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东032 赵晓东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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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底下看着以为我能上去 爬山的时候,貌似是刘语熙说的,“我在底下看着以为我能上去,真爬的时候才知道难”。肯定不是原话,但肯定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觉得挺有道理。 我看过贝尔的节目(除了荒野求生),有生者为王,还有孤岛求生,以及一个忘了名字的节目(贝尔一带一的和一个明星、名人去两天一夜的形式),其中生者为王看得仔细一点。我会想,如果是我,能支持到第几天?答案显而易见,第一天就得被淘汰。 跳水、爬山、吃虫子,莫名其妙的有很多人觉得这事儿轻而易举。在这儿只想问那些人两个问题。 一,你做过这些吗?不要说我在游泳池跳过水,登过带扶梯的山,吃过酒店里的炸蝎子,有没有真真切切的身临其地的做过这些? 二,你觉得做不到这些的,就是弱者吗?我虽然对大张伟随便哈拉两下就放弃的姿态感到不齿,但他有一节说得对,我们建这么多高楼大厦干嘛,不进步为嘛不都去钻木取火?这个世界上,只有那些敢于野外生存的人,才是强者? 除了蒋老师,我觉得其余明星多数很虚,我也觉得他们来上节目,就该有做节目的人的样子。但我再唾弃他们,也只是觉得他们不敬业,没有我接下的节目咬着牙也要把它做完的精神和觉悟(当然只是第一集而已,谁也不知道后面有甚么改变),可是,真的至于上纲上线么? 从小到大我吃过最辣的东西,就是吃早餐的时候加点儿辣椒酱。大一那年和同学吃火锅,点了鸳鸯锅。他们问我能不能吃辣,我想着说这玩意儿再辣能辣到哪儿去?可实际上才吃第一口,我脸全红了,眼泪也飚了出来。放在现在的我看来,那锅辣汤也只是普普通通,但当时可以说几乎没吃过辣的我吃起来,真的是要喷火。到了现在,哪怕我已经能承受很高的辣度,别人问我时,我也总是心有余悸的说我不能吃辣。 不是你行你上。而是你没有做过这件事情,请不要随便的给它下一个简单的定义。请记住,山脚下,永远不看到山路的险峻。
关于自由技能之我见 好久没开贴水了。为了避免对现在的dota2的不了解造成错误解读,我就不对技能本身展开分析了。 首先先说一下,不少吧友走进了一个误区,认为作者没写到,就是没发生过,这是不对的。守城的时候为甚么没有炸弹人?其实我也想到一个组合啊,X标记加跳大神牛(两个人),神牛跳进去大然后X回来,刷新再来一次。肯定有,但是这和老胡有一卢布关系吗?既然没有,奥丁写来干嘛? 其次是契合度的问题。有些人说奥丁想出来的组合契合度就高,他们想的组合契合度就低是不是有点无赖。我觉得首先,奥丁是作者,设定是他弄的,本来双方就是不对等的。但是话又说回来了,狂猫学长和老王的自由技能,自己研习到了很高的境界,我反而觉得有些BUG。 第三,我想说的是,奥丁或许确实存在着忘记前文设定之处。我记得前面有提到过契合度低到一定程度会发生冲突,具体哪一章忘了。但这并没有太大的问题。我反而认为,那些真正有远见的强者,会去选修与自己契合度更高的自由技能,从而能够通过研习掌握到很高等级,发挥出更高的战力。一个看起来很美好的1级技能,究竟能发挥出多大的威力? 千万不要忘记,我们认为有些技能很厉害,仅限于游戏时的同一个时段。譬如说小鱼的偷属性,随着游戏的进行等级提升起来,诚然越来越厉害,但是1级的偷属性,究竟有多少用处?