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ying853 Liuying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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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下访不能偏离法制轨道 领导下访不能偏离法治轨道(锐评) □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不是司法人员,当场拍板本身就是越俎代庖,让领导干部无形中成了“法官”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很多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到基层“接地气”,变“坐班接访”为“主动下访”,深受群众好评。领导干部下访过程变成了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疏导群众情绪、维护群众权益的过程。 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个好方法,领导干部下访制度,本身值得肯定和推广。但其中反映出来的“人治”倾向值得警惕:就领导而言,有的习惯于当场拍板解决问题,而不是应用法治方式;就群众而言,似乎所有难解决的问题只要领导拍了板就能解决。 据报载,近日,某县县委书记下访时,遇到一个长达8年没有解决的执行案件,县委书记现场拍板就解决了,还给了当事人5万元的救助款。县委书记体恤民情、关心百姓,值得称赞,但领导干部下访不能偏离法治轨道。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领导方式的着力点。 领导干部下访听取群众意见,不是要求领导具体办案,而是要求领导着重在调查研究、收集民意、科学决策上下功夫,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依据。 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不是司法人员,当场拍板本身就是越俎代庖,让领导干部无形中成了“法官”。 今年年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这意味着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将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也意味着领导干部在下访时不能再当场拍板办案了。 在指责领导干部下访当场拍板办案的同时,必须拿出可行的办法,约束各级领导干部将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几年前,记者在浙江采访时了解到, 浙江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下访时带律师。实践证明这不失为解决信访问题、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一种好方法。 领导干部下访基层,为何非要带律师?因为,很多信访都涉及法律问题。尽管经过全民普法,领导干部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有的在任前也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但是,我国法律知识结构庞杂,非法律专业的领导干部只能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很难熟练地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说几句无关痛痒的空话,甚至说错话,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有损于领导干部的形象。此时,领导干部身边如果有律师这本“法律活字典”,就可随时向律师咨询,了解分析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也可以随时对个别人不切实际的要求,从法律和政策上予以解释,依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带上律师下访,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避免领导干部处事的随意性和以权代法现象,从而确保领导干部下访不偏离法治轨道。 [责任编辑:PN044]标签:下访 法治 领导干部分享到:1191人参与167条评论打印转发
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冤假错案指导意见 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冤假错案指导意见2013年08月13日 17:26:53来源: 新华网49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记者陈菲、吴晶)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 据中央政法委主办的中国长安网消息,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意见对办案程序作出细节规范,如,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并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侦查机关移交案件时,应当移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全部证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批准或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作出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意见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等都作出重申性规定,提出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对于定罪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针对辩护环节,意见要求,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不得扣压,应当及时转送或者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 意见强调,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 据悉,中央政法委机关近日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确保意见落实到执法司法每一个环节,以切实防止冤假错案,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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