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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百姓说话的人不多啊,好人啊 社科院研究员:延迟退休自欺欺人 社会成本不低 2014-06-17 07:15:00|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字号:   养老领域有太多似是而非,甚至是误导性的概念和理念   【热点观察】延迟退休是自欺欺人的办法   最近,有学者再次提出所谓“抚养比”问题,称如果中国不提高退休年龄,到2050年,中国的抚养比将从2010年的4.9下降到2050年的1.4,这意味着2010年是5个年轻人养一个老年人,2050年则一个半年轻人就要养一个老人,他们将不堪重负。   抚养比是指在人口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对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   这不是第一次有人提出“抚养比”问题。但笔者认为,所谓“抚养比”不是问题的关键,把“抚养比”作为延期退休的理由不能成立,延迟退休也没什么实际意义,我国的养老问题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严重。   所谓“抚养比”是表面现象   无论是10个在职的养1个退休的,还是1个在职的养1个退休的,都是表面现象,都不能说明问题,也不能证明是否养得起、养得好。这个问题没有实质性意义,不能作为决策的依据。   很简单的道理,如同一个家庭,如果10个子女都收入很低,虽人数众多,他们也很难供养父母。相反,如果一个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是高收入,则其父母就可以被很好地供养。   问题的关键是看这个家庭的总收入,而不是这个家庭有几个子女。
媒体曝山西大同负债超百亿欲托管云冈石窟救急 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18日讯,一位接近山西省大同市政府的金融圈人士告诉大智慧通讯社,大同市政府目前背负着超过110亿元的债务,一些市政工程也因政府财政的拮据而停工,还有投资者收到大同市5亿元“托管”云冈石窟的消息。 大同负债超百亿,多为银行贷款 大同到底有多少负债?据上述金融圈人士提供的数据,大同2013年累计负债超过130亿元,上半年偿还20亿元,目前还有110多亿的债务。 大同市政府从去年开始数次组织投行、基金和企业前往大同考察投资机会,并向这些资本大佬公开家底。 大智慧通讯社记者向大同市发改委某官员求证110亿元债务规模,该官员并未否认,而表示只要在地方的承受范围之内就是合理的。大同市财政局国库科则拒绝透露债务数据。 大同前几年各项大工程、城市基建项目大举开工,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举债。据大同市十二五规划,大同古城复建和交通基建两项投资规模就超过1000亿元。此外,大同还有2平方公里的御东新城建设以及多项基建工程同时上马。 大同市2012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0.30亿元,如果按照“做多少事弄多少钱”的原则,大同市政府的融资规模将非常庞大。 上述大同市发改委官员介绍,除了去年大同市城投公司发过一批6亿元左右的城投债,其它的政府融资基本依赖银行贷款。按照2012年7月6日央行调整前的贷款基准利率标准,100亿左右的贷款每年最少需要支付6亿元左右的利息。 “云岗石窟一个文物旅游单位就有十几个亿的债。整个大同城墙、寺庙、扩路、绿化,投入的钱非常多,大同政府债不会少。”大同云冈石窟一位负责人就大同100多亿负债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 作为事业单位的云冈石窟因为背负的巨额债务,工资发放一直达不到全额。上述负责人说,今年本该提高的工资,因为资金紧张折半执行。 上述发改委官员向大智慧通讯社解释,大同是除了煤几乎一无所有的资源型城市,而煤炭资源大部分控制在国企和央企手中,大同所得很少,长期以来财政收入只能勉强支撑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没有能力搞建设。 早在2011年,财政部即开始要求地方政府将地方债收支纳入预算,以使地方债阳光化。但除河南焦作等少数地方,大部分地方政府并未纳入预算更未公开债务信息
男子用秘方救治数百癌症病人 以制售假药罪获刑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郭芳|浙江、北京报道   4月8日,在经历了漫长的煎熬之后,倪海清等来了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倪海清因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对于倪海清和他的辩护律师黄振兴而言,这是一个意外的从重量刑结果。   在此之前,倪海清因患肾癌晚期,被取保候审。因认定其肾癌已转为良性,符合收监条件,一审宣判当天,法院变更了对倪海清的强制措施,执行逮捕。   “这是一个悖论。法院此举等于证明了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不仅无害且有效地治疗了自己的癌症,但同时又认定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是假药,一审判决其生产、销售假药罪成立。这本身就自相矛盾。” 黄振兴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激动地说。   当然,黄振兴忽略了一个前提,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并未经法定审批,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假药。由此可见,一审的定罪并无不当。   在倪海清假药案中,检察院的指控始终未能提供因此药直接或间接造成危害后果的病例。反而有不少癌症病人要求出庭证明该假药有疗效。   一种行为,没有证据证明其有危害社会的后果,相反,却有证据证明它可能有益于社会,这种行为是否应受刑罚?这正是该案横亘于法律与疗效之间的困惑。   事实上,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也是经历了很长时间。自2012年5月24日、30日两次开庭完毕之后迟迟没有判决,直至2013年4月8日,历时近一年时间。   假药治癌:有罪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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