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之中恒星 宇宙之中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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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酒后车祸死亡 请客主人成了被告 本报讯 (记者吴志明 黄雅珊 实习生陈斯真)到朋友家喝酒,却因酒后驾驶摩托车撞到栏杆不幸身亡。死者黄某伟的家属在悲痛之余将请客的李某生等4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6万元。昨日,永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6万元,其中叶某龙赔偿2.6万元,李某生赔偿2万元,原告撤回其他诉讼请求。 主人 两天后才知工友过世 “他家要告我可以理解,毕竟一个人就这样没了,只是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日前,记者联系李某生时,他正在石狮上班。 李某生家住永春,他介绍,今年1月17日他订婚那天,工友叶某龙帮忙送喜糖喜饼到他家。货物送到后,已是晚上7点多,他便招呼叶某龙一起吃晚饭,两人还一起喝了酒。当晚8时许,李某生的一位老工友黄某伟也雇车到他家。据了解,黄某伟家住南安市罗东镇,但为何当晚他会出现在李某生家里呢?是李某生订婚邀请他去喝喜酒吗? 对此,李某生予以否认,表示自己没有主动邀请黄某伟到他家里去,而且他们那里的订婚习俗并不需要宴请客人。他说,临近年关,黄某伟说永春有几笔款要收,就来永春了。17日早上,黄某伟又跑去厦门向一个老板借了点钱,并给家里人寄去。因为要回永春拿行李,他就从厦门回到永春,并给李某生打了个电话,说要去李某生家做客,李某生便同意了。 三人喝到当晚11时多,喝得较多的叶某龙本想让他叔叔来载他回去,但黄某伟说自己喝得较少,决定驾驶叶某龙的摩托车载他回去。“我让黄某伟当晚住我家,第二天再去县城搭车,但他以不方便拒绝了。”李某生说,两位工友离开后,他便没有再和他们联系,直到19日他才知道黄某伟出意外去世了。 陪同客人 事故发生时并不清醒 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叶某龙仍旧郁郁寡欢。他说,自从工友发生意外,自己又在不知中成为被告后,他一直没缓过劲来好好工作,一切事宜都由家人来处理。 他回忆,当天晚上他也喝多了,被黄某伟载时几乎快睡着,直到发生事故后,他才清醒过来。当时,他摔到摩托车的附近,而黄某伟已经被甩到很远的地方,处于昏迷状态。之后,他赶紧把黄某伟送到医院去。 叶某龙说,他没想到黄某伟的家人在没有沟通下就把他告了。“肇事摩托车是我父亲借我的,我父母也被告上了法庭。”他说。 ** 死者无证酒后驾驶应担责 永春**大队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这样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2012年1月17日23时,黄某伟酒后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后载叶某龙)由东关往县城方向行驶,行至S306线109K+850M(湖美移动公司门口路段)时,车辆前部碰撞到路中护栏,造成黄某伟死亡、叶某龙受伤、摩托车损坏。 2012年3月6日,永春县**局**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黄某伟未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对路面情况估计不足,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因此认定死者应承担本案事故的全部责任。 原告律师 请客者应尽护送义务 黄某伟的父亲老黄是此案的原告。他告诉记者,儿子黄某伟在南安官桥一家不锈钢店里打工,1月17日,儿子还打电话给他说打算第二天就回家。当天晚上11点半,老黄接到叶某龙用黄某伟的手机打来的电话,说黄某伟摔倒了,正在永春县医院,让他们过去。老黄急忙雇了车,夜里12点多赶到永春县医院。 说起那天晚上的情景,老黄声音有些哽咽。他说,永春县医院的医生告诉他,如果不转院,儿子最多不会活过3个小时。老黄决定转院到泉州市区180医院,“就在到180医院的10分钟前,儿子全身扭动了几下,随行的医生检查后说已经没有救了。送到180医院后,儿子被抢救了1个多小时,可是没有抢救过来。” 原告律师认为,李某生与叶某龙明知黄某伟已经喝醉的情况下,应当尽到安全护送他到家的义务;在黄某伟自己要驾驶摩托车离开时,应当预见到醉酒驾车可能产生的危险,李某生却视而不管,没有尽到法律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两人应当对黄某伟的死亡承担责任。 提醒 请客喝酒莫乐极生悲 法院认为,死者黄某伟应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李某生和叶某龙酒后未尽到照顾义务,对黄某伟的死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6万元。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徐燕律师提醒广大市民,一同喝酒的几个人之间,负有法律上的相互照顾义务。对于可能造成人身危害的行为,饮酒人之间应相互劝阻;对饮酒产生的一些行为不便,他人也应对其照顾、帮助。“本来朋友相聚是件高兴的事,但切勿乐极生悲。” (首位向96339提供线索的潘先生获得电话费50元) (来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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