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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 11月3日,江苏常州报告1确诊病例张某,曾到重庆渝中区东方花苑酒店业务培训。4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服务公司泰安运管中心曲阜辖区工作人员(刘某某、孔某、陈某、夏某)、2名邹城辖区工作人员(周某某、吴某某)共6人曾同张某一起参加培训。 10月31日,6人乘北部湾GX8807航班到济宁机场;14时左右乘坐机场大巴到曲阜汽车站;14时15分左右刘某某、周某某、吴某某、陈某、夏某5人步行到人民医院北门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14时50分左右孔某由家人陪同到妇幼中心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 11月3日,13时20分6人全部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阴性,同时对排查出的次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 经流行病学调查,6人在曲阜行程如下: 密接1:刘某某 10月31日,14时15分左右步行回华沁苑一期,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前往曲阜北高速收费站上班,16时30分自驾车回家,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前往单位上班,16时30分自驾车回家;18时左右和妻子在贵人街满家兴水饺馆就餐,就餐后回家未再外出。 11月3日,8时左右步行前往人民医院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10时左右骑电动车至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2:孔某 10月31日,14时4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载其到妇幼中心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16时左右返回延恩花园,17时30分左右晚餐后与其对象在延恩花园小区、孔子中学附近遛弯,20时左右返回家中。 11月1日,8时3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送其到海关京台高速曲阜收费站上班;12时左右单位食堂就餐;16时2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载其到夫子学校接女儿到中医院肝胆胰脾内科就诊,在院期间抽血检查;17时左右3人一起回家;20时左右3人开车到曲阜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外核酸采样点为女儿核酸检测,随后回家未外出。 11月2日,7时左右3人到有朋路襄阳牛肉面早餐;8时40分左右其对象送女儿回校;9时左右其对象送其到单位上班;12时左右单位食堂就餐;16时3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接其回家;与其对象在延恩花园小区、孔子中学附近遛弯;20时40分左右在小区南门对过快递点取快递;21时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3日,7时左右接单位通知居家未外出,12时左右被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3:陈某 10月31日,15时15分左右步行回教师新村;16时30分左右自驾车前往裕隆大厦1楼伊莎莱窗帘店,停留20分钟;17时左右前往耕天下2号楼,18时到家后未再出门。 11月1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去山东高速济宁路管分中心上班;17时左右自驾车和家人前往曲阜万豪酒店自助餐厅就餐;20时10分左右乘网约车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去单位上班;17时左右自驾车后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9时30分骑电动车前往人民医院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再外出;13时左右被转运到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4:夏某 10月31日,15时左右乘出租车回馥森苑小区,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8时左右自驾车到山东高速济宁养护分中心上班,中午11时左右到杏坛中学接孩子,13时左右送孩子到学校后回单位;17时左右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日,8时30分左右陪孩子在中科院幼儿园接种新冠疫苗,后去单位上班,12时左右回家,回家后未再外出;18时左右到杏坛中学接孩子,随后到孟二汽车修理厂修车,步行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8时左右自驾车到曲阜中医院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12时左右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5:周某某 10月31日,15时左右乘出租车回东方御府;19时左右在小区附近散步约半小时;20时30分左右到邹城高速峄山收费站上班。 11月1日,在单位未外出。 11月2日,13时左右自驾车前往邹城市香城镇文栋汽修店修车,到香城镇中心某鞋店买鞋,回单位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8时40分自驾车前往邹城市峄山卫生院核酸检测,随后前往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6:吴某某 10月31日,15时左右乘出租车回儒轩家苑,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7时30分左右开车送孩子到田家炳小学,将车停在汇泉小区,随后乘同事车到邹城北收费站上班,加班未回家。 11月2日,16时左右乘同事车到汇泉小区,开车接孩子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7时30分左右送孩子上学,后到妇幼中心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再外出,12时左右被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地点与6人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抗击疫情】11月3日最新 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   11月3日,江苏常州报告1确诊病例张某,曾到重庆渝中区东方花苑酒店业务培训。4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服务公司泰安运管中心曲阜辖区工作人员(刘某某、孔某、陈某、夏某)、2名邹城辖区工作人员(周某某、吴某某)共6人曾同张某一起参加培训。   