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至遗忘4念 行走至遗忘4念
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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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恋歌』我的一段回忆。 岁月之前,是你的脸。岁月之后,你已不见。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学校的篮球场上,那年我初一他初三。是缘份吗,也许吧。那天我穿着新买的短袖,白色的,我一直的喜欢,扎着没有刘海的马尾,脸上雀斑点点,那副灰头土脸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都令人不安。转身想往班级去的时候,他就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旁边有他的同学。本没什么特别,可他身上和我相似的短袖让我心跳漏了一拍,就像情侣装,他也注意到了,有那么一瞬间他是看向我的,他的同学开始起哄,那一刻我应该走开,或许是劫数,我就站在哪。我清楚的记得,他笑了,是嘲笑,对,嘲笑,那个笑太刺眼,太伤人。我顶着即将涌出的眼泪,丢人的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没在穿过那件短袖,我想那件事只是一个噩梦,过去了。可有些人有些事就是这样,你越躲越会遇到。 楼梯上。在一楼到二楼的拐角处我又一次遇见他。他还是白色短袖,只是不是那件。我和他眼对眼,然后我像正在做什么坏事被人当场抓住一样,迅速把头低下,加快脚步,当时只想逃。打死都想不到他会叫住我。他说:“同学,上次对不起啊。”我整个人想触电了一样,一动不动,不知过了多久,我微微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又笑了,可这一次是笑得那么阳光,那么干净。我:“嗯。”了一句跑掉了。 我和他见过两次,也只有两次。后来他毕业了,再后来他在我记忆中慢慢淡去,直到记不起。 我和他就这样,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故事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那以后,我还是喜欢白色的短袖,应该说更喜欢了,因为那其中有一段小插曲。有时候,我会一个人逛白色的情侣装,然后店主问我,一个人?我笑着说,是的,一个人。 其实一个人也很好。 请允许我再一次地回忆,关于他的,关于她的,关于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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