避车辆,格外注意交通安全。 2.教育孩子上放学遵守交通规则,12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上路,更不能骑摩托上下学。 3.冬季天气寒冷,有时还会有大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上学不要太匆忙,教育孩子早睡早起早出门,避免孩子因时间紧张,担心迟到加速骑车或奔跑而造成交通事故。 4.骑车或步行要靠右侧通行,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和玩耍,不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学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在路途中打电话、玩手机等。 5.横穿马路和遇路口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有斑马线的一定要走斑马线,没斑马线的更要注意观察周边,确定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后安全通行。 6.校门口人多,骑车上学到校门口时,教育要早些下车推行走进校园。 7.上学、放学路上,不要到水面、雪面、冰面玩耍,注意安全,防止滑到摔伤。 8.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家长要及时关注孩子行踪,以避免孩子在外逗留进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或遭遇(参与)勒索、欺凌和暴力事件。 9.家长接送学生或学生乘坐公交车下车时,一定要"左顾右盼"做好观察,防止旁边有车辆驶过,同时注意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 10.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照无证机动车辆,不乘坐三轮车,老旧报废车,超员车辆等不安全的车辆。 11、如遇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时,请家长尽量护送孩子上放学。 新年将至,交通安全对孩子上放学非常重要,请家长与学校一起为孩子们保驾护航,加强防范,安全过冬,健康成长。
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守防线 严措施 早谋划 抓好抓实 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入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因时因地因校细化防控方案,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健康教育,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要持续开展冬春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助力冬春季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高校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要在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适时发布本地本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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