10月31日,6人乘北部湾GX8807航班到济宁机场;14时左右乘坐机场大巴到曲阜汽车站;14时15分左右刘某某、周某某、吴某某、陈某、夏某5人步行到人民医院北门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14时50分左右孔某由家人陪同到妇幼中心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 11月3日,13时20分6人全部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阴性,同时对排查出的次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 经流行病学调查,6人在曲阜行程如下:   密接1:刘某某   10月31日,14时15分左右步行回华沁苑一期,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前往曲阜北高速收费站上班,16时30分自驾车回家,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前往单位上班,16时30分自驾车回家;18时左右和妻子在贵人街满家兴水饺馆就餐,就餐后回家未再外出。   11月3日,8时左右步行前往人民医院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10时左右骑电动车至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2:孔某   10月31日,14时4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载其到妇幼中心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16时左右返回延恩花园,17时30分左右晚餐后与其对象在延恩花园小区、孔子中学附近遛弯,20时左右返回家中。   11月1日,8时3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送其到海关京台高速曲阜收费站上班;12时左右单位食堂就餐;16时2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载其到夫子学校接女儿到中医院肝胆胰脾内科就诊,在院期间抽血检查;17时左右3人一起回家;20时左右3人开车到曲阜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外核酸采样点为女儿核酸检测,随后回家未外出。   11月2日,7时左右3人到有朋路襄阳牛肉面早餐;8时40分左右其对象送女儿回校;9时左右其对象送其到单位上班;12时左右单位食堂就餐;16时3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接其回家;与其对象在延恩花园小区、孔子中学附近遛弯;20时40分左右在小区南门对过快递点取快递;21时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3日,7时左右接单位通知居家未外出,12时左右被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3:陈某   10月31日,15时15分左右步行回教师新村;16时30分左右自驾车前往裕隆大厦1楼伊莎莱窗帘店,停留20分钟;17时左右前往耕天下2号楼,18时到家后未再出门。   11月1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去山东高速济宁路管分中心上班;17时左右自驾车和家人前往曲阜万豪酒店自助餐厅就餐;20时10分左右乘网约车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去单位上班;17时左右自驾车后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9时30分骑电动车前往人民医院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再外出;13时左右被转运到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4:夏某   10月31日,15时左右乘出租车回馥森苑小区,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8时左右自驾车到山东高速济宁养护分中心上班,中午11时左右到杏坛中学接孩子,13时左右送孩子到学校后回单位;17时左右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日,8时30分左右陪孩子在中科院幼儿园接种新冠疫苗,后去单位上班,12时左右回家,回家后未再外出;18时左右到杏坛中学接孩子,随后到孟二汽车修理厂修车,步行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8时左右自驾车到曲阜中医院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12时左右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5:周某某   10月31日,15时左右乘出租车回东方御府;19时左右在小区附近散步约半小时;20时30分左右到邹城高速峄山收费站上班。   11月1日,在单位未外出。   11月2日,13时左右自驾车前往邹城市香城镇文栋汽修店修车,到香城镇中心某鞋店买鞋,回单位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8时40分自驾车前往邹城市峄山卫生院核酸检测,随后前往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6:吴某某   10月31日,15时左右乘出租车回儒轩家苑,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7时30分左右开车送孩子到田家炳小学,将车停在汇泉小区,随后乘同事车到邹城北收费站上班,加班未回家。   11月2日,16时左右乘同事车到汇泉小区,开车接孩子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7时30分左右送孩子上学,后到妇幼中心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再外出,12时左右被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地点与6人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4495021。 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关注】爱心涌动!