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后司南车 风后司南车
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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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朋友入住赣州市地标旁 央企品质 学校公园旁 朋友最近在看婚房,朋友比较喜欢运动,考虑公园和体育馆旁边!由于考虑即将结婚,所以考虑现房和准现房! 前几天一个中介联系朋友说目前有个楼盘比较适合他,朋友叫我一起去参考下! 朋友联系好,中介开车来万象城接我们!出了万象城右拐走新世纪大桥,车上听了3首歌时间就到了项目地! 下车到售楼部有个温柔的美女置业顾问接待,美女介绍她们项目是属于央企开发商,项目现在是现房状态,马上买马上可以住,小区里面有很多业主已入住!小区一路之隔就是小学,保育院就在旁边,以后朋友接送小孩非常方便,不用纠结了。小区还自带游泳池,朋友夏天可以在自家小区游泳了,家门口还有个公园以及赣州市最大的健身中心,朋友运动场所被稳稳安排了! 介绍完项目,美女置业顾问带我们到小区里面看了下小区绿化,园林式环境,非常漂亮! 朋友和她女朋友挺喜欢的,回到售楼部朋友说由于结婚还有一笔大消费,所以选了个低楼层。美女置业顾问说低楼层采光也很好。 美女置业顾问给朋友算了总价,80多个,精装房,不用花费精力装修了。 置业顾问说渠道带客来还能申请一个车位,数量不多,这下朋友又省了大几万块的车位钱,朋友很满意! 朋友说回去再叫父母来看下,然后我们回去了! 今天朋友给我发消息,今天和父母去看了下,他父母也觉得比较合适,最后朋友交了首付,后面准备去面签! 朋友说准备国庆后乔迁,我等着喝朋友的乔迁酒了#
30个小区,1118套房!人才住房来了! 9月18日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发布消息 市中心城区 第八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 将于9月20日开始申请 《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第八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分配工作的通知》(赣市住房字〔2024〕64号)已于9月18日印发,市中心城区第八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将于9月20日启动申请,申请人可于9月20日9:00-9月29日17:00登录“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http://ganzhouzhubao.com/)”或微信小程序“赣州住保”进行线上申请。 申请人应在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下同)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聘用(录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列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赣州市人才政策清单(2023年修订版)》(赣市才字〔2023〕9号)和当年度执行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可享受人才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 本批次房源分布在30个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小区,共计1118套,含位于章贡区的星洲润达城12套、九里理想31套、东投金麟府4套、七里春风11套、保利时光印象3套、九里梦鲤云庐21套;位于赣州经开区的碧桂园玺台11套、谷山学府34套、嘉福尚江府6套、嘉福樾府12套、赣州绿地国际博览城配套商住小区一期11套、银宸公馆4套、招商雍景湾8套、中海左岸馥园14套、嘉福万达广场2套、力高水投君逸府6套、九里蓝湾1套、美的君兰学府160套、保利天汇321套;位于蓉江新区的阳光城翡丽湾26套、正荣悦蓉府25套、嘉福新天地5套、新旅明樾府E地块3套、新旅明樾府H地块9套、江宸南苑30套、保利堂悦37套、人才小镇一期(星洲萃苑)172套、清启水木园92套、星州润达九玺6套、保利堂悦二期41套(详见附件1)。房源明细和户型图可登录“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http://ganzhouzhubao.com/)”,进入“业务指南—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实物配租”进行查看。 市中心城区第八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分配实行多志愿申请。申请人可按照职住平衡原则,在选择第一志愿房源后,自主选择第二志愿房源,第二志愿房源可根据本人意向顺序,选择三个房源,依次为第二志愿第1房源、第二志愿第2房源、第二志愿第3房源,具体分配方法详见附件1。为了更加准确了解中心城区人才住房申请需求,提升本批次人才住房分配房源与申请意向匹配度,我中心于8月份开展了中心城区第八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申请意向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结果仅供参考。 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将于10月8日-17日结合大数据审核结果和人才类别认定结果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于10月17日前线上公示5日历天,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摇号分配。
好消息!赣州这个区发布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措施 赣州经开区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执行省“20条”、市“16条”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赣州经开区内,对个人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以合同网签为准,套数在全市范围内核查),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以个人购房契税缴交额为参照,给予契税缴交额50%的消费补贴,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区房管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局〕 二、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赣州经开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为准)的,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区房管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社管局〕 三、全面推行房票安置。在城市征地拆迁、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中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不低于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或购房奖励。〔牵头单位:区征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房管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 四、促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以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旧房可由房地产企业直接购买,也可委托房地产企业包销,或协调第三方购买。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居民旧房,居民获得资金后用于购买其开发的定向新房。对参与“以旧换新”的由区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区房管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支持收购库存商品房。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返迁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周转房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区房管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征迁服务中心、区国资办〕 六、促进商业库存去化。