现在不是5级和5级英雄的对战,不是游戏中前期的对战!1级的偷属性,面对25级的神装英雄,或者老胡这种开了挂的高属性选手,究竟能为英雄本身带来多大的助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自由技能的获得方式在奥丁的设定中是比较难的,而且具体设定还没有。所谓的BUG,完全可以打一个补丁了事。虚空的时间系、幽鬼的空间系或者是地精们的科技,都需要相关方面的选修课达到很高的程度,譬如时间魔法掌握要到LV2甚至是LV3,这样一来,回到过去不是不能学,但是要一个学员花费如此漫长的时间去学习一门选修,最终能够发挥出的效果普普通通,性价比实在是太低了。 以上是关于我的一些见(水)解(贴),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抄袭?我不能忍 《恐怖高校》是大宋福红坊的一部无限流小说。不同于一般的无限流,高校采取了录取通知书替代了郑吒的电脑上的那个选择框、用学校就读的方式,展现了一部相当不错的无限流小说。只是因为文风过于黑暗,我不是很喜欢,最终没有看完(从纳尼亚世界开始就不看了)。 最初奥丁写学院的时候,就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说这是抄袭高校了。这在我看来是有些搞笑的。因为,我看过真正抄袭高校的小说,那就是《血腥**公司》(为了避免纠纷就不说全名了)。主角貌似是叫司马啥的,不仅一样拥有一个护身符,入学测试还和高校中的一段剧情一样,遭遇了《死神来了5》,并且和高校的男主角几乎做出了一样应对方法。这才叫抄袭! 把学院细细读来,并没有“抄袭”高校的意思。必修课、选修课,难道在大学里没有么?从设定上来说,高校本身就是在借用学校的体制罢了,宿舍、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等,一间大学里没有这些东西,正常么? 奥丁自己说过,没看过高校。我是相信的。因为我还遭遇过另外的一次,来自东西方的创意的碰撞。 那多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位实体书作者,他的小说十分的猎奇,颇有些卫斯理的味道。而那一年,他的小说《把你的命交给你》当中,核心立意与小李的《盗梦空间》颇有重合之意。那多写书出书的时候,空间还没有出,当然不存在那多抄袭的情况;而空间拍摄的时候,那多也还在写书(就算出书了好莱坞会注意到这部小说还拿来当创意这种可能性。。。),当然不存在空间抄袭的情况。最终,那记者的读者(我)只能说,这是一次来自东西方创意的碰撞。 个人是比较喜欢奥丁这位写手的。从疯多到末日控植师(看的顺序,不是写的顺序),再到无尽(坑,还我的虚空幽鬼大血统),到现在的学院。一位写手的心态,很容易影响到作品,所以为了接下来的剧情,为了老胡的龙猫大血统,我表示对说奥丁抄袭这样的观点,不能忍。
关于歼灭射手座和追杀射手座的区别 不论是疯多还是学院,涉及到团战的时候都会有掉落不能私自捡起的团队规矩。当年疯多里光明会对散华下手,学院里新生对抗赛的时候,都是看最终贡献的大小来挑选。当然新生对抗赛的时候,贡献是由学院(系统)判定,而光明会里可能还会有一些小手脚,但问题不大。 目前看来,老胡似乎很牛气,能跟精英LV8级的人干。但是真正在提起考研的精英LV10、伪英雄甚至英雄面前,老胡可以说连渣都不是。一个黑血的熊猫,都差点让老胡完蛋,这就是差距。而射手座,身为十二宫之一,实力何等的强大。真正的正面战场,连伪英雄都没有资格接触。 也就是说,最终老胡所能得到的,也只是精英级别的东西。而现在的老胡,缺这些高级宝物么? 但是在这次追杀射手座的战斗中,不仅可以独自拥有被击杀的敌人的两件掉落,还能额外得到1000点通用点。也就是说,老胡只消捡一个英雄的人头,就足够发家致富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 当然,以奥丁写书的性格,应该不会让老胡太BUG。根据道爷的揣测,老胡可能能干掉两个敌人,其中一名英雄,另一名可能是英雄也可能是伪英雄(其实这样也已经很BUG了),然后挂了。或者是干掉一名英雄,残血逃生。 其实揣测啥的都不是重点。道爷只是来水一发经验而已。