又一波慈善捐赠名单看过来 自“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慈善募捐倡议发起以来,我市爱心企业单位、热心市民踊跃捐款,现将2月4日至2月8日下午17:00时前企业单位捐款10000元以上、个人捐款1000元以上及捐赠物资折价10000元以上名单(以捐款时间为序)公布如下: 孔祥刚1000元; 刘潇3000元; 陈铁成1000元; 田振强1000元; 闫新亭2000元; 冯德龙20000元; 武冬1000元; 王凤伟1000元; 侯强1000元; 宋现臣1000元; 颜承霞2000元; 荀洪生1000元; 霍卫华2000元; 孔德平1000元; 荀洪芳1000元; 孔朋3000元; 孔灿1000元; 王凯1000元; 朱泽亮、张丽2000元; 刘云龙、陶亚妮1000元; 许永林2000元; 王少军2000元; 陈大伟2000元; 林丙彦1000元; 程先柱捐赠价值1.8万元的纯净水; 康宇1000元; 孙辉2000元; 李明2000元; 孔宇航1000元; 马泽瀛1000元; 孔祥翠1000元; 孙岩2000元; 卓爱华10000元; 胡锋、吴德英1000元; 陈静3000元; 翟云虎1000元; 孔祥振1000元; 朱宁英1000元; 石门山镇西焦沟村村民募捐10488元; 山东省儒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师生募捐82840.19元; 曲阜汇德教育山姆大叔少儿英语全体师生募捐10000元; 曲阜市汤晓利搏击俱乐部10000元; 曲阜市添美文化用品有限公司10000元; 曲阜市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0元; 曲阜鲁丰机械20000元; 曲阜羽毛球协会会员29099元; 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元; 曲阜市佛教协会60000元; 山东华美大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元; 曲阜卞氏口腔10666元; 蒙娜丽莎瓷砖店10000元; 曲阜市基督教协会15100元; 曲阜市佛教协会20000元; 曲阜市恒美园黄金珠宝有限公司20000元; 曲阜市自来水公司200000元; 曲阜金鑫矿山机械有限公司10000元; 山东晗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0000元; 曲阜新东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00元; 济宁市微爱青少年发展慈善基金会捐赠价值1.21万元的口罩; 曲阜姜玉坤眼镜店捐赠价值1.17万元的护目镜、洗眼液等物资; 曲阜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捐赠价值3万元的消毒液。 (由于篇幅限制,其他捐赠人及企业不再一一感谢,捐赠详单已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爱心捐赠垂询热线:曲阜市慈善总会 0537—4461223 涓涓细流 汇聚大爱 慈善不老 爱心永驻 我们坚信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速递,两例新增确诊患者信息公布(2月8日)! 速递,两例新增确诊患者信息公布(2月8日)! 刚刚,济宁卫健部门公布了我市新增两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两病例均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根据市疾控中心对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信息如下: 确诊病例1:金某尹,男,48岁,系确诊病例孔某的丈夫。1月29日12:11,到肯德基(百意超市店)购买食品,12:44离开后回家,佩戴口罩。2名与其密切接触人员已集中隔离观察。1月30日—1月31日,在其妻子姨妈家居家隔离。2月1日,被集中隔离。2月5日,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因腹部不适就诊,被收住院治疗。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金某恩,女,6岁,系确诊病例孔某的女儿。其活动轨迹与上述病例金某尹基本相同。2月5日(正月十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胸部CT提示双肺炎,被收住院治疗。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请广大市民注意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居家隔离,如与已公布的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请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如果您了解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请第一时间报告。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我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 2月6日,我市第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 出院患者江某,男,48岁,重庆人,常住曲阜,从事服装售卖工作。1月18日从外地返回曲阜后开始发热,1月24日到定点医院曲阜市人民医院就诊,被收治隔离治疗,1月26日转诊到济宁市传染病医院,同日被确认为确诊病例。 经过积极治疗,该患者病情持续改善,连续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各项化验指标均正常,经省、市两级专家组综合评估,符合出院条件,已于今天上午正式出院。“从当时一种比较危重的状态到现在整个人完全的康复,感觉心情是非常好的。我非常感激医护人员,感激他们对我们精心的治疗和细致的照顾。”江某说。 为全面做好确诊患者的救治工作,济宁市在定点医院增派医护治疗专家团队,集合全市呼吸、重症、感染及护理等优秀专家队伍,24小时不间断开展救治。“有专家组和临床医护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从这几例和临床剩余其他病人的情况看,感觉大家对战胜这个病很有信心。”济宁市传染病医院病区护士长周慧玲说。 同时,济宁市传染病医院党委副书记孙瑜建议,患者回家后,一是做好静养,可辅助一些中药,同时仍要坚持居家隔离14天,确保万无一失。1月24日,江某在曲阜市人民医院就诊后被收入院隔离治疗,我市及时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了集中隔离。
最新!关于这三例确诊患者流调信息公布! 最新!关于这三例确诊患者流调信息公布! 刚刚,卫健部门公布了曲阜三个新增病例,三病例均为我市第二例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根据我市疾控中心对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信息如下: 1、患者孔某光,男,21岁,货车司机,现住址曲阜市息陬镇东终吉村。1月17日-21日,在曲阜德晟建筑公司上班,期间经常见到王某某(王某某系我市第二例确诊患者)。1月22日,在公司同韩某某(我市第四例确诊患者)等聚餐。1月23日,在家未外出。1月24日(年三十),家庭10人聚餐。1月25日-1月29日,在家未外出。1月30日,由朋友开车送其至市人民医院就诊。其他行踪正在调查中。 2、患者王某英,女,65岁,现住址体育局家属院。1月19日在曲阜“雨荷人家”饭店与王某某(王某某系我市第二例确诊患者)等9人聚餐。1月20日在家。1月21日—23日上午在东关市场、石鼓桥市场、东关金家牛肉点购物,接触人员不详。1月24日(年三十)晚,在阙里宾舍金声厅参加16人家庭聚餐。1月25日晚参加8人家庭聚餐。1月26日-29日居家未外出。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晚由其女儿开车至人民医院就诊。其他行踪正在调查中。 3、患者孔某,女,40岁。1月24日(年三十),一家四口自驾车由青岛返回曲阜,到曲阜后住在其姨妈王某英家,当天晚上在曲阜阙里宾舍金声厅聚餐。1月25日,一家四口到兖州看望其姨妈王某华,期间接触的人员名单已发函与兖州疾控中心,确认已进行居家隔离。1月26日上午9点多在曲阜百意购物中心(体育场店)进行购物,10点半返回王某英家中,超市收银员正在追踪中。1月27日上午9点多带着孩子在体育场活动大约1个小时,下午出现发烧症状,在家未出门。1月28日—29日,在家服药治疗,未出门。1月30日,由其表妹驾车载其到曲阜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后被收住院。其他行踪正在调查中。 与以上公布人员有密切接触者,请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如果您了解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请第一时间报告。曲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7-4495021或0537-4495023。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2月2日
