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小卒 打非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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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你应该为自己的性行为负责!(女权吧转载) 2008-03-01 对不起观众 2007-04-25 12:06 chinaren社区 点击: 10 女性,你应该为自己的性行为责! 闲来无事,在情感驿站中看到了一篇文章《男孩要努力,你成功的那天,最深爱的人早已嫁人》,标题道出了现今的社会现实,可是不再年轻的女孩们又该何去何从?谁为她们考虑过,又有谁为她们说句话,我就在这群女孩之列。 还是先介绍一下这群女孩的特征。 第一,恋爱不久就发生性关系甚至同居。此时两人可谓朝朝暮暮、形影不离。有人说热恋中的人智商很低,不知缘何而来。许是忽略了身边其他的人和物吧。 第二,是尝到了两性相悦的甜头。可好景不长。虽然都多多少少有点生理常识,但缺乏经验和教训,他们都心存侥幸,不过还是很快就怀孕了。有人发现的早,也有好几个月之后才发现。无论手术还是吃药,在女孩的心里都会留下永久的伤痕。对身体的伤害可想而知,妇科病、婚后不孕不育的也有,这种伤害是终其一生的,有的甚至影响下一代。也有连续堕胎几次的。 第三,等的花也谢了,还是等不到结婚的消息。只有看着身边的好朋友先后成家。(这是目前的我,因为我男朋友家庭条件不好。只有他父母现在住的老房子。而我又不想就这么草草结婚了事,爸妈供我读书这么多年,我不愿让他们在熟人面前抬不起头。) 第四,也是结果了,要么两人顺理成章的结婚,要么不欢而散留下遗憾在所难免。 不知哪种结果属于我。整整八年的感情,丢掉,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不丢,现在两人勉强度日,今后如何生活?说句不太恭敬的话,现在的感情相当鸡肋。不同的是,鸡肋只是弃之不舍,而我整整八年的感情,岂止是“不舍”二字可了得的。 前几天看一心理访谈节目。女孩在向专家求助,说同居了几年的男友突然提出了分手,她接受不了。专家几句反问的话,令在听的我也哑口无言了。专家说,谁让你和他同居的?女孩说,明知道以后要和他结婚的,早晚都要给他,就先给了他。专家:问题是现在他没和你结婚啊,他要和你分手。那女孩当场沉默了。 看来女人就要哑口吃黄连了?提醒各位女士们,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的,成年的还是未成年的:女性,应该为自己的性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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