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妮雅 依兰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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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歧视女性流毒太深 甚至很多本身自己是女性的妈妈也歧视女性,仅仅因为她们生育了儿子.这种事情非常滑稽可笑. 我曾经在很多论坛看到有人发贴,呼吁改革目前的高考,中考制度.给男生特殊照顾,理由是:女孩子成绩好,上了名牌大学,实际就等于成了剩女.害人害己.所以女孩子们应该把机会让给男生.又说什么女孩子刻苦读书没必要,就算成绩好,将来嫁不出去多可怜,应该多学学为人处世,厨艺家务,将来能讨好公婆,嫁个好老公就一辈子幸福了. 发这种贴子的,甚至赞成这类提议的,很多自己也是女人.仅仅因为她们生了儿子,就不及待地把自己的身份转换为儿子的妈妈,未来的婆婆了.更不用说男人了,当然更支持这种言论了. 可怜中国社会被这类垃圾舆论所包围,以至于很多女孩子的父母也生出幻觉,以为养女儿,只需象养温室里的花一样,养得娇美可人,漂亮可爱,就大功告成了.就可以坐在家里,等着爱花人等门求娶了.此后女儿就一生有靠了. 可惜,现实却不是如此. 新婚姻法解释打破了这些人的最后一丝幻想.告诉女人和他们的父母,男性是一种食肉动物,是竞争对手,是合作伙伴,但绝对不能成为依赖对象. 女性想要生活幸福,必须要从小建立,求人不如求己的信念,只有自身足够强大,才能不被人随意厌弃踩踏. 现在这个社会,厨艺,家务,生儿育女,只能作为生活锦上添花的点缀,而不可能成为女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只有学历事业工作,才是女性生存的基础,如果女性和女性的父母们仍然不能看清楚这一点,不能与传统思想彻底决裂,等待他们自然只能是悲剧了.
女性应该客观正确看待女权 所谓女权,其实就是一种与男性平等的人权. 我们不需要去要求男人什么,要求他们买房子,要求他们养家,要求他们赡养离婚的妻子什么的,这些要求本身就是建立在把女人做为弱者,作为依附者的角色提出来的. 所以真的也没必要要求什么财礼,什么房子加名什么的.那样做只会让男人看轻女人. 但是,更重要的一点是:女人应该自立,应该积极争取成功,而不应该甘于做辅助者,甘心无偿奉献.婚姻什么的,一定要有感情,能够带来生活乐趣,和生活品质的提高才可以接受.家务,孩子什么的,一定要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在这一点上,女性应该坚持自己的主见. 我看到很多女性贴子,以女人会做家务和生孩子为理由,要求分得男方的房产.我理解这种说法,因为确实社会上大部分家庭里,做家务和生育,带孩子,都是女人的责任.按照公平道理来说,是应该得到补偿. 但是我觉得这些女人太天真了.男权社会所以成立,就是以压榨女性为基础的.这样的社会,必然一方面极力鼓吹结婚,生育的女性,打击不结婚生育的女性,但另一方面,又极力抹杀家务和生育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以零代价婚姻压榨女性的目的.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下,企图以贤妻良母之名,要求经济补偿,是不可能实现的.提出这种要求的女性,可以说本身已经被男权思想侵蚀,以为女人结婚就必须生育,做家务等等. 实际上,对女人来说,实现女权,最可能实现的途径不是自己甘心做依附者,要求男人的房产加名.而是努力强大自己的实力.无论是内心思想,还是外在的社会地位,女人都应该努力去争取强大.别去管那些家务,孩子,贤妻良母更幸福之类的陈词滥调.只有如此,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女权,女人作为一个人的平等权利.
新《婚姻法》出台后 女方购房比例上升接近男方 新《婚姻法》出台后 女方购房比例上升接近男方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耿诺 2012年01月14日09:40 我来说两句(0) 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发布后,着实影响了城市女性的购房观。昨日北京房地产协会和某房产联合发布调查报告,称在2011年中,女青年和男青年的购房比例为45:55,已经接近均衡。   这项调查从去年4月份开始。在为期7个月的调查时间内,调查组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数十个大中小城市置业者展开调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参与调查总人数达到24.3万人,其中10个重点城市参与调查人数达13.4万人。   调查结果显示,81.3%的置业者年龄集中在25岁至40岁,这部分置业者中,个人家居生活需求在青年置业的原因中,“买房结婚”占了大头儿,比例为32.8%。“安家”和“改善居住”分别以29.3%、20.3%的比例位居第二和第三。   而在青年置业比例中,女性置业者的比例在上升,占到所有购房者的45%,达到近年以来的新高。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前后,女性购房者的比例为35%,此后一直在小幅增长。   调查结果还显示,置业者的收入水平呈橄榄结构,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占25.1%;年收入6万元到12万元的为41.8%,是最大的群体;年收入12万元至24万元的人置业比例为23.5%,年收入24万元以上的不足一成,为9.6%。   对于青年人购房,价格目前仍是置业者的首要考虑因素,超过4成的青年选择“总价”选项。随着轨道交通的日益完善及置业者对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以往占据第二位的地段因素已经退居到第四位,取而代之的是对户型、小区内设置配套的极大关注。数据显示,排名第二位的选择因素中,选择公建设施的比例达到18.6%,第三位选择户型舒适度的占比达到15.4%,第四位为交通出行,占比为13.2%,第五位为物业服务占比,为11.6%。(记者 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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