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成懿 樱成懿
真是无敌了!!
关注数: 20 粉丝数: 38 发帖数: 1,042 关注贴吧数: 21
科普(这回是文字的了) 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 生育政策(《省条例》规定) 1、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摘选):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方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9)、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特殊情况二胎的审批条件 (1)、无违反生育政策的行为; (2)、夫妻双方均有生育意愿并提出申请; (3)、家庭环境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②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身边无子女的夫妻; ③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④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 ⑤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总数不超过两个,其中一个子女随前配偶,现家庭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 4、“农转城”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使用《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有关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一)是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且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A、因参军,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退伍后政府未安排就业(其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且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的“农转城”人员。 B、因就学,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毕业后未就业(其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且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的“农转城”人员。 (二)、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变更为城镇居民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尚未享受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待遇的; A、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农村居民进入县政府驻地镇以及县以下建制镇落户转为城镇居民的; B、农村居民在上述区域内就地转为城镇居民的; C、因城镇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包括农村国家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农转城”人员。 (三)、是其他特殊原因的“农转城”人员。 A、农村居民转为自理户口的人员; B、因婚嫁“农转城”的人员。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