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kgp一土 fkgp一土
关注数: 3 粉丝数: 8 发帖数: 417 关注贴吧数: 2
交谊舞基本舞步(转载) 华尔兹的基本舞步结构,是由前进(或后退)、横移、并脚三步构成一个基本旋回。这样,第一个旋回和第二个旋回,就要出现必然的换脚变化。这是初学者必须解决的第一个障碍。在练习中,要逐步养成这样一种概念:重心是在两脚之间依次交换的,即使是并脚的舞步,重心落在双脚上的时间也是极短暂的,它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交换重心的形式而已,这种特殊形式是为了造成“不露痕迹的交换重心的形态”。但主观上的换脚意图却是丝毫也没有变化的。只要保持这种意图的连续性发展,就可以很容易的越过这个障碍。 第二个问题是脚跟、脚掌、脚尖的运动程序及其方法的问题。前面已经介绍了基本运步方法,现在遇到的是在升降中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的问题。无论前进还是后退,在第一步重心转移完成后,都应把重心点移向前脚掌。尽管此时膝部还未伸直,但脚跟却应微微离地。向第二步发展的动力,就是由脚距离地而产生的脚掌推力引发的。第二步的横移,是运步的特殊形式,它既不是先落脚跟,也不是先落脚尖,而是近似于全脚的前掌落地,并伴随着反向的倾斜(即左横移时右倾斜,右横移时左倾斜)。此外还应注意,并脚动作井非从第三拍才开始,而是在第二拍的后半拍就伴随着身体的上挺和倾斜。开始向并脚发展(靠拢)。此时的重心完全处在横移脚的前半脚掌上。第三拍的并脚是在完全没有重心的状态下到位的,而且直到第三拍的前半拍,重心都还在横移脚的前掌上上升,直至极限状态,并拢的脚掌才开始不露痕迹地支撑重心。这种双脚重心状态只不过是一刹那的表现。从第三拍的后半拍开始,脚跟开始下降,而下降的重心,则主要由并拢那只脚的脚掌支撑。换言之,横移脚的脚掌完成着推动脚跟上升的重心支撑任务,而脚掌下降的重心则落在并拢脚的脚掌上。上升和下降的转折点,就是重心不露痕迹地交换时间。这些要求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是太困难了。但假如你想跳出优美的舞步,这第二个障碍也是必须越过的。 第三个障碍是侧身与倾斜。倾斜乃是通过侧身动作的延伸,也就是肩部引导来实现的。再进一步深入地说,这一系列的上身动作,都产生于腰部的力量,而不是某一个局部的单独运动。这虽然是最高层次的要求,但却必须从一开始就引起注意。否则一旦形成局部性用力的毛病改起来就不容易了。上述三个障碍,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基础较差的初学者,可以在练习基本步的时候,一个一个的解决;有一定基础的交谊舞爱好者,则可以用这些规范来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假如你是一个急于求成的自娱性交谊舞跳怯的爱好者,懒得在这方面花费时间和精力,也可在越过第一个障碍后,完全可以将后两个问题置之不理,而不会影响你往下学习。不过当你的舞技进展到相当的程度后,肯定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那时候再来从头练习也无妨碍。
Reading Is just like Living Reading is indispensable to me; it is really a joyous thing to read while having a cup of tea in the dead of night! I am delighted in reading, and you can even say that I feed on reading. Originally, I just read swordsmen novel only. I can still remember how excited I was when I first got a magazine in which there were some swordsmen novels serialized. Subsequently, it spreaded, I read not only novels but also poem and proses, and now I’m attracted by drama. You can wonder that how reading can make that charm to me! All right, now let me give you my explaination. While I’m reading, I can always find that I’m one of the guys that the author written, I’m alive in the story. Therefore, with reading different books, I live different lives. And in these lives created by my spirit, I learned a lot. Zao An Shen Zhen told me that what was destiny, and we should not be beatn down although there would be many things unexpected in our lives. The Night of Auckland told me that there were defections everywhere but we should believe in love all the same. And we should never give up our dreams, this was what I learned from Gen Niao. Of course, reading pushed me in the maze sometimes. For example, during reading Gen Niao, I’m puzzled. I found that I hardly had any dreams and beliefs. “What’s wrong?” I asked myself. At this crisis, Tian Xiao came front of my life. It made my faith clearly.In one word, I just like a phenix in the blaze, I have been died and relived immortally in these stories I’ve read, and then , my life turned to be eternal.