【关注】刚刚,曲阜警方发出通告! 警方通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和破坏疫情防治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后,从山东省外、济宁市外往返曲阜人员(含曲阜市在省外、市外学习、务工、出差人员,下同)尚未在社区(村居)登记备案的,必须24小时内在社区(村居)向网格员、居(村)委会完成登记备案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接受相关服务。对故意隐瞒事实或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从山东省外、济宁市外往返曲阜人员未按规定在家进行自我隔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从山东省外、济宁市外往返曲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不按照要求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造成传染病被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按故意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近期发现有从山东省外、济宁市外往返曲阜人员,应当及时向社区(村居)网格员、居(村)委会报告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说明,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特此通告。 曲阜市公安局 2020年1月31日
【关注】同心同行,抗击疫情!曲阜慈善募捐活动公告! 曲阜市慈善总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慈善募捐活动公告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曲阜市慈善总会特发起“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慈善募捐活动,号召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优良传统,踊跃捐款捐物,全力以赴参与这场疫情防控战。 一、捐款注意事项 捐赠账号:1546950104000173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阜鲁城分理处 开户单位:曲阜市慈善总会 捐赠地址:曲阜市春秋西路15号(曲阜市民政局院内) 捐款时请注明“疫情防控”字样;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捐款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进行捐赠,不鼓励捐赠人前往捐赠地址捐款。 二、目前急需物资 1、N95口罩,GB19083-2010 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3、一次性医用口罩,符合GB 19083-2010标准; 4、医用防护服,符合GB 19083-2010标准防护服,GB19082-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5、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 现阶段,暂不接受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电话。 四、所捐款物除定向捐赠外(由我会对接湖北省慈善总会、武汉市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进行转送),原则上服从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五、募捐款物及其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曲阜市慈善总会捐赠热线及联系人 姚少军:4461223,18654788287 刘 鹏:4461223,18654788227 让我们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携手前进,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 曲阜市慈善总会2020年1月28日
致全体市民十条倡议! 致全体市民十条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不断增加,疫情时刻牵动着大家的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传播快、潜伏期长、人传人不易察觉等特点,加上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探亲访友、亲朋聚餐将大大增加疾病传播风险,疫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为了您和亲朋好友的健康平安,我们倡议: 1. 疫情可防可控,要正确认识,理性应对,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提高警惕、科学防控。 2. 各村、社区、住宅小区要实行出入口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做好本区域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和体温检测。 3. 市民要采取居家自动隔离的方式进行防控,保持住所的通风良好,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注意营养、增强体质。除生活必需外,尽量不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4. 外出请自觉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的交流。 5. 饭店餐馆、影院、KTV等场所停业。 6. 商场、药店、诊所、交通站点等场所要做好顾客身份登记管理和体温检测。 7.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戴上口罩马上到市人民医院就医。 8. 在去往就医的途中,请您和陪同人员都佩戴口罩,如果没有口罩,在咳嗽时请用纸巾或者手肘衣服捂住口鼻,避免直接用手擦拭口水、鼻涕等分泌物。 9. 到达医院后请马上前往发热门诊或预检分诊台,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经历和症状,并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就诊。 