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小乙 蒋小乙
俺的新浪老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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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念琅琊】谁说林氏无后 看到筒子们哀叹小苏优良基因后继无人,忍不住也来八卦两句。 书中尾声处一笔带过有一处细节,说景琰一直不肯答应聂铎和霓凰的婚事,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的一封信。 为什么这封信要让宫羽带给景琰?论面圣的机会,蒙挚最多,梅长苏最后一直跟蒙挚一起征战,作为遗言,交给他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且霓、聂、苏三人之间的来龙去脉,蒙挚一清二楚,梅长苏心里怎么想的,也都曾跟他和盘托出,景琰见信若还有任何疑问,蒙挚正好从旁佐证。宫羽和景琰,之前是否认识还打个问号。或许因为置换夏冬的事情,梅长苏曾向景琰说起过宫羽,但故事中从未交待二人谋面或者有过只言片语,所以景琰即便知其名也不见得识其人(况且是否知其名还纯属猜测)。那为什么梅长苏不托付别人,偏偏托付宫羽这个景琰根本不认识或者不熟悉的人,大费周折地去带那封信呢? 再说景琰为什么不答应霓凰和聂铎的婚事,原因其实和卫铮当年痛打聂铎是一样的:觉得小苏被辜负了,替他不平,替他委屈。梅长苏当然可以要求景琰成全他二人,景琰也绝对不会违他的遗愿,但周全如小苏,肯定知道这件事最重要的是解开景琰的心结,让他真心实意地成全二人。不管怎么说,景琰是君,霓凰和聂铎是臣,君臣之间若有了“不舒服”三个字,会不会最终酿成什么祸事,恐怕连梅长苏都不敢保证。他一生惨伤都因君臣芥蒂而起,即便了解景琰的性情为人,也不得不有所顾虑。 宫羽对他有情,他比谁都清楚。之所以一直冷着人家,一来谋大事,精力有限,无暇分心他顾;二来自知时日无多,也不愿耽误她,日后再留下世间一个伤心人。但他对宫羽是不是真的无感呢?书中有一段写宫羽给他弹琴,流水落花,真挚婉转,他听了一阵便将脸侧向里面,显然是不愿意被宫羽看到自己心软。 如果只是寻常女子,梅长苏冷落着不回应,等他去后,姑娘伤心一阵大概也就慢慢淡了。但宫羽是什么样的心性?书中着墨虽不多,也足见至情至性,敢爱敢恨。这种人不动情则已,一动情大概便是曾经沧海难为水,这辈子没有再移情他人的可能了。而且苏哥哥是谁,喜欢他的姑娘,眼里心里还能装得下who啊! 蔺晨一定很清楚,对这样的女子,梅长苏好心的冷落不会让她将来少难受,只会让她现在更难受。若注定不能天长地久,那么曾经拥有也是一种安慰。活在当下,不辜负眼前人,老想将来干什么呢。所以约定游历山川,蔺晨把谁都踢走,偏要梅长苏带上宫羽一道。虽然蔺晨那一次是打了某苏个措手不及,让他根本来不及阻拦,但他身为左盟掌门,硬要寻个由头不让宫羽跟,难道还寻不出?其实小苏是已经松动了吧~后来变起突然,梅长苏随军出征,宫羽无一句相劝,反而抱琴而出为他壮行。不管你活着或是死去,我心如一,爱得毅然决然。这样的女孩,只要小苏有那么一点在意她,那就什么心理壁垒都是浮云了。 我猜梅长苏让宫羽带的信中,第一是说清楚自己跟郡主的关系,这是说给景琰听,也是说给宫羽听,对宫羽来说这无疑是很大的宽慰,而宫羽的出现也最有力地佐证了他和郡主之间确实无关风月,并且各自心有所属,这样景琰对霓聂之事也就彻底释怀了。第二层意思,可能搞不好就是托孤啊有木有~~按说江左盟的实力要照顾好宫羽半点问题都没有,但是如果她已有林氏后人,那以后小小苏要怎么认祖归宗,这是只有皇帝才能搞定的事情。 至于小苏的健康问题,我觉得就不用担心了~~书中说冰续草可以让他“暂离病体”,这四个字什么意思大家尽管发散性思维~~(我还真是八卦无聊得可以)
