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陌 大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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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警示+信息鉴别】不实信息举报,不明信息求证! 可通过跟贴进行举报或求证,有链接的请附链接。 紧急问题可 @有关部门 或 @在线吧务。举报谣言直接拨打110 【重要提醒】 疫情面前,遵规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应以官方媒体、各级政府、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等官方平台权威发布为准。 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行为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严重的还构成违法犯罪。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网信办会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落地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否则一经查实,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网络谣言处置相关法律法规 1 刑事处罚的有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 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洪洞县2017年公开招聘31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兴教战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向定岗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31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名、小学教师200名、初中教师100名),其中12%的指标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国家规定的禁止从教的相关疾病。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5、具体学历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6、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 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 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8、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7月5日—13日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洪洞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洪洞县玉峰街实验小学(洪洞玉峰东大街)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hongtong.gov.cn&urlrefer=09cb68b633c6ee31eb289190a9e7276c) 2、报名需提交有效证件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前须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和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毕业证(附学历认证书)、学位证(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其它情况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一旦申报,不得更改。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调整招聘岗位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5、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100元,共计110元。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不收取考务费。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⑧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报名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其他岗位采取考试办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及格线均为60分,达到及格线的方可按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组织,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形式为闭卷,时间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题量和分值权重为:综合知识占30%,教育法律法规占1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笔试结束后,要进行雷同试卷甄别。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县教科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定书相关证明原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在报名时现场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 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要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3)面试以无反馈教学方式(讲课)进行,讲课内容为各学段课程,教材的版本为我县现使用教材。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 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面试成 绩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以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组5人,全部由外聘专家组成。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 等情况。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 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县教科局和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需要签定6年服务承诺书,且两个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4、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咨询电话:0357-6222186(洪洞县教育科技局) 附:1、《2017年洪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附件可阅读原文或在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sxgkw.cn&urlrefer=478b97b5e358fb501d353dcc76b0b670 下载
洪洞狠刹干部“为官不为”之风 处理干部19人 中国网山西 综合编辑 今年以来,洪洞县采取多项举措,解决个别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截至目前,共处理“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19人,其中,双开2人、撤职1人;调整退出“不作为、不胜任”的干部5人。 该县紧紧围绕中央“四个排查”确定的17种查找重点开展排查,切实解决少数乡科级干部精神萎靡、不愿担当、执行不力等“软腐败”问题。目前,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2份,开展民意调查237人次,梳理干部问题线索33条,查办案件33起。 该县认真执行各项干部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表现较差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提醒、函询或者警戒,并计入干部监督库。制定《关于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研判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一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运用到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优化结构和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全过程。针对个别乡科级领导安于现状、自我满足、精神萎靡、不愿担当、执行不力等问题,出台《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科级领导干部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办法(试行)》,进一步畅通干部退出渠道,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管理机制,阻断“太平官”的生存空间。 此外,该县深入发掘正反两方面典型,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典型,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对精神萎靡不振、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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