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去彼岸看雪 冬季去彼岸看雪
你背影,是让人安心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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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知道的商标授权冷知识?! 一、独占使用许可。 独占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这种情况下,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商标,商标注册人不得使用。 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使用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二、排他使用许可。 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排他使用许可的商标注册人自己是可使用该商标,而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注册人不可使用该商标。如果出现商标侵权行为,被许可使用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当商标注册人不起诉或者怠于起诉时,被许可使用人可以单独提起诉。 三、普通使用许可。 对商标注册人而言,普通使用许可是种“薄利多销”的许可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该许可使用方式是目前比较普遍的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如各种加盟连锁店的品牌许可通常都是普通许可的方式。 普通许可使用方式下,当出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只有在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有权利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通过商标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从中获益,被许可人因为得到了商标使用权,也可以利用商标的品牌效应给自身带来经济效益,是一件双赢的事。
你不懂的商标授权冷知识! 一、独占使用许可。 独占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这种情况下,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商标,商标注册人不得使用。 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使用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二、排他使用许可。 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排他使用许可的商标注册人自己是可使用该商标,而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注册人不可使用该商标。如果出现商标侵权行为,被许可使用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当商标注册人不起诉或者怠于起诉时,被许可使用人可以单独提起诉。 三、普通使用许可。 对商标注册人而言,普通使用许可是种“薄利多销”的许可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该许可使用方式是目前比较普遍的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如各种加盟连锁店的品牌许可通常都是普通许可的方式。 普通许可使用方式下,当出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只有在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有权利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通过商标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从中获益,被许可人因为得到了商标使用权,也可以利用商标的品牌效应给自身带来经济效益,是一件双赢的事。
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商标权能否确立。然而,商标的注册审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每个商标的具体情况都不同,具体的审查员的审查角度或把握尺度都有区别,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但当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以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予以驳回时,并非意味着该商标已被判了死刑,只要申请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自信,完全可以不服商标局的审定结果,而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述。《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已经给予了充分而公平的机会。 特别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这种个案情况的特殊性,使申请人不可能在申请书中全面反映其申请的客观情况,只有在被驳回以后,才有机会向商标评审机关全面提供。因此,审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商标注册的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商标申请人的利益。为了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商标法》设置了驳回复审的救济程序。 通过“商标驳回复审”的程序,有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曾被驳回的商标通过驳回复审程序得以注册成功的例子也是很多的。
商标转让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商标转让# 对于注册商标转让人而言,转让闲置商标可以将注册商标的无形价值转化为有形资产;对于注册商标受让人而言,接受商标转让可以更快的获得商标专用权,进而进入市场使用。在转让交易注册商标时,双方需要留意一些问题,否则该商标将无法交易转让。那商标转让要注意什么? 1.商标转让需合规合法   《商标法》对于商标转让有一系列规定,如“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可见商标转让要顺利完成,需要得到商标局许可,否则转让商标将不受法律保护。   2.商标转让申请文件需齐全   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都需要向商标局提交一些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商标转让申请书、经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字盖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等。   3.近似或相同商标需一并转让   《商标法》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可将在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转让方需要将持有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如此商标作用才能得以维持。   4.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否已到   一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期限是十年,商标受让人在接受转让商标时,需要检查该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过商标续展等。这样才能防止些许不法分子将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5.联合商标不得分割转让   联合商标作为商标转让人拥有的系列商标,联合使用时才具有相应的显着性,可区别近似;如果联合商标被分割转让,很容易造成受让人和转让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构成近似,混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联合商标不得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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