一路往北:罗伊 读书的时候,隔壁就是政法大学,大家一起聊闲篇,常听他们说起那个圈子的险恶与无奈,感觉法庭上的舌绽莲花都是影视作品的YY,现实世界里,各种行政的、金钱的、权力的、舆论的力量早已私定乾坤,法庭控辩不过走走过场,大家配合着完成一台结局已定的演出罢了。如果可以畅所欲言,我们一定会有无数闪耀着存在主义光辉的律政题材作品,但在如今的言论管制下,此类题材只能是隔靴搔痒。《道可道》也是这样:不敢触及司法体制的根本弊端,只敢描述个别坏人对个别好人的戕害。与现实相比,这样的故事多少会有点不过瘾。但这部戏还是值得一看的,因为其中影影绰绰的各种社会问题、关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思考、好玩的对白,以及罗大律师的个人魅力。 在网上看到的版本,全剧开始时罗伊正在某深山老林中为田留根案寻找证人。我们很多人只把工作当成谋生手段,但罗伊是真的痴迷于自己的职业。证人不愿出庭,他就解人燃眉动之以情,或自掏腰包动之以利;他倒给当事人交押金,就为让人家委托他代理一个难打的官司。很多人认为他是贪图名利,但名利也许能支撑一个人投机取巧、急功近利,却很难支撑一个人全情投入、连吃苦都吃得那么起劲。罗伊的有些做法确实很损、很阴,但别人若非无懈可击,他也不会有机可乘。他帮证人家里解决孩子上大学的问题,以换取证人出庭,用的是设计陷害招办主任的损招,但那厮若非贪赃枉法,也不会着了他的道;他套取警官马陆的证词,虽然有点对不住小甘,但警队若无违规操作,也不会被他抓住把柄。实际上大家往往是以目的来定义手段的,试想罗伊为之辩护的若不是田留根这种坏蛋,而是一个蒙冤受屈的好人,那么同样这些做法也许就会被说成机智果断,而非不择手段了吧。其实在一个律师看来,接受辩护是法律赋予每个被告的权利,世界上根本没有正义和非正义的辩护,只有尽力和不尽力的辩护 。 一个不明世道人心、不知变通的人,纵然才高八斗,也难以成事。罗伊深知法律之所能,也深知法律之所不能;明白规则的重要,也明白规则之外还有天理和人情。他给被人拖欠了工钱的包工头出的主意,是到市政府眼皮子底下去寻死觅活,并且以一个律师的狡猾,为自己规避了知法犯法、聚众扰乱治安的罪名。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这确乎是最好的办法。想当初人家来跪求帮助,罗伊当着所有围观群众断然拒绝,理由:不给钱的官司我不打。我想很多在场观众都会暗中唾弃他那无利不起早的讼棍嘴脸。如果放在今天,搞不好还有人把他拍下来发布于微薄,掀起一场全国范围内的道德声讨。围观群众不会知道,他后来私下为包工头出谋划策,不但分文不取,还给人家掏了笔生活费;也不会知道他彼时之所以没有当众应承,是因为不想坏了行规:律师行不是慈善事业,如果人人没钱都来跪求,同志们就只好关门大吉。都说罗律师恃才傲物、目中无人,但在这种事情上却为方方面面都想得如此周到,即便他不是什么洁白的天使,也是一个善良的魔鬼吧。 田留根一案的胜诉为罗伊招徕了最多的非议,但作为律师,依法辩护,何错之有?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本来就是有冲突的,至少表面看来,他们常常替“坏人”说话,但这种冲突是必要的,我们不能简单地用社会道德来批判律师的职业行为。货卫方老师说:“律师必须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因此必须忠于当事人,否则无法开展工作,辩护制度就会形同虚设,而因为辩护制是目前司法体系中避免冤假错案的最有效制度保证,所以这一制度受损,也将使司法公正受损。(大意)”扮演正义天使的应该是侠客而不是律师,律师要维护的是法律,而法律维护的是规则与秩序,不是正义。 对田留根案,东州人民最大的呼声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人民的意志并不一定总是合理的,因为不了解内情、不具备专业素养,民众对很多事情的判断都难免草率与武断。剧中田留根案后来证明是黑社会舍卒保帅的烟幕弹,真正的幕后黑手正唯恐田留根不死。如果没有罗伊的胜诉和后来的穷追不舍,真相大概要继续石沉海底了。试想田留根当时若真被处决,民众一定欢呼雀跃,哪里会知道在自己的正义呼声中早已走脱了元凶首恶呢?西方法庭有一句誓词:I’ll tell the truth, all the truth, nothing but the truth,而法律唯一应考量的也只是truth, all the truth, nothing but the truth。民众的意志、舆论的意志、权力的意志,都不应在它考虑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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