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格涅夫桑 屠格涅夫桑
关注数: 10 粉丝数: 123 发帖数: 1,128 关注贴吧数: 64
严正声明:火纹常客,请你立刻道歉,删除你的侵权贴! 烦请吧主、吧务及吧友“火纹常客”进来: 2018年2月27日,吧友“火纹常客”在2012吧发布了题为《我叫阿黄,是一个精神病人,经常跟我的两个室友一起聊天……》的帖子,受到吧友们的热烈讨论,并被设置为精品贴。该帖中的内容实为从公号“住在疯人院”中转载而来。然而在火纹常客的帖子里,我不仅没有看到转载授权的有关事项,还看到火纹在帖子里声称“是他原创”、“从老漫画书里截的”,谎话连篇,张口就来。这让我非常非常失望和愤怒。因为百度私信功能不知为何用不了,我无法联系到本吧吧主和“火纹常客”本人,无奈之下只能选择这样的办法和他对话:火纹常客,我郑重提醒你,请立即停止你的侵权转载行为,删除相关帖子,并单独发帖向作者道歉! 我虽然不是该漫画的作者,但我是“住在疯人院“的忠实读者,在三体吧、科幻吧我也分享过他们的作品,在每篇帖子的1楼,我都明确了有关出处和作者的许可。我深知原创不易,不仅要内容审查,还要遭遇这样不公正的践踏,我希望能尽我的绵薄之力,呼吁大家和我一起抵制“火纹常客”的行为。 转载在百度贴吧之间普遍有着严格的规定,因为涉及作者权益问题,多数贴吧禁止无授权转载文章及VIP文章。遗憾的是,2012吧的吧规贴可能因为吞楼的原因,我没有看到有关转载贴的有关规定。但我浏览了众多2012吧的帖子,感受到了诸位吧友们团结、互助、尊重的精神。我相信2012吧这样一个乐观向上的集体,一定也倡导尊重原创者、反对侵权行为这样的价值观。“火纹常客”的行为背叛了这一切,这里先不说他要为此付出什么代价,但是这个行为必须立刻停止。我也相信他不是出于恶意做了这件错事,长期关注他的朋友想必也不希望看到他是这样的一个无耻之徒。在我这篇帖子里,我的措辞都是“转载”而非“剽窃”,我希望”火纹常客“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且立刻采取实际行动!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