也来水一贴老胡的天赋 请叫道爷的道号:水贴道人。。。 首先关于老胡的天赋,毫无疑问是高等天赋(废话),其次就是他的天赋是全新的、从未有的。 第二章(属性化身体)里有“检测到一条全新天赋,属性未知“。所以老胡的天赋是第211种。 老胡的天赋表现效果是”一团炽热的火焰“,上面”悬浮着一面看起来有些眼熟的金属盾牌“。 姑且不去说盾牌为嘛看起来有些眼熟,我们跳到第十八章(天赋学员),里面助教阿文有提到一些个别的天赋类型。其中也有提到冰、雷、火等元素,但老胡的天赋仍然是全新的,也就是说,由于金属盾牌的组合,使得他的天赋出现了异变。 在这儿道爷大胆的推测一下,或许有单独的一团炽热的火焰(火元素)的天赋,或许是增强火系技能的威力又或者是有别的一些特殊效果。而从老胡觉醒后的天赋看来,他的天赋里的火,其实和火系技能没有太大的联系(除了施展火系技能可以加快火焰能量的回复)。 让我们来看一下老胡的天赋效果: 火焰操纵 高等天赋 可以操纵火焰为你战斗(受身体属性限制,目前仅开启第x层) 基础能力:将火焰附着到武器上,炽热的能量将会熔化敌人y点护甲,使其更容易受到致命伤害 唯一能力:攻击护甲熔化状态下的敌人,将有z%几率造成a.b倍暴击的物理伤害 首先看一下,老胡的天赋有减甲和暴击的能力。其中减甲是基础能力,联系到阿文说的”盾牌跟防御力和护甲有关系“,可以大胆猜想,盾牌的能力就是减甲(很多吧友都说盾牌能力是增加护甲并因此猜测到日后血统和龙骑有关系,道爷是不怎么赞同的)。 而也有很多吧友说老胡的天赋是双天赋,实际上道爷也不赞同,道爷总觉得这没有所谓的双天赋,只是天赋的组合效果不同罢了。 很多吧友觉得无论是桂雨时的折射,还是豪天歌的法力燃烧,看起来都比老胡的火焰操纵牛,实际上只是看惯了老胡的战斗后习惯了而已。奥丁已经打了补丁桂雨时的折射貌似是需要一定的施法媒介,豪天歌的法力燃烧可能也有一定的限制(看奥丁的补丁打成甚么样子。。。)。 天赋,其实更像是疯多里的血统,越早觉醒加强锻炼越好。老胡的第二层天赋已经更加牛了,等到获得一个火系技能足够多的近战血统,不断的刷火焰能量,保证火焰能量的续航,到时候甚至可以直接开启天赋不担心损耗,真正达到天生比人多一个黯灭一个代达罗斯之殇两神装的牛(hen)逼(tai)效果。
那个武国进士还是景国举人 很多人说方运装逼,因为庄举人态度稍微不好就端起架子之类的吧啦吧啦了一大堆,总而言之就是作者无脑让方运无脑装逼。 实则不然。 关键就在于这一句,“那个武国进士还是景国举人?” 方运是谁?景国文人表率,一举坑杀不知凡几庆国武国天才的大魔王(碎胆狂魔)。他背负了整个景国的文人的希望,因为他崛起了,景国的文人们才能出一口气。他的”文人表率“之名,景国根本没人会、也没人敢质疑。 所以,他的身份决定了,他绝不能让一个景国以外的文人呼来喝去,除非那是整个人族中至高无上的圣人们(无国界)。 想想看,一个武国的进士,让一个人来叫方运过去。然后他就屁颠屁颠的过去了。传出去之后,人们会怎么说?关键是,武国的人会怎么说? 武国人会说,你姓方的怎么天才怎么厉害又怎么样?我们衣家的公子,随便招一招手,你还不是跟条哈巴狗一样的凑上去,等着啃骨头(抱衣家的大腿)? 不要跟我说这些都是风言风语,无风不起浪。方运背负的责任,注定了他必须要做出拒绝(也就是所谓的”装逼“)。 在景国圣人陈观海的府邸上,在景国天才的婚宴上,景国的文人表率方镇国,当了武国一个进士的走狗。 换做是你,你会拒绝,啊不,用某些人的话来说,应该是”装逼“么?