(转载)男人永远都不知道女人说分手是为了挽留 相爱的时候,女人会一次次地提出:我们分手吧!   男人只是本能的愤怒,他会猜疑她是不是因为另有新欢而背叛了他,他会气恼女人的绝情而大声呵斥她,在女人真正转身地那一刻,男人除了悲愤地看着她的背影离去而没有一句挽留!   女人一路上一直期待男人会跑上来,拉着她的手,挽留她,说声:宝贝,我爱你!别走!等到泪已尽,仍然听不到任何声响,爱情就这样夭折了!   男人怎懂女人?说分手只是为了被挽留!   每一次说分手,女人都会很害怕,怕你们会真的离去,每一次说分手,女人都很期待,期待你们的挽留,让她知道你在乎他,你舍不得她走,每一次说分手,女人都很无奈,你的一些微妙变化让她不再肯定你是否还那样爱她,所以她拿放弃做赌注,如果输了,只是你真的不够爱她!每一次当分手成了事实,女人会伤心欲绝,男人为什么不懂女人的心思?   女人说分手,只是真的爱你!只是太在乎你!只是你的一些微妙变化让女人恐慌!让女人心不安!只是女人想弄明白你是否还爱着她?   女人以为,爱情的迷茫不肯定会让自己有足够的勇气,做好准备等待男人最糟糕的答案,女人以为爱情就象一个开关,啪地一声打开,啪地一声关闭,女人以为及时拨掉电源就可以幸免于毁灭,女人以为分手可以解决所有的困惑、痛苦、忧郁,女人以为缓慢的生长可以愈合此处的断裂,女人以为她说分手你会挽留她!   然而这都是只女人的一相情愿,多少此时的男人是默默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离去而没有挽留?女人的心凉了,为什么男人不懂女人的心思?   女人只有独自在黑夜中哼着悲曲,用泪水把心中的苦涩一遍遍洗刷……   你不够爱我   也许某一天   我想起你也是一件很远很远的事   那一天,在未来的未来   近处是分手,其实是真的爱你,太害怕失去你!只是你永远不懂!还是不懂!   命中注定无法永远!
最美的时候你遇见了谁?(转载) 世界上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 一种叫相濡以沫,一种叫相忘于江湖, 我们要做的是争取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 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 也许不是不曾心动, 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有缘无份,情深缘浅, 我们爱在不对的时间... 回首往事的时候,想起那些如流星般划过生命的爱情, 我们常常把彼此的错过归咎为缘分, 其实说到底, 缘分是那么虚幻抽象的一个概念... 真正影响我们的,往往就是那一时三刻相遇与相爱的时机, 爱情充满了忧郁忐忑的不确定与欲言又止的矜持, 一个小小的变数,就可以完全改变选择的方向。 如果彼此出现早一点,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 又或者相遇的再晚一点, 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学会了包容与体谅,善待和妥协, 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任性地转身,放走了爱情。 在你最美丽的时候, 你遇见了谁? 在你深爱一个人的时候, 谁又陪在你身边? 爱情到底给了你多少时间? 去相遇与分离, 去选择与后悔? 不是不心动, 不是不后悔, 但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相拥, 如果爱一个人而无法在一起, 相爱却无法在适当的时候相遇, 爱了却爱在不对的时候, 除了珍藏那一滴心底的泪, 无言的走远, 又能有什么选择? 要在时间的荒野,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与千万人之中, 去邂逅自己的爱人, 那是太难得的缘分。 更多的时候, 我们只是在彼此不断地错过。
