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湖废人陆乘风 五湖废人陆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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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实在太搞笑了,哈哈!------萨达姆诗词选 萨达姆先生不仅是个伟大的斗士,还是一位大诗人!惨烈的战争之余,他也没忘记写诗赋词;不信?您请看:    (相思)  石油生南国,春来卖几次?  愿君多开采,此物最相思。      (杂诗)  君自美国来,应知美国事;   来日白宫内,布什死了未?      夜思  床前流弹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去疗伤。      春晓  春眠不觉晓,处处坦克跑。  夜来炮火声,美军有多少?      赞伊拉克新闻部长——萨哈夫  萨哈夫如何,须眉青未了。  荡胸生层云,布什算个鸟。  张嘴编瞎话,阴阳割昏晓。  会当凌绝顶,口气真不小。       萨达姆乘舟将欲行  达姆乘车将欲行,忽闻车外爆炸声,  炸出弹坑深千尺,不及布什送我情。      满江红  怒发冲冠、巴格达,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六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小胡子,空悲切。  海湾耻,犹未雪;今日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死、布什他爹。  壮士饥餐布莱尔肉,笑谈渴饮鲍威尔血。  待从头、收拾旧油田,朝天阙。      虞美人  空中打击何时了,  战事知多少。  美军昨夜又发疯,  故国不堪回首轰炸中。    乌代、库赛应犹在,  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底格里斯向东流。  (注:底格里斯指伊拉克境内的底格里斯河)      示儿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海湾同;   卫队灭掉美军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一片冰心,谁怜?-----程灵素 看《飞狐外传》的时候,不喜欢袁紫衣。只觉其既然身在空门,就不应惹上儿女相思之事;若惹上了,便不要回避。那个无甚个性的女子,带给我的印象并不很深。后来年岁渐长,知道男女之情本是最无奈的事。   可以说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是付出多少,便可收获多少的。惟独感情不是,你爱他到生死相许,他也许感激你,却不会对你有一丝的动容。而你不爱的人,却恰恰爱你到心痛。当年《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红极一时,不晓得说出多少世人的无可奈何。   程灵素也是如此。   她爱了胡斐,胡斐却不爱她。他心上自有那个紫衣姑娘存在。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已经知道她不是个美丽的人——“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是穷村贫女,明亮之极,眼珠黑得像漆”的眼睛外,程灵素竟无一处是算得上“美女”的,最多只是不丑。   也许就这点决定他对她不会倾心。   起初,帮她浇花,只是怜惜她是个小小女子,又内疚同伴踩坏了她的花。但这已经在她心里种下情苗——一生中,除了师父,谁对她好过呢?