关于水 不是吐槽作者。而是想问一下,所谓的“水”,到底是怎么界定的? 《儒道至圣》这部书,要说是重生文抄公类也可以,要说是系统流也可以(奇书天地也可以当做是一个系统)。关键点就在于,故事背景的设定。 假若是重生到和地球差不多的都市当个文抄公,又或者是在现代中得了甚么系统,那主角简直就是无法无天(此处应该是褒义)了。各种抄书、刷装备打脸啪啪啪。 但是方运不行。他必须扮猪,才有吃老虎的机会。因为他直到现在才是个举人(贴吧里有人问说好的真龙骨磨砺唇枪舌剑,我真想回一句呵呵)。上面还有N多的级别,哪怕是龙傲天主角光环附体,他也干不翻一个大儒,更别提半圣。有人说,那些圣人们(特指东圣)为甚么不保护方运,我只能说真要不保护他,荀家早找各种借口搞死他了。 当然,你也可以把我的话当做是为作者开脱。无所谓。我素来认为,故事情节只要能够说得通,不管再怎么牵强,都算它及格了。总不能你觉得他是糟粕,那他就是糟粕,这也太胡搅蛮缠了些。 回归正题,关于贴吧中各种“水”的说法。 早在方运还在圣墟里晃荡的时候,人们就说这太水了,赶紧考科举当举人啊;考科举来苦肉计的时候,又说这太水了,赶紧上书山下学海啊;好嘛,这当口上书山了,又说水了。 难道真的要一笔带过,说“方运进入圣墟,好家伙天材地宝各种得,刷通副本”,又说“方运去考科举,好家伙各种刷新纪录,各种卖萌引别人上当,刷通副本”,再说“方运上书山,好家伙各种一路向西,直接通关”。 那还看书干嘛? 还不如直接一句“方运当上进士啦”“方运当上大学士啦”“方运当上翰林啦”“方运当上大儒啦”“方运成半圣啦”。。。啊不,直接一句“方运已经天下无敌了”,然后“全书完”? 所谓的水,我觉得应该是注水肉的水。我们要吃肉,不要吃里面的水。如果你认为作者新更新的章节水,大可以指出来哪里哪里是不需要的,哪里哪里一笔带过比铺开来写更好。 我也是看书的,当然知道干货是好。可是干货虽好,又要去哪里,才能搞到那么多干货?
抄抄抄! 事先声明一句,这个帖子不是要嘲讽作者,而是要吐槽那些喷子。 正文如下: 看过《重生之大文豪》。姑且不论后面水了之类的说法,这部小说还是挺有意思的。不过当时看的时候已经完本了,就没去逛贴吧,也就不知道有没有人吐槽主角抄书之类的事情。 回归到《儒道至圣》上。这部小说一开始就已经明确中心思想了——抄。说白了这也是一部重生文抄公的小说,只是糅合了一种全新的力量体系,使得这更像是一部修仙(之类的)小说。 也就是说,打从一开始,我就是带着看主角抄书(诗词等等)的想法来看这本小说的。很难去想象,在这部小说写到三百多章的时候,居然还有人各种喷“主角又抄啦,弃坑啦”。 我只能说,你(哔哔)在逗我么? 实际上抄不是关键,怎么抄、抄得合不合适才是这部小说的关键点,不是么?而且,最关键一点就是,方运在考科举的时候,实际上并没有抄(一群喷子吐槽方运抄诗词,结果作者写了一句忆乡后又开始狂喷),而是以自己的经义、策论、诗词去面对科举。难道不是么? 当然,由于他的穿越者身份,让他具有更高的眼界和大局观(我大酒神大鱼人教你做大人好么),让他的经义策论拥有统筹全局的深度,写出了精彩。很多人以为方运这也是抄的,对此我只能说: 你(哔哔)在逗我么? 最后,再说一下大文豪。在书中的最后,作者让主角将穿越的世界没有的二战写出来,虽然也是照抄已经发生的事情,但也足见主角的文笔一定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准(脑补),还算是重生文抄公的不错的结局。那换到《儒道至圣》上,又焉知方运最终成圣的契机,不是自己写出来的经义,自己走出来的圣道呢? PS: 这真的是一部重生文抄公的小说。觉得接受不了主角抄的人,我只能说: 你(哔哔)在逗我么?