(转载)如果哪个男人为你哭,记得拉住他的手 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哭了,为了一个女孩。 � ����“你一定很爱很爱她吧。” � ����“是爱到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 ����“是吗?” � ��“男孩在你面前哭说明他已经快要窒息了,如果你拉住他的手,他真的可以陪你走完一生;如果你放弃了他,他会很难再回到以前的自己。” � ���他 的话音刚落,我心中突然很压抑……想到了他——那个曾经为我哭泣的男孩。 � � 那一个夜晚,那一个电话,那个男人,孩子般的男人,在我的那一端很用力的哭,孩子气的哭,很闷的声音,手心潮湿,很模糊的语句,:再给我们一个机会````再,我真的,真的,不可以没有你``````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在一起,.....听到他含糊的声音,含糊的哭泣,忽然觉得很温暖,很心疼,好心疼,痛的感觉像潮水,涌出来,没有预兆的,让人窒息```` 在那个冷冷的夜里,我能感觉到他无奈的哭泣,�我无奈,无言. �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现实中的爱情不会像歌词里面那么洒脱,如果发生的真可以那么简单忘记,,,,,,,,可是,我们是那么认真的讨论过我们的未来,我们要一起去坐浪漫公车,一起闭着眼睛过马路,一起去教堂弹钢琴,一起逛街挑选衣服,一起散步溜狗,一起去日本看樱花,一起一起一起到老`````  � �� 男孩,不轻易哭泣,只有面对最爱的人时,才会变得脆弱。 � 男孩,不轻易哭泣,只有在太爱你的时候,才会放下自尊。 � ��� 女孩,如果有个男孩为你哭,请拉住他的手,他真的可以陪你走完一生。 � ����女孩,如果有个男孩为你哭,请不要放弃他,也许一个选择会毁掉一个人 席慕蓉说:让时光逝去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白日与黑夜,反复地出现。于是,很多个白日与黑夜反复出现之后,我们就老了。 我知道爱情会老的,可是我不遗憾。因为到爱情老的时候,我就活在你的生命里.
(转载)散落天涯 作者:木石之盟(原载于王明印吧) 天空飞过一只雁 木石之盟 天空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已飞过。这是诗人泰戈尔吃饱之后放飞的一只思想觉悟的印度鸟。他妈的,不知道是诗人总是将行骗当成习惯,还是中国的鸟没长什么志气,每只从我头顶飞过的鸟,愣是给我抛下一句疲倦的话。我已飞过,但天空没有留下我的痕迹。听听,多悲凉! ——题记 1 在社会主义里疯长了十几年,到底没有培养出个令人民欣慰的优点,还落下一边骑车一边仰望天空这么个对四化建设毫无意义的坏习惯。我爸先天下之忧而忧,常语重心长对我讲,林倩,你既然无法为社会作点贡献,就别再给劳动人民添麻烦了。人家辛苦了一天,回家路上还得为你那神出鬼没的骑车方式担心不已。人家挣钱容易吗?我每次都嘿嘿地笑,然后推着我那心爱的粉红色的自行车出门,人车共舞去。其实我爸是担心我,他哪有人家范仲淹那觉悟啊。 其实,我是挺好一女孩,至少长得不会让人民群众的眼睛受罪,说不定还起到了美化环境的作用,我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和我们群众过不去。我常仰望天空,因为我总无端端觉得那片深不可测的湛蓝要飞出点什么。我老担心,要是砸下块陨石,那我这社会主义青年就死得太冤了。