购买、租赁存量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用于幼儿园、儿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创业中心等项目。区属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开工建设业务技术用房;确有必要的,经审批后可按规定就近购买库存商业用房或写字楼进行筹集。〔牵头单位:区房管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社管局、区国资办、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区教体服务中心〕 七、支持团购商品住房。鼓励房企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区内企业积极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对商品住房团购5套房屋及以上,给予团购商品住房一定的折扣优惠。〔牵头单位:区房管所〕 八、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商业和住宅项目申请按已批准预售许可楼栋重点监管预售资金比例在执行15%的基础上,按实际成交总价计算,实行销售一套、监管一套,调整后超出的非重点监管预售资金,允许房企提取用于与项目有关的必要性支出。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开发企业信用、市场形势变化、项目资金风险等情况对项目进行恢复或者提高重点监管资金比例。〔责任单位:区房管所〕 九、优化预售监管资金提取节点。按楼栋计算,工程形象进度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重点监管资金余额不低于监管额度的50%,按楼栋计算,工程形象进度完成内外墙砌筑、完成主体外立面、完成室内水电敷设、完成室内装修、完成分户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重点监管资金余额分别不低于监管额度的45%、40%、35%、30%、15%、10%、5%。对出现延期交付风险的项目,允许采用点对点直接支付的方式特殊提取使用重点监管资金,推动项目交付。〔责任单位:区房管所〕 十、支持保交房项目容缺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告知承诺、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支持保交房项目在项目工程规划、消防、排水管网、附属园林绿化、质量和档案验收完成后,容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其他验收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公服中心、区综合执法大队、区自然资源分局〕 十一、优化教育入学条件。公布之日起,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购房人凭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即可办理幼儿园和九年义务教育学区学校(或接收片区)学校申请转(入)学。〔牵头单位:区社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房管所〕
分配规则有变!事关人才住房摇号 根据《关于做好市中心城区新建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分配工作的通知》(赣市人住字〔202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服务,提升新建配建人才住房中签意愿匹配度,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下同)新建配建人才住房摇号分配自第八批次起实行多志愿申请,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多志愿申请适用范围。本通知所指的多志愿申请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新建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分配。2.多志愿申请方式。申请人提交中心城区新建配建人才住房申请时,在选择第一志愿房源后,可自主选择第二志愿房源,第二志愿房源可根据本人意向顺序,选择三个房源,依次为第二志愿第1房源、第二志愿第2房源、第二志愿第3房源。3.多志愿分配原则。中心城区新建配建人才住房按批次进行分配,每批次分配时,根据本批次申请情况先组织进行第一志愿房源分配,第一志愿房源分配后,有剩余房源的,组织进行第二志愿房源分配,申请人每批次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第二志愿房源摇号分配。其中:第一志愿分配。按申请人的人才层次类别分类(同小区同面积段同户型房源按人才层次由高到低原则),依据申请人的第一志愿房源选择、申请人数及房源数量,当小区房源数大于或等于申请人数时,以系统中生成的申请时间(企事业单位审批的提交时间)为序,依序组织选房;当小区房源数小于申请人数时,组织公开摇号。第二志愿分配。第一志愿申请房源摇号未中签且选择了第二志愿房源的申请人,如第二志愿有剩余房源的,将进行第二志愿房源分配。第二志愿房源分配按人才层次类别分类(同小区同面积段同户型房源按人才层次由高到低原则),依据申请人的第二志愿第1房源、第2房源、第3房源选择顺序,组织公开摇号,即:当第二志愿第1房源有剩余房源的,参加第二志愿第1房源组摇号分配;当第二志愿第1房源无剩余房源,第二志愿第2房源有剩余房源的,参加第二志愿第2房源组摇号分配;当第二志愿第1房源和第2房源均无剩余房源,第二志愿第3房源有剩余房源的,参加第二志愿第3房源组摇号分配。第二志愿均没有剩余房源的,不参与第二志愿分配。4.申请中签放弃规定。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生活、工作方便选择申请房源,申请资格审核合格并完成公示后,将不接受放弃摇号资格申请,申请人中签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承租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中心城区新建配建人才住房。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好消息!房产16条发布了 《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024年7月26日起正式施行。 1.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主要提出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对个人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以合同网签为准),由属地财政以个人购房契税缴交额为参照,给予不低于契税缴交额50%的消费补贴。 2.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主要提出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中心城区三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5000元、10000元购房补贴。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 3.全面推行房票安置。主要提出在城市征地拆迁、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中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属地财政给予不低于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或购房奖励。 4.促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主要提出支持房企与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以旧房定向置换新房,或采取国企收购旧房、居民定向购买其开发的新房这两种方式,实现住房“以旧换新”, 对参与“以旧换新”的由属地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支持收购库存商品房。主要提出支持各地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返迁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周转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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