两个都喜欢,即是两个都不喜欢 看《爸爸去哪儿》(第二季),问孩子们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这个问题放到很多孩子身上回答可能都一样:都喜欢。但要继续问下去最喜欢谁,那答案就不同了。 父母都有更喜欢和最喜欢的区别,更别提别人了。 看到书评区里有人颠倒黑白,说人这辈子这么长,谁没喜欢过几个人。是的,我赞同这句话。但哪怕我的朋友们说你怎么这么花心,喜欢完一个又喜欢一个也好,我都从来没有同时喜欢两个妹子(爱情的那种喜欢)。 在我看来,当你喜欢一个异性(同性也不是不可以)的时候,你的眼中只能容纳得了她(我是男的所以用女性她)。别的女孩子可能更漂亮,身材更好,气质更出众,但你就是最喜欢心中的这位她。这叫情人眼里出西施,很正常。 如果这个时候出现一个更让你心动的(也就是更让你喜欢的)女孩子,你觉得对她心动,回头看来对现在的女朋友没了感觉,但还只是最喜欢一个。细细想一下,同时最喜欢两个甚至更多的异性,这可能么? 绝对不可能。 所以很多时候我不会去骂那些甩了现在的另一半去追求另外一个异性(除非被甩的是我的朋友)的人。因为我觉得,这个人既然已经更喜欢别人了,早早离开,总比纠缠不清要好。所以这样的人尽管在大家看来很渣,最起码他干干脆脆,痛痛快快。至于说今天喜欢别人可以甩了女友,明天也可以又喜欢上别人的话,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最起码,你分得痛快干脆,不拖泥带水。我认为这就是好的。 柳敬亭看起来对胡小米余情未了,又和杨绿茶暧昧不断,看起来就是两个都喜欢,其实就是两个都没有喜欢到爱的程度,简单说来就是都不喜欢。 还有,晴姨晴姨,不知情的还以为你俩有亲戚关系呢。要是显尊重,叫声徐老师;要是显亲近,叫声徐姐。退一万步讲你跟杨绿茶很熟,你就跟她一样叫小姨啊!要不就叫徐姨。晴姨。。。不好意思,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娘的男生。
请原谅我粗鄙一次——道爷已笑尿在洗手间。 和朋友玩桌游归来,在百度上一搜本书的名字,映入眼帘的就是“女诸葛的隐退”。读完了这一章之后,我真的是笑尿了。 杨丽璐的家世哪怕在黄河开炮前不清楚,但有一节,她和柳敬亭是同学,同在万象上学。文中对万象的定义是啥?官二代满地走,富二代不如狗! 好一个女诸葛,好一头女猪! 然后又看了“杨丽璐去纽约”的开头,关于柳敬亭和黄河对轰的结果,被网友们称作“草根的逆袭”,道爷再次笑尿。 当年黄渤拍《疯狂的石头》的时候是草根,那现在呢(具体不是很清楚,只是举个“栗子”)? 姑且不论武侠小说,就说柳敬亭的别的文章啊散文啊喜剧啊推理小说啊,这是一个甚么样的人物? 这是一个用《阿Q正传》影响了全国的人物。 这是一个用《罗密欧与朱丽叶》等两部戏剧轰动了西方“曲艺界”的人物。 这是一个用《嫌疑人X的献身》击败了日本推理大师的人物。 这是一个用福尔摩斯征服了西方,不战而胜的人物。 这是人么?这特么的都是神了! 是哪家英年早逝的体育老师充当语文老师教出来的学生,才会用“草根”这个词去形容柳敬亭? 道爷真真是笑尿了。 PS:我有一百个小弟。今天带着小弟们走在街上时看一个人不顺眼,就叫一个小弟上去抽了他一脸,然后向他道歉。他人很好,看到我把小弟赶走了就原谅了我。于是我再吩咐了另一个小弟又去抽了他一顿,然后再赶跑了第二个小弟。 当我把一百个小弟都赶回家的时候,他已经成了一个猪头,但他人还是很好,还是原谅了我。于是我不仅感慨,多好的一个人啊。 所以我决定,回去再把小弟们召集起来,明天再去抽丫一脸!