当那个高大的男子为她一担担挑水浇花时,她的心弦已经不自觉地被拨动。   那个并不美丽的女子,有的却尽是灵心慧质呵。曾记得被朋友问,最想吃金庸小说里的哪道菜,想了想,说自己最想吃的,是程灵素做的菜:“两大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三碗菜是煎豆腐、鲜笋炒豆芽、草菇煮白菜,那汤则是咸菜豆瓣汤。”虽是素菜,却也香气扑鼻。   没有黄蓉的那般精致,却多了一份家常的感觉,一种真正属于自我的舒适。   当夜,他帮她抵挡了师兄师姐的进攻。共患难中,两人的感情不觉增进了。   她对他是爱。而他对她,却不过只是喜欢。心里始终是有隔膜的。太过聪明的女子,男人会怕。绝顶聪慧的黄蓉偏找了个憨厚单纯的郭靖,不是没有理由的,也不能说上天偏心。而程灵素遇到的,却也是一个聪明的男子。   是的,他猜疑她,或许还有一点怕她。起初听到她讲她小时候的故事时,竟以为她杀了自己亲姐姐;后来惩戒师兄们时,又以为她心肠狠毒,而不解她的一片慈心。他瞧她,竟不如外人瞧得准。王铁匠曾经说过:“程姑娘人既聪明,心眼儿又好,这份本事更加不用提啦。人家对你一片真心,这一辈子你可得多听她话。”他不信,也不懂。   再后来,他向她提出结义。虽然心里难过,程灵素依然和他结拜,从此以兄妹相称。   一起经历了很多很多事情……除恶人,找苗人凤,护送马春花……情义越来越深。   但也仅仅只是情义。   她的痛越积越多。而那一天终于到来——   胡斐为了救她而沾上剧毒,而她以命换命,救了胡斐,却牺牲了自己。   每每看到那几段,都会心疼如绞,然后,泪潸然而落——   她慢慢站起身来,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低地道:“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眼见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他身子兀自不能转动,只知程灵素躺在自己身旁,可是想转头瞧她一眼,却是不能。   “她没跟我说自己的身世,我不知她父亲母亲是怎样的人,不知她为什么要跟无嗔大师学了这一身可惊可怖的本事。我常向她说我自己的事,她总是关切的听着。我多想听她说说她自己的事,可是从今以后,那是再也听不到了。”   “我要待她好,可是……可是……她已经死了。她活着的时候,我没待她好,我天天十七八遍挂在心上的,是另一个姑娘。”   她什么都料到了,只是,她有一件事没料到。胡斐还是没遵照她的约法三章,在她危急之际,仍是出手和敌人动武,终致身中剧毒。又或许,这也是在她意料之中。她知道胡斐并没爱她,更没有像自己爱他一般深切的爱着自己,不如就是这样了结。用情郎身上的毒血,毒死了自己,救了情郎的性命。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毒手药王”的****,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少女的心事本来是极难捉摸的,像程灵素那样的少女,更加永远没人能猜得透到底她心中在想些什么。   我相信,在一切之前,她都是已经料到了的。   那个决定,正如金庸说的那样,是“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像她那样善良,心思细腻又刚强的女子,这样反是最好的选择。   有时想想,像程灵素那样的女子,是不该活在这世上的。   属于她的,从头到尾都是寂寞。   她最大的悲哀,就是爱上一个不懂得她的男子。不仅是没有接受她的爱,而且更是从头到尾不曾明白她爱的价值。   所以,那一片灵心慧质,也只能如玉壶中的冰心,无人叩问。
