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猫 彼得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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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概述 人们在推动历史的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的财富,这些财富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具有不同的占有形式,这就形成了财产权。财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有形财产又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就是可以移动的财产;不动产就是永久固定在土地上的财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即智力成果权,它是指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其权利人可以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工业产权,二是版权(也称著作权)。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规定,工业产权保护对象有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等。版权保护对象有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以及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等。 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权利: (1)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     关于在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4)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5)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     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名称和标志的权利; (7)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在以上所述的权利中,第(1)项属于版权;第(2)项属于版权的邻接权;第(3)、(5)、(6)和(7)项属于工业产权;第(4)项所述的科学发现不属于知识产权两部分中的任何一部分,因为任何国家的法律或国际条约对科学发现都没有授予任何财产权利,因此科学发现不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科学发现本来是不该列举在知识产权所包括的权利之中的。工业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类,它是和人的智力创造有关的。这里的工业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既包括工业,也包括农业、商业和采掘业等。 版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有形财产权相比,具有下述特征。 (一)     时间性 各国对于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有效期都有一定的限制。各国规定的有效期长短不同。有效期届满,权利就会自动终止,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而不存在侵权问题。在这一点上,知识产权同有形财产权有很大的不同:有形财产权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财产存在就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     地域性 知识产权有严格的地域性。在没有其他条件存在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有效范围仅限于授予国的领域内,在其该国的法律管辖范围内受到保护。如果想要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就必须向其他国家提出申请并按其法律进行审查批准或登记。而有形财产则不同,如衣物、照相机、手表等不会因超过一国国境便不受该国法律保护。 (三)     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垄断性或独占性。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有效期内,这种权利是除他们以外的任何人所不能享有的,并只能根据他们的意志才能转移。比如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以及对专利方法的使用享有独占权,非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能制造、使用、销售或者进口已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产品,否则,就是对专利权的侵犯,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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