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笑 向_天笑
如果有个傻逼跑过来骂我,那么我一定是做对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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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调整宣传 勃利县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我市将实施新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异地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1.异地转诊转院,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住院(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报销起付标准调整至1000元。 2.自由转诊人员,住院(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报销起付标准调整至1500元。 3.异地转诊转院,急诊抢救,自由转诊人员,异地就医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不按住院的次数进行递减,不参与本统筹区内住院起付线次数累计。 (二)异地住院报销比例调整转诊转院,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异地住院的报销政策。 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异地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勃利县人民医院、勃利县中医院)向统筹区外医疗机构转诊。 急诊抢救:参保人因病情危重,需要急诊抢救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视同已备案,按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待遇标准:符合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分别在原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20%。自由转诊人员异地住院的报销政策。 参保人因工作,旅游,探亲及其他原因需在异地临时就医,未在参保地办理正常转诊手续,且非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标准;符合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分别在原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30%。 (三)异地门诊报销政策调整1.转诊转院,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异地门诊报销政策,居民(80周岁)门诊统筹,居民门诊慢病,居民门诊特殊用药及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职工门诊慢病,职工门诊特殊用药及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结算待遇标准,在本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20%。 2.自由转诊人员异地门诊报销政策;居民(80周岁)门诊统筹,居民门诊慢病,居民门诊特殊用药及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职工门诊慢病,职工门诊特殊用药及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结算待遇标准,在本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基础上降低30%。 (四)职工门诊共济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职工门诊共济异地的医疗费用支付政策,按照《七台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执行。 (五)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政策;异地安置人员在备案门诊、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参保地就医标准;在备案地以外的统筹区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转诊转院、急诊抢救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转诊转院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在备案地以外的统筹区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符合转诊转院、急诊抢救的,执行参保地自由转诊人员就医报销政策。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勃利县医疗保障局
勃利县2025年高考公告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在6月7日、8日、9日进行,勃利县高考考点设在勃利县高级中学,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周知。 同时,希望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高考,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安全、有序、平稳进行。 一、考生和家长要提前熟悉赴考点路线,合理规划时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考点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请广大司机朋友及时关注交警部门发布的信息,提前选择绕行。请考生注意入场时间,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沉着冷静应对突发事件,如发生身份证、准考证遗失等意外情况,请考生不要紧张,及时联系带队教师或考点进行处理。 二、按照国家、省、市高考防作弊专项通知要求,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手机不得带入考点,高中考点楼门配备智能手机安检门和人工手机安检设备。建议考生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子等。考试期间无线信号屏蔽覆盖考试用楼,考点周边发射基站需降低发射频率,故将对考点周边居民通讯带来影响,恳请理解支持。 三、6月6日至9日考点周边工地全天候停止施工,各广场及居民小区禁止跳舞及其他娱乐活动,不得鸣放礼炮、燃放鞭炮,不得有流动商贩售卖。 四、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禁止人员聚集喧哗,倡导家长送考不陪考,尽量避免在考点门前聚集。所有机动车辆和电动车,不允许停放在靠近考点四周铁栅栏外围的任何地方。 五、家长和考生要谨防虚假宣传,各类高考相关信息要以官方发布的为准,以免上当受骗。同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营造风清气正、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预祝全体考生考试顺利,成绩优异! 勃利县教育局2025年6月3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表、电表、燃气表“民用三表”的计量管理,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一)计量违法线索1.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水电气计量器具;2.擅自改动、拆装水电气计量装置,破坏水电气计量器具准确度,导致计量不准确;3.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价格违法线索1.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水电气价格标准;2.在水电气价格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加收费用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3.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捆绑收费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4.相互串通,操纵水电气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5.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6.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二、线索征集说明(一)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征集途径受理电话:0464-8512315。 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15日
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鼓励公民、组织和单位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向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线索征集范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黑恶犯罪案件在逃人员以及其“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线索;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线索;(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线索;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尚-访、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黑恶势力线索; (五)在信息网络、交通运输、自然环保、金融放贷、工程建设、市场流通、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社会治安和乡村治理等行业领域,通过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等黑恶势力线索;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线索; (八)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线索;(九)插手民间纠纷、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线索; (十)其他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 县扫黑办:0464-8531155县公安局:0464-8520110
七台河市关于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的公告 关于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的公告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积极性,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我市社会政治稳定,特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 本公告奖励对象是向七台河市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本市范围内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担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的政法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公告。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公安机关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的,给予奖励。 第三条 本公告所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是指以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等方式,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邮寄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到公安机关或当面向民警举报。第五条 对群众举报且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根据线索在案件侦办中所起作用,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发挥直接作用、查破治安案件的,奖励200至500元人民币;(二)发挥直接作用、侦破刑事案件的,奖励500至1000元人民币;(三)发挥直接作用、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1000至5000元人民币。 