程英------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说起程英,总得是淡淡的。淡淡的人,淡淡的事,淡淡的话语。有她在,你或许不会狂喜,却舒服自然。没有了她,你也不会痛不欲生,而只是心头一阵惆怅。  程英并不如小龙女一般美貌无匹,却自清丽不俗;也并不如黄蓉一般聪慧狡黠,却心细如发;也比不上郭襄开朗豁达,却恬静淡然;不似陆无双那么刁钻活泼,更不似郭芙那么骄肆自恣。  着的是布衣青衫,粉黛不施,住的是茅屋斗室,四壁萧然,却是一尘不染,清幽绝俗;吃的是青菜豆腐,鸡蛋小鱼,却烹饪的鲜美可口,自下了一番功夫。她有教养,在杨过同别的女孩子讲话的时候,懂得礼避退让;她有尊严,生死之际方寸不乱,丝毫没失了东邪门人的气度。  她可以是个好母亲,好妻子,好姐妹,好知己,但绝不是个好情人。她给不了你激情,她有的只是自制与尊严。她对杨过的感情,发乎情,止乎礼。公孙绿萼对杨过用情,为他盗丹药,身陷鳄鱼潭,最终为他了此一生。小龙女对杨过用情,在绝情谷中等他十六年。郭襄对杨过用情,为他孤身走我路,众生未嫁。而程英,她对杨过用情,却只用在为他照顾起居饮食,缝补衣袍,事事周到,细心体贴。最多不过在纸上写写诗句以寄相思,在生死之时把救命的锦帕塞给杨过。  程英无疑是个可敬可爱的女子。很多人说她并没有她师父黄老邪的潇洒飘逸,反而对杨过太过执着,落了俗气。我并不以为然。  黄药师才是太过执着的那个。他的潇洒飘逸只来自他对于世俗礼教的痛恨,礼教越不容许什么,他越要做什么,不免过于偏执。再加上妻子早逝,思念与爱恋使他性情更趋于癫狂暴躁。因此门下弟子虽多,心智身体正常的算起来,还只有程英一个。在某种程度上,程英比黄药师更加超然洒脱。  天下究竟有多少人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上人同别人痴缠爱乱,双宿双飞,却仍然衷心祝福他们?  我是做不到的。我绝做不到眼睁睁看他们分分和和,离了又散,却不发一言。我做不到这样的置爱心中,又超然事外。我宁可躲的远远的,不听不看。也许会在许多年后想起来,小小地祝福一下他们。  人谁无情,难能自制。  然而就是这样的自制和隐忍,决定了她一生的命运。问花花不语,为谁落?为谁开?算春色三分,半随流水,半入尘埃。  她为他做了新衣的那个人,终究不愿意去细细咀嚼那一针一线中密密的爱意,她也只能对着云山莽莽道:“三妹,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你又何必烦恼?”言虽及此,不觉泪流满面。  也许这是她最后一次为他哭。没有人知道她去哪里。我宁愿相信她在某个山明水绿的地方,择一间茅屋,轻看云起云飞,花开花谢。想起他的时候,悠悠地吹一曲《淇奥》,闲写那“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然而终于没有人知道她去哪里。她不过是主角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一抹衬托的颜色,当侠已成,侣已和,她的去向她的所在已不重要。  于是再没人知道她去哪里。
公孙绿萼-----翠华一去寂无踪,声断已随风 也许因为她死了,我真真切切地心疼了公孙绿萼。  绝情谷终究不过是个名目。人生于世,哪能绝了七情六欲?任情花开了满天满地,也不能够。公孙绿萼在这绝情谷白白地浪费了一十八年,看着情花一年年轰轰烈烈地开起来,又摧枯拉朽地落下去。  每个女人都有过十八岁,每个女孩子都会有十八岁。十八岁前的我们,也许都等过盼过梦过一个好男人,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于是两个人一起手拉手走下去。十八岁后的我们,也许还记得,也许已忘了,也许更多的与当时的梦想渐行渐远。  而公孙绿萼永远停留在了十八岁。  在公孙绿萼的十八岁,她的生命中走入了一个杨过。于是她的生命轰轰烈烈地燃烧起来,又摧枯拉朽地凋零下去。我想她死的时候,也会记得她的那个杨大哥,那个咬住情花,逗她开心的男人。那个拨乱她心,牵引她魂的男人。然而开心终归只是那一刹那,痛苦却绵延漫长。她死的时候,会不会也怨他,无端端的,为何吹皱一池春水?  