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mi小乖 露mi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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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良心到底值多少钱? !                                                                    这是一个后来栽了的法官经办的真实案列: 有理的一方是父女俩,很穷很冤,值得同情。无理的一方则很有钱。这无理的一方就把钱想方设法送过来了,十万。这位法官头一次拒绝了,但钱加到二十万、三十万时,他内心冲突开了。那个案子基本掌握在这位法官手里,有理的父女俩连律师都请不起,更没有任何社会资源背景,绝无反水的可能,案子怎么判都没什么风险。但是,法官良心上不安,特别是那个老头长得有点像他父亲,他尤其下不了狠心。可最后,钱加到了五十万时,他良心崩溃了。看着父女俩在宣判后抱头痛哭,这位法官事后说,他觉得自己的良心卖了五十万。你看,这不是良心的价格吗?     看到这个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我在湖南娄底娄星区法院的一个房屋纠纷案件,原告是我老公的父亲廖君,被告是我们夫妻。 1996年,我们夫妻在老公单位,娄底市第一小学购买福利房一套,含简单装修共花费五万左右。2000年,我单位集资建房,需资金八万余元,并明确规定2002年12月30号之前交清全部房款。时至2002年11月,尚差三万余元没有着落,我无奈把情况告诉了其父廖君,因平时我与其父亲及家庭人员的相处和睦及孝顺,我老公的父亲廖君同意给三万元给我们以解燃眉之急,并在廖君的要求下我出具了收条:今收到父亲廖惜英购房款三万元。当时廖君看过收条之后,觉得有所不妥,便自己拿笔在最后面加上:给我用三个字。最后的收条是:今收到父亲购房款三万元给我用! 2003年4月,我单位集资房完工交房,简单装修后,一家三口般进了位于==路的新房。搬走后,一小的房子空置了 半年,这期间我因看其父亲廖君两老住在聋哑学校那边交通不方便,要他们来一小的房子居住,开始廖君拒绝,后来看到我的真心邀请,于2003年11月从聋哑学校自建房里搬至一小居住。 2008年,我们的婚姻因老公的家庭暴力及其感情的背叛亮起了红灯,2008年4月,我历尽折磨不得不在娄星区法院起诉离婚。 2009年6月,离婚案一直没有下判,其父廖君以:今收到父亲购房款三万元给我用!为证据,在娄星区法院起诉一小房子我们夫妻已做价三万元卖给了原告。 其实,如果没有其他不可告的人为因素的影响,如果法院的领导真的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了准绳,不难看出,这一个非常简单的案件。不要说是头顶国徽肩担道义的法官,就是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伯伯也知道:今收到父亲购房款三万元给我用!这样的一个便条不可能成为买卖房屋的证据!但是为什么就这样一个是非明了的案件却让法官久久不敢下判呢?娄星区法院一陈姓副院长与我的一席谈话让我想到了法官的良心。。。。 副院长:按法律来讲,这房子的确是你们的,不应该判给廖君。但是廖君年纪这么大,如果房子判给你们,他来法院寻死,我怎么办?? 被告:依法,把房子判给我们,你害怕他来寻死!违法,你把房子判给他,你想过会造成什么结局吗? 副院长:要不你就等吧,等到原告死了,我再把房子判给你! 人情可以卖钱,良心自然也不例外!如果法律真的惧怕一个老人的寻死。。。如果副院长真的只是良心的畏缩。。。如果良心可以左右法律。。。我想这副院长对良心的解读已经远离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范畴!是什么让他有如此良心发现?是廖君长的象他父亲?是人民币在不断加码让他良心彻底崩溃?站在一个普通纳税公民的立场,我不知道怎么来诠释这位副院长的;等到他死了再把房子判给我!! 创建文明城市的同时也请父母官们关注一下我们这个特殊群体的民生,让娄底成为一个真正和谐文明的城市,让娄底人民永远记住你们的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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