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寒雨 我是寒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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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运动会胜利闭幕 11月 16 日下午,经过两天紧张有序的激烈比赛,我院第 九 届运动会 田径项目的比赛, 圆满完成各项赛程, 至此, 在全院师生的 积极 参与和共同努力下, 在 900多名 体育健儿 近8个月 的 积极进取和 顽强拼搏 下 , 在全体 裁判员、工作人员的 辛勤付出和努力 工作 下 , 学院第九届运动会 顺利完成了 各项比赛 任务, 圆满落下帷幕 。 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施春耀,副院长陈金毓 以及第九届运动会组委会的全体成员 出席了闭幕式,全院两千多名师生 和中专学校参赛运动员 参加了闭幕式 。 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施春耀主持。 本届运动会的总裁判长 林德强老师宣布了比赛成绩 、 教务处处长郑春华同志宣 读了 本届运动会各项获奖名单 、学院领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 颁奖 。 本届运动会 工商管理 系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机械工程 系获团体总分第二名,信息工程系获团体总分第三名, 化学工程 系、电子工程系、工艺美术学院 以及中专学校、教工代表队获体育道德风尚奖。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各职能小组认真履行职责, 各项 赛事组织严密 、 后勤保障 充分到位、 运动员 顽强拼搏 , 整个比赛 秩序井然、 精彩纷呈, 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共 有 308 名运动员分别获得44个奖项,使我院的竞技体育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 [2007]73 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规范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工作,保证我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学生(含与高校联办的五年制高职一、二年级学生)。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我校学生的生活补助,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500 元(每生每月 150 元,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校领导、学生科、财务科、教务科、总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助学金申报、评审、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报。每年财务科根据核准的在校学生数,向教育厅、财政厅提出国家助学金预算申请。学生科要在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将新生和二年级学生的电子注册及学生报到情况,上报本学年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第五条 省教育厅、财政厅对我校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下达预算并拨付资金到我校建立的国家助学金专项账户。 第六条 发放形式。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月由学生科编制助学金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经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经财务核准,将国家助学金划拨至学校食堂账户,最后由总务科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校内 IC 卡(就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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