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的思唸 枫叶的思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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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网格工作事项 南山区网格工作事项清单及准入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委托基础网格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信息采集工作或开展阶段性专项信息采集行动(简称专项行动),提高网格化管理效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网格化管理工作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工作清单)是指经审定,纳入基础网格工作范围的基础信息、网格事件、专项行动采集内容总表单,具体内容分为日常工作、辅助工作、专项工作、其他工作等四大类工作事项,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修订(详见附件)。 第三条 事项采集内容应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符合上级部门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规定,不改变相关职能部门(专业网格)现有业务职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 采集事项是基础网格工作人员一般能够凭肉眼直观发现、无需做专业性判断,或经简单培训即可以承担的事项。 第五条 对申请纳入工作清单的事项,职能部门应按业务属性进行分类,细化清单条目。清单内容须描述准确具体,责任主体明确,并附操作指引和图例,不得与其他事项重叠或交叉,原则上要求处置单位为单一主体。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职能部门将工作事项下派至街道社区,需经过前置审批后才能实施。职能部门在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填写申请表,提交事项信息采集表、专项行动方案、操作指引等资料报区委编办,由区委编办会同区网格管理中心开展前置审查。事项“入格”审批经过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分管政法(网格管理)、编办、财政的区领导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 阶段性工作事项,按照准入时限完成后,自然退出。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调整而导致准入事项发生变化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申请退出。对经批准进入的事项达不到效能要求或基层普遍不认可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区委编办提出申请,经区委编办会同区网格管理中心审查同意后从采集清单内予以剔除。 第八条 对已准入的采集事项,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效能评估机制,以便街道网格管理机构对基础网格工作人员的绩效情况进行考核。 第九条 对已准入的采集事项或专项行动,职能部门应制作详细全面的操作指引或行动方案。 第十条 对已准入的采集事项或专项行动,职能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牵头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梳理、更新基础网格事项信息采集清单,及时维护信息采集系统。涉及工作经费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经费申请和保障工作,由区财政局研究后核拨到街道。 第十二条 区网格管理中心会同区委编办负责工作清单准入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区委编办、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全日制本科的入户补贴要取消了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hrss.sz.gov.cn%2Ftzgg%2Fcontent%2Fpost_8811513.html&urlrefer=64e867ce87babffa561791ae50820a2d 根据我市人才工作部署,现将我市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业务   (一)2021年9月1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指“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等三项业务,下同)停止申报。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在我局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且业务状态为“待受理”,以及处于受理后审核审批环节的申报记录,按原规定办理。已提交的申请如由申报单位自行或申请撤回的,2021年9月1日零时后我局不再受理。   (二)经审核退回申报单位补充材料的申报记录,申请单位应当自系统退回次日起60日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并在申报系统继续提交申请,我局按原规定予以办理。逾期未在申报系统提交补充材料的,我局不再受理。   二、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   (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我局将根据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入户并在我市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请各申请人、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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