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然003号 一卷轻风
阿巴阿巴阿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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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的回答来了 asoul成员如果违约会面临高额的赔偿和严苛的竞业协议吗? 不能说约定不合理,只是金额对比来看差距非常大,让大家觉得不合理。 之前直播平台出现过很多大主播跳槽的事情,也是赔了天价的违约金,大家也都觉得还能接受,毕竟大主播的直播收益,大家都是看在眼里。 不是很了解虚拟主播,也不看,不过这几天也是被迫接受了很多信息,对于我这样一个B站骨灰级用户,想要完全不知道基本是不可能的。 刚好,最近接了一个主播经纪公司的案子,和老板聊了聊,了解了一下行业的规则与现状,有感而发。 主播这个行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个人认为非常正常,因为一个主播的出走很可能对一个中小平台来说就是灭顶之灾。一个戏班子,就一个台柱子,台柱子走了戏班子就垮了,这种双向依附导致平台要对主播作出一些竞业限制是非常合理的。 而天价违约金只是约定而已,具体到了法院判决,一般都会以实际给平台造成的损失,以及违约方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是约定了7位数,就要支付7位数的违约金,大家大可不必如此惊呼,粉丝也大可不必心疼。 虚拟主播和普通主播不一样的地方在于直播形式,表面上看起来是几个女孩子在做直播,实际背后的动态捕捉团队、直播团队、运营团队,市场团队、法务团队是一般主播所不具有的。一般的游戏主播,有台电脑,有个麦克风、摄像头就可以开直播,投入成本相比于这些依靠3D动画来直播的形式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听说就一套3D动态捕捉设备,调试加使用耗资就在百万左右,这是大部分观众看不到的投入。 而直播成员,换句话说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说白了就算是换了个人去直播,套一套一样的动捕,也完全可以做到一模一样(形象方面)。所以对比传统主播,二次元皮套主播的劣势就凸显出来了,就是具有完全的可替代性。这也是为什么,面对直播带来的千万级别的营业额,几个妹妹却只有1万出头的工资,归根结底,隐藏在动捕设备以及皮套后面的人,只是千千万万个打工人之一,而真正值钱的是依靠资本运营以及技术团队产出的二次元形象。 还有,每日普法环节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不低于劳动者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竞业限制的时长最长为2年,2年期内公司需要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1万元算,一个月3000,白拿2年,金额不多,但贵在白嫖,有句话说得好不嫖白不嫖。 虽然,在上海 一个月3000等于没有 最关键的还是巨大营业额和职工工资之间的巨大差距,但是我只能说不光直播行业,今天工作很努力,明天老板法拉利也都是通用的。律所一年500万以上的营业额,我一个助理一个月工资3000,还不都是一样的。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打工人就是这样,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都是被剥削和压榨的韭菜。 还有,刚才说到内家经纪公司,靠着起诉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主播每年稳定的营业额也在百万以上。现在还有专门做这个业务的法律团队,我看了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广泛令人咂舌,基本上你只要离职,新媒体行业是没办法再去做了,或者说2年内是没办法再去做了。在这个快餐时代,两年意味着什么大家懂的都懂。 只能说合规元年,互联网诞生了大量的新兴产业,而法律的制定与完善还在一步一步的走,走好之前的每一个案子每一个人付出的都是血的代价。 希望这些姑娘能找到一个好的出路,真心祝愿。不为别的,大家都是打工人,这个时代,好好活着已是不易。
转自知乎。。。 asoul成员如果违约会面临高额的赔偿和严苛的竞业协议吗? 不能说约定不合理,只是金额对比来看差距非常大,让大家觉得不合理。 之前直播平台出现过很多大主播跳槽的事情,也是赔了天价的违约金,大家也都觉得还能接受,毕竟大主播的直播收益,大家都是看在眼里。 不是很了解虚拟主播,也不看,不过这几天也是被迫接受了很多信息,对于我这样一个B站骨灰级用户,想要完全不知道基本是不可能的。 刚好,最近接了一个主播经纪公司的案子,和老板聊了聊,了解了一下行业的规则与现状,有感而发。 主播这个行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个人认为非常正常,因为一个主播的出走很可能对一个中小平台来说就是灭顶之灾。一个戏班子,就一个台柱子,台柱子走了戏班子就垮了,这种双向依附导致平台要对主播作出一些竞业限制是非常合理的。 而天价违约金只是约定而已,具体到了法院判决,一般都会以实际给平台造成的损失,以及违约方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是约定了7位数,就要支付7位数的违约金,大家大可不必如此惊呼,粉丝也大可不必心疼。 虚拟主播和普通主播不一样的地方在于直播形式,表面上看起来是几个女孩子在做直播,实际背后的动态捕捉团队、直播团队、运营团队,市场团队、法务团队是一般主播所不具有的。一般的游戏主播,有台电脑,有个麦克风、摄像头就可以开直播,投入成本相比于这些依靠3D动画来直播的形式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听说就一套3D动态捕捉设备,调试加使用耗资就在百万左右,这是大部分观众看不到的投入。 而直播成员,换句话说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说白了就算是换了个人去直播,套一套一样的动捕,也完全可以做到一模一样(形象方面)。所以对比传统主播,二次元皮套主播的劣势就凸显出来了,就是具有完全的可替代性。这也是为什么,面对直播带来的千万级别的营业额,几个妹妹却只有1万出头的工资,归根结底,隐藏在动捕设备以及皮套后面的人,只是千千万万个打工人之一,而真正值钱的是依靠资本运营以及技术团队产出的二次元形象。 还有,每日普法环节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不低于劳动者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竞业限制的时长最长为2年,2年期内公司需要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1万元算,一个月3000,白拿2年,金额不多,但贵在白嫖,有句话说得好不嫖白不嫖。 虽然,在上海 一个月3000等于没有 最关键的还是巨大营业额和职工工资之间的巨大差距,但是我只能说不光直播行业,今天工作很努力,明天老板法拉利也都是通用的。律所一年500万以上的营业额,我一个助理一个月工资3000,还不都是一样的。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打工人就是这样,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都是被剥削和压榨的韭菜。 还有,刚才说到内家经纪公司,靠着起诉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主播每年稳定的营业额也在百万以上。现在还有专门做这个业务的法律团队,我看了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广泛令人咂舌,基本上你只要离职,新媒体行业是没办法再去做了,或者说2年内是没办法再去做了。在这个快餐时代,两年意味着什么大家懂的都懂。 只能说合规元年,互联网诞生了大量的新兴产业,而法律的制定与完善还在一步一步的走,走好之前的每一个案子每一个人付出的都是血的代价。 希望这些姑娘能找到一个好的出路,真心祝愿。不为别的,大家都是打工人,这个时代,好好活着已经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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