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红辰 南宫红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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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嘲笑那对跨洋救子的父母  美国艾奥瓦州21岁的中国留学生唐鹏(音译)被控于2周前以租房为借口强奸女房主,被捕后他没有认罪。他的父母赶赴美国后试图贿赂受害人让其改变口供,也被警方起诉(4月15日《中国新闻网》)。  中国留学生在美国租房时,心生歹念利用暴力和威胁手段对女房主实施了性侵害,结果被受害人告发遭警方逮捕,被控一级绑架罪和强奸罪,依照美国法律,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终生监禁。得知消息后,远在国内的父母救子心切,远赴重洋试图买通受害人更改口供,以图让孩子逃避处罚,但结果被受害人告知警方,救子不成反双双被捕,同样,按照美国法律规定,贿赂证人或陪审团成员将加重对其罪行的指控。  此新闻在网上一出,立即遭到众多网友的围观,笔者注意到,大部分网友是在用讥笑的口吻对这对父母冷嘲热讽,更有网友对这对父母的所为展开很多联想,分析如果这种事情出现在中国境内结果会是怎样,不外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笔者认为这种猜测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观点不乏有些极端,特别是对这对救子心切的父母态度,笔者认为着实缺乏某些理性。  首先,尽管中美法律上有区别,但对贿赂证人作伪证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即使这对父母的行为出现在中国,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要理解这对父母的“良苦用心”,我们国家毕竟是一个非常注重亲情的传统国度,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家庭的独生子女,是父母心中唯一的希望,尽管“儿大不由爷,女大不由娘”,子女违法也不是做父母的意愿,但真正违法将受到法律制裁时,能努力为孩子避免或减轻处罚没有哪位父母会甘愿放弃,尽管某些做法同样会触犯法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对父母的做法完全能够让人理解,而对受害人主动做经济补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可以减轻罪行,这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所体现,比如交通肇事,这对父母之所以做出这种错误举动,救子不成反遭起诉,一方面是对我们自己法律的误读,另一方面更是对美国法律的无知,对这对父母被美国警方起诉,用幸灾乐祸的态度冷嘲热讽,恰恰说明我们自己的心态出现了问题。  可以设想一下,父母千辛万苦将孩子送到美国留学,寄予了做父母的全部希望,孩子犯下这样的罪行不仅毁掉了自己,也会掉了父母和家庭,这是任何父母所不愿看到的,对父母的打击丝毫也不亚于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但是错已至此,做父母的又能怎样,唯一可选择的就是补偿受害人以取得谅解,换位思考一下,唐鹏的父母错了吗?不能因为其家庭有能力送儿子去美国留学,就想当然的产生很多联想,在这种不正常联想的基础上再报以不正常的心态来看问题,只能把问题看偏。  诚然,我们的法制建设还存在某些不完善之处,特别是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确实也存在着某些弊端,但这正需要政府、社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积极的向前推进,而不是像某些网友那样用一种消极的态度隔岸观火,嘲笑唐鹏父母被美国法律制裁,不只是对我们自己的法律缺乏自信,对传统亲情的背叛,更是一种落井下石,在人家流血的伤口上撒把盐,毕竟,他们也是我们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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