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预言已成真 谁的预言已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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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坑害农民工的 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公司无良知 不顾民工死活》 举报;江苏省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灵秀丽苑项目部)经理;宋兵。老板;黄建明。 试想如果你在路边看到一条受伤的小狗,你是不是还会心里为它感到难过,同情它呢。然而同样的事发生在我们的农民工身上,有些人却连最基本的同情都没有。反而是想着如何再去加害他们。 首先我要说的是这家公司和老板黄建明只叫农民工签合同,而不给农民工合同手续。是,我们的民工缺乏法律意识,但同样作为一个人,难道他们不值得你去平等的对待吗?你们为什么不给合作的对方一份应有的基于法律意义上的保障。 2013年4月10日河南省农民工 畅万通 在天津市宝坻区,领秀城工地地下室干活时,因地下室没有必备的安全设施标志和安全护栏,掉进了地下室的存水井里面。经医院检查:结果为右腿半月板严重损伤和韧带撕裂。医生要求,病人急需住院,可公司老板黄建明推脱半月不出钱看病,并协同公司人员对病人进行刁难,威胁和恐吓;同时抢走了病人自费检查所得的X光片和核磁照片。为了自己的身体,迫于无奈病人只好带病忍痛返乡在本县医院自费治疗,至今仍在在病床上。 民工家属要求:公司老板黄建明赔偿农民工,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农民工工资。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横水镇元庄村农民工受害病人家属:王艳玲
就以这篇《故都的秋》 来表达现在的感受吧 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雕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象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沈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象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象样。 在灰沈沈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曲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么?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象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象橄榄又象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 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沈,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象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陈小春 1.出身农村 干家活常累昏 陈小春原本姓李,因为家贫,小春的爷爷被卖到广东省惠阳县一个姓陈的村子,李家人才改姓了陈。1967年,陈小春在惠阳出生。由于家庭贫困,13岁那年,小春书读到初中一年级就辍学了。此后,他便开始给一些缺少劳力的农家打短工。当时,身材瘦小、面黄肌瘦的他插秧、种... 他从惠阳偷渡到了香港,他被雇主打被逼着活生生的吃掉苍蝇!!!告诉你名人背后的故事——陈小春!!!2012年08月12日 23:44:46 1.出身农村 干家活常累昏 陈小春原本姓李,因为家贫,小春的爷爷被卖到广东省惠阳县一个姓陈的村子,李家人才改姓了陈。1967年,陈小春在惠阳出生。由于家庭贫困,13岁那年,小春书读到初中一年级就辍学了。此后,他便开始给一些缺少劳力的农家打短工。当时,身材瘦小、面黄肌瘦的他插秧、种田、割稻等农活样样能干,由于营养不良加上阳光曝晒,小春干活时几次都晕倒在田地里。原本细嫩的皮肤,也变得黝黑。但这些,比起被蚂蝗咬,被饥饿困扰的滋味,已算不得什么了。  2.初到香港 住贫民窟 1980年,陈小春随父亲来到香港。初到香港,生活的艰难是小春一家人始料不及的。当时,陈小春与全家人都挤在贫民窟的三间笼屋里。在香港,住笼屋的人大多是社会最底层的人。每到晚上,各种声响和气味,常搅得小春难以入睡。每当这时,小春就会从心底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出人头地!让全家人都住上大房子!不久,父亲在建筑工地谋到了一份苦差事。小春见笼屋环境太差,便决定出去找活干,以便早日搬出那个鬼地方。可是,由于缺乏营养,小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很多。15岁了,个头却只有1.4米,面黄肌瘦,根本没人愿意雇他。无奈,小春只好来到父亲干活的工地打零工。因为年纪小又很懂事,工友们都很照顾他,不让他干重体力活,而只留些像量标线、传空桶之类的轻松活给他干。但不论干啥,小春都干得特别认真卖力。  以后,建筑队的工程完成到八成,装潢队就进驻工地。只见过砖头水泥、钢筋石块的小春对这些铺地板、刷墙面的新鲜活顿时充满了兴趣,每当有空就跑到装潢队去看人家干活,时不时也给人打打下手。很快,聪明的小春便学会了铺木地板,打下手也干得像模像样。一天,装潢队的头儿对他说:“春仔,要不你就到我们队来打工吧,我给你每月300港币!