她一定有怨他,我执着地想。  纵使她不怨,我也替她埋怨他。  当她背叛父母,千辛万苦,一而再再而三地替他偷绝情丹,而他却轻易地将它丢到一旁时,我替她怨他。当她为了消减母亲之羞,撕下杨过借她蔽体的袍子衣襟给母亲披上,他心中却只可惜那件袍子,因为它是小龙女所缝制的时候,我替她怨他。当她为了他做了这么多事,而他却只因为见到小龙女心中高兴,在众人面前与龙儿亲热的时候,我替她怨他。  公孙绿萼站在她的十八岁上,只看到生命的尽头。前方没有路,她钟爱的人已经有了心上人,他们是一对神仙眷侣,天赐良缘,任她再作多大的努力,始终不能在他眼中停留片刻。后面没有路,只有色迷了脑的父亲仇迷了心的母亲,如豺狼恶虎,人鬼莫辨。  她看不到活路。无论再怎样走,也是枉然。  因此她死。并不单单为着杨过。而是生已无可恋。  她短暂的爱情如同她的名字一样,开不出美丽的花朵,亦不会有结果。终于翠华一去寂无踪,声断已随风。  如果有下一世,也许她仍是那个清秀的绿衣女子,在谷间看着情花满山,等着盼着梦着心中的那个男子。也许你是个盖世的英雄,也许你有绝世的武功,也许你脚踏着七彩祥云。只是,你若不爱她,请别同她说话。
阿九----爱,比死更强大 有着春天般绚烂色彩的公主阿九只一瞬就褪尽了所有的颜色所有的芬芳。雨后阴冷清寂的空气中散发出空空的惆怅--------女人一生憔悴,原来真的只需几个黄昏。  阿九最后望了一眼那个唯一能恢复她精彩世界的男子,黯然道:“也许你我终将行踪不明,但是你该知道我曾为你动情”。什么都没有了的阿九走了,带着残缺的心和身。淡远的背影留给江湖一个巨大的问号,人们不知道从此后一个无所依从的女子将归于何方?不知道她靠什么力量还能坚强的存活在这世上?什么都没有了,国家、家庭、爱情,甚至不能保留一个完整的躯体。然而阿九却活了下来。当阿九从孤寂生活的最深处领会了应该对自己的生活采取何种态度后,阿九以九难的方式活了下来。  阿九活着,江湖人想一定是爱的力量超过了复仇的欲望。因为有人曾说过:“爱,我想比死和死的恐惧更强大。只有依靠它,依靠这种爱,生命才能维持下去,发展下去。”阿九没有得到袁承志的爱情,心中的那份爱却是永远也不会磨灭的。但更多的人相信,除了爱,支撑着人活下来的还有苦难,因为人们深知,来到这个世界上,不仅要认识它,还要承受它。而需要人承受的大多都与痛苦、不幸、绝望、苦难相关联。  当“苦难”二字蹦出江湖人心房时,他们感到一阵惊悸,突然间意识到也许苦难对于人意志力的冲击远远超过了幸福、快乐、满足给予人的帮助和启迪。比如阿九。  假设依然拥有尊贵和权力的阿九没有得到袁承志的爱情,她的生活可能会变得一塌糊涂。然而当什么都失去后,阿九只选择了从红尘中隐去度入空门,并告戒自己:“我必须两只眼睛都睁开,面对现实。”从此以后,漫漫天涯路茫茫人海中又多了一位“苦难”的追随者。叹念间,很多人理解了苦难对于人类的意义,它除了让人学会面对、接受、坚强、忍耐,还能让人时刻保持一种惊醒。  写入琴丝,一声声更苦。经过苦难的人都知道真正的苦难是根本无法与外人道的。周国平对苦难有如下一段描述:苦难似乎是一个伟大的词眼。在古典时代,苦难被颂扬为一种英雄业绩,在浪漫朝代,苦难被颂扬为灵魂净化的必由之路。但是一个人只要真正领略了平常苦难中的绝望,他就会明白,一切美化苦难的言辞是多么浮夸,一切炫耀苦难的姿态是多么做作。  看来,阿九是最深沉的理解了这一段话。当初她坚定的转身已经是有了对苦难最本质的理解。袁承志、何红药、温青青没有任何一个人听到过阿九的诉说,有的只一句:“青姊姊,你不恨我了吧”!然后离开,独自忍受着自己的苦难。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不知辛弃疾当初是怎样的心境写出了足够让品尝苦难之人还能言说的词句。苦难最终能带给苦难者什么,只有苦难者自知,也许是财富,也许是屈辱,也许是绝望,也许是希望。。。。不论是什么,苦难也会因为时间而淡化而成为过去。  公主阿九成了九难。相忘了,如烟的过去,相忘了,渐远的苦难。相忘的可还有爱情?
