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闪的丧门星 闪闪的丧门星
好消息,本人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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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探讨下关于恋童的观念。 我认为恋童是很普遍的现象。古代有娈童,娈字为美好。 豆蔻少女,或者更年轻点的萝莉,给人以纯洁美好之感。 因此,由美好,继而发展为深爱迷恋,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对于未有发育的萝莉,喜爱是好的,若是有性冲动,则确实不是对的,应该说,这是性取向,但是不是健康的性取向。 人类的性取向,是为了生育,因此男人喜欢丰乳肥臀,喜欢年轻的少女,都是可以理解的,她们是生育的最佳选择。 然而,对于未发育的萝莉,如果男人表现出了性冲动,甚至真的有所实施,我认为这是有悖于伦理,更是有悖于人的本性。 不过话说回来,同性恋经过几百年与社会传统观念的斗争,在挣扎中已经逐渐取得社会的承认。如果说这种有悖于人性的行为被人所理解和接受了,那么对恋童甚至发展到性的认识,也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然而,萝莉毕竟是孩子,她们没有建立完整的社会观念,或者性观念,无法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正确独立的判断。如此说来,似乎恋童乃至性,又不是时间问题了,似乎是个绝对的答案,那就是,不可以。孩子毕竟是孩子,不能对孩子做任何事。 是的,或许,对于恋童者本身,他可以幻想,但是不能有所行动。我本人反对恋童癖这个字眼,我认为恋童只要是娈童,追求美好纯洁,乃人类本性。 欢迎讨论。
开个楼,写写在阿德的各种感触 春夜 天逐渐暗了下来。东边海天相接处,被夕阳烧的透红的云彩低低的飘着,和西边黑压压的云形成鲜明的对比。 林中的鸟,在视力尚能分辨的情况下,飞来飞去,焦急的,聒噪的叫着同伴一起过夜。日光彻底消失后,他们便不再声张了,偶尔传出的一两声啾鸣,听起来也是对周遭环境感到安全的愉悦的回应。 路灯亮了,公园周遭的民居也有零星的暖调灯光溶出来。月亮,如同娇羞的少女,总把丰腴的脸隐在云影后面。即便是过云彩,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肯全颜示人。然而看到地上斑驳的树影,我才又意识到她是存在的,甚至,我唯心的想,她或许正在云后看着这公园里独行的人。 荡秋千的少女不知何时离开了,只留下空荡荡的秋千,缓慢的独自摇摆。我沿着公园的绿地走着,步伐越来越慢,心境也渐渐沉缓下来。地上的野花艳草,踏上去软绵绵,一深一浅,让人总有种要即将踏空的不安全感。倒是经过每颗树下是令人欣喜的,因为树根附近不长草,落叶层层覆盖于软土上面,经过一冬的腐殖已然干燥,踩上去虽软却不深陷其中,又能听得窸窸窣窣的声音,着实是种享受。令人奇怪的是,这绿意正浓的草地上,却没有虫的气息。倒是住宅马路边的石缝里,总能传出类似蟋蟀的虫叫。这声音寥落无力,每隔十里八哨才见一个,像是单奏乐,互相应付又无力的和着。我听了总以为是行在青岛的秋夜里。人走近这虫,叫声骤然停止;停住脚步不出三秒,这音乐又迫不及待的从地缝里重新奏响。我笑想,这澳洲的虫,如同鸟类,果然也是大胆不知所畏的;放在国内,哪个不等人走净,如此嚣张的主,怕早被循声强拆,送进斗兽场里了。围着公园走的这当儿,风又大了起来,耳边呼呼作响。西边的云开始酝酿出闪电,我担心要有疾风骤雨,心却孤注一掷享受着这暴风前的平静。白天的劳作让人身心俱疲,晚上又难得有心境能够着实安静自己。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能有多少心思抬起头看看繁星浩海,能有多少时候脚不是踏着水泥沥青的呢?我有种把鞋子脱了的冲动,却怕晚上看不见被野虫蛰了脚。恐惧,让我失去了和自然亲近的机会。我活在当下,不仅忧虑现在的生活,还担心将来的种种不确定。这不仅仅是人的共性,动物也会有。否则,蚂蚁就不会在夏天到处找寻食物,松鼠就不会在秋天收集松子,熊也不会冬眠前大吃特吃贮存脂肪了。与人不同的是,动物的准备是出于本能,也只为一个冬天准备。人,一生奔波劳作,似乎是在为一个或许永远等不到的冬季做准备。活得累,与欲望期望太多有关系。