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宇啊 王震宇啊
关注数: 13 粉丝数: 91 发帖数: 3,510 关注贴吧数: 2
狗不拴绳,白死。该 陈女士的泰迪犬被李女士驾驶的车辆撞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陈女士将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爱犬就诊、治疗费用共计3万余元。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驳回了陈女士的全部诉请。 原告陈女士诉称,自己在小区遛狗时,李女士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过程中,车辆将泰迪犬卷入车底,造成宠物受伤。事发时在小区内,李女士车速过快,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故其诉至法院,要求李女士赔偿损失3万余元。被告李女士辩称,陈女士作为小泰迪的主人,在出门遛狗时并没有将自己的宠物狗用绳子拴住,才会导致此事件的发生。小区也没有明显的限速标志,并且自己的车速并不快。 况且泰迪犬体积过小、奔跑迅速,不容易被行驶中的司机发现,所以自己在行车过程中没有察觉出有何异样,没有撞伤陈女士宠物的主观故意。所以自己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不同意陈女士的赔偿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宠物属于饲养人的财产,属于一般侵权责任,本案的争议焦点即李女士是否存在过错。双方均认可事发小区内没有限速标志,李女士所驾驶的车辆一直在匀速正常行驶,不能显示车速过快。陈女士饲养的泰迪犬在未束犬链的情况下,突然从李女士驾驶的车辆中后侧钻到车底,且钻入的位置应属于驾驶员驾驶盲区,所以李女士在此事件中无过错。 而且,事发的主要原因是涉案小犬未束犬链,陈女士作为主人没有尽到对饲养小犬的拴管义务,致小犬受到伤害。其作为饲养人应对小犬受到伤害承担全部责任。基于以上事实,法院判决驳回陈女士的全部诉请。判决一出,立即得到网友的大力点赞!很多网友表示,溜狗不拴绳狗被撞死,法院就该这么判。只有这样判,才能给养狗者一个教训,爱狗就要拴绳,就要牵好狗。放任狗只乱窜,不是爱狗而是害狗,严重的还会要了狗的性命。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陈女士作为小泰迪的主人,在携犬出户时,应当尽到拴管义务,这与狗的体积大小无关,对狗束犬链一方面是为保护他人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保护宠物的安全。从陈女士提供的案发视频可以发现,奔跑着的泰迪犬没有拴狗链,也就是说陈女士对泰迪犬的看管存有过错,因此,小泰迪受伤陈女士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狗的问题,其实是人的问题。我们一直提倡文明养狗,溜狗必须拴绳,不只是为了保护人,同时也是保护狗。溜狗不拴绳,放任狗伤人,已经激起全民愤怒,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宠物狗被毒死,给所有养狗者提了个醒,文明养狗,是对人负责,更是对狗负责。狗被撞死不赔偿,给所有溜狗不牵绳的人敲响了警钟,不是狗被撞死,就不分责任要赔钱的。 作为养狗者,必须管好自己的狗,溜狗必须牵好绳,这既是遵守公共秩序的要求,也是爱狗的表现。如果不文明养狗,放纵狗只打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甚至攻击他人,那是要受到惩罚的,是要付出代价的。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