李莫愁-----因爱成魔 只因一段未了情,李莫愁的世界就轰然坍塌。那颗少女之心在为陆展元绽放一次后,便让给了魔鬼居住,而且是最厉害的魔鬼-------心魔。  从前有位叫明慧的和尚在深山一座寺庙中潜心修行。他每次打坐入定时都会遇到一只大蜘蛛张牙舞爪地来跟他捣蛋,使他无法静下心来修行。明慧十分苦恼,于是去向祖师求教:“我一入定,大蜘蛛就出现了,无论我怎么赶它,它也不走,请祖师指点弟子迷津。”祖师让他下次入定时,拿一支笔,等蜘蛛出现时在它肚子上画个圈,看看它是何方怪物。明慧照办,画完圈后,蜘蛛就走了,他也安然入定。待他出定一看,赫然发现圈在自己肚子上。  故事想告诉世人什么,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经历不同,感悟不同,理解自然也不同。故事中明慧和尚的领悟是人生中往往会遭遇到很多困扰与烦恼,而其中最大的困扰往往是来自于自己。  其实,李莫愁又何偿不知自己满腔的爱化为满腔的恨且殃及鱼池,是来自内心的困扰,应了魔由心生的偈语,然而,在炽烈的爱得不到温暖的回报时,李莫愁愤怒到不愿意控制自己的内心,越走越远,远到执迷不悟。有人说,“一个执迷不悟的人是一个不会改变主意也不愿意改变主意的人。”不知是这话不全对还是李莫愁没有到达执迷不悟的临界点还是心中的恨却也是爱,半块订情物让李莫愁放过了陆无双,襁袍中的婴儿让“女魔头”柔情款款。所以每次看到李莫愁朱唇浅起:“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仿佛都听到一声叹息痛到心底。  “问世间,情为何物?”尘世中来来往往的人问着、寻着、叹着,前赴后继,永远止境。面对李莫愁般的情殇,江湖人想难道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一位叫林清玄的给一位失恋的男孩子讲了一则寓言:从前有一个人,用水缸养了一条最名贵的金鱼。有一天鱼缸打破了,这个人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站在水缸前诅咒、怨恨、眼看着金鱼失水而死,一个是赶快拿一个新的水缸来救金鱼。两个答案,问,你怎么选择?男孩子说,:“当然是赶快拿水救金鱼。”“这就对了,应该快点拿水缸来救你的金鱼,给它一点滋润,救活它。然后把已经拓破的水缸丢弃。一个人如果能把诅咒、怨恨都放下,才会懂得真正的爱。”  他还说,曾经的心痛会永远的留在心里,心痛也很好,证明养在心里的金鱼,依然活着。只可惜李莫愁早生了几百年,不然听了那寓言也许会得到一些启迪,寻找除陆展元之外的快乐,那些快乐,虽然有所欠缺,但还是一种自己从不认识的快乐。  休休,千万遍阳关,也则留难。李莫愁为情而困困死情花之毒。那首缠绕她一生的《迈陂塘》在烈火吟唱可是化去了怨恨的真情呼唤?
管中窥金—胡斐与程灵素````````````````````````  (一)  胡斐此人,实是金庸先生笔下极为特殊的一个人物。他性格豪爽,那是真的豪爽,又极重情义,这便注定了在飞狐外传中,胡斐的侠义孤独的一生。  文中最後胡斐与圆性(袁紫衣)在父母坟前分手,胡斐只能眼睁睁地看她离去。这种事只有胡斐做得出来,若是杨过,恐怕早已追了出去。但在胡斐心里,既然圆性在佛法和他之间已作出了选择,哪怕是并不如何坚定的选择,那也是一种选择。胡斐性格处处为人着想,在他心中或许以为不能勉强圆性,尤其当她念完偈飘然远去时,胡斐一面见佳人远顾,一面心伤义妹,想必情之一字,是胡斐一生再也无力抵抗的了。  但此处并非最伤心处。胡斐的大伤心无疑是在程灵素为他而死的时候。自识灵素以来,他虽一直心里有着袁紫衣的影子,但也时时感觉到灵素对他的一片心意。数万里二人的风尘仆仆,无数次二人的出生入死。在那间石屋中,他曾说过∶“救马姑娘,我于你同死。”的话,二人的情谊,已不是简单的结拜兄妹之情了。