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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金乡6条公交线路恢复运营 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实际和群众出行需求,自3月5日起,我县将陆续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行。具体事宜如下: 01恢复运营6条公交线路 根据公交线路覆盖情况和实际客流分析,自3月5日起,率先恢复运营6条城区公交线路:环线(左、右),1、5、6、7路,每条线路暂投放公交车4部,3月10日起陆续开通城乡公交线路,暂停现金支付,使用刷卡或扫码支付方式乘车,票价仍按一元执行。 02发车时间 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发车间隔时间15分钟,其他时段发车间隔时间40分钟,暂定早班车7点半、晚班车18点始发,根据群众需求逐步增加班次密度。 03市民乘公交要求 1、乘车时,乘客应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人员禁止乘车。 2、上车时,应主动出示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和体温检测,主动扫描上客门微信二维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或书面登记。 3、体温测量超过37.3℃的乘客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登记、隔离、留置等工作。 4、乘客之间要保持1米的间隔有序上下车,尽量避免与其他乘客发生不必要的肢体接触。 5、车辆乘车人数达到限乘上限时,乘客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疏导工作。 6、注意保持公共卫生环境,不向车内车外吐痰或丢弃纸巾、口罩等废弃物。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活禽乘车。 04公交车辆运行要求 1、公交车辆要严格落实车厢“一趟一消毒”和“每班次通风”的措施,运营结束后,整车进行消毒,每天确保车辆进行两次全面消毒。车辆到达终点站时停车开门开窗进行通风,保证车厢内空气清新、流通。 2、公交车全程载客率不超过车辆额定载客人数的50%。 05公交驾服人员要求 加强驾服人员排查,落实每日测量、戴口罩、备案等措施,驾服人员上班前必须测量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在车辆运营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目前,在县交通运输局指导监督下,县公交客运公司正进行严格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消毒工作。
山东济宁任城监狱出现200例感染,省司法厅一把手被免职 人民网济南2月21日电(聂俊穹)2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健委、省司法厅负责同志介绍山东省疫情最新情况及防控相关措施。 2月20日,全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02例,其中任城监狱200例。 截至2月20日24日,累计确诊病例748例,治愈出院270例,死亡4例,新增疑似病例12例,现有疑似病例30例,追踪密切接触者16450人,解除医学观察13996人,尚有216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近期,任城监狱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截至2月20日,已全面完成对该监狱相关人员2077人的核酸检测,确诊病例207例,其中干警7例,服刑人员200例。 据介绍,2月初,位于济宁市的任城监狱个别管教人员出现咳嗽症状。2月12日下午,该监狱一封闭值班干警因咳嗽到医院就诊被隔离收治,13日22时经核酸检测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日18时,该监狱一封闭备勤干警经核酸检测后诊断为确诊病例。2月13日23时,山东省委、省政府接到报告后,迅即组织有关方面对相关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全力开展排查、筛查、隔离、救治等工作。 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对任城监狱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高度重视,作出具体指示并派员指导工作。2月13日晚,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接报并立即责成省司法厅采取措施,对该狱全部人员实行医学隔离,全力救治感染患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连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听取任城监狱新冠肺炎疫情汇报,就疫情防控作出具体安排,并多次赶赴济宁市现场察看,调度疫情处置和病患救治等工作。 目前,山东省任城监狱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正有序进行。一是全面开展筛查隔离,对密切接触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全部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隔离。二是全力做好治疗工作,成立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调集全省专家和救护力量,制定个性化医疗救治方案,积极实施科学救治措施。三是迅即组建专门医院,抢建方舱医院,从全省紧急调拨呼吸机、CT机等医疗设备和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全力保障救治需要。四是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五是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派出15个专项检查组和9个督察组,分赴全省其他押犯监狱及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强制医疗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消除隐患。 因任城监狱疫情防控不力,经山东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免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解维俊,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姜运华,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文杰,任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刘葆善,任城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勇刚,任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陈为宁,任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邓体贺,任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房德峰的职务,有关问题继续深入调查。对上述相关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程序进行调查,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与此同时,就在今天上午,山东省委组织部微信公号鲁祖轩消息,因任城监狱疫情防控不力,经省委研究决定,免去解维俊同志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职务;王玉君同志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提名为省司法厅厅长人选 。 日前,省委决定:王玉君同志不再担任中共临沂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4济宁新增病例3例!新增疑似2例 2月3日12—24时,济宁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其中1例为2月2日认定的疑似病例,2例为2月3日0—12时认定的疑似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 确诊病例一:张某,女,56岁,现居任城区如意嘉园,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2月2日发病,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有关密切接触者正在追查中。 确诊病例二:国某庆,男,91岁,现居曲阜市鲁城街道卫生局家属院,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2月1日发病,当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有关密切接触者正在追查中。 确诊病例三:尹某愿,男,54岁,现居嘉祥县仲山镇仲山西村,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1月24日发病。嘉祥县对其进行隔离采样,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有关密切接触者正在追查中。 