我不明白的和我想明白的 柳敬亭想要平静,那他为何偏要自己开一本杂志?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堤高于岸,浪必摧之;爷秀于世,孙必催之。 他不平静,是因为他触动了别人的利益。但他触动别人的利益的原因,不是他写小说,而是他要开杂志。 同行是冤家。郭班主也只想安安静静经营德云社啊,为何那么多艺术家疯狗一样的去咬他?因为郭德纲在,德云社在,人们提到相声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他。他没有出名的时候,又没见别人去告他? 柳敬亭其实可以当一个世外人。他可以写书,成名,但我不明白他为何一定要办杂志? 为了要挣钱?笑话!为了要出名?笑话! 说到底,不还是他想去争,想去斗么? 而他去争、去斗,就生生的将自己搅入了勾心斗角的漩涡!他这叫自作孽! 我很想明白,为何作者要生生的让柳敬亭去办这么一部杂志,生生的生出这许多事端? 而我不明白的,就是《匠录》一人包场爆出后,敌人们震惊很正常,但为何要认输? 倘若是我,我不会认为我输了,反而会认为我胜了。为何?因为我逼得柳敬亭,只能无尽的耗费自己的光阴,去写小说。他有名,有钱,有财,却不能去享受,因为他要多开,因为他要一人维持一本杂志? 既然柳敬亭一人包办了一本杂志,并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他到底为何要办杂志?一个人撑起一本杂志,也就是说根本没人来这本杂志投稿,这在外人看来叫荣耀,在杂志社的人看来叫耻辱! 你再有名又如何,你再神奇又如何,你终究是外人赞叹,内行讥嘲的,一摊垃圾。
喜闻乐见的一刀 准确说来应该是两刀。 从表面上看来,柳敬亭十分信任杨丽璐。一直让她当御用翻译,连三个月后的稿子都让她看了,可见一斑。 结果呢?杨丽璐回头就卖了他,将消息告诉了康令月,同时还在柳敬亭质问的时候“骄傲的扭过头不理他”。 把别人的稿子随意往外说了,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康令月没有考虑到大庭广众的周围环境,毫无保留的将一切说了出来,这就是第二刀。 当年的武侠的情伤,到胡斐的那一刀,康令月难道不清楚柳敬亭遭受到了多少次书迷的发难?而她却做了甚么?她和杨丽璐,亲手将原本应是三个月后的事情,推到了眼下。 当年柯南道尔写死了福尔摩斯引发非议,是因为他确确实实很多次发言写不下去,死了一了百了。但眼下柳敬亭甚么都没说,她们也不知道三个月后柳敬亭是否将归来记“写“出来,就这般气势汹汹来发难,这两刀,刀刀见血,刀刀杀人! 套用”我的雨中有人“老兄的观点,杨丽璐和康令月从本质上说都是杂志社的员工,都是柳敬亭的下属,仗着自己是女人,就可以肆意的撒泼,无视老板的威严么? 但说起来,却又是柳敬亭活该。 这一刀(两刀),喜闻乐见。 (PS:夏天的时候,不时见到有女生春光大泄。正常人就算当场发现,最多就是笑骂两句也就过去了。看到了股沟,所以就该被念叨一辈子?还是康令月大小姐,准备用封建时的思想,把柳敬亭这位前途不可限量的”财“子套在闺房里的牙床之上?)
细说我开始讨厌杨丽璐的一幕 忘了是哪一章,记得有这么一段,柳敬亭和一个女同学走在一起,杨丽璐冲上去问了“我的发卡是不是落你房间里了”这么一句话。就这一幕,就开始讨厌这个女人。 我去图书馆看书,完了准备去吃饭时碰到一个女同学,就约着一块去食堂吃饭,很不正常么? 退一步说,就算很不正常,那也是我女朋友(当然我没有)上来质疑我罢?杨丽璐,是甚么身份?普通朋友,那你凭甚么看到人家和一个女同学一块儿散步就像疯狗一样扑上去? 你觉得不妥,担心人家做出对不起女朋友的事情,可以。但请你不要用这么恶心的方法。你可以大方走上去问“你们干嘛去啊”,当个“电灯泡”,或者私下里对人家说你有女朋友最好不要和别的女人走得近,这不是很好么? 她倒好,直接上去撂下这么一句,这是甚么意思?展现自己和柳敬亭有一腿?让班上甚至学校里的同学知道,这个柳敬亭被她承包了? 作者后来用柳敬亭也冲上去戏弄了杨丽璐作为章节结尾,似乎是想说这只是无关痛痒的一个小玩笑。但这显然不是。 不论作者写这一幕的用意何在,反正从这一幕开始,我本人对杨丽璐这个角色就心生不满,认为她是一个极富心计,又满怀妒意的婊子。 (可能有人说婊子这个词用得过了,实则不然。又要立功德坊,又要勾引人的,不是婊子是何物?) 最后说一句,看网络小说这么多年,有的女角色让我喜欢,有的女角色让我讨厌,但杨丽璐还是开天辟地以来,第一个让我将她定义为婊子的角色。值得嘉奖。