也许胡斐本人也不知道,他对程灵素的那份情感,是否掺杂了几分爱在里面。胡斐只有在灵素死时才感到那份最刻骨铭心的伤痛。他一生孤苦,从未得享天伦之乐。也许,他早已在心里将程灵素当成了他最亲的亲人、母亲、姐妹┅┅当灵素吸出他伤口的毒血时,当灵素说出∶“我师父说这无药可治,因为他以为天下没有一个医生,会不要自己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道我会对你这样┅┅”,当灵素深情无限,又伤心无限地看着他,当灵素终于摔倒在他身旁,当灵素的呼吸一点点缓下去,当灵素纤弱的身体一点点冷下去,当她终于不能再望见他时,胡斐的心一定碎了又碎。那是他最亲的亲人,就这样离开了他。我十年後再读到这里,泪水又打湿了衣袖。  胡斐是了不得的英雄好汉,可惜他太重情义。以後的日子里,程灵素和袁紫衣必定驻扎他的心里,再也无法忘记,因而一生孤独。雪山飞狐里的胡斐,不是胡斐。--  易水-  管中窥金—胡斐与程灵素(二)  程灵素,人如其名,聪明灵秀。也许灵素若一生未遇见胡斐,生活会很平静。但错就错在灵素爱上了胡斐,而胡斐已先入为主地有了袁紫衣的影子。从此,她卷进了一场没有结果的战争。  程灵素仅相识胡斐一天,便已倾心相许。因为胡斐不但武功高、善良,而且真诚。在灵素的前半生中,恐怕除了师父之外,大有关系之人都是阴恶浅薄之徒。如今见胡斐真诚善良,又对她竭力照料,自然一见钟情。那一日,灵素先是不理不睬,後指点途径,再带胡斐聚会,距离飞快拉近,到得胡斐为维护她而报出自己姓名时,想必灵素已芳心可可,不能自己了。王铁匠那一番话说得好,可惜胡斐不愿明白。  程灵素,冰雪聪明之人,可再聪明之人,遇到了爱字,也会糊涂。她和胡斐同行,见了玉凤後,自知胡斐已有心上之人,但她还要时时旁敲侧击,看看胡斐对那人心意究竟如何。那日从苗人凤家出来後,她佯作玉凤失落,一试便知胡斐实是把那玉凤看得好重。她只能长叹一口气,为什麽叹气?是无奈还是伤心?那日随後,灵素便说要分开,依她之意,实是种  无奈的提言,也可试试胡斐对自己的心。结果胡斐却不愿知所措,说送她一程,耽搁了她的心意。再後,程灵素在爱中越陷越深,一个聪明绝顶之人竟变成了痴人。自己爱的人不爱自己,相信大多数女孩此时都会觉得自卑自怜的。程灵素别的都是顶尖的,可能唯有容貌,一直是她的小小为憾之处。在这个时候,更觉得这是一大缺陷;而为什麽爱人不爱自己,恐怕  这是一个大原因了。因而她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悲伤,说出了她小时的难过,又大哭了一场。痴人如此!至此,她仍强烈希望得到胡斐的爱,在胡斐说出求她一件事,不知是否高攀得起时,她耳根都红了,这时她想什麽?毋须多言。但随後胡斐说出结拜兄妹来,她一下子脸色苍白,然後行为突带狂态。那一日,她没再和胡斐说第二句话。
戏谈金庸笔下的武林“辈分”(转)  从上古时代起,祖先崇拜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重要特征。数千年的文明积淀,长幼尊卑就成了我们传统中的的重要概念。在武侠文学中,这种传统烙印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所谓的“辈分”。  《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和《笑傲江湖》,与辈分的关联也最多。尤其是《神雕侠侣》,辈分成了大家伙儿与杨过、小龙女过不去的主要理由。  先看《笑傲江湖》,老金没让辈分问题在书的情节中起什么大作用,但在无意间却勾画出了武林中论资排辈的规矩框架。同一门派,往往有“先入门者为大”的规矩,劳德诺老成那样儿,还得管令狐冲叫一声“师兄”。各人的亲属也得跟着来,绿竹翁是任我行的师侄孙,于是不管盈盈是否正式入过同一门派,他都得管盈盈姑娘叫“姑姑”。