我也没指望天掉下些人民币,或美钞什么的。当然,如果上掉下一吨金,只要不砸我头上,我同样谢上帝的恩赐。我对牛顿头上的苹果没多大兴趣。 这年头,兵荒马乱的,人就这么飘忽不定地晃来晃去,唯一可以确定的,就剩地球是圆的这常识了。 都说二十一世纪发展快,我怎么觉得这快得有点虚。 2 都说了,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这事啊,只有想不到,没有遇不到的。前些日子,我正忙着人车共舞,祸人民时,迎头来了个看相的,头发乱得叫杂草惭愧不已。我生平见到这些跑江湖的就莫名恐惧,无端端觉得他们不只蒙俩钱那么简单,仿佛都是金庸笔下的武林高手,冷不防一掌能拍死人的那种。 我——祖国未来希望,心理能力是没说的,可我那辆车就差点了,在我一抖两颤之下,竟吓得爆胎,要不怎么叫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呢。我见那看相的停住了,就先下手为强,大师,我中午的粮票还未有着落呢,不好意思,没钱让您蒙了。 我这样的人,优点满天飞,说话又有礼貌又通俗易懂。那看相的见没钱可蒙,就拿出看家本领,吓人,他说小姐,你可要小心。我以为他是说我爆车胎,就嘿嘿对他讲小小报应,何足挂齿。想不到他竟摇摇头走了。 我木似的呆了一会,不由觉得好笑,怎么像拍电影似的。妈的,老子,不,老娘福大命大,小心?嘿嘿! 骑着那吓破胎的自行车赶去学校。这年头,看相的竟有蒙对的时候。未骑一条街,就横飞出一轿车,我差点就为人民医院作贡献了。现代人嘛,早小康了,兜里有俩钱没想着共同富裕而唯恐天下不知,看到屁股会冒烟的都当战斗机开,以示其四个轮与两个轮的区别。其实我早指望着那富人同志会道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嘛,国民素质总不会高到撞人时能感到内疚的地步吧。没想到那小子也懂得先发制人,劈头就嚷,你他妈瞎了,我往哪开你往哪撞?对待这种人我一向都重视礼尚往来的。张口还了他一个,你他妈眼睛长屁股上啦,我往哪撞,你往哪开呀? 到底是和平年代,那车主没想着策动战事,骂了两句就开车飞了。 我爸老担心,他说林倩啊,你说话得斯文点,总不能张口就和人家母亲过不去,不是整天说母爱最伟大的吗?我就时常用马列主义开导他,爸,这叫矛盾的特殊性,见人讲人话,见鬼讲鬼话,见着印度人妖讲人鬼话。你说见着鬼你讲人话不是诚心为难人家鬼吗?我爸要讷闷了,不是说世界没有鬼吗?怎会见鬼呢?我就嘿嘿地笑,对他讲多了呢。 其实我也痛恨脏话,平时除了讲脏话时一般都不怎么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嘛。 祸不单行啊。想想平时也没作什么罪过,今儿个怎么人见人爱,车见车撞呢?一不小心又祸害了个人民。我正琢磨着怎么找个体面的理由混过去,一见祸害的是董飞,立马觉得不怎么内疚了,就恨先前怎么没努把力把这个社会主义人渣撞死。
(转载)风花雪月2 作者:木石之盟(原发表于王明印吧) 葬花• 我出生在南方。春光明媚,繁花迷乱的江南。 从我懂事起,我周围的人总幸福地对我讲同一个故事,一个阳光散乱的日子,天地间忽然闯进大片大片清冷的风,所有的花见到这清冷的风都飘了起来,纷纷扬扬,仿如飞满了蝴蝶。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惊呆了,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看过这样漫天的花雨。 在天空中最后一片紫色的花瓣安安静静散落我家时,我的啼哭声宣告一切结束了,又开始了。 后来有人讲,那天大片大片的冷风只有遥远的大漠才有的,一定是大漠的寒风为这里的鲜花举行了一场千年不见的盛大葬礼。 于是大家都叫我葬花。我知道,那是二十年前的一天。 我父母都是这里的最好的剑手,但她们从不教我用剑。他们对我讲,我最厉害的武器是花,因为我是葬花。 