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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辉回应学生冒雨祭比干:淋雨有助开阔眼界 雨中的孩子衣衫尽湿 吕学杰摄 (点击查看高清组图)尽管穿着雨衣,但天气让学生们仍然瑟瑟发抖 吕学杰摄 (点击查看高清组图) 近日,河南卫辉市举办了中国古代殷朝名臣比干诞辰3104周年纪念活动。当地中学生停课冒雨参加活动的照片随即在网上流传,引起网友质疑。网友认为,不应牺牲学生的学习时间,为这样的活动“撑门面”。27日,卫辉市政府专门负责“比干祭典”的大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卫辉高级中学有关人士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学生参加“比干祭典”属社会实践。 河南卫辉数百学生停课冒雨参加官方祭比干活动来源:东方宽频所属分类:新闻 卫辉市政府“大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卫辉市将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比干庙作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去年河南省也将比干庙列为河南省的大中小学生的德育教育基地。 “出于‘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考虑,学校将参加‘比干祭典’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卫辉高级中学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每年祭典活动上,“大典办公室”会联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观礼、礼仪、讲座等活动。今年,卫辉高级中学、卫辉职业中学的几百名学生参加了迎宾工作。组织方安排车接送学生,并为学生统一购置了一次性雨衣。 针对部分网友认为类似活动让学生“撑门面”对学生无益的看法,卫辉高级中学一位姓郝的语文老师认为,“参加社会活动可以让学生走出教室,开阔眼界。在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让孩子经点风雨,不是什么坏事。”
坠亡小偷父母起诉失主:他来你家 你有保护他的义务 坠亡小偷父母起诉失主:他来你家 你有保护他的义务 昨天,江北法院判决了一起特殊的生命权纠纷案。 李先生家住江北春晖佳苑小区某幢9楼,2010年9月4日凌晨,他听到家里有动静,惊醒后他从窗台看出去,发现一个人影在晃动,已经爬到了6层和7层之间的雨篷。李先生本能地喊了句“小偷”。没一会,人影从楼上掉了下去…… 李先生报警,当时江北**分局调查确认,掉下去的是一个姓陈的安徽小伙,1982年生,当场身亡。当晚,小陈在李先生家实施了盗窃,爬窗逃跑时坠楼,属于意外。9月6日,警方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小陈父母也在上面签字确认。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但今年2月,李先生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起诉他的正是小陈父母,索赔67万余元。他们在起诉状里表示,儿子进入李先生家里,李就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但李疏于履行这一义务,故要求赔偿儿子的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7万余元。 “警方都确认了是意外,怎么两年后又来追究我的责任了?”李先生十分不解。 近日,此案在法院开庭。庭审中,小陈父母变换了说法,他们认为,儿子是因为受到李先生那一声“小偷”的惊吓才坠楼身亡的,所以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小陈当时已满十八周岁,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为实施盗窃而在凌晨攀爬高楼的危险性应当有预见。故小陈父母认为儿子进入李先生家,李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的说法不能成立。后来主张的小陈是因受到李先生惊吓才坠楼身亡,也无证据表明。 另外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此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驳回了小陈父母的赔偿请求。承办法官介绍,即便诉讼时效没有过,小陈父母的请求也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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