或许少一点思考,多一点感觉,能让人更快乐。 街角的房子里传来孩子的欢闹,更感染了我的情绪。抬头望望天空,风把云吹得形状各异,雨也不见落下来。倒是月亮被拉开的口子暴露出来,头顶的星星也更多了。去年我站在纽卡斯尔的高处向四下望去,城市灯火稀疏,天空漆黑无声,我反而感觉被困在天井中了。而这阿德莱德的夜,走在杂草野树的巷弄里,比之于纽卡斯尔,却多了些希望,多了些碎念,也多了份寥落。回想童年时某个冬天的夜晚,站在山下看星星,盯着时间长了,甚至看到了一颗划过的流星。仅仅一瞬,却永生难忘。我回忆那个夜晚,纵然怀念,却不想再做那孩子了。 我走在夜路里,远远闻到一股幽幽的香气。循着香气走去,尽头是一颗无名的矮树,开满了白白的小花。气味芬芳沁鼻却不浓烈。我是多想拈上一抹香气,把它送给你。 15/9 夜
大狸子与摸摸大 这几天百度又上的少了。原因简单不过,白天太忙,傍晚到家又太累,加之网络太差,时断时续,不想在断线里浪费生命,索性关了电脑上床看电子书去了。 按说生活里疲于奔命的屌丝,网上一般都是如虎的王者。一年前点赞盛行时,有人曾作排比:ta,妻妾成群;ta,风流倜傥;ta,黄袍加身;ta...他醒了,他搬砖去了。赞者无数。狸子是不是屌丝,要看形式来断。他带着墨镜,人看不见眼睛,心里自是有种震慑;然而一旦失了墨镜的掩护,忠实如狗的眼神和厚厚的嘴唇相映成辉,又让人心生怜悯。那时候大狸子的图到处被P,后面跟着唧唧喳喳的笑。 狸子虽然面向忠厚,但是这不代表他就是痴汉。他也深知,一家之主,说的多了,就被人轻贱;帖子太少,又会被讥讽装×。他想要贴近群众,却又无话可说。何况字字千金,思来想去,自爆就成了最好的选择。群众P了我,大家欢乐,我深入了群众,你们也体会到我的深沉的爱。 那年另外一个关键词是么么哒。么么哒起源于摸摸大,但是再往前就不可考了。这词,想必是源于屌丝调戏女生,越摸越大,于是摸摸大。虽是调戏用语,它却很有阴柔色彩,一个哒又体现萌字精神,确实是萝莉系与男屌丝不多的结合之一。 如今输入李毅,却再也看不到一丝曾经的痕迹。我当年不齿的WOW,似乎现在反而不如李毅吧了。那年的大狸子和么么哒,离了婚,只能分别去各家找寻归宿。我也不是真正的一丝不挂,只不过今天看到女屌女神众多,忽然拉了肚子,想要写写寻女神不遇的苦楚罢了。
有没有喜欢写作的,来交流下。 睡前絮语 傍晚时候,外面的天,和着绵绵的雨,由黄昏转到昏暗,然后逐渐的暗下去了。一个秋末的午后在绵雨中结束了。 澳洲的冬天似乎就是这样,有时秋雨绵绵,空气慢慢浸润到雨水和草地的芬芳,润湿了衣裳,远处的空气也是灰蒙蒙的。所谓绵绵,不过是相对夏天的疾风骤雨来说,而之于北国南方的梅雨,自然是小巫见大巫了。 相比于昆士兰的布里斯班,纽卡斯尔的秋雨确实缠绵许多,就连风也是柔润的,只要穿得稍多点,吹起来就不会觉得特冷,里面的寒意淡了许多。 照常理来说,布里斯本更靠近赤道,天气更热。然而我眼中的纽卡的落叶,却远远没有昆士兰的多。 尤其是在布里斯本中国城中dragon inn门口的一株矮树,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从五月到九月,我亲眼见证了她的叶子在秋初变黄,而后秋末的晚风将其一片片扶掉,总是无意间提醒你一首著名的诗词或者辩证:叶的离开,是风的邀请还是树的不挽留?冬天里她身上光秃秃的,变的丑陋,像是老女人或是瘦弱少女的躯干,披着薄纱,在风中微微颤抖。九月份我离开之前,天气放暖,她却突然受了春风的魔力,绿芽一夜间开满枝头。 纽卡的天气更加温柔细腻,四季变化不大,似乎春城,委实让人舒适。青岛的气候,虽然在北国也是一朵名葩,不过冬日最冷的几天里,裹带冷气湿气的海风也是绝不会放过脸上任何一道纹的。鼻孔,毛孔,眼睛,孔孔皆入。 回到窗前。 我的胸中总有一股闷气,却无处发泄,想要出去走走,窗外那依旧淅沥的雨,更让人没了精神。 精力下去,睡意自然起来了。我深知若是傍晚睡觉,那么晚上就一定不会有善终。 但是终究是没敌过床的诱惑。保险起见,沉迷前设了一个半小时的闹钟。 自此便混混沌沌的睡了过去。潜意识里,也听过人声嚷嚷,不多不杂,却难以分辨说了什么。醒来就全忘了。一方面睡眠是潜意识的工作,更别提他们说的英语。 半夜再躺下的时候,翻来覆去。我知道在床上打滚也是徒劳,不如起来写写文,释放下多余的精力。我两眼放光,心情却空洞异常。唯有无聊下下笔,倒是能略微平复浮躁的心情了。 13年6月24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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