不同门派之间也要讲究,少林派的掌门从上辈论起来比五岳剑派长了一辈,于是易国梓在五霸岗上与令狐冲动手就是“以大欺小”,有可能要受到门规惩罚,以致于把他的脸都吓白了。  不但如此,甚至敌对双方你死我活时还要讲究。费彬要杀曲飞烟,不愿意在令狐冲面前担“以大欺小”的恶名,要令狐冲去杀;而令狐冲拒绝的借口是他的辈分也不算低,也不能“以大欺小”。  看来,这套名堂儿够严格的。  可怪事又来了,方证要收令狐冲为徒,让他改名“国冲”,不但与易国梓平辈了,而且算起来与岳不群也不相上下了,同是一个人,转眼就长一辈。  这还没完了,令狐冲要任恒山掌门,不久前还在称他“师兄”的大小尼姑们不知是怎么论的,追着他叫“掌门师叔”,郑萼干脆告诉他以后再见着岳不群该叫“岳师兄”了,令狐冲倒也居之不疑。直到仪琳一句话挤得他下不来台,才让大家改称“掌门师兄”,还捞了个“谦光”的美誉。照这么说,辈分这玩意儿也就不那么严格了,就是一句话的事儿,也属于“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路劲子。  拿这套规矩再去看看《射雕》和《神雕》,老金笔下的辈分简直乱了套。第一次华山论剑的“五绝”,加上老顽童周伯通、裘千仞和古墓派创始人林朝英,该是同一辈儿的了,他们中间裘千仞后来拜一灯老和尚为师,老金还特地说明了一下,因他的辈分高,渔樵耕读尊他为师兄,不来“先入门者为大”那一套了。  黄药师本是对各种礼教不在乎的,可对辈分却看得挺重。初见傻姑,便纠正她应管黄蓉叫姑姑;他赞成杨过和小龙女的爱情,出的主意却是让杨过先“反出”古墓派,解除了师徒关系以求“名正言顺”;杨过要与他结为兄弟,他又自称不能象老顽童那样“没上没下”。倒是老顽童不管那一套,和谁都称兄道弟的,可他一到了全真七子面前,师叔架子还是摆得挺足。  辈分与婚姻嫁娶的关系本在于是否近亲,中国传统指的是“五服”内外,与现代法律上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谋而合(我在数量上总也数不准这两个概念)。到了金庸笔下的武林中,就成了别人反对杨过和小龙女结合的最大理由,可别人自己呢?黄蓉,算起来该和王重阳门下的全真七子同辈。这就麻烦了,她所嫁的郭靖不但岁数比她小不少,辈分更比她低了一辈。老金的解决手法是安排郭靖拜洪七公为师,不料想却把全真七子和江南七怪都晾起来了。到了《神雕》中,郭靖上了终南山对丘处机还是持弟子之礼,而老丘也一点儿不客气。杨过本是郭靖交给老丘的,而老丘自己不教杨过,让赵志敬去教,显然是不愿“乱了辈分”。转了一圈儿,这辈分又回来了。郭靖大概是够愚的,不想想这样把妻子和泰山老大人都给贬低了。黄蓉自己找了个小丈夫不说,又让女儿嫁给了耶律齐。她明明知道耶律齐的师傅是那个与自己父亲同辈的老顽童,这辈分不是又乱了么?要说黄蓉不讲究这一套,她又拿辈分的事儿跟杨过、小龙女过不去,成了“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了。可当黄蓉发现公孙绿萼爱上杨过时,她又觉得没啥不对劲儿的了。别忘了,裘千尺可没改拜什么人为师,这是哪儿跟哪儿啊?也许黄蓉认为杨过、小龙女与别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是同门师徒,故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就要比别人严格才是。可照此一论事儿又来了,那个欧阳克不是收了一大堆女弟子么?大家恨他恨得牙根儿直痒痒,定他什么罪的都有,可怎么偏偏就没人去声讨这家伙在“忤逆人伦”呐!  再琢磨下去我也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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