后来我施展武功时,四周的花都会飞拢过来,在我身边轻轻地歌唱,仿如飞满了斑斓的蝴蝶。当我停下来的时候,所有的落樱便散在地上,埋葬了一个个花的灵魂。我从未和人交过手,尽管我的父母都幸福地对我讲,葬花你无所不能。然后,我就会对着他们讲:可我就不能看见一个人在我面前倒下之后就不再起来的样子。 鲜花与我为伴,而我相信所有的鲜花都只有美丽。每次我与落花共舞的时候,我仿佛听见一大群五彩缤纷的精灵轻轻地对我说,葬花,葬花,你的微笑是我们落地的唯一理由,因为它是我们花族唯一信奉的神,爱。 南方并不是爱的天空,一样有情仇爱恨。每天我几乎都能看到一个人死在一个理由下。然后我就走近他的身旁,召唤出一片花瓣落在他的身上,让花神为他的亡魂歌唱。 我始终执着地对别人讲,爱才是最厉害的武器,因为它无坚不摧。但是别人都对我摇摇头。 有一天,将近黄昏的时候。淡淡的落霞碎碎地留在南方的鲜花上。我仿佛听见花精灵对我喊,葬花,葬花。 于是我就顺着声音出去了。在一条十分繁华的街道上,我看到了两个人。狂傲一生的剑狂:血刃,还有一个从未见过而又似乎见过的青年,他的背上是一把布满缺口的剑,冰蓝得刺骨。 剑狂是南方最狠毒的剑手,他的剑是鲜红的,因为它喝满了高手的血。他果然要留下青年的残剑。 然后,我看到那青年的笑,从未见过的笑,它不属于南方,南方的天空容不下这样深不可测的笑容。那一刻,我知道,剑狂必败无疑。 剑狂败了。败得没有机会再站起来。 当所有冷眼的旁观者都散开的时候,他看见了我,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刮满了大风一样的哀愁,干枯枯的,好像很久很久以前就失去了所有的眼泪。头发也是枯黄的,漫不经心地散落,如同永远厌倦春天的野草一样。 忽然间,一切都不知所措的时候,街道从地下腾起大片大片的风,清冷刺骨。我和他的衣服都猎猎地翻扯,仿如迷乱的蝴蝶,凄苦的荒草。这一刹那,我想到了二十年前的那场风,虽然我未见过,但总是这样吧。 在风吹到最狂乱的时候,宿命这个词第一次刺痛我的心。 然后风停了,一切尘埃落定。整个街道只剩下我,死去的血刃。两排从一开始就不出声的房屋。然后我走近血刃的身旁,召唤出一片花瓣,鲜红夺目的,落在他身上。让花神为他的亡魂歌唱。 可是这一次,花瓣被一阵风卷走了。之后,一片白影落在我面前。她真美,全身雪白的轻纱在微风中写意地浮动着,仿如一只巨大纯白的蝴蝶,看着我,眼睛是一大片澄清的世界,微微地流出寒气。 一个死去的人该不该拥有鲜花。她笑着问我。 我也笑着回答她:有些人只有到死的时候才该拥有鲜花,因为他的亡魂需要歌唱。 你真是个善良的孩子。她居然称我为孩子。可是我看得出,她比我大不了多少。 孩子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我的微笑服四处荡漾。 可以。 爱是不是最厉害的武器? 她想了想,然后对我点点头。她是第一个对这个问题不摇头的人。后来她告诉我,她叫残雪,来自一个只有一种鲜花的冰原。那个世界只有两种颜色,蓝天,白云,白雪。而那种花也是纯白色的,它叫雪莲。 我就抚摸着她的头发说,你的那个世界一定很冷。她每次都笑着对我讲,不冷。然后她就心痛地看着我,说,葬花,你的微笑是我见过最美的鲜花,要是你生活在冰原,所有的千年冰层都要融化的。我要你永远都微笑。
梦不在鹏城 梦不在鹏城与其说我爱深大,不如说我爱深大的人因为我们将一起度过我的四年美好的人生历程。说真的,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个地方,那么一定是因为首先他已经爱上了那个地方的人。来到深大之前,我对深大一无所知,所以,我对深大实在谈不上爱,更何况我的梦本来就不在鹏城,不在深大。我梦想中的大学是华南理工大学。高考结束后,知道自己念不了华工,我很失望。我跟白菜(白菜是我的高中同学)说了,白菜说哭个啥哩我还不是上不了中大再哭我就灭了你,我就再也不敢说了。