“小春兴奋极了,要知道,多了几百港币,他们就可以租一间小房子,而不必蜷居在笼屋里受罪了。第一笔工钱到手后,小春就在外租了一间小屋,让家里人搬出了笼屋。从此,他更加卖力地干活。在装潢队,小春干的是铺木地板的活。铺木地板是室内装潢最基础的一项工作,也最能考验人的耐性。因为是新手,小春对待每一项工序都很认真。打线是铺地板的第一道工序,一般有经验的人用目侧,草草画画了事。可小春每次打线时都跪在地上用长木尺一段一段地画,画得特别认真。第二道工序是用电钻在水泥地上打洞,这需要很大力气。小春年纪小,没有那么大力气,他就把身体倾斜在电钻上,使出全身的力气,才能勉强干这活。但接下来,往水泥洞里敲木桩、铺木地板就更不轻松了。  因为他铺的木地板都是粗糙的半成品,非常毛糙扎手,而一条条的地板对槽又必须双手去拼接,不到半日,他的双手就扎满了细小的木刺。待好不容易忙完一天,晚上回到家时,小春的母亲就会在灯下,小心地用绣花针帮他把木刺一根根的挑出来。母亲一边替他挑刺一边落泪,她多么想让儿子去读书,不再做这些苦工啊!但是,如果小春不打工,他们就会连个家也没有了。铺完地板,接下来的的活就是打磨,由于小春的手受伤,又被纱布缠绕得厚厚实实,因此,他拿砂纸磨地板时就显得笨手笨脚。没有办法,他只好拆下纱布,用布满伤口的手,拿着砂纸在地板上拼命地打磨。  4个月后,大楼的装潢任务完成了,小春虽然赚了一笔钱,但随之装潢队也撤出了工地。没有活干,小春也就意味着失业了。
醒不来的梦 又是浑浑噩噩的一天,我揉了揉还没睡醒的熊猫眼,惯例地按停正在响的手机,宿舍其他人还在酣然入睡,我却享受不了这样的清福。每天都是这样,晚上——不对,早上玩到一点睡,七点又必须起,我怀疑这样的生活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我所在的大学似乎与这个时代有点格格不入,发旧的宿舍楼,发旧的食堂,总之就是发旧的校园,处处都是古董般的存在,(仅限于建筑,正儿八经的古董我倒是没发现)与他本身的传奇色彩一点也不相符。,校园周边也是感觉是上个世纪的集市遗留下来的产物,怎么都感觉——破破破。出校门左拐再右拐,南北走向的一条街,尽头处是一个大的杂货市场,干什么的都有。我的工作地点就在这里,一家快餐店的服务生,这个并不是连锁的那种大店,只是本地的一家小店,不过薪水还可以,要不我怎么可能死心塌地的就留在这儿干。 “你好,一份薯条,一杯可乐。”“好的。”我抬头望去,心头一震,怎么会是她,她可是好久都没来过了,准确的说,是在我的世界消失好久了。我心不在焉的打发了她,思绪又回到了六个月前…… 小倩是我在大学的第一个女友,人挺活泼开朗的,也是我们学校有名的美女,喜欢那是不用说的,但她唯一的一个缺点就是拜金。虽说我不算穷人,但也并不是特别富的那种,她家里有钱,当时好多人都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走在一块,是啊,我也纳闷儿,她怎么会看上我这个穷小子呢?按她的条件,找个比我好的是件很容易的事。当时她不说,只是说你只要知道你很特别,我就是喜欢你,这就够了。就是,我也一直相信喜欢就是喜欢,感觉对了就行,别的还需要什么呢?所以,也不管几个兄弟姐妹的劝阻,什么她骗你了的“谏言”一股脑儿抛往脑后,骗就骗吧,我一个穷小子,她能骗我点什么,就算是骗,我也被骗的心甘情愿。就这样,我和她在一起了有快一年的时间。直到六个月前,我发现她的行动有点神神秘秘的,老是什么都不说的消失一下然后又忽然出现,我问她,她又支支吾吾的什么都说不出来,我好奇了好一阵。后来发现,她定时消失的时间都是晚上,我不由心生疑忌,跟踪她发现,原来是去和一个神秘人见面,我当时就想冲出去把那王八蛋揪出来,可不知为什么,总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指引着我,让我不要那么做,不由得心神恍惚,朦朦胧胧间,我就莫名的回到了宿舍,可是到了宿舍一切又清晰地浮现在脑海,这让我窝了一肚子火,毕竟这事摊谁身上能好受,但在一块这么久了,我不忍心直接跟她挑明,生了几天闷气,就那么僵着,我看她自己会有什么反应,可后来我还是发现她在继续,忍无可忍,既然人家把你当猴玩了,还耗下去有什么意思,果断分手,当时她还泪汪汪的求我,可是……快刀斩乱麻,大丈夫嘛,当断则断。当时还为这事难过了好久,不过,大丈夫能屈能伸,过了一段时间似乎也就也就那么好了,可是自此之后,我就没再见过她,虽然时常听到她的消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老听到她的消息,是我自己刻意的在注意吗?我也一直没弄明白)可她人好像避着我不见一样。我想可能她是不好意思再见我了吧,自始至终,我问心无愧,我确定是她对不起我。 可是今天再见,我还是忍不住想起了我们的曾经,唉,我怎么就这么犯贱呢?我真想狠狠抽自己一个大耳光。 好不容易挨到中午,随便吃了个饭,赶往学校的破窝准备午休,要不下午的课就要被周公剥夺了。想着想着,一声惊雷惊醒了我,我X!暗骂了一句,这鬼天气,刚还是晴空万里的,怎么这么快就要下雨了。刚走到街道入口,一股熟悉的香味从身边飘过,没错,是她。我定睛一看,她被一个全身被黑色斗篷覆盖的的人掳走,脸上全是那种惊恐不定的表情,眼巴巴地看着我,嘴里呼喊着,可一眨眼的功夫,什么都没有了在我的面前唯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想要救她,非常美丽旁边的“公厕”见”。我看看四周的人,大家怎么什么反应都没有,有人被绑架了啊。我歇斯底里的大喊,周围人都忙着赶路,我这一喊,大家都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看我。一位大娘还关切的问我:“小伙子,你是不是生病了啊,赶紧回家去吧,这雨眼看就来了!”我急着喊道:“大娘,刚才一个全身黑色斗篷的人掳走一位姑娘啊!你没看到吗?”大娘睁大了双眼:“小伙子,你不是真病了吧,这大白天的,这么多人看着,谁敢当街行凶啊!”说完还摇了摇头,叹口气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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