10. 请您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积极配合相关医务人员对您进行访视和医学观察。 如有疑问,请拨打市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4495021。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曲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关于疫情,中共曲阜市委网信办致全市网民的倡议书 中共曲阜市委网信办致全市网民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网民朋友,各类网站、新媒体、自媒体从业者: 近期,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不断增加,疫情时刻牵动着大家的心!山东启动了一级响应,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全面打响了我市加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疫情防控工作的网络参与者。 面对疫情,我们都无法置身事外,防控疫情,广大网民责无旁贷。各类网站、新媒体、自媒体从业者和广大网民要及时广泛传播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宣传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措施、行动和取得的成效,增强市民的自我防护意识、防护能力和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要积极创作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新媒体作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与疫情抗争的斗志和热情。 二、做疫情防控工作的网络践行者。 广大网民朋友要团结起来,同心协力防控疫情,绷紧“安全弦”,把好“健康阀”,保持理智和冷静,积极开展正确的自我防护,除生活必需外,尽量不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参加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通过互联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主动向家人、亲友传递权威的疫情、防疫信息。 三、做疫情防控良好网络环境的维护者。 坚决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相信科学,不盲目跟风,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自觉反驳不科学、不属实、不文明言论,共同营造良好有序的网络环境。 疫情防控为了每一个人,依靠每一个人。让我们圣城曲阜的广大网民朋友和媒体从业者们都迅速行动起来,同心协力,迎难而上,共克时艰,以实际行动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攻坚战! 中共曲阜市委网信办 2020年1月27日
各部门单位在贴吧注册情况一览表! 最近,根据《关于对网上舆情及时回复的通知》精神,各单位特别是涉民生单位在贴吧实名注册ID,对网上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回复。现将目前注册情况附上,各位网友可以直接@各单位,请各部门回复。 网信办将对该回复而不进行回复的进行网上巡查,进行通报。 一、已经完成注册和报送的单位名单: 鲁城街道、防山镇、时庄街道、王庄镇、吴村镇、姚村镇、小雪街道、尼山镇、石门山镇、开发区、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交通局、市委党校、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粮食局、市文化产业园、市商务局、市交警大队、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环卫局、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市规划局、聚源供热公司、圣方供热公司、富华燃气公司、富弘燃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联通公司。 二、未完成注册和报送的单位名单: 陵城镇、息陬镇、书院街道、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市联社、市文物局、市教体局、市广播电视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管办、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公交公司、市公路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电公司、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曲阜分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市金融办。 2018年4月17日
我市发出无人机等小飞行器禁飞通告!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文物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我市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实施安全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26日零时至2018年2月16日24时止,我市如下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北至北外环,南至会展南路,东至原东104国道(迎宾路、秉礼北路、秉礼南路、弘道路),西至原西104国道(五福路、归德南路、归德北路、礼宾路)区域。 二、在通告规定时限和区域内,禁止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三角翼、动力三角翼、热气球、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孔明灯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三、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内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需按规定向市公安局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在规定时间、限定区域内开展作业。 四、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依法给予治安或其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曲阜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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