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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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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教训 绥棱县纪委、绥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绥棱县第六中学教师林萍、唐清竹违规补课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 为净化育人环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县纪委、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教育“三乱”治理。2018年寒假前夕,县纪委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在绥棱县电视台发布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并先后多次召开师德师风专项整顿治理大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包保机制、成立督查组织,对重点学校、重点学科、重点教师进行约谈,仍然有一些教师存在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现将这两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县第六中学教师林萍违规补课问题 林萍于2018年1月17日起,每天9时30分至11时、16时10分至17时40分,组织所教的14名学生,在厦门C区2号楼103室进行化学学科补习,准备每天每生收费30元,预计补习15天,1月19日下午被检查组当场发现。 二、县第六中学教师唐清竹违规补课问题 唐清竹于2018年1月13日起,每天17时30分至19时,组织所教的13名学生,在龙腾家园8号楼5单元301室进行数学学科补习,准备每生收费300元,预计补习10天,1月22日下午被检查组当场发现。 三、问题处理 对于林萍、唐清竹违规补课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其二人、相关校领导及学校作出以下处理: 1.给予林萍、唐清竹行政记过处分,年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发第十三月奖励工资;调离原工作岗位,调到绥中乡学校、后头乡学校工作;全县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晋级。 2.给予校长于景尧、副校长王立波、副书记单海蓉行政警告处分。 3.给予该校取消两年内评先、评优、评模资格。 这两起案件是在县纪委、县教育体育局、第六中学三令五申强调禁止违规补课和其二人签订责任状的情况下发生的,严重触了高压线,碰了底线,踏了雷区,严重损害了教师形象和职业声誉,严重损害了学生和家长利益。还有个别学校教师败坏师德师风、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不正之风时有发生。城乡各学校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要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管理,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要对师德师风建设严抓细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抓好纪律教育,以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经常性、针对性警示教育。 县纪委、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已成立多个师德师风督察组,今后,将对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尤其是一对几的补课、借用亲朋好友的房屋、民办学校或到林业局辖区进行有偿补课、指定或暗示学生及学生家长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行为明察暗访,严厉打击,形成常态,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对违规违纪教师从快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坚决遏制住教育“三乱”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坚决开除、清除教师队伍、调离偏远学校、降低岗位等级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举报。 中共绥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棱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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