我是在9月9日来到深大报道的,跟我爸还有我爸的一个深圳本地的朋友一起。快到中秋了,一切却仍然像是一个炎炎夏日,除了没有不绝于耳的聒噪蝉鸣之外。注册的步骤和手续很繁杂,幸而遇到了几位热心的同乡师兄,才不至于像一只被掐断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后来知道那几位师兄都是理学院的义工,再后来我也加入了理学院义工,不过那已经是军训回来以后的事了。注册结束后,师兄们又带着我们找到了宿舍。当一切都安排妥当,我爸就回去了。看着一副我呆呆的样子,一位师兄拍着我的肩膀说:“有哥们儿在,老爸算啥哩,要去就随他去呗。以后有事尽管来找老哥!”其实他哪知道,并不是我有多么舍不得我爸,打从我7岁开始,我就没多少日子跟我爸在一起,他要打工,我要念书,我们约好了,我们一起闯天涯。而我们所谓的家其实不过是我们每一年匆匆相聚短短的一个或者半个月然后又匆匆分别的地方。所以说,我所就读的学校反而更像是我的家。只不知道,深大会不会是另外一个让我留恋的家,或者说会不会是我的一个窝。我是一直四处流浪的孤鹜,找不到一个可以供我永久停留的窝。高中于我,已渐行渐远,但我听不到他离我而去的声息。曾经的“家”已不再是一个可以供我栖息的地方,昔日的朋友也像是一群偶然相聚的鸽子一样在一个有风的日子里毫无预兆地四散天涯。我开始怀念了。接下来就是军训。军训很苦,军训很累,军训很开心。你们应该知道我不是再说胡话。刚到学校的时候,同学们各自忙着办理各自的琐屑事情,注册啦,体检啦,还有迁移户籍等等。只有在军训的时候,我们才有机会走到一起。还记得我们一起吃饭的可笑情景,那可是双手齐出弄得锅碗瓢盆稀里哗啦的;睡觉呢,那可是鼾声四起呼里呼噜;站军姿是汗流浃背滴滴答答;唱军歌是扯起喉咙咿咿呀呀。我们一起度过了我们再深大的第一个中秋节,我们一起喊一个长得很帅笑得很坏的家伙为“教官”、“排长”和“港督”,那个家伙就叫做覃奎。当我的稿子再军训小广播里面播出,说到稿件来自军训二团一连六排时,我就想,一连六排的混蛋们,我是离不开你们了。军训结束要回来的时候,“港督”站在车下向我们挥手告别,他很勉强的向我们微笑,不再是那个坏坏的笑容,他笑得让人感到他更像是在哭。我也有点想哭,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咱整一个堂堂男子汉,哪能那么容易就哭了呢?军训回来,邓慧怡师姐特傻冒的问我们:“军训苦不苦啊?”我当时真想说:“你傻冒啊军训苦不苦你还不知道吗你可是师姐耶。”然而幸好我没有说。当我们向她倾诉我们军训的种种苦处时,她在旁边静静的听,末了还轻轻的说:“哦,那可真是苦了你们啦。”这时我爱知道,刚才她那特傻冒特没表情的样子是装出来的,她是那么在乎我们。师姐生日的时候,我们集体给她送了生日礼物。事后她发短信告诉我们那时侯她真的感动得快要哭了。无端端又想起白菜,他告诉我无论是悲伤,是快乐,抑或是感动,都不可以轻易的流泪他会说:“再哭我就灭了你。”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这样跟师姐说。不写了,我就不写了吧,我怕我再写下去要流泪的就是我了。哪怕没人看见,我也要对得起我身为一个堂堂男子汉的良心啊!人要慎独!男子汉不应该偷偷地流眼泪。我的梦本不在鹏城,我的爱本不在深大,但是现在我的心已经为深大人所俘虏,你说我怎能不爱深大?我是一只四处流浪的孤鹜,即使深大不能成为我永远的“窝”,我也应该满足了,因为我曾在深大人的爱中栖息过。