第六条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以下原则进行奖励:(一)同一举报人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安机关举报同一线索的,不重复奖励,由最先受理的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以公安机关受理登记时间为准);(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条线索进行奖励,奖励金分配由举报人自行协商;(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公安机关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第七条 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领取奖金,举报人不便直接领取奖金或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凭本人和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举报人未接到通知,即为举报线索未被采用或不符合奖励条件。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一)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举报前投案自首的;(二)公安机关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三)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四)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被查处的;(五)举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核实举报线索的;(六)举报人匿名举报,公安机关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无法联系的;(七)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第九条 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受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公安机关严格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对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造成负面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告由七台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中共七台河市委政法委员会七台河市公安
七台河市关于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的公告 关于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的公告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积极性,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我市社会政治稳定,特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 本公告奖励对象是向七台河市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本市范围内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担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的政法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公告。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公安机关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的,给予奖励。 第三条 本公告所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是指以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等方式,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邮寄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到公安机关或当面向民警举报。第五条 对群众举报且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根据线索在案件侦办中所起作用,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发挥直接作用、查破治安案件的,奖励200至500元人民币;(二)发挥直接作用、侦破刑事案件的,奖励500至1000元人民币;(三)发挥直接作用、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1000至5000元人民币。 第六条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以下原则进行奖励:(一)同一举报人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安机关举报同一线索的,不重复奖励,由最先受理的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以公安机关受理登记时间为准);(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条线索进行奖励,奖励金分配由举报人自行协商;(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公安机关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第七条 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领取奖金,举报人不便直接领取奖金或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凭本人和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举报人未接到通知,即为举报线索未被采用或不符合奖励条件。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一)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举报前投案自首的;(二)公安机关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三)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四)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被查处的;(五)举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核实举报线索的;(六)举报人匿名举报,公安机关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无法联系的;(七)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第九条 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受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公安机关严格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对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造成负面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告由七台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中共七台河市委政法委员会七台河市公安
勃利县清冰雪倡议书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及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日,我县将迎来一场持续时间长、强度大的降雪过程,清雪任务繁重,为保障居民安全出行和城市道路畅通,特此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及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级单位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率先垂范,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开展清冰雪行动,带动全县群众积极投身到清冰除雪行动中,在抢通保畅、清冰除雪行动中勇于担当、争作表率,为全县清雪行动贡献力量。 二、各行各业要积极组织清雪活动。社区、乡镇要积极动员本辖区内志愿者及居民群众,在妥善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清运冰雪活动。广大居民要弘扬传统美德,从自己做起、从自家门前做起,清雪过程中,大家要注意安全,穿戴好保暖衣物与防滑鞋具,积极参与清雪活动,共同维护幸福家园。 三、各沿街商户、广大居民朋友要积极参与清雪活动。各商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及时将责任区内的积雪清除干净,在清雪过程中不要随意向绿化带和机动车道堆放积雪,不随意向积雪内倾倒垃圾、污水、杂物等,为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尽分内之责。居民朋友们要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主人翁精神,踊跃参与自家门前、小区、街道等公共区域清雪除冰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寒雪无意、人间有情,让我们行动起来,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清运冰雪的活动中去,展示我县的爱心、责任和能力,让我们以雪为令,共同行动起来,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勃利县冬季清运冰雪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11月25日
勃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新增电子警察的公告 为预防较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勃利辖区新增10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请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新增电子警察点位: 1、小五站信号灯路口(G229公路与G201公路交叉路口) 2、和平村信号灯路口(G229公路与和平村交叉路口) 3、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信号灯路口(G229公路与同庆路Y形交叉路口) 4、愚卓牛业(原哈里牛业)信号灯路口(G229公路与愚卓牛业T形交叉路口) 5、大四站高速收费站信号灯路口(G229公路与依七高速大四站高速收费站道路T形交叉路口) 6、永恒乡信号灯路口(G229公路与永恒乡错位交叉路口) 7、东方财富小区信号灯路口(人民大道与长安街交叉路口) 8、平高学校信号灯路口(南大直路与城南一街交叉路口) 9、南郡华府骊景小区信号灯路口(学府路与城南一街交叉路口) 10、东城小学信号灯路口(人民大道与顺天街交叉路口) 电子警察设备对上述地点车辆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压线、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生效,特此公告。 勃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二0二四年八月二日
关于公开征集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1、问题线索范围 (一)畜禽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滥用兽药,使用含“瘦肉精”成分的饲料或添加剂饲喂畜禽。 (二)私屠滥宰,收购或贩卖病死畜禽,经营注水注药、违规使用添加剂的畜禽肉。 (三)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 (四)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等高价值畜禽产品。 (五)生产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六)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包括亚硝酸盐、亚硝酸钾、亚硝酸钠在内的餐饮业禁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七)篡改食品生产加工日期等其它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2、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勃利县公安局:110 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464-8512315 勃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464-6108618 欢迎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吹哨人”、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对举报人的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严重危害公众食品安全的有功人员,将由受理部门依法予以奖励。 特此通告。 勃利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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