截至2月3日24时,全市累计确诊病例21例(原有1例重症已转轻症,新增重症3例,出院1例)。其中,按照户籍地(常住地)划分,任城4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嘉祥,常住地为任城),兖州2例,曲阜8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重庆,常住地为曲阜),泗水2例(1例出院),邹城1例,嘉祥2例,高新区2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统计要求,按病例确诊医院所在县市区划分,任城10例,曲阜8例,兖州1例,邹城1例,嘉祥1例。共有疑似病例4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26人,尚有44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有关密切接触者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全国首例 3人因刻意隐瞒从武汉返乡事实,确诊感染,被刑事立案 一、青海西宁 隐瞒行程与症状,欺骗调查走访人员 被立案调查截至1月31日24时,西宁市已确诊9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其中,已向社会公布的确诊病例苟某的病例详情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当日,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二、玉林市 隐瞒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被立案调查 2月1日,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薛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玉林市福绵籍居民薛某某(男,1979年出生),于2020年1月15日在外出旅游时出现低热,返回玉林后,到相关医院就诊过程中,隐瞒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且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控制措施,在没有采取足够防护措施情况下擅自与他人接触,导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存在传播的严重危险。1月31日,薛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 薛某某明知自己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仍然在公共场所及其他地方活动,放任向不特定人员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于2月1日对薛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关措施。
2.3 济宁新增确诊病例4例!兖州1,高新区2,任城1. 2月2日12—24时,济宁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其中3例为2月1日认定的疑似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 确诊病例一:男,33岁,现居济宁高新区海亮公馆,1月25日发病,1月31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有关密切接触者正在追查中。 确诊病例二:男,58岁,现居任城区如意家园,1月24日发病,1月31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有关密切接触者正在追查中。 确诊病例三:男,31岁,现居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市检察院宿舍,系确诊病例二之子,1月24日发病,1月31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有关密切接触者正在追查中。 确诊病例四:男,30岁,现居兖州区奎星苑,其母亲于1月19日从武汉返回(一直无症状),病例1月26日发病(咳嗽、流涕和轻度乏力),现无症状,2月1日入定点医院排查,2月2日两次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现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有关密切接触者正在追查中。 截至2月2日24时,全市累计确诊病例18例。其中,按照户籍地(常住地)划分,任城3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嘉祥,常住地为任城),兖州2例(新增1例目前无症状),曲阜7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重庆,常住地为曲阜),泗水2例(1例出院),邹城1例,嘉祥1例,高新区2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统计要求,按病例确诊医院所在县市区划分,任城9例,曲阜7例,兖州1例,邹城1例。共有疑似病例2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79人,尚有41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有关密切接触者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2.2 致全县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全县各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经营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县各项防控工作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有序展开。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生活必需品和防控疫情所需物品的市场价格行为,请全县各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单位要保持合理的差价率,不得擅自大幅提高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等不实信息。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58号)规定,自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前,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实行涨价幅度控制,购销差价超过35%的以哄抬物价论处,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从严从重查处。 三、各经营单位要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存在虚假标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五、县发展改革部门将加强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水等卫生防疫用品供应和价格情况巡查工作。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全县广大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经营者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严格自律、保供稳价,为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贡献。 衷心祝愿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日
2.2 济宁新增3例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3例! 2月1日12—24时,济宁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1月31日认定的4例疑似病例中的3例),新增疑似病例3例。 确诊病例一:男,21岁,现居 曲阜市,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1月27日发病,1月30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二:女,65岁,现居 曲阜市,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1月27日发病,1月30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三:女,40岁,现居 曲阜市,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1月27日发病,1月30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 截至2月1日24时,济宁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例(含重症病例1例,治愈出院1例)。其中,按照户籍地(常住地)划分,任城2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嘉祥,常住地为任城),嘉祥1例,泗水2例(1例治愈出院),曲阜7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重庆,常住地为曲阜),兖州1例(户籍地),邹城1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统计要求,按照病例确诊医院所在县市区划分,任城6例,曲阜7例,邹城1例。现共有疑似病例4例。
