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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编写篡改人民网新闻的 笑s了,编这个内容的估计连正规大学都没上过。光“武书连曾曝光收受校方回款“”在法律上、财税制度上、新闻制度上都是根本狗屁不通。 你千万别删,这个内容牵扯1. 新华社2.武书连及其商业主体3.法制日报出版社(主管单位 司法部)4.至少13家副部级,正厅级高等院校。等着收传票吧 - 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 m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比如篡改新闻或出版物内容,捏造损害他人或教育机构名誉的事实并散布,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果教育机构属于商业性质的主体,编写篡改新闻或出版物,故意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教育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例如,通过篡改新闻发布虚假信息,导致教育机构生源大量流失、经济损失惨重等情况。- 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网络等平台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若篡改新闻或出版物的行为引发了学校秩序混乱、社会公众对教育行业的恐慌等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后果,可能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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