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强♤ w1020204332
数码宝贝忠实粉丝
关注数: 84 粉丝数: 744 发帖数: 34,371 关注贴吧数: 29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成功,2025年恢复招生 晋中健康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晋中健康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晋中健康学院招生工作以普通高考(对口升学)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第四条 晋中健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晋中健康学院 第六条学校标识码:4114013598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九条办学类别: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办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经济开发区晋商大道15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晋中健康学院的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十四条晋中健康学院招生处是晋中健康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十七条 本科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等7所学院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0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调整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学费标准的函》(晋教财[2015]103 号)文件执行;本科学费:16080元/学年;专科学费:12800元/学年。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对投档到我校同一专业组的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在专业(组)内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普通类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无限制(我校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认可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省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六章颁发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予以颁发“晋中健康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首先,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其次,学校对录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健康学院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晋中健康学院招生处所有;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经济开发区晋商大道158 号 网址: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jzjkxy.com&urlrefer=95dfa25ad941f5d5390bc7b355df28cd 邮编:030900 电话:0354-5312555
讨论一下目前未转设的独立学院 说明:名单中提到的独立学院依据教育部2024年发布的高校名单中有建制的独立学院。 华北地区(26所): 北京(4所):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天津(8所):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河北(12所):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燕山大学里仁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山西(1所):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内蒙古(1所):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东北地区(12所): 辽宁(8所):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吉林(3所):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黑龙江(1所):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华东地区(56所) 上海市(2所):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江苏省(22所):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浙江省(15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安徽(1所):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福建(5所):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江西(7所):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4所):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华中地区(23所) 湖北(13所):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湖南(10所):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华南地区(9所) 广东(5所):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广西(4所):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西南地区(11所) 重庆(1所):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四川(5所):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贵州(3所):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云南(2所):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西北地区(13所) 陕西(10所):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青海(1所):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宁夏(1所):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新疆(1所):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讨论一下目前高校名单中建制仍然存在但已无在校生的学校 天津: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南开大学滨海学院终止办学后,南开大学将利用现有南开大学滨海学院的用地、校舍来建设南开大学滨海校区。2024年秋季,滨海校区迎来第一届学生。) 河北: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自2020年起停止招生,2021年1月26日,教育部发函同意河北大学工商学院以终止办学方式实现转设,但随后很快删除,目前建制仍存在。) 山西: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20年已停止招生,学院最后一届在校生2023年毕业。) 辽宁: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2011年已停止招生。2014年12月,沈阳工业大学取消工程学院,但2024年高校名单还存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2013年已停止招生,学校已无在校生) 江苏: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根据官方消息结合招生情况,2020年,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停止普通本科招生;2022年7月,南京大学金陵学院迁址苏州办学;2023年7月,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9级学生毕业后终止办学、完成转设。) 新疆: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10月,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公示自2021年起停止招生,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终止办学,原学校并入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1月25日,教育部发函同意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终止办学并入新疆农业大学,但随后很快删除。) 广东: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终止办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终止办学后,北京师范大学将利用现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及已协议收回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的用地、校舍来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有补充的下面大家讨论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更名 新华社客户端广州3月12日电(记者魏蒙)11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公布,经教育部批准,从今年3月起,该校更名为“北师香港浸会大学”(Beijing Normal-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BNBU)。 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与香港浸会大学携手在珠海创办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实施英文教学,学术标准接轨国际,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招收外国学生。其本科毕业生获颁北师港浸大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获颁香港浸会大学学位。 截至目前, 学校设立13个系,在校生逾万人,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贯通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其教师团队来自约40个国家和地区,学系专业教师100%具有境外高校留学或工作经历,近90%拥有博士学位。 此前,该校已有2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专业(应用经济学)入选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4个学科(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传播学)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有9门课程入选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 此外,该校还被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获批设立数学和统计学两个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成立以两院院士为核心的高等研究院。 该校负责人表示,学校更名后,将继续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利用粤港两地教育资源与地理优势,不断深化与两所母体学校的实质性合作,并积极拓展全球合作网络,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