2.1 关于全面管控人员流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已进入关键时期。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县域范围内实行严控出入。从2月1日24时起,原则上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严禁县外车辆和人员进入县境。在县境外的金乡车辆和人员,入县境后必须向所属镇街、单位报告,必须居家隔离14天。金乡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县境,确需离开县境的,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或村居介绍信。辖区内工业企业、煤矿、港口、物流等生活经营性企业需进行县外物资运输(含输出),必须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严格落实通行证制。 二、对广大城乡居民的非必要外出实行严控。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人员不得再返乡。已返乡的要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制度,严禁聚集聚会聚餐。特别是城区居民和城乡村民,严禁聚集打牌、打麻将、饮酒等。红白喜事全部停办。确需外出的,必须佩戴口罩。 三、对超市、便利店、商场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单位实行严控。在保障正常的服务和经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内部防控,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体征异常者不准上班,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对进入经营场所的顾客,要登记其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要求其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 四、对城区公交、城乡公交、出租车、汽车站、网约车等实行停运。 五、对KTV、网吧、影院、景区、公园、洗浴等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宾馆、餐饮、培训、美容、理发、小商铺、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实行暂时关闭。一经发现未落实的,一律顶格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六、对所有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实行严格的报批程序。复产复工前,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经批准后,必须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特别是对运输经营等流动性强的企业,必须落实外出务工人员14日隔离观察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员工与外来人员接触。 七、各级领导干部和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履职尽责、联络畅通,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县境。经批准离开县境的,返回后必须自行居家隔离14日,各位县级干部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防控工作,从2月3日开始,所有单位积极推行灵活的办公方式,除了必须值守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居家应居家网上办公或待岗备勤,听从指挥部统一调度安排。各部门单位、镇街、社区(村)要抓好各自领域的防控工作,守好各自的门,管好各自的人。 八、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对党、对人民、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已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履行防控责任,自觉落实防控措施,自觉减少人员流动,决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念头,决不能有半点的厌战情绪,严防死守,严控严管,严阵以待,以战时状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金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金乡公安:济宁市公安局通告 2020.2.1 通 告 为切实抓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疫情期间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凡山东省外、济宁市外往返济宁人员(含济宁市在省外、市外学习、务工、出差人员)尚未到社区(村居)登记备案的,必须在24小时内在社区(村居)向网格员、居(村)委会完成登记备案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接受相关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报告。 疫情防控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一、扰乱正常的诊疗秩序,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无事生非、随意滋扰、殴打、辱骂、恐吓医务人员,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 二、对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用于防控疫情的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的; 三、违反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生活必需品价格、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 四、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的,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包括疑似患者)在医疗机构及其留置观察点等公共场所以吐口水,搂抱、撕咬他人等形式危害公共安全的;   五、过失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的,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人员(包括疑似患者)拒不接受检疫、强制隔离和治疗的; 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七、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散布谣言、编造疫情、制造社会恐慌的; 八、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感染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贻误诊治或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 九、盗窃、诈骗、哄抢、抢夺、破坏、侵占、挪用等涉疫情防治救援物资、设备的; 十、利用疫情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济宁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日
金乡公告:关于依法依规坚决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各种“网传”、“听说”等类消息也在不断刺激着民众的恐慌情绪。为切实维护正常网络环境,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共金乡县委网信办、金乡县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对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和文字信息,要仔细甄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二、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不实信息要立即进行删除,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全县各级各类网站和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处理。 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依法用网、文明上网,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众志成城,共渡难关。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欢迎广大网民投诉举报网络不实和有害信息。 举报电话: 中共金乡县委网信办:0537—8706166 金乡县公安局:0537—8826082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金乡县委网信办 金乡县公安局 2020年1月30日