不说抄袭梗,从人物的矛盾说起。 陆展博,海归中的宅男,他成功的上演了一出打倒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戏码(虽然后来被甩了)。但有一节,林宛瑜接受他的情节,实在是太令我难以理解了。 展博不算特别帅,不算特别有才华(我大孤独根号三还可以),也没有浪漫(浪费、浪叫)细胞,那宛瑜到底为啥接受他呢?很多人会说,是因为展博傻傻的,对宛瑜的爱深深的。 但是,有两个情节,貌似展现出了这位单纯的宅男的花心一面。 情节一:棒子门票争夺。在这一集中,展博为了讨公司新来的韩国女子的欢心,不惜和宛瑜展开角力,誓要将门票拿到手,听韩国女同事一句”我爱你“,这是否有些奇怪呢?其实,在这里只需稍作更改,如插入最后展博到手票后看到宛瑜难过,偷偷将票给了宛瑜一类的情节,既自然,又贴合爱情的主题,达到喜剧和情感剧的结合,何乐而不为? 情节二:为等女孩电话近乎发狂。在这一集中,展博为了等一个自己搭讪的女孩的来电,各种暴走,还被吕子乔骗去看母猪落水(抄袭我叔骗Marshall的桥段)。 综上两个情节,陆展博似乎并非一直喜欢宛瑜,那他的痴心也无从谈起。那究竟为甚么,林宛瑜会喜欢上他呢? 抛开这个问题,我们从人物的性格上看,这很不妥当。罗斯是在认为自己和瑞秋毫无可能后才交的女朋友,最终也是由于瑞秋的主动他才明白过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真爱(第二季)。但陆展博在林宛瑜从未决绝拒绝他的情况下喜欢上别的女孩(至少两次),最后又很突兀的似乎这两个情节从未发生一般的向宛瑜表白。这情节,前后矛盾了不是么? 不说人设、情节抄袭之类的话,单就这些本身剧情存在的矛盾,就足够看出这位专业的编剧的”专业“之处。
柳敬亭的问题。 柳敬亭问了两个女孩同一个问题,答案不同。从表面看来,这似乎就是一个和胡小米分手的节奏。 但个人认为,这样的转折并不自然。相反十分突兀,似乎单纯想为了名正言顺的分手而写出这么一段剧情。 胡小米说得好,一个女孩子喜欢一个打篮球的男生,你却让这个男生不去打篮球,这不对。胡小米从柳敬亭还是个无名小辈的时候就看着他成长起来,很自然的将他等同于古庸生(因为知道他的身份),这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就好像一个女孩在篮球场边看到一个纵情挥洒汗珠的帅气男生,心动,正常。 《重回十七岁》这部电影中,主角高中的时候就是篮球队的主力,在后来和女朋友奉子成婚后逐渐成了一个一身臭气的中年大叔(我的钱德。。。),由是和老婆产生了矛盾,最终闹到要离婚。这并非是因为他不大篮球,所以他老婆不喜欢他,而是因为他遗忘掉了过去那个开朗阳光(帅气)的自己,从里到外都成了一个大叔。 反观杨丽璐,她认识柳敬亭是因为他的英语演讲很好很厉害,有了喜欢的想法后才知道他是古庸生。这就等于女孩子某一天很突然的看到班上那个文静的内向的第一名(男生)走上了篮球场,用君临天下的球技压倒了所有的肌肉壮汉,这样的杀伤力是1+1,答案却绝对要远超2的大。 所以两人的回答很正常。在胡小米看来,柳敬亭就是古庸生,古庸生怎么可能不会写小说?在杨丽璐看来,柳敬亭是柳敬亭,古庸生也是柳敬亭,柳敬亭可以不去写小说,但他还可以写《阿Q正传》啊。 所以,我认为这样的情节很不自然,很突兀。还不如胡小米突然有一天厌倦了这样的牵挂从大洋彼岸打来一通电话结束关系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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