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淼
地狱判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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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天运动会?又下雨了吧! 一二十年的奇妙校园传说了,准确程度直逼萧敬腾。
我仿佛闻到了撕搞的气息 总管不会小看众人斯比,然后改情节吧?所以才没更新?
强买剑鞘是非对错以及一些小推测 女武神的扈从强买剑鞘,买卖不成于是威胁要杀人全家。换成UC式的标题岂不是:震惊!某大佬漠视手下杀人全家。这么说过分了些,也并不是很符合事实,那么,扈从没有真的动手就有道理了么? 并不是。 先不提众多大佬在考证的剑鞘是否曾为女武神所有,我们先退一万步,假设这把剑鞘真的是女武神的。要回遗失物。没问题。甚至出钱购买,很合理。但未果便恶言相加,以人命相威胁,这不是人干的事。这种行径充满了山上仙家的傲慢与恶臭。山上人自认本事高强,所以便肆意盘剥山下人?至于说宋家本事不济,活该守不住这份机缘更是滑稽可笑。我的就是我的,你来强取便是强盗,能够将强盗行径说的大义凛然需要自省。 当然重要的一点在于扈从从始至终都未说出剑鞘是女武神所有这种归属宣言,因此宋家只当此人是普通的山上人。以宋雨烧的为人品性,真的听到是剑鞘主人来讨还失物,怎么会横生枝节? 而扈从的强买行为女武神是否要负责? 全责。 作为扈从的主人,她需要对自己手下所有“公务”负责,任何她嘱咐的任务最终责任都归于她。这是一个“头”的担当,头也不是那么好当的。有人认为她有些冤,已经特意吩咐手下不要强来了,所以没有责任。 这是不对的。 作为头,她有教化手下的责任,说白了,她需要通过平时和手下的相处,潜移默化的影响手下的为人。当手下做错事的时候,她有责任弥补并教训手下。这种行为可以参考陈十一是如何应对顾璨一事。陈十一自认为是顾璨的家长(哥哥),有责任教他做人,这才有了书简湖一事。可悲的是这一切其实只是最正常的为人之道,但是因为太多山上人不是人,才令陈十一所为尽显圣人风姿。 剑鞘一案无疑是总管为陈十一日后和曹慈再次相遇埋的伏笔,不要忘记陈十一可是号称越有道理出拳出剑越快的,至于是不是准备让陈十一逆袭一次不得而知。 接下来的关键在于这个故人究竟是谁?如果是曹慈那么就直接解决了剑鞘一事。无非是曹慈是否承担此事,是否还持有山上人的傲慢。 反而此人不是曹慈可能性就多种多样了,如果如此,剑鞘一案将会是一条很长的伏笔,在引出几个大佬来背锅说此事是他们给陈十一,女武神或者曹慈挖的坑也是有可能的,毕竟陈十一遇到的每一件事都有人来背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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