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亏钱 肯定不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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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强行退房,不退就拆 我于2018年购买了西安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河北建设集团子公司)开发的白鹿汀洲项目,该项目位于西安灞河大道与新港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前期开发了一批住宅,大约有40余套。由于当时该项目五证不全,开发商又急于回款收钱,就以内部认购的方式对外出售这40余套住宅,几十户业主以单价9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房屋,并缴纳30万元认购金,认购金额超过1000万。为了担保将来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与我们业主签署了认购协议完成认购。其中合同约定2019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2019年1月9日中远白鹿汀洲单方给其中十余户业主发了一封《致客户函》,欲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认购协议,原因是之前政府确认的规划突然改变了,导致认购书无法继续履行,但并未向业主提供任何关于政府对项目规划变更的政策或批复。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单方发函解除认购协议。从2018年到今天,西安房价从几千元上涨到了几万元,白鹿汀州所在的区域,我们所购买的同类型住宅,更是从认购时9500元/㎡上涨到了两万元,西安从2017年1月开始实行限购政策,业主要想购买白鹿汀州,就一直不敢也不能轻易使用购房资格去购买其他房产。白鹿汀州不但霸占着业主的购房资格,让业主在房价急速上涨的时代,从可以买一套好房子,变成了买套房都困难,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与家庭创伤。更是直接占用了业主几百万购房款长达两年之久,产生了巨额的利息。尤其过分的是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允许的情况下,于2019年12月中旬将已经封顶半年之久的房子一夜之间全部推倒!一夜之间房子变为废墟!我们已向西安仲裁委提起诉讼,于2020年5月21日开庭。但至今无判决。作为业主,我们想要给说法: 一、如果规划都没批复确认,这个房子为什么能随便就盖得起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只有相关部门批复确认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能批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了施工许可证,开发商才能施工盖房) 二、开发商缺钱的时候,收钱卖房!不缺钱了,房价涨了,就可以直接强行退房? 三、业主已经交钱认购的房子,快盖好了,未经业主同意,开发商想拆就拆? 四、开发商可以不受政策法规监管,不受法律约束,可以各种任性霸权行为? 五、人民的政府职能部门可以漠视这种开发商的豪横,不做任何监管和管束? 这一切背后的原因无非就是房价上涨,有钱催的鬼推磨。房价上涨了,开发商看有利可图,单方面解除合约,要求作废以前的合同,收回房子重新销售,就可以赚更多的钱。 但这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事件,为什么屡禁不止,在西安,还更是层出不穷,从感恩时代广场、紫杉庄园、天浩上元郡到今天的白鹿汀州一个接着一个。还是做坏事的代价太小,相比毁约后的处罚,这背后的利益太大了。而且说不定,开发商还任何处罚都没有,任何损失都没有呢?西安为什么老是让开发商有这个胆子呢?
开发商要求强行退房,不退就拆 我于2018年购买了西安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河北建设集团子公司)开发的白鹿汀洲项目,该项目位于西安灞河大道与新港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前期开发了一批住宅,大约有40余套。由于当时该项目五证不全,开发商又急于回款收钱,就以内部认购的方式对外出售这40余套住宅,几十户业主以单价9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房屋,并缴纳30万元认购金,认购金额超过1000万。为了担保将来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与我们业主签署了认购协议完成认购。其中合同约定2019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2019年1月9日中远白鹿汀洲单方给其中十余户业主发了一封《致客户函》,欲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认购协议,原因是之前政府确认的规划突然改变了,导致认购书无法继续履行,但并未向业主提供任何关于政府对项目规划变更的政策或批复。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单方发函解除认购协议。从2018年到今天,西安房价从几千元上涨到了几万元,白鹿汀州所在的区域,我们所购买的同类型住宅,更是从认购时9500元/㎡上涨到了两万元,西安从2017年1月开始实行限购政策,业主要想购买白鹿汀州,就一直不敢也不能轻易使用购房资格去购买其他房产。白鹿汀州不但霸占着业主的购房资格,让业主在房价急速上涨的时代,从可以买一套好房子,变成了买套房都困难,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与家庭创伤。更是直接占用了业主几百万购房款长达两年之久,产生了巨额的利息。尤其过分的是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允许的情况下,于2019年12月中旬将已经封顶半年之久的房子一夜之间全部推倒!一夜之间房子变为废墟!我们已向西安仲裁委提起诉讼,于2020年5月21日开庭。但至今无判决。作为业主,我们想要给说法: 一、如果规划都没批复确认,这个房子为什么能随便就盖得起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只有相关部门批复确认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能批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了施工许可证,开发商才能施工盖房) 二、开发商缺钱的时候,收钱卖房!不缺钱了,房价涨了,就可以直接强行退房? 三、业主已经交钱认购的房子,快盖好了,未经业主同意,开发商想拆就拆? 四、开发商可以不受政策法规监管,不受法律约束,可以各种任性霸权行为? 五、人民的政府职能部门可以漠视这种开发商的豪横,不做任何监管和管束? 这一切背后的原因无非就是房价上涨,有钱催的鬼推磨。房价上涨了,开发商看有利可图,单方面解除合约,要求作废以前的合同,收回房子重新销售,就可以赚更多的钱。 但这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事件,为什么屡禁不止,在西安,还更是层出不穷,从感恩时代广场、紫杉庄园、天浩上元郡到今天的白鹿汀州一个接着一个。还是做坏事的代价太小,相比毁约后的处罚,这背后的利益太大了。而且说不定,开发商还任何处罚都没有,任何损失都没有呢?西安为什么老是让开发商有这个胆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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