关于延迟学校2020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关于延迟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高等学校、技师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迟学校开学时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科学评估并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延迟开学期间,各地要落实教育教学管理职责,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学习和生活,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做到让学生停课不停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做好家校沟通,组织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防疫知识学习,合理开展体育锻炼,做好心理健康辅导。 三、强化工作监督。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督,严格禁止学校擅自提前开学、教师违规集中补课、学生提前返校等行为。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的行为,依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0年1月29日
1.30 疫情通报 | 济宁新增3例确诊病例!累计确诊8例! 1月29日12—24时,济宁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 确诊病例一:男性,33岁,任城区人,1月18日从重庆返回任城。1月23日开始发热,1月26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1月28日晚确定为疑似病例(检测试剂结果一种为阳性,另一种可疑);经市疾控中心复检和市专家组评估,1月29日晚确认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调查中。 确诊病例二:男性,35岁,兖州区人,1月16日从长沙返回兖州。1月24日开始发热、咳嗽,1月27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1月29日晚被确认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调查中。 确诊病例三:男性,48岁,曲阜市人,1月17日从北京返回曲阜,1月25日开始发热、咳嗽,1月28日到定点医院就诊,被收住院隔离治疗。市疾控中心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评估,1月29日晚被确认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调查中。 截至1月29日24时,济宁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例。其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统计要求,按照病例确诊医院所在县市区划分,任城6例,曲阜2例;按照户籍地(常住地)划分,任城2例,嘉祥1例,泗水2例,曲阜2例(其中1例户籍地为重庆、常住地为曲阜),兖州1例(首次报告)。上述患者均在市级定点医院接受救治,目前病情均平稳。现有疑似病例0例。
面对疫情,如果出现负面情绪,你可以这样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流行,面对疫情,我们该如何调整自己的情绪,不因情绪而影响免疫力,更有效地保护好自己呢? 如果您尚未出现任何症状 1. 照顾好自己尽可能维持正常的生活作息,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尽量保持生活的稳定性,稳定化始终是自我心理调整第一要务。记住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心态,是抵御疾病的最重要武器! 2. 不要忽略身边的美好事物关注疾病相关资讯,尽量关注事实和数据,这是真实客观的,相对冷静的头脑有助于我们认识到事情的真相,不被谣言引发恐慌。保持对前景的盼望,即使在危急时期,也不要忽略在我们身边的美好事物。保持应对危机的信心,看到积极的一面。 3. 妥善处理负面情绪当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时,可以进行自我调节和求助。自我调节包括呼吸调整、冥想、瑜伽练习等;也可以转移注意力到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上,让负面情绪暂时停下。情绪可以通过倾诉、哭泣、呐喊、歌唱、书写、绘画、音乐、运动等进行表达和抒发;此外,你也可以向身边的人或亲友求助、诉说和寻求安慰,相互支持。 4. 保持合理的运动适当进行室内运动,运动的好处在于可以帮你减少精神上的紧张,增加心血管机能,增加自我效能,提高自信,提高免疫力抵御疾病。
【金乡公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致金乡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人民群众:   春节期间,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刻牵动着大家的心,目前疫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为确保您和亲朋好友们的身体健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倡议:   1、凡从武汉等外地返乡人员,应主动到所在村或社区进行报告登记,并自觉在家观察,减少与他人接触。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戴上口罩马上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积极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调查、隔离、观察和消毒等处置措施。讲清近期直接接触情况,为医疗机构科学及时诊断治疗提供有效信息。   2、节日期间,建议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节日问候,尽量不要进行走亲访友、外出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3、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住所的通风良好,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注意营养、增强体质。乘坐交通工具、在人员密集场所请自觉佩戴好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的交流。   4、加强联防联控预警。请大家相互监督,发现有外来人员没有遵守居家隔离的,及时给予劝诫或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反映,群防群控、严防死守、共同努力保一方平安。   5、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非官方的、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以免引起误读误判,造成不良影响。   如果您还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问题,可以向以下机构咨询: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8720656   县疾控中心:8716698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18276   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35769   鱼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12255   高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961154   王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90766   马庙镇卫生院:8051154   羊山镇卫生院:8911243   胡集镇卫生院:8011164   卜集镇卫生院:3321575   化雨镇卫生院:8781839   霄云镇卫生院:3389515   司马镇卫生院:8831154   鸡黍镇卫生院:8851442   兴隆镇卫生院:8081154   面对疫情,请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以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防护,不可有侥幸心理,为疫情防控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科学防控,一定能够取得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金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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