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碗走天涯 拿破碗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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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位遵化烈士长眠兴隆深山,帮他们找亲人!遵化人转起来! 兴隆县驴叫村是承德市第一个党支部诞生地。一座纪念碑,19个坟冢,高山依傍,松柏相陪,53位抗日先烈的遗骨就安葬在进村路一边的烈士陵园中。他们是英雄1943年10月,日本侵略者以3路重兵对驴叫村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八路军战士艾忠义、王海山等9名同志英勇战斗、壮烈牺牲,当地群众将他们安葬于此。近年,又先后将另外44位先烈遗骨移葬过来,建成烈士陵园。53位先烈中有10位烈士的籍贯在遵化。没有亲人来过“每逢节日,村民们都自发来祭扫,外地游客也常来瞻仰。”驴叫村村主任霍文秀说,“可惜啊,还没见他们的亲人来过,估计亲人们根本不知道先人葬在这儿。”老人的回忆80岁的村民吴希合说,从记事时起,他就天天跟着祖父母、父母跑跑藏藏,“日本人总进村扫荡,一来我们就往山上跑,可不能让他们抓住。”1937年1月,兴隆县第一个党支部在驴叫村成立,村里7名党员组织农民武装游击小组。1939年冬,日军开始在兴隆县局部试行“集家并村”,并逐年扩大,到1943年上半年,在兴隆实现全县范围的“集家并村”,制造了东西100余公里、南北50公里的“无人区”,从而连接成沿长城一带的千里“无人区”。而同时,“无人区”内开辟出五指山、雾灵山、狗背岭3片游击区,经过八路军、游击队的艰苦努力,抗日武装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以这3片游击区为基础,建立起3片巩固的抗日根据地。驴叫村地处五指山根据地之中心地带。吴希合还记得,小时候,村民们天天在山顶上轮流站岗。啥时候消息树一倒,就有人一个传一个地朝山下喊:“鬼子进村了!”乡亲们携家带口,撒腿就跑,深山密林,哪儿严实往哪儿钻。 1943年10月,日军侦知驴叫村一带有共产党八路军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之后,兵分3路围剿,许多八路军战士就是在这次战斗中牺牲的。村民的期盼本村的烈士,大都葬在了自家坟地,而目前葬于烈士陵园里的,则都是外地的。“如果地下有知,他们一定都盼望着亲人们来看看吧!他们的亲人也一定常常挂念着他们,想知道他们葬在哪儿吧!”村民们常常在一起议论着。埋葬在这里的10位遵化籍烈士牺牲时都很年轻,在此列出烈士名单,希望能代他们找到亲人。烈士名单 田功,1909年生人,遵化县义井铺村人, 1942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大石湖。 周自廷,1921年生人,遵化西下营村人,1940年参加革命,任蓟遵兴交通员,1941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 周子全,1907年生人,遵化西下营村人,1939年参加革命,冀东十三团战士,1941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 谢东清,1915年生人,遵化三义村人,1938年参加革命,任遵化县大队队长,1942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 孟敏,1909年生人,遵化八户庄村人,1939年参加革命,任遵化县财政股股长,1942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 高凤山, 1916年生人,遵化赵庄子村人,1940年参加革命,冀东六区队战士,1944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 何友, 1919年生人,遵化西下营村人,1942年参加革命,冀东十三团战士,1943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 王达, 1921年生人,遵化袁果庄村人,1942年参加革命,冀东六区队战士,1944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 崔秀峰,1914年生人,遵化崔各庄人,1942年参加革命,兴隆县政府交通员,1944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 刘井地, 1918年生人,遵化前稻地人,1940年参加革命,冀东十一团战士,1944年牺牲于兴隆县驴叫村
扬州警方通报2死8伤拆违事件:对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月18日,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就“拆违事件”发布案情通报。 2018年10月15日6时许,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委托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对该镇裔庙村车五组韦刚户侵占小运河河道的阻水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屋没有被拆除。韦刚(男,49岁,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及其前妻王某(女,49岁)阻止,与拆违人员发生推搡拉扯,阻止拆违未果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致2人死亡、8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置并依法立案侦查。扬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生态科技新城指导案件侦办工作,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基本事实已初步查清。 经查,2018年7月,根据《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防洪排涝规划》和扬州市有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于7月5日发布公告,要求侵占河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坝头由业主5日内自行拆除,并先后于7月7日、8月13日,两次向韦刚户下达清除告知书,该户始终未予配合。 2018年10月12日,陶冉(男,44岁,安徽蒙城县人,暂住扬州市广陵区某小区)以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名义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签订《委托拆除协议》。10月15日6时许,陶冉雇用一批人携带工具参与拆违,同时指使张志勇(男,38岁,江苏兴化市人)、颜金(男,28岁,扬州市人)雇用20多人负责“维持秩序”。在现场,陶冉指使拆违人员砸坏玻璃门,搬出违建房内物品,捣毁门前摄像头。王某驾车来到现场阻止拆违,后被四五名女性拆违人员拉到一边。随后,韦刚持一截镀锌自来水管赶至现场,被拆违人员拦在路边。在室内物品基本搬清、挖掘机拆除违建房屋时,韦刚拿手机拍摄,陶冉等多人将其拦住并抢下手机,摔在地上,双方发生拉扯推搡。后韦刚向王某要走汽车钥匙,驾车从机动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撞向非机动车道上的人群,随后又快速倒车并再次向前冲撞人群,致1人当场死亡、9人受伤(其中1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韦刚下车后,遭到拆违人员殴打,后被赶至现场的民警控制。 基于上述查明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韦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陶冉、张志勇、颜金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其他涉案人员和违法犯罪线索正在全力侦查中。公安机关敦促有关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0514-80829319)。 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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