无法忘却 无法忘却总以为自己无法忘了她,总以为我会一直带着对她的思念走遍海角天涯,总以为自己会习惯在寂寞的时候安静地坐在窗户前看那静默无语的片片落花,总以为她会是我整个的天下。其实,不是。没有她我依然活得逍遥自在,我的心理其实根本没她,有的只是我依然眷恋的故事。令人无法忘却的,往往不是某个人、某个地方,而是某个人和另外某个人在某个地方所发生的某段故事。令人无法忘却的,仅仅是故事。而已。我是一个总喜欢被自己自编自演的故事感动得泪流满面的无聊家伙。杜甫写过这么一首诗,诗中说:“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又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杜甫思念故乡是因为故乡有他早年的故事。在并州住了十年之久,杜甫却无甚感觉,直到迫不得已要东渡桑干河到更远的地方去的时候,才又觉得“并州就是自己的故乡了”。是否真的只有“失去过才能真正懂得去珍惜和拥有”?我刚上高中的时候,我对我所在的学校谈不上丝毫的喜欢,相反我十分讨厌我的学校。我想不到在我毕业后我对它竟会那么的留恋。我还记得,高考结束后,我完全没有先前所想象的那样喜悦、激动和疯狂。我从此不再是一个中学生了,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应该为之感到高兴还是为之感到难过。我从此不再是一个中学生,这句话还代表着:“从现在开始,我暂时什么都不是。”没什么比什么都不是还要辛苦,那种感觉就像……像什么呢?就像是生活在一个海市蜃楼的世界里,一切都只是一个幻觉,你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属于你,那就是,空虚。放假后,我还会在下着微微细雨的夜里回到我曾经在那里生活了三年的高中,骑着自行车,一边在校道上慢慢的晃悠,一边唱着当年跟那群已经四散天涯的死混蛋一起唱过的歌。我对我现在的同学好像也没有太大的感觉,天知道四年之后我会不会像怀念那些已经散落天涯的昔日死党一样怀念我现在的这些同学。有句话叫做“惜取眼前人”,不过好像这句话对我没有什么作用,我是一个专门把牛奶摔到地上,然后再去后悔流泪的人。谁来救我?不要跟我说什么“神助自助者”,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真正“自助”?有这么一句歌,听了会让人感到绝望的那种,“凤也好做凰也好做,想飞就飞想落就落;神也好做鬼也好做,想善就善想恶就恶。”人有了无法忘却的事情之后,就是想恶也恶不起来了。但是,偏偏有那么多的东西让我无法忘却。
手心上是天 手心上是天初冬的风,呼啦拉的从心头吹过。现在距离高中毕业已有半年之久,来到深大也已经将近有三个月了。深大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里的一切都不是我所熟悉的。我有我所熟悉的迷失在流年,我苦苦寻觅可我再也无法见得他一眼。往事就在刹那间变成碎片,和着曾经熟悉的旋律片片片片飞溅。我嗅不到它满地的残香,我听不到它的叹息连连。我有我所不熟悉的,我们相遇在陌生的今天。它说你好吗真高兴老天让你我相见。我说你是谁印象中我未曾见过你一面。它说我等你等了好久就在这陌生的天边。曾经相遇的人总得在某一天各自分散,也许在黎明,也许在黄昏,也许在微风吹过的稻田间,也许还未曾来得及说再见,就已经没有机会再相互说晚安。然而人生的戏总得继续上演,往后的路也总还会有美丽的风景出现,往后的往后,那又会是你深深的眷恋。是的,既然曾经已经是曾经,而现在才是现在,为何要把曾经紧紧抓住不想放开?总喜欢听怀旧的歌,总喜欢看追忆的戏,总想念曾经的人,总在落叶飘潇的时刻不经意的就想起曾经的故事。很喜欢这么一句歌:手心上是天,手背下是地,握起拳头就是我自己。但为何我总是不能作到像歌中一样的潇洒和磊落?往日的美丽故事只是昨天心醉的回忆,今天淡淡的苦涩才是今天真实的滋味。尽管往事已经随风而去,但是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应该抹干眼泪重新开始,不是吗?微笑抬头,迎风而立